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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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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老张头的小儿子张三勇回来了。

    老张头本有三个儿子,张大勇、张二勇和张三勇,只是在四年前,张三勇过继给了他的弟弟张兴盛,成了张兴盛的儿子。

    张兴盛跟张兴旺一奶同胞,都是农安县里有名的木匠,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只是张兴盛成亲多年无所出,后来又娶了房妾室也是如此,再后来,心有不甘的张兴盛又买了个丫头,家里三个女人,张兴盛日夜耕种,忙碌了十几年,依旧是蛋也没下出一个。

    眼看着四十岁了,张兴盛才渐渐的死了心,想从大哥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一个来,一来为自己延续血脉;二来也是为了将来能有个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能有个扛幡的,清明时能有个烧纸上香的……

    张兴旺虽然挺同情弟弟的,但自己的三个儿子他一个都舍不得,老大老二都是孝顺听话的,又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老三虽然不大会干活儿,但自幼就聪明过人,书读的极好,夫子说过,这孩子早晚必能高中,有这样三个好儿子,他哪舍得让他们叫别人爹啊?于是就婉言拒绝了。

    后来,家里好死不死的着了那把火,把个诺大的家业烧了个磬空,他因想着老三还要读书,家里现在穷了,也没法给他支付束脩,就咬着牙同意把老三过继给弟弟了。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婆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嘴巴甜,书读得又好的小儿子了,一听说要把小儿子过继给小叔子,她说啥也不同意,非要把老二过继过去。

    为啥?

    因为老大已经成家,无法过继,只有老二老三合适,她舍不得老三,又舍不得放弃小叔子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所以极力主张让张二勇过继。

    后来,还是小儿子主动说,他想过继到叔叔家去,他想继续念书,老婆子没办法,这才大哭一场同意了,还因此大病一场,好几年没缓过来劲儿。

    现在,家里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却不想小儿子又被小叔子给送回来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嫡亲儿子,不需要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去年年初的时候,张兴盛结识了一个风流俏丽的小寡妇,两人勾搭在一起没多久,小寡妇就怀孕了,把张兴盛喜得屁滚尿流,大张旗鼓的把小寡妇娶回家了。年底,小寡妇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张兴盛晚年得子,更是喜得不知咋地才好了,后来干脆休了那个多年下不出蛋的婆娘,扶了小寡妇做了正妻,这样她的宝贝儿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嫡子,他的心肝儿小寡妇也成了他的正妻。

    小妾和丫头也叫他给卖了,那个小妾和丫头的姿色跟他的小寡妇都不能比,加上小寡妇又给他生个儿子,他自然不想再在别的女人身上花费心思,只想带着小寡妇和儿子好好过活。

    这时,张继祖(也就是张三勇,过继后改的名字)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尴尬了,当初之所以把他过继过来,是因为张兴盛没有儿子,想叫他继承这一支的香火,现在张兴盛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又哪能忍受自己的家业给别人呢?

    这事他没纠结多久,很快就下了决定。

    年初十,就叫张继祖收拾收拾,雇一辆马车把他给送回来了,并表示过继的事情作废,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无需再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崔氏跟最心爱的小儿子分别四年,就是为了让小儿子能继承张兴盛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的,没成想忍受了四年的母子离别之苦,到头来啥也没捞着,把个崔氏气个倒仰,当时就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

    先是骂张兴盛出尔反尔,言而无信,亏待了她的小儿子;又骂老头子当年糊涂,不该把小儿子过继出去;还骂大儿媳妇懒惰,当年要是她能勤快些,看住厨房的火,家里就不会有那场祸事,小儿子也就不用给人家送走,害得他们母子分离……

    反正,把想到的凡事能跟小儿子过继一事有关的人都骂遍了,就是忘了骂她自己,忘了她当初也是贪图张兴盛家的财产,才答应小儿子过继,也忘了小儿子在人家这三年,人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供他继续读念书。

