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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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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许久,未寻到,记此做笑谈,卿若得见,为博一笑,岂不快哉。”
“都道幽王纣王无道,今细想来,我亦愿意为卿毁江山,然终寻卿不至,甚是想念。”
她翻过几页后,将书放回原处,它等的是它的女主人,等待是它的宿命,而她翻几页便是应该,翻多了,却是不该。
她在某些地方,有着不合时宜的固执,好在她喜欢这样的自己。
她躺在床上,并未盖被子,她实在是不习惯盖别人用过的被子。
手机上已经有回了的短信。
——好好休息,明天我来接你。
哈,她将手机丢在一边,这样情深的样子做给谁看,她又不会为此心怜一分一毫。
互不相欠,各不相干不好吗。
她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看着桌上黄灿灿的春卷,她吃了两个。
老板骑着小电驴带她去,地方并不远,在一处墓地,目的上刻着“郑辛”两个字,除此外,什么都没有,墓碑很新的样子。
老板说:“他是我表爷爷,也是我们郑家最聪明也最糊涂的人。”
原楚衣不知道他给她说这些有什么用,但是她没问,打断一个上坟的人是不礼貌的。
“太爷爷在世的时候常说他把表爷爷名字取错了,随便叫个什么名字都好,这名字太让人死心眼了,表爷爷不愿意,他常说,如果改了名字,表奶奶就找不到他了,他当年和表奶奶约好了见面的。”
“太爷爷觉得他疯了,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可是表爷爷太聪明了,做什么都能轻易获得成功,他成了家族最有权势的人,谁也把他没办法。”
他看着原楚衣,原楚衣面无表情,倒不至于面露不耐,都是大公司练出的白骨精。
非得弄得没有一颗心肝,才能爬的越来越高,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驿马,把它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最高峰。
原楚衣一直觉得这句话挺对,她奉行这句话,所以一张脸皮虽然冰冷,却是喜怒不形于色。
老板见她不感兴趣,也就住了嘴。
老板对着墓碑烧了三柱香,带着她回古董店去,风儿喧嚣,吹凌乱了发。
他从屋子里拿出一卷画轴。
他道:“这是给你的。”
原楚衣问:“你表爷爷是不是别人都喊他郑少。”
老板道:“是的。”
原楚衣看着他的眼睛良久,直将他盯的冷汗淋淋坐下才放心,她拿着画卷离开。
老板在她离开前又阴恻恻道:“你会在不久回来。”
她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有些事尚未发生,擅自评价,容易贻笑大方。
屋里。
她抖落开画卷,画卷里面的人和她很像,并非说外貌,画卷里的人长相艳丽,侧首笑着,宫装加身,雍容华贵。
原楚衣虽然也生就一副艳丽容貌,却也差的远了,和画中人一比,她就像路边野草一样让人尴尬。
她们相同的唯有气质,像到几乎以为是一个人。
眼中始终带着三分睥睨三分不屑三分阴毒,剩下的一分便是从容,而冷漠无情更是刻在她们骨子里。
她甚至在恍然间觉得,她俩就是同一个人。
她啪叽一下将自己摔翻在床上,这都什么事啊。
却在迷迷糊糊中睡着。
“怀疑在某一个国度里的某一年
还未带我到世上那天
存在过一位等到我爱的某人夜夜为我失眠
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
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
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
歌声永不成断。
——
1942年,郑辛十八岁。
然而他却是魔都的一个传奇,既是笑柄,又是深闺少女们想要嫁的人。
这一切,只因为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
一切要从他刚生下来不久说起,他刚生下来体质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都五六岁了,还不会说话,整日糊里糊涂的。
郑家人都说他是废了,郑家家主即他爹也绝望了,可一直生不出孩子,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等他五六岁的时候,一场高烧,稀里糊涂的让他身体强健起来。
然而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爹娘,我要去找一个人,她和我同时投胎,约好了的,她背上一双狐狸眼。”
郑家家主一听啥也不说了,反正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就是被什么玩意儿附体了。
西医请了请中医,神婆请了请道士。
那段时间,三教九流来来往往,大半年折腾过去,没什么改变。
第104章 1874——3()
他瘦成一把骨头,道:“我就是要去找她,她还等着我。”
他妈看的心疼不已,劝他爹要不算了。
他爹也没有办法,正想着要不算了,一大和尚把台阶送上门。
大和尚道:“这孩子怕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和别人的约定,投胎转世了,还耿耿于怀。”
既然有了台阶,那么就一起下吧。
这几年里。郑辛也看出他爹不会帮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看了几年书,却比那些在学堂读书的还要厉害。
从十二岁开始,他走遍河山大地没有找到。
十六岁起他回到魔都,致力于郑家产业,很快,遍布全国,众人皆称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商业巨子。
这让人心怡的背后,只因为他一个人找不到想要找的人,那就牵扯进更多的人来寻找。
他是个传奇。
很多人想要嫁给他,他一一拒绝。
有女子曾当面问他:“你要是找不到那个人呢。”
“找不到也要找。”
“如果一辈子找不到呢?”
