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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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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四十文钱,还得留出十天后再来时的五文钱车费,所以,准确的说,她现在就剩三十五文钱了。

    哎,刚才还说光秃秃的一锭大银子呢,转眼的功夫就剩几十个铜钱了,这钱咋这么不抗花呢!

    沈若兰无可奈何的眺望着远处的大酒楼,心说,今儿去大酒楼吃一顿的愿望肯定是不成了,就她这点钱儿,到大酒楼点一个好菜都不一定能够呢,还是找家干净的小饭馆,对付着吃一口吧。

    她溜达了一会儿,选了一家门脸儿整齐的面馆儿,进去后点了一碗混沌,一盘儿韭菜炒鸡蛋,这两样加起来才十六文钱,经济又实惠,虽然不如大鱼大肉的好吃,但有肉有蛋的,也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此时已过饭点儿,吃饭的顾客只有沈若兰一个,后厨很快就把她的馄饨和韭菜鸡蛋做好端了上来,沈若兰抄起筷子,埋头秃噜秃噜的吃起来。

    因为太饿了,她吃了很多,把一碗肉馅儿的大混沌不一会儿就全吃光了,连汤儿都喝没了,那盘韭菜炒鸡蛋被她吃得溜溜空,盘底儿干净的跟刷了似的。

    吃完,她打着饱嗝付了钱,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背着背篓回到了泗水街。

    回去时,车上已经有两个乘客回来了,他们看到焕然一新的沈若兰,眼中都露出了惊讶地神色。想必是看她早上来时还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回去就换成一身体面的棉布衣裳而感到惊奇了。

    棉布衣裳对有钱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土里刨食的乡下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因为乡下人要下地活儿,整天不是山上就是地里的,他们平日里穿的都是粗布衣裳,粗布衣裳虽然粗糙不好看,但便宜又耐磨,刮一下蹭一下都没事儿,不像这种棉布的,虽然柔软好看,穿着也够气派的,但这种布料娇气着呢,一刮就是一个口子,还不耐磨,穿几天儿就磨破了。

    最主要的,是棉布都贵得吓人,做一套棉布衣裳的钱,都过做四五套粗布衣裳了,乡下人都没钱,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穿粗布衣裳,这种金贵的棉布,根本不适合乡下人穿。

    沈若兰这一身,着实是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连赶车的栓子也多看了她几眼,不过他倒是没说什么,等那几个人回来了,就直接吆喝着赶车往回走了。

    回去的路上,车里的几个人都暗暗的拿眼睛偷偷的溜着沈若兰,偶尔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沈若兰知道是因为她的新衣服引起的,也不在意,她披着被子靠在背篓上,闭着眼睛假寐。

    马车哒哒哒哒的走着,一会儿小跑儿,一会儿转弯儿的,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天忽然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飘洒下来,很快把天地间都染上了白色,因为骤然降雪,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慢很多,免得万一失足滑倒,就谁都走不成了。

    沈若兰坐在车里,望着突如其来的大雪,愁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这可咋整?

    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雪,待会儿她可咋回家啊?

    桃花村离她们屯子五六里地呢,就是天气好时,那条坑坑洼洼的道都不好走,这会子再覆上一层大雪,等到家时天又黑了,可不是得要她爬着回去吗?

    艾玛,愁死个人了!

    纠结了一会儿,她犹犹兮兮的拿出二十文钱,用商量的口气跟栓子说:“大叔,我家是靠山屯儿的,你看这天都快黑了,还大雪刨天的,从你们桃花村到我们靠山屯儿的这轱辘道儿也不好走,要不,您把我送回去得了,这二十文钱算是我给您的车费了。”

    栓子并没有接她的钱,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就不咸不淡的说:“姑娘,不是我不帮你,你大概也听说了,我们一家老小都指着这匹马养活呢,我可不能为了几文钱让我的马大雪刨天的跑山路啊,别说是山路,就这这样光溜的官道,下雪天我都舍不得让它走,老实跟你说吧,我就是不知道今儿会下雪,要是早知道会下雪,我今儿说啥也不能出车。”

    得,赶车的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说啥都是多余的了。

    她失望的收回手,重新陷入了忧愁中了,看起来,她今儿个真得爬回去了!