    在崔氏的眼中,从来只有别人对不起她,就没有她对不起别人的时候,有错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别人的错,她永远都不会犯错误的。

    张兴盛也知道崔氏的脾气,也没跟她一般见识,见大哥不在家,把事情交代完就一道烟的回去了,至于崔氏骂他那些话,他只当是狗腚放个屁了。

    崔氏自认为吃了大亏,一直又哭又骂的,一直作到张兴旺和张二勇从靠山屯回来才算结束。

    老张头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觉得儿子回来就回来吧,也不是啥大事儿,家里现在日子比从前好过了,供他念书还是供得起的。

    可崔氏却不那样想,在她的心里,早就把张兴盛家的产业看成是她小儿子的了,现在鸡飞蛋打,几百两银子说没就没了,她哪会甘休啊?一会嚷嚷着让老张头找他兄弟说的说的去,一会儿又指天画地的说张兴盛那个小寡妇媳妇生的孩子绝不是张兴盛的种,明天就把这事儿告诉那个糊涂肠子去。

    老张头看她这么激动,连他的打骂吆喝都镇不住了,怕她真个找他兄弟作去,第二天就没敢出门,守在家里看着这个疯老婆子了。

    这一守,就是四五天,直到过了正月十四,看看老婆子也差不多消停了,才松了口气。

    这几天,张二勇也没闲着,趁着有空又上山去了。

    兰儿那么出色,他必须也得努力才能配上她。

    这次上山,他猎到一只狍子和一只红毛狐狸,狍子和狐狸肉他打算过两天拿县城去卖了,狐狸皮留了下来,硝好后给她做个坎肩穿。

    她怕冷,从前一起去县城的时候她总披着个破被子,瑟瑟发抖的,要是有个毛坎肩穿的话,一定能帮她抵不少风寒吧……

第166章 狗眼看人低() 
很快,又到了沈若兰去县城的日子,这天早上,她五更就起来了,简单的洗漱后,跟她爹一起把五盆子水晶冻搬到车上,自己则披上那条破被子,也跟着上了车。

    现在已经是正月中旬,天不像腊月时那么冷了,但一早一晚的还是很冷,沈若兰回来这半个月,受用惯了,冷不丁挨了这份冻,颇感不适。

    沈德俭看到女儿这份哆哆嗦嗦的样子,心疼的很,心里暗下决心,等将来赚了钱,一定买辆带厢的车子,不叫女儿再挨冻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压着雪路,赶到了桃花村时,张二勇也上来了,身上还背着个大袋子。

    看到沈若兰,张二勇的耳朵微微红了一下,又转向沈德俭,招呼一声:“二叔。”

    沈德俭急忙把自家的盆子往里让了让,好给他腾个地方坐,“二勇啊,这是又出山打猎去了?”

    “嗯,在家呆着也没事儿,就往山上溜溜。”张二勇把袋子放了下来,坐在了沈若兰的一边。

    沈德俭看了看那鼓囊囊的袋子,起了好奇的心思:“打着啥了?装这么一大袋子?”

    张二勇憨憨一笑,如实说,“一只狍子和一只狐狸。”

    一听这个,沈若兰的眼中又流露出向往的神色来,开始跟张二勇谈论打猎的一些事儿。

    比如,从哪儿进山好走,哪个山头儿的猎物多,哪个山头有危险的野兽等,问得很详细,也把他回答的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张二勇见沈若兰的眼睛亮亮的,问得那么详细,眼里也充满了期待和向往的神色,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说,“你要是真想去,等过几个月天暖和了,我就带你去,这几个月天太冷,在山上又吃又住的,你受不了!”

    见他同意带自己去了,沈若兰顿时心花怒放,鸡啄米似的点着头,“成,成,正好我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锻炼锻炼身体,把身子锻炼得棒棒哒,到时候跟你一起探险去!”