“那我也要找。”
“如果她老残病寡呢。”
“她怎么样都是我所喜欢的。”
女子败了,但是无怨无悔,有一个男人这么痴情,就算不是对自己,也足够让人心折。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为了找到那个人,他放弃了多少。
————
她醒来,枕边湿了一块儿,她抹了抹眼角,还有湿润的痕迹。
她竟哭了,她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起来洗漱。
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她迟到,没谁敢说。
她捡起放在门口的白玫瑰,一如既往是二十朵,其实他很有钱,更多的玫瑰花也送的起,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是真心的?她无从揣摩。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她才抱着白玫瑰进去,罕见的用笔筒装了点儿水。
职员都看着她,眼中带了些惊异。
她笑了笑。
所有人都在猜测,难道天上下红雨了还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
她不过是有感于梦,觉得每个人的深情都不该被辜负。
今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公司门口,就连那小秘书也忍不住来她面前夸赞道:“外面的人好帅啊。”
可她手中还有事没完成。
总裁敲了敲她的门道:“你去吧。”
“这些事。”
“这些事我帮你做,我可知道的我的大将有强迫症,事情不做完,睡觉都不安稳。”
她其实不想,因为尴尬,她人生中少有幻想,所以这种事落在她头上,她并没有惊喜若狂的感觉,只觉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最终还是出去,躲避不是她的性格。
她看着堵在公司门口的男人,自行上车。
这是一家西餐厅,尽管现今的西餐厅多如牛毛,但这家的烤牛排仍旧出名。
她吃了一口,就放下了。
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好。
她说:“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
他手中刀叉一顿,点头。
“所以这样无用的事可以少做。”
他慢条斯理的擦擦嘴,他道:“既然要做夫妻,有些事还是得做做样子。”
“没必要。”
耳中的歌声又在响起。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
仍可同生共死”
她摸着包,簪子落在家里了,她今天上班前太急,没来得及拿,加上今天一天都没有歌声,所以她没注意到。
她起身,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说:“抱歉,我有事,先走了。”
她的未婚夫目送她的背影,用手机打了个电话,自己喜欢的人还是要看牢点儿呢,不然不见了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走那就完了。
郁婕回到家中,刚拿到簪子就晕到在地,好在她房间里没有什么锋利的东西,于性命无虞。
——
1939年,很快的爆发了卢沟桥事变。
中华这块土地,即将被列强分瓜,魔都作为港口城市,自然被盯上了,只是这里有许多租界,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军队都一时之间不敢进犯。
然而租界毕竟不牢靠,那些人带着自己妻儿子女走了。
于是沦陷也是在所难免的。
郑辛在还没沦陷时不听广播,他怕听到哪个哪个地方沦陷,他喜欢的人在里面,而他却没有办法赶到她身边,只有在这里过生活,他心里有愧。
郑辛被他爹打了一巴掌。
他爹说:“我郑家男儿没有怂货,你不是想带回她吗,去,去把她带来,去参军找她啊。”
