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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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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像约翰这样把超高阶法术的程序编入法网中,这只有不怕死,还有天赋秉异者才能干的,要是搞不好,其中一个步骤搞错,整个脑袋说不定都会爆炸,就算不爆炸,受到的心灵创伤都能让你怀疑人生,所以很少很少人会这么做,他们宁愿花费复杂的过程,也不要这么危险。

    毕竟是巫妖嘛,骨架只是一个容器,而且约翰也算是一个有毅力的人,花费了长达三年的时间去把这个超高阶法术程序编入法网中,要不是和别人战斗一下子来了兴致,他都差不多要忘记这件事,想当年约翰可是凭借热情才完成的,那一天约翰可高兴坏了,整个人蹦蹦跳跳的,然后等热情一过,他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所谓的三分热度指的就是约翰这种人了。

    现在一想起所谓的底牌在自己的粗心大意中使用,约翰就后悔的要死,如果现在还在的话,约翰就可以用这一招和安格鲁硬碰硬,看他能不能化解能改变地貌的夸张型超高阶法术,不同与之前鲍托斯那个什么坑爹的“毁灭法球”,本来数量一千个才是最强,而他这个可是究极完成体,威力绝对不是一般人能阻挡,就算是剑圣也要估量估量。

    约翰决定了,等打完这场比晒以后,他一定要在花个几年时间把超高阶法术编入法网中,多搞几个更好,以后遇到打不过的对手时,就把底牌全丢出来,难道还打不过?

    但前提条件还是先干掉这混蛋狗屎剑圣,要是今天在这个地方输了,那还用得着叫无法无天的巫妖吗?

    不,我是邪恶的一方,正义战胜邪恶,去tm的!邪恶必胜!正义去死!

    空荡荡的胸膛再一次燃起了热情的火焰,即使强制冷静技能多次发动,依旧不能扑灭他的火焰。

    抵挡攻击的安格鲁忽然觉得这些法术的攻击力好像又变强了,让他拿剑的手都忍不住抖了一下。

    剑圣终究还是剑圣,约翰还是想的太简单了,安格鲁的这个剑圣头衔可不是捡来的,是用实力真正的取来,被约翰用法术轰炸了半天,他现在已经从原来的不知所措转变到适应节奏的程度了。

    瞄准法术替换的间隔,安格鲁用他相当夸张的反应速度和手速,向约翰证明了一直猥琐是没有用的道理。

    剑消灭了一个法术,双脚突然发力,然后又一剑打在一个魔法上,第一步也迈出去了,之后,攻击又来了,然后又继续挡住,依旧迈出脚等到约翰的表情向说出卧槽的时候,奔跑的安格鲁已经完全适应了约翰有节奏的攻击,距离约翰仅有三米之间。

    这也不能怪约翰没想到,谁叫安格鲁这个家伙也不按常理出牌,竟然跟着约翰的节奏硬扛着法术和魔法轰炸冲过来了,不愧是一位拥有剑圣名号的人啊。

    突破约翰制造的石墙,望着安格鲁那张藏在漫天的碎石的笑脸,约翰也没有办法了,现在想反击也晚了,眼睁睁的看着他身体调皮转一圈,旋转的拳头,砂锅大般的拳头轻而易举的突破约翰表面的防御屏障,然后轻轻的碰在他的脸颊,哇啊的一声惨叫,约翰整个人就平移的飞向了擂台外。

    比赛规则之一,离开擂台的人也算输,胜利已经分出结果了。

    站在擂台外侧的安格鲁终于松了一口气,像约翰这么棘手的对手他已经很久没有遇见了,虽然被压制的很惨,但这一拳可是打出了他所有的闷气。

    放心吧,安格鲁知道什么是分寸,比赛是比赛,还没到那种生死决战,用剑是没必要的,要是真的用全力,约翰早就死了,着名的法师是脆皮定理,他还是知道的,这一拳只用了不到五分之一的力气,不过,这一拳还是把人给揍飞砸进墙里了,恐怕等一下还要人把他拉出来才行。