    看到她笑面如花的样子,张二勇的心情也好起来,他扯着嘴角,低声说:“行,我一定带你去。。。。。。”

    他俩说话的时候,沈德俭基本上都是在一边儿看着,不插嘴也不出声,怕打扰他们。

    看到他俩很能说到一块儿去,张二勇又处处为自己女儿着想,沈德俭的心里很是愉快。

    这两孩子,郎才女貌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就是不知道老张家能不能同意二勇入赘,要是能同意的话,他立马就把他们的事儿定下来。。。。。。

    。。。。。。

    到了县城,天已经大亮,沈若兰提议几个人兵分三路行动,沈德俭去酒楼送水晶冻去了,张二勇去卖他的猎物,她自己去何记布庄取她的棉被棉衣。

    这么多人,这么多事儿,要是一起做的话时间还不及,不如自己做自己的,省时又省事儿。

    沈德俭和张二勇也同意了,正好张二勇打算卖完猎物,偷偷找家皮货子给她做坎肩呢,要是他们一起走的话,她要是不要多尴尬啊,还不如等他把坎肩做好了,直接送给她,到时候东西都做成了,她就不能不收了。

    分开时,张二勇忽然说:“二叔,若兰,你们等我一会儿。”

    他跳下车子,抬脚朝路边的一家早餐铺走去,很快,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几个用油纸包着的热腾腾的包子。

    “二叔,若兰,栓子,你们还都没吃早饭吧,来,趁热吃。”

    他给自己留了两个,剩下的六个给沈若兰等每人分了两个。

    他们可不都没吃早饭咋地,一大早的那么忙,谁还顾得上吃早饭啊?这会子有热腾腾的包子,大伙儿顿时都来了食欲了。

    “谢谢二勇哥!”

    沈若兰接过包子,‘啊呜’咬了一口,冻了一早上,这热乎乎的包子下肚,身上都暖和了。

    沈德俭和栓子也接过包子,低头开吃,把包子吃完,才各自分开。

    沈若兰去了何记布庄,老板娘早就把那两床被子和几套衣裳做好了,就等着她来取来。

    这次她做的被褥跟上次的一样,都是粉红色的,布料也跟上次的一样,只是这次用的布料没有被染花,是均匀的颜色,见过她从前那套被褥的人,要是不细看的话,指定认不出这套是新做的,肯定还以为是她之前的那床哩。

    他爹的被褥是湖蓝色的,棉袄和棉裤是褐色的,棉鞋是黑的。

    这些,都是用的最上等的棉花,最好的棉布,做工精细,摸起来厚厚的,软软的,既暖和又舒适。

    那两套亵衣亵裤是天青色的,她特意选择的又薄又软的棉布,贴身穿着一定舒服,而且还不容易脏,她爹这辈子肯定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哩!

    两床被褥,加上一套棉袄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捆起来足足有一大包,大包袱都快赶上沈若兰高了。

    沈若兰没法背着这些东西去逛街,怕累死,也不想收进空间里,免得生出意外,就背着摇摇晃晃的去找他们的车子。

    好在她爹之前说过他要去哪些酒楼,沈若兰找起来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很快就找到了栓子,她把被子和衣裳都放到了车上,让栓子照看着,她自己又轻手利脚的出去逛了。

    栓子自从被沈德俭雇佣,就把沈若兰当成自己的半个东家了,见到时总是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她吩咐他的事儿也莫有不从的,再不是从前那个鼻孔看人的车老板儿了。

    当然,沈若兰也不是那个拿着把菜刀央求他当车费的小可怜儿了。。。。。。

    走在大街上,沈若兰遥哪寻摸着,她打算找一家皮货铺子,把她那件貂皮大氅补一补,上回在乌孙被秃子和他同伙追杀时,大氅被划出了一个大口子,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用针线缝缝肯定是不成的,得拿到专门的铺子找专业的师傅给修补。

    找来找去,最后找到了农安县城最大的铺货行——段记皮草行。

    进门后,沈若兰跟小伙计打听了一下,找到了专门修补皮货的老师傅,把她那件大氅递过去求修补。

    老师傅看了看那道口子,瓮声瓮气的说:“这口子补好了得一两银子。”

    沈若兰的心疼了一下。

    补个口子就要一两银子?

