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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金安-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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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副官:“”

    “她说的是谁啊?”傅中书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李副官:“”

    他跟着青筝在外面跑了一年多,哪里知道她说的什么啊。

    “长官,任总说的,可能是徐小姐。”另一位李副官走后新近上位的刘副官上前看到自家长官和自己的前官都是一头雾水的样子,适时的上前给两人解惑。也是赶巧了,他正好进来送一份急件,要不然,还没资格在边儿上听长官与李副官聊天呢。也是青筝愤怒的声音太大,他都听到了,不然也没得解释。

    “徐小姐?哪位徐小姐?”傅中书眉头轻皱,努力回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过一位徐小姐。

    “上海祥宇商贸徐老板家的千金”刘副官没有多说。

    “啊,她呀。怎么,她还没有走吗?”傅中书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想起了那段不愉快的经历。当初他是实在被缠得没办法了,只好把那位小姐送去随园暂住,希望她冷静下来之后自己回家去,没想到,她居然一直没有走。

    “算了,去备车。我亲自去处理。”傅中书本想让李副官去把人送走,想了一下,还是决定自己去。一呢,是青筝回来了,他们好久不见了,他也应该去给青筝接个风。二呢,这一次,青筝是立了大功的,帮他弄回来那么多好东西,他不亲自感谢一下实在说不过去。这三呢,青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不表现出一个良好的认错态度,未来很不乐观啊。

    傅中书跟青筝认识几年了,对青筝也算是了解。别看平常她跟没脾气似的,对他更是有求必应,任老任怨跟个送财童女似的。他可是知道,青筝可不是真的没脾气,事实上,她的脾气还不小呢。只是一般的事情,在她眼里,不值得发脾气罢了。

    而青筝跟他闹脾气的特征,傅中书也是心中有数。平常青筝都是叫他傅军长,偶尔也叫他傅长官,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赶上她心情特别好的时候,还会叫他小傅儿。今儿打来电话,也不管是不是会被别人听到了,都直呼他的全名了,可见是被气得不轻。

    青筝没想到,她头一天晚上刚打了电话,第二天一大早,傅中书就亲自赶到了随园。

    “中书,你来啦”徐思曼见到进门的傅中书,乳雁投林似的奔过去,如果不是李刘两位副官伸手拉下她,肯定是要一头撞进人怀里去的,尽管行动被阻止了,那脉脉含情的表情和柔肠百转的语气,欲语还休,藏着无限思念的眼神,还是把她的情意表达得淋漓尽致。

    “傅长官好清闲,居然能离开部队了吗?要不要我给二位腾个地方,诉一下衷肠?”青筝当然也收到下人的回报,知道傅中书来了,看到徐小姐的表演,还是忍不住出声讽刺,没办法,生理性厌恶。

    “刘副官,把徐小姐送回徐府,交给徐老爷,告诉他,看好自己的女儿,不要让她再出现在我的地方,否则,别怪我不给他面子。”傅中书没有看徐小姐,也没回应青筝的讽刺,只是吩咐刘副官,把人送走。

    “中书,中书,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我喜欢你啊,我只是喜欢你啊,我有什么错?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赶我走?是因为她不喜欢我吗?我可以做小的,我不介意的,只要让我留在你身边,我做什么都可以的,求求你,别赶我走,我喜欢你啊”徐小姐的倾诉和泪水没有打动在场的任何人,当然也就没能阻止刘副官的行动。

    “傅长官的魅力还是一如既往啊”青筝也不招呼傅中书,竟自坐到沙发上,感慨了一句。没错,傅中书做为前途不可限量的青年才俊,当然很受各种青春美少女和丈母娘们的喜欢,向来是婚恋市场的热门人选。因为青筝的存在与传说,也很是有些自诩魅力足够的熟女们想要步上青筝的后尘,自荐枕席。

    “对不起,我以为她早就走了。”傅中书坐在青筝边儿上的单人沙发上,态度很诚恳,语气都称得上温柔了。

    青筝坐着,没说话。

    “要不,咱们结婚吧?”傅中书突然对着青筝说道。

    “啥?”青筝懵,怎么又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就求婚?上辈子这样,又来?

    “以后你当家,你主外,我只负责带军打仗,行不行?”傅中书的眼神里居然有点恳求的意思?

    这可真是“求”婚了。

    青筝:“”

    吃瓜群众(佣人、下属)们:“”

    说好的霸道总栽呢?