    总算是结束了,对这次的比赛虽然不是很尽兴,但还是很舒服,也学到了一些新知识,下次在遇到这种对手,这招应该也管用。

    刚从懵逼状态缓过来的美女主持人正想宣布结果时,约翰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安格鲁的身后,像是瞬移一般。

    安格鲁心中一惊,但也没有多大的表情浮动,他也感受到了身后的异动,拔剑速度一如既往的快。

    利用瞬移魔法的约翰咬着牙,空手抓剑的行为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要不然身体会被切成两半的,只能祈祷这只施加防御力的手能抓住了。

    安格鲁的笑脸,约翰的咬着牙,双方的表情定格在一瞬间,两人不约而同的收手,往两边退后,天空也在这时候落下一个巨大的黑色箱子,重重的砸在两人原本的位置,地面都禁不住颤抖了一下,一个大坑就这么出现了。

    不禁安格鲁懵逼,观众们也是懵逼,自从看了约翰花式丢法术的表现后,他们已经下意识的认为这是约翰稀奇古怪的招式之一,天降大铁箱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约翰抬起头,看了一眼夜空中遁入黑暗中消失的长尾巴,心中一边暗想多谢了,老兄的话,一边若无其事的走向漆黑的大铁箱。

    “呐,剑圣,我要是用道具和你打的话,你应该没有意见吧?”

    两人打了这么长时间的第一次对话。

    蓝色学院举办的比赛中,没有限制选手不能带道具上场,所以很多参赛选手都在身上带了一些能够增幅自己实力的装备或者力挽狂澜的道具,只要不出人命就可以。

    看来这十有八九是约翰弄出来的,是从虚空中拿出来的吗?安格鲁心想。

    “随便。”

    安格鲁无所谓的说道,道具又何妨,像是这种依靠装备道具的家伙,自己不知道见多少个了,但仅凭这种手段就想战胜自己,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一点都不介意约翰用装备和道具,反倒还有些期待。

第110章() 
得到安格鲁的允许,约翰也不客气了,他打开大黑色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件剑身微微弯曲,有点像刀,只有一边刀刃,也有剑锋,看起来有点像是剑的奇怪武器,用约翰的知识来说,这就是那个世界,某个国家很出名的名为太刀的武器。

    作为这把太刀的创造者,约翰称之为三米长的长太刀——居合!

    虽然品质距离神器还有一些距离,但可以说是约翰合成创造中最成功(运气好)的一件武器。

    约翰的武器收藏有很多,因为是巫妖,这种近战武器对他来说没有多打用处,大多数都放在那个阴森的小房间里,手上这把居合也是一并丢在哪里,直到今日约翰才想起它。

    稀有级武器,是绝大多数人向往的武器,比起普通武器,稀有级武器具有更多的特质,不仅仅是砍人,锋利、耐久、属性、轻便等等特质,甚至还附有一定的被动技能来增益使用者,比起普通级武器,简直是狂甩八条街。

    “居合”继承了无坚不摧、强化刀刃、还有轻便这三种特殊性质,还有一个“快速出刀”的被动技能,能让使用者的挥动速度提升百分之三十,这也是约翰选择使用“居合”的理由之一。

    握在手中,感受三米长“居合”的轻便,感觉手上拿的是一根干枯的树枝,重量什么的,根本不存在,而且轻轻挥动,还能微微听到风被切开的顺畅声,约翰得到满意后,便把“居合”插在一边,继续拿出黑色箱子中剩余的装备。

    这一次的空投可不只有“居合”这把武器,还装着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闪闪发亮的戒指还有衣服之类的。

    约翰拿起戒指,心中微微感动,因为他记得这些戒指应该被丢在那个房间的深处,早就沾满了灰尘和不知名的脏东西,除了小艾,谁会帮他找出来并清理干净呢。

    一套纯黑色风衣,还有配套的裤子,上衣,鞋子,都充满了约翰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人类的时候的感动,当时,在兴趣使然和中二病爆发下利用“无限可能”创造出来的衣物性装备。