第39章 喊破喉咙也没用【一更求收】() 
马车慢悠悠的走着,直到戌时末,才晃荡回桃花村,比往常足足晚了半个时辰之久。

    这个点儿,村里的人早就睡了,整个桃花村都笼罩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沈若兰一边观察着影影绰绰的村落,一边焦急的在心里打算着。

    这种天气,她要是回靠山屯的话,累不累先不说,就是这漫山大雪的,天又黑,她又不大熟悉地形,能不能迷路,能不能找到家还不好说呢。

    若是在桃花村找户人家投宿,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人家啊。

    她一个小姑娘家,三更半夜的去敲人家的门去借宿,万一运气不好遇到个变态的光棍儿或者饥渴的鳏夫可咋整?以她现在的体力,要是真有人想对她做点什么,她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只有引颈待戮的份了!

    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她冻死在荒郊野外呢。

    哎!真是进退两难啊!

    要是张二勇能等着她拿银子就好了,张二勇看起来是个老实厚道的人,说不定能帮她想想法子呢。

    不过,这个假设也是不可能的。

    这死冷寒天的,马车又晚了这么久,他脑子长泡了才会傻傻的站这儿等呢。人家又不是不认得她,还能怕她不还银子赖账吗?

    咋想都不行,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啊,可愁死她了!

    这边儿沈若兰正犯愁呢,那边儿马车已经停下来了。

    “到了到了!”

    没等马站稳了,栓子就迫不及待的吆喝起来,那急吼吼的样子,像是恨不得把车上的人全都一脚踹下去,他好能早点回家似的。

    车上的几个人一见车停了,都手脚麻利的跳下车,一溜小跑儿的地往自己家的方向去了。

    这一路上可把他们给冻坏了,各个都搓手跺脚的,这会子都只想回自己家的热炕头儿暖和暖和去。

    沈若兰独自站在晒谷场上,眼看着大家一哄而散,连唯一的光亮——马车上那盏鬼火儿似的气死风灯都越来越远了,不由得一阵心慌。

    咋办啊?

    人都走了,就剩她自己了,她是回去,还是找一户人家借宿呢?

    无论怎么做,都有很大的危险性,可就算是这样,她也必须得选择一样。

    正愁肠百转的寻思着,一个身材瘦小的汉子忽然转回来,语气和善的说:“小姑娘,你刚才说你是靠山屯的吧,呵呵,瞧我这记性,走了半天才想起来,我家是孙傲屯的,正好咱们俩顺路,就搭个伴儿走吧。”

    沈若兰抬头看了看那人,早上去和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注意车上那几个人的长相,这会子有人来搭她的讪了,她才想起认真的去看来人。

    因为天阴着,没有月亮,又是现在大晚上的,所以即便是她睁大眼睛,也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不过,看他又瘦又小的样子,即便是想当坏人,也没那个资本吧!

    沈若兰决定赌一把,有个人跟她做伴儿回去总比她一个人回去好,孙傲屯跟靠山屯挨着,俩人一起走,就相当于他把自己送回去了,这可是求之不得的。

    退一步讲,就算他是坏人,他那副小体格儿也厉害不到哪去,正好她今天白天在杂货铺的时候买了一把剔骨尖刀,要是他是坏人的话,那把刀对付他就绰绰有余了!

    考虑了一番后,她答应了:“好吧,有个人作伴儿总是比一个人好。”

    “可不是咋滴,我也是这么寻思地。”

    汉子见沈若兰答应了,高兴得‘嘿嘿’笑了两声,说:“那咱们这就走吧,瞅瞅这大雪刨天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走到家呢!”