第27章 乱世俏佳人(8)() 
青筝有些搞不明白,傅中书到底是真情商低还是假情商低了。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智商很高。还很明白怎么把每个人的能力都发挥到最大化。

    比如现在,他懒得应对带兵以外的俗事,就想把一切推给更擅长的青筝。

    要说傅中书真的是个只知道打仗的书呆子,粗人,青筝打死都不信,认识这么久了,就像傅中书能从她对他的称谓上就听出来好的心情好坏一样,青筝也很了解傅中书这个人。他能在只是中等出身的背景下,完全凭着个人的努力,爬到今天的位置,说他没情商,是不可能的。

    部队里的关系相对单纯,但是再纯粹,也不是纯净的世界,该有的纠纷一点不会少,他都能处理好。还有上层的关系。跟长官的关系,跟同僚的关系,这些年,光是听人说,傅中书是个兵痴,只知道带兵,别的都不懂,却从来没听别人说过他不会做人,也从没听过有什么人针对他。这就是本事。

    大智若愚的本事。

    “那什么,咱们好像不是那种关系吧?”青筝突然有些扭捏。

    “哪种关系?”傅中书问得挺真诚,小眼神都是求知欲,居然有点儿萌萌哒。

    “就是那种会结婚的关系!”青筝在沙发上动了动,有点不自在。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吗?可是人人都以为我们是那种关系吧!而且,我都有给家用啊,我的钱也都交给你了。”傅中书又皱眉了,很委屈的样子,好像自己表现给瞎子看了的那种委屈。

    “啊?”青筝有点儿晕,所以,傅长官给她钱,不是因为想让她帮助投资?不是为了感谢她的救命之恩?而是在给“家用”吗?

    这还真是

    有代沟啊

    “事实上,别人并不是以为我们会结婚,而是以为我被你‘养’吧?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青筝不得不提醒傅中书,他们的关系在外界可没有他想的那么“美好”。

    “那有什么关系?养家活口本来就是男人该做的事情。”理所当然的样子,让青筝都怀疑他是在什么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了。

    “你不是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吗?”青筝又想来傅中书在军中很有名气的“宣言”。

    “我那只是不想跟看不上的女人结婚的借口。我很佩服霍去病,但是可没有他那么傻。这仗要是打上十年二十年的,难道还让傅家绝后不成?”眼神里的促狭青筝看懂了。

    “我今年三十三岁了。”

    “你都三十三啦?嗯,没关系。”

    “不太容易生小孩了。”

    “没关系。”

    “我身体不太好。”

    “治。”

    “我脾气也不太好。”

    “没事儿。我让着你。”

    “我爱吃醋。”

    “我会自律的。”

    “我接受不了三妻四妾,要绝对的专一。”

    “可以。”

    “呃我以前是别人的童养媳”青筝终于扔了一个大炸,弹出去。

    “什么?”傅中书果然很惊讶。差点站起来,身子动了下,又坐回去,想了几秒,问道:“那人死了?”

    这问题也算合理,不然青筝怎么会一个人在外面浪,这些年也没听说有什么家人与她联系。

    “没有,还活得好好的。”青筝据实以答。

    “那你们?”傅中书有种自己被绿了的感觉,肿么破。

    “他不承认我们的关系,早就娶妻生子了。”青筝有点憋笑。

    “哦”傅中书长出了一口气。“那就没什么了。”

    “结婚也不是不行,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青筝想了想,开始提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傅中书倒是很痛快。

    “也没什么,就是必须一夫一妻,不能有通房丫头,不能有情人,不能有红颜知己,不能跟别的女人有暧昧,也不能。”这时代的男人,不得不防啊。

    “行。”很干脆。

    “好吧,那就结吧。”青筝还是老样子,被求婚的随便,答应得也随便。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还能不能像上辈子一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这就叫人去准备。尽快举行婚礼,部队里还有很多事情,我不能离开太久。”傅中书又恢复了军人作风。

    “啊,对了。以后,我可以帮你应对外面的事情,也可以帮你筹措军费与武器,这次我还收购了药厂,以后还会收购棉纱厂,药品和医用棉纱这些也可以给你提供。所以,你能不能答应我两个要求?一,请你不要跟对面某党开战,尽量和他们保持友好。二,日后,我希望你能通融我与对面的交往。”青筝想起来,还没跟傅中书沟通过关于某党的问题。

    “为什么?那个人在对面吗?”傅中书发散思维了。

    “什么人?”青筝有一瞬间的懵,马上反应过来。“不是。他在上海。不过,确实是因为对面有我的一些很重要的朋友,还有,我不愿意看到百姓受苦。”青筝不知道怎么解释。

    “我尽量吧。但我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傅中书没有拒绝青筝的请求,但还是表达了,如果长官有令,他并不是违抗命令的原则。

    “嗯。”还没到最后关头,青筝也不会在这些事上跟傅中书掰扯。

    军人的行动力一点儿都不会让人失望。当天晚上,青筝就与傅中书在随园里举行了婚礼,很私人,参加的宾客除了双方的嫡系人马,只有二三十位身在杭州的两人的朋友。

    青筝原本只是因为喜欢新做出来不久的婚纱,正好派上了用场。原本还想当镇店之宝呢。

    一夜之间,青筝就成了傅夫人。

    “长官,前方来电,倭国偷袭东北,东北全线溃败。长官要求各地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各军指挥官必须二十四小时在岗。”零辰三点多,李副官做了恶人,敲响了洞房门,实在是事情太大了,十万火急。