    虽然没有防具的防御功能,也不能抵挡攻击,但也具有增幅使用者能力的效果,比如这件能在大风情况中装逼的大衣,就具有增加宿主百分之十的移动速度和攻速的能力,剩下的裤子什么的也是附有这样的效果,所以被约翰称为“速度者套装”。

    简而言之就是穿上全套以后,速度能提升百分之四十,攻速也能提升百分之四十,没有任何一丁点的防御力。

    而数量十枚的戒指也不同身上现在的戒指,黑色铁箱子内的戒指附有的属性也是和攻势有关,能够增加使用者百分之二十的攻速或者移速,差不多戒指里有六枚是加攻速的,剩下的四枚是加移速的。

    像约翰这种法师,攻速和移速都他来说一点帮助都没有,还不如增加防御力的戒指好,所以当集齐了需要的戒指后,约翰就把这些多余的戒指丢进角落里,让它们自生自灭。

    以前从来没有想到有使用过它们的一天,直到今天,约翰也不得不说一句造化弄人啊!

    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和套上戒指,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就搞定了,最后的最后,约翰从黑色大铁箱中那出一瓶白色液体的药水,上面贴着一个注有“攻速药水”的字迹。

    打开,喝下,然后丢掉空瓶子,行如流水的一套操作,约翰打了一个饱嗝。

    当然,约翰的准备还没有完,他把原本叠在身上的buff都撤掉了,因为都是增加防御力,还有魔力的,对于换上新装备的他来说已经没必要了,虽然是高阶法术,但留着反而是累赘,倒不如重新在来。

    快速的在身上丢了好几个增加移动速度,还有攻速的低阶法术和魔法,一直叠到十五个时,其中花费一分钟的时间,约翰这才停下。

    拔起地面的三米长太刀“居合”,扛在肩上,穿着一身风衣的约翰,比起原先的法师约翰,现在的他像极了一位剑士,微笑的连,跟人的气质也与平时不一样,仿佛他天生就适合做一位剑士。

    经过约翰的粗略计算,总共叠加的攻击速度在药水装备技能辅助下,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了百分之三百多,移速也差不读是在百分之三百以上,现在的约翰可以说是不同往日了。

    攻速和移速都达到要求了,但力量却是无法忽视的一个,约翰急忙在身上套五个增加力量的低阶法术和魔法,感受到身体内涌出的力量,他这才安心了一些。

    一直看着的安格鲁感受到约翰的变化,眼神中也多了一些不一样的目光,一种跃跃欲试的激动在催促他放开手脚与约翰大战一场,他有一种感觉,现在的约翰不会让他失望,甚至会超出他的预期。

    这一次是安格鲁主动拔剑了,他跃跃欲试的眼瞳燃烧着一种名为激动的心情,他看着约翰说道:“现在的你能打败我吗?”

    约翰也不大放厥词,中规中矩的回应道:“我觉得还行。”

    提刀,摆出一副准备进攻的姿势,约翰说道:“要是不试试的话,怎么能知道结果呢。”

    安格鲁呵呵一笑,他也摆出一副进攻的姿势:“是啊!不试试的话,怎么能知道你!”

    相隔十几米的双方,不约而同的展开了攻势,短短一瞬间,双方的身影就来到了擂台的中央,刀光剑影,看不见的刀剑激烈的碰撞,产生的火花像是小型烟花一般洋溢着整个擂台,铛铛铛的声音宛如背景的bgm,认真听的话,还觉得有一些节奏。

    看着两人的对战,观众表示自己的眼睛已经不够用了,眼花缭乱,连刀剑的痕迹都看不清,甚至连人都看不到,仅凭借擂台上产生的火花去捕抓他们移动的身影。

第111章() 
但落败是迟早的事情,buff的有效时间一过,或者被安格鲁抓住空隙一招打败,总之,从各方面来说,约翰都是处于劣势的一方,真正的实力与借来的实力始终都存在差异,不是光靠装备就能弥补的。