    沈若兰点点头,跟着汉子一前一后地往靠山屯儿的方向去了。

    雪还在下着,只是比之前小了,饶是如此,几个时辰的大雪,足够把山路上掩埋起来了,厚厚的积雪,每走一步都能踏出一个没了脚脖儿的脚印儿来,走路所花费的力气,也比平常多上两三倍之多。

    刚走出桃花村不就,沈若兰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然而不管怎样,路还是得走的,她咬着牙,艰难地把脚从雪壳子里拔出来,再踏进去……

    山路寂静,好像比上次回去时都安静呢,只有两个人吱咯吱咯的脚步声和沈若兰急促的喘气声,周围静得让人发毛。

    又走了一会儿,前面的瘦男人忽然出声:“小丫头,你今儿做了什么赚钱的大买卖了吧?”

    沈若兰心中一惊,暗道不好,这个人这会儿忽然提到钱财,肯定是不怀好意了。

    她悄悄地将空间里的剔骨尖刀握在了手中,谨慎的说:“并没有,我今儿是去城里办事儿的。”

    “嘿嘿,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能办啥事儿啊?别藏着掖着了,有什么好来钱路子,说出来大伙儿一起发财,不是皆大欢喜吗?”精瘦的汉子忽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阴险的盯住住了沈若兰。

    沈若兰也站住了,迎着他不怀好意的目光,沉声说:“说了没有就没有,就算有,我又凭啥告诉你呢?”

    汉子又笑了几声,忽然变脸了,恶狠狠道:“小丫头,看你小小年纪,要是死在这荒山野岭的可就不值当了,你想想,要是老子把你弄死埋在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儿吗?”

    这是撕破脸,凶相毕露了。

    沈若兰一哆嗦,怯怯得说:“你……敢?杀人可是要……砍头的。”

    那汉子看出沈若兰怕了,更得意了,嘿嘿一笑:“当着别人儿的面自然是不敢,要不我也不能先走,等大伙儿都走了才回去找你啊。”

    说着,他逼近几步,那鞋拔子似的脸上露出凶恶的神色,“小姑娘,今儿是舍命还是舍财,就看你的了。”

    沈若兰赶紧摘下背篓,紧紧地搂在怀中:“不行,我的钱是我好容易赚来的,你不能抢。”说完,还放大嗓门尖叫起来:“救命呀,抢钱啦——”

    汉子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得意得哈哈大笑:“喊吧,可劲儿喊,这荒郊野岭的我看谁能来救你,你喊破了喉咙也没鸟用,识相的,赶紧把钱都给老子交出来,别把老子惹火了。”

    沈若兰像是被吓坏了似的,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儿失张失志的喊救命。

    汉子见沈若兰要逃,‘呸’了一口,拔腿就追,他虽然瘦小,可毕竟是男人,力气不知比沈若兰大多少倍呢,没跑几步就把沈若兰给追上了。

第40章 我在这儿等你【二更求收】() 
“还敢跑?死丫头,看老子今天不揍死你的!”

    他一手揪住了沈若兰,一手攥起了拳头,抡起来就要打沈若兰。

    倏的

    一道寒光闪过,锋利的剔骨尖刀像一道破空而来的闪电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狠狠的插进汉子的胸膛。

    瞬间,空气凝滞了。

    汉子缓缓的低下头,难以置信的看着插在自己胸口上的尖刀,惊愕得连拳头都忘记放下了。

    沈若兰眼中漾出笑意。

    很好,一切顺利。

    她早就算出汉子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样子会洋洋得意,放松警惕,也算出他追上自己会殴打自己,更算准了他攻击自己时,就是她反击的最佳时机。

    这一刀,她是奔着要他命下的手。

    汉子必须死。

    他若不死,死的一个就必定是她,她已经认识他了,他又怎么可能留下活口给自己留下后患?再者,她捅他一刀,必然会激起他得愤怒,所以,她若不杀死他,他也一定会杀死自己。

    既然是这样,那就让他去死好了!