    青筝:“”

    她怎么都忘了,是这么个日子,这下好了,以后不用花时间记结婚纪念日了。

第28章 乱世俏佳人(9)() 
生在乱世的人,能享受到一时的安稳,就是难得的幸福了。

    青筝穿到这个时代,本来也没想过能过什么岁月静好的平淡日子,不然前几年,她也就不会那么折腾了。在自己名下折腾出来那么多工厂,铺子,保育院,收容所,无非都是在预备着大事件的到来。

    要说有什么意外,大约就是,青筝实在没想到,傅中书会跟她求婚吧。

    因为,他们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或许是两人身上的责任都太多了吧,没有时间想什么情情爱爱的事情。青筝是没有必要想那些,做为一个来这里做任务的编外人员,谈一场恋爱什么的,实在是很不必须。

    傅中书嘛,青筝想着,可能是他真的没有男女感情方面的情商吧,又或者,满脑子都是带兵打仗的“粗人”,真的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男欢女爱上。所以,有一个想处得不错,合作愉快,又能帮到他的,他也不讨厌,甚至还会担心她是不是生气了,心情不好了等等情绪的女人,就理所当然的定下了。

    就像他自己说的,总不能让老傅家绝后吧。

    娶了媳妇儿,就算是对祖宗有了交代呗。至于说青筝是不是有可能生不出来,那就是命了。不能强求的。

    所以,对于一个娶媳妇儿都当差事一样办的糙汉子来说,应该不用担心他还有什么心思三妻四妾,招猫逗狗的了。

    这一点来说,傅中书这个丈夫,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当然,做为背后大靠山这一点上,傅中书也足够的优秀。

    青筝在傅中书交代了一句就行色匆匆的走后,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床上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了一两个小时,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起身下床。

    傅中书去了他的战场,她也该面对自己的战场了。

    “福伯,我已经把随园转到了我米国护照的名下,过几天,威尔家族的表少弟汤姆就会过来,做我明面上的代理人。相信以威尔家族的声望,还是能镇住宵小邪祟的。今天我就启程去上海,随园就交给您了,公司我会一起带走。你把随园重新整理一下,留够了咱们自家人的住所,其余的园子,尽可能的多建点房子,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吧,也别白养着,尽量给他们安排工作做。还有,周围的庄园,如果有出售的,您也都以安妮的名义买下吧。哎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能多救一个,算一个吧。”青筝把福伯留在大后方。

    “好的,夫人。我都记下了,您尽管放心吧。”福伯是随园的老管家了,能力上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对随园的感情,比青筝可是深多了,交给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珠儿,吃过早饭后,你立刻出发,还着人到上海凯旋路去,把房子收拾一下,把我跟先生的东西都搬过去。还有,你告诉朱经理,我要买下她能联系到的,最豪华的庄园做为日后的居所,让她尽快帮我办。”凯旋路的别墅不小,青筝想换大的,不是因为重享受,而是为了造势。这就是个狗眼看人低的时候,特别是小倭瓜们,向来是欺软怕硬的。还有那些个汉奸走狗,对他们来说,傅中书的牌子不一定好使,但是米国大使千金的蜜友以及威尔家族的合作伙伴这样的身份,却会被他们重视。

    “珍珍,你去通知公司的高管们,不用到这里开会了,就按前两天开会定好的办就可以了。”青筝一回来,就给高管们开过会了,公司该更名的更名,该收缩的收缩,该扩张的扩张,在还没有全面乱起来之前,还是要以尽可能多的积累重要物资为主,最主要的,就是收购衣、食、药三个方面的资源,并且,大部分都会由傅中书专人押运去中州,做为他的战略储备。

    以前是赚钱为主,以后,就是花钱为主了。

    生意是快要做到头了,剩下这最后的几年和平时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

    上海是个很有意思的城市,这里有最纸醉金迷的销金窟,也有最清贫凄苦的贫民区。有流氓大享,也有爱国青年。有名留青史的大文豪,也有衣冠禽兽的败类。有趴在摇摇欲坠的帝国余辉下吸取这个国家最后一丝血肉的附骨之蛆,也有悲天悯人怜爱世人,想要扶大厦与将倾,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有识之士。

    朱经理做事从来不会让青筝失望,在她来到上海刚刚半个月不到的时候,就帮她物色到了一处占地几公顷的大庄园。前朝某位大官的私邸,清亡后,被某一位醉心中华文化的外国“友人”以极低的价格买到手。如今,战争暴发了,那位眼光犀利的外国友人迅速的清空自己在华的财产,打算举家搬去米国逃避战祸。

    不算是大甩卖,但是庄园确实不太贵,这个时候,还能花上这么一大笔钱买固定财产的,除了对帝国事业保持着中毒一样自信心的倭国人,大约没几个还保持着理智的人会干了。

    装修的事情还是交给朱经理带着珍珍去做,青筝可不想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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