    所以当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打败安格鲁,最好是一击秒杀,否则一直纠缠下去,输的始终是自己。

    可问题也来了,现在的约翰有什么底牌能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他现在可是一个底牌都没有,关键安格鲁有没有底牌这点也是未知数,不过凭借约翰的预感,安格鲁十有八九肯定有底牌。

    约翰抛下了伤害高的法术战斗形式,选择了武器近战,从各方面都弥补了之前的劣势,不用担心会在出其不意之间被秒杀,但剑术之间的差距却是一个硬伤,现在的约翰已经可以很明显的差距到安格鲁在压制自己,优势在他的身上越来越大。

    狂风大作,这是安格鲁的能力无疑,他的攻击中宛如狂风一样暴力,且速度飞快,眨眼之间,刀剑的对碰就上演了几十次,每一击还直取约翰的要害,而约翰也不甘示弱,尽量打出反击,但每一次都会被挡下来,两人陷入一个你打我挡的死循环。

    剑术的流派,通俗一点就是如何用手中的剑有效率的伤害敌人,分为多种形式,但发展都极致的话,剑比的就是谁能最快的杀死谁,约翰学过一些剑术,或许比起安格鲁这种正规的剑圣相比是不值一提,甚至连剑术都算不上。

    约翰明白自己的局限性和弱势,深知自己的剑术在安格鲁的面前是多么的无力,要是没有用装备和技能弥补各方面的劣势的话,约翰不用几回合就会被安格鲁一剑干翻在地。

    只是毋容置疑的,但假如劣势都利用其它物品弥补到能与敌人交战的状况,仅剩下一丁半点的差异时,胜负的局面就会变成对半,所以剑术的不足,讲白了,就是谁快谁赢,到达这种极致的层次,挥剑不见残影,如有一方失误就会输。

    安格鲁现在就是想让约翰出现失误的地方,然后好解决约翰。

    地板忍受不住巨大的力气,被震烈开来,蜘蛛网状的裂痕变得越来越多,擂台开始逐渐塌陷,从原本的还算看的过去变成了准备夷为平地的趋势,两人全力施展的力气已经大到双刃对碰就能产生这种爆发力的境界,假如谁不怕死凑过来,恐怕也要和地板一样,被震的满身裂痕,弱一点的都有可能爆体而亡。

    他的意识真的是太好了!

    交战好一会儿,处于胶着状态的两人,死活打不破他防御的约翰忍不住想到。

    安格鲁放肆大笑的脸庞,宛如疯魔一般,那把剑在他的手上就像是沉重的狼牙棒一样,约翰都想吐槽这把剑是不是比狼牙棒还要重。

    确实比狼牙棒还重,安格鲁的剑是不折不扣的神器,别看剑一点都不华丽的样子,其实它隐藏的奥秘和特性比约翰的“居合”还要多。

    要不是对手是约翰这种使用外挂的家伙,其他人刚上来就已经被安格鲁锤成煞笔,剑的重量可以轻松压塌一匹马,据说只有在安格鲁使用的时候,才会爆发出这种恐怖的重量,与对手交战会更加的恐怖,想象一下,如此的重量加上恐怖的速度,爆发力足以劈开一间房子,要是还算上剑气,产生一个一公里长的剑痕都没问题。

    从这些方面说明,约翰的太刀还没断,是稀有级武器这点没错,换做其他的武器早就被劈成两半,还能硬抗剑气,约翰本身的实力也不容小视。

    说起剑气,约翰还不会,所以每一次的对碰,约翰都能感受到手臂和身体的发麻,幸好不是真正的肉体,要不然约翰的肉和血一定会夸张的崩坏和逆流。

    所以,现在的约翰单纯的就是利用攻速和移速与安格鲁交战。

    安格鲁一开始很郁闷,为什么?

    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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