    只是

    她算准了开头,却没算出结局。

    汉子回了神,脸上的懵逼一下子变得狰狞起来,他一把握住了她纤细的手腕儿,将那把剔骨尖刀夺到手里,从被戳破的大襟摸出一个油纸包掷在地上,里面竟是两张在县城买的发面糖饼。

    沈若兰的刀子,是扎在了厚厚的棉衣和厚厚的发面饼上,汉子只是被刀尖儿刮到了一点儿皮。

    “呵呵,小贱人,敢算计老子?活腻歪了是不是?”

    被激怒了的汉子抬起脚丫子,一脚将沈若兰踹倒在地,沈若兰纵然有武功,奈何身上没一点儿力气,就那么轻易地被人踢倒了。

    摔倒后,汉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嘴里骂滋滋的,持刀向沈若兰胸口捅去,“小贱人,这是你自己找死,怨不得老子了!”

    眼见着刀子捅下来,沈若兰大骇,急忙向一边儿翻滚,堪堪的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汉子一刀不中,上前一步狠狠的踩住了沈若兰得肚子,弯腰再次向沈若兰捅下来。

    沈若兰见势不妙,正要掏出砚台砸过去,忽然不知从哪冒出个黑黝黝的野兽,一口咬住了那汉子的胳膊,将他扑倒在地。

    “狼——狼啊——”

    汉子鬼哭狼嚎的叫了起来,手上的刀子也飞了出去,脸上早就没了刚才的得意和威风,他手忙脚乱的跟野兽搏斗着,很快就被咬的皮肉翻飞,鲜血淋漓了。

    沈若兰惊恐地瞪大了双眼,艾玛,太吓人了,居然有狼!她记得狼是群居动物,既然有一只,就可能会有第二只、第三只……

    被这一吓,本来已经浑身瘫软的她不知又从哪来了力气,居然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汉子落在地上的尖刀,撒腿向远处跑去,一口气跑出了很远很远,那速度,快得跟兔子似的。

    直到

    “咔嚓”一声响,她脚下一歪,身子‘噗通’一下栽倒下去。

    糟糕,崴脚脖子了!

    沈若兰倒在地上,感受着脚踝处传来的阵阵剧痛,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怎么可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崴脚脖子呢?这不是擎等着让狼来吃自己吗?

    远处,还不时的传来汉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得沈若兰头皮都麻了,这是疼成啥样?才能叫得这么惨啊?

    想想被狼撕咬吞噬得场景,一股巨大的恐惧油然而生,支撑着她爬了起来,顾不得脚脖子传来的钻心剧痛,一瘸一拐的往前跑去。

    追上来的张二勇见沈若兰脚步有异,惊讶地出声:“沈姑娘,你的脚崴了?”

    突兀的声音响起,让沈若兰一下子顿住了,她慢慢的转过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向她走来。

    虽然天黑,看不清那人的面容,但那魁梧健硕的身影,还有那宽厚磁性的声音,她一下子就知道来者是谁了。

    “张……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若兰觉得自己的眼泪都在眼圈儿里打转儿了,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他,真是太好了。

    她知道,张二勇是好人,不会把自己丢在这里不管的,有他在,她肯定是得救了!

    张二勇几步上前,蹲下身子检查她的脚踝,简单的解释:“我在这儿等你。”

    “等我?”

    沈若兰一脸懵逼:“这死冷寒天的?你咋不在村里等呢?跑这荒郊野外的等啥?”

    张二勇低着头,一手扶着她的脚踝,一手捏着她的鞋子,闷声道:“村里人多眼杂,怕有人看咱俩私会说闲话。”

    他是个不拘小节的男子,不怕自己怎样,一个男人,名声不名声的他不在意,只是她是个小姑娘,本来就够可怜的了,要是再被人传出闲话,往后可怎么做人啊?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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