    太贵了吧!

    一两银子都够她买一身绸缎的棉衣,够一个穷苦之家一年的花销了这么可以这么漫天要价呢!

    “老师傅,能便宜一点吗?您看,这口子是直的,只需对着缝合即可,哪用得了一两银子啊?”她商量着,就算她有钱,也不想这么大头。

    谁知,一句商量的话,竟惹得那老师傅不满起来。

    “姑娘,咱们这儿修的是貂皮,不是狗皮袄子,修补的时候是用绣的,不是缝的,姑娘要是觉着贵,就再寻别家,或者自己去缝吧,反正姑娘自己会缝,不是只需对着缝合就可以的吗!”

    听着老头子阴阳怪气的调调,沈若兰有点生气了,“师傅,我不过是跟您商量商量,您不同意就算了,何必说这些不着调的话呢?”

    老头子抬起头,皱巴巴的老脸上一脸的怨气,“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着调了?是你先唧唧歪歪的讲价的好不好?我在这皮草行干了这么多年,还头一次见着补个大氅还跟人讲价的呢。”

    “姑娘,不是我说你,这貂皮是有钱人穿的玩意儿,没钱的话,就规规矩矩的穿你的棉袄棉裤算了,硬是穿着这好东西撑着,也是穿了龙袍不像太子,不小心弄坏了,还连个修补的钱也拿不起,何苦来哉呢?倒不如把这大氅卖了,买点粮米度安分日呢!”

    老头子大概是看沈若兰穿着普通,浑身上下没一件首饰,身边儿也没个丫头服侍,所以心里有些瞧不起她,说话也十分不客气。

    饶是沈若兰不爱惹事,但依旧被这老家伙的态度给惹怒了,她直视着老头,冷笑起来:“呵呵,今儿个总算见识到什么是狗眼看人低了。

第167章 感动() 
“诶,你怎么说话呢?”

    老头子一听到‘狗眼看人低’几个字,立刻恼羞成怒,老脸通红的乍了,“这县城里官家太太富家小姐我见的多了,还没一个人这么说我呢,马桶也有两只耳朵吧,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这是什么地方?就敢跑这儿撒野?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沈若兰看着老头子气急败坏的样子,抱着胳膊冷笑起来:“怎么?被我说中了心思恼羞成怒了?想恐吓我?我倒是想看看,我是怎么活腻歪的,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老头子气坏了,一双浑浊的老眼充斥着戾气,他瞪了沈若兰几秒,忽然大叫起来:“来人,这个黄毛丫头要闹事,快把她叉出去!”

    立刻,有两个小厮打扮的大步走过来,冲沈若兰道:“姑娘,请吧。”

    沈若兰一转身,目光凌厉的看着他俩,抖了抖手上的貂皮大氅,大声道:“你们凭什么赶我走?我是来缝衣服的,不是来闹事的,这个老头子无端羞辱我,还要赶我走,哪有这样的道理?你家掌柜在哪?我要见你们掌柜!”

    老头子一听沈若兰要见掌柜的,不知是心虚还是真的气坏了,色厉内荏的拍着案子道,“我家掌柜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情没说上百件,也有几十件,哪有空搭理你这泼皮?这次的事儿,看在你年幼无知的份儿上,不与你一般见识了,赶紧的滚吧,要是再罗嗦,当心把你送官府去。”

    呵呵,这是吓唬她呢!

    沈若兰迷了眯眼,眸子紧紧的锁住了老头子,道:“你要是这么说,我今儿还真不走了,要么你马上给我道歉,要么就把你家掌柜的叫出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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