郑辛离开了魔都,他娘哭哭啼啼的声音没有影响他。
其实他们家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成痴,面对一个痴儿,谁还能说什么。
郑家父母一直没有告诉他一件事情。
那是他刚出生不久的事,有一个有名的瞎子大师为他算命。
他噼里啪啦一顿说,说完之后,他们请他改命,他大笑三声道:“我卜天机,一生算命不信命,曾经替人改过三次命,第一次不信邪改命,眼睛瞎了;第二次为了女儿改命,自己大病一场,命去半条,活不过四十五;第三次改命,为了救妻儿老小,迫于达官贵人,结果他们全死了。我还活着就是为了赎罪。”
说着他的神态陷入癫狂:“今天,我终于不用赎罪,我只说他今世的命,不日就将死于马蹄。”
众人看着他,他仿佛年纪极大了,可他今年才三十五,他十五岁成名,十六岁眼睛瞎,二十四岁全家死光。
谁也不敢再拦他,对于可怜人,人们总是宽容几分的。
他刚出门还没到菜市场,就已经被受惊的马踩踏而死。
那天,很多人都说他泄露天机,老天爷要他死,不然怎么解释,明明温顺的马在他出现的那刻才暴躁起来。
那天,卜天机为郑辛算的命是:六亲淡薄,克妻,子息缘浅,一生二十年荣华富贵,二十年奔波劳累,二十年痛苦不堪,余下时间清苦。到老一事无成。
————
原楚衣醒来,已是半夜,她拿着簪子上床坐着。
歌声亦在响起。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
仍可同生共死”
第105章 1874——4()
当听到这一段时,她咬住嘴唇,落下一滴泪来。
她睁着眼睛直到天亮。
上班的时候,顶着一熊猫眼,尽管回答都切重点,但是还是让人担忧她的状态。
耳边的音乐始终继续,就连簪子都没办法阻止它了吗,她有些惊恐的想。
看着她惊惧的眼。
宋总裁不得不和她促膝长谈一番,她虽然手段多,心机重,但不可否认的,的确是公司的中流砥柱,虽说不是缺一不可,但是缺少之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极大的问题,何况作为一个下属,她也极为好用。
他问:“你怎么了,你最近的生活到底是出现了什么状况?是因为他吗?如果是的话,我可以替你转告。”
她明明已经劳累到快要支撑不住,却保持着礼仪道:“我的生活的确是出了一些状况,倒不是因为他,我知道公司最近状况也不好,但是我还是想休一段时间的假,调整好状态再来,不然我想以我现在的状态,并不能为公司带来什么好处。”
总裁道:“你是我信任的人,根本不用想那么多,去休息吧,半个月的假,去吧。”
她交接了工作后,回家待着。
路上她吐了。
她却有些自娱自乐的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听歌听到吐。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若果不可相约在和平地方
也兴你畅游战地”
得,这玩意儿就跟索命符一样,一响,她就该考虑睡觉了,好在离家不远,但眩晕感加重。
她扑腾到古董店就体力不支的昏睡下去了。
————
战争在中华之地上蔓延,他走后不久,魔都沦陷,他父母亲族成了俘虏,然而即便如此,为了维持魔都的正常运作,他们只是在魔都找人成为他们的木偶。
郑父拒绝了。
而他曾经见过一面邴家大少爷却同意了,鸦、片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害人害己。
他们沉浸在寥寥烟雾中,透过烟雾看见的世界,仿佛依旧美好,还沉浸在太平盛世的假象中。
他们不愿意醒来,如同千百年前的晋朝人,仿佛不去看,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就不会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普通人只好在夹缝中求生存。
郑辛看着周边的人都吸取了福寿、膏,他举着烟枪,并不说话。
他周边的人全部都曾是兴中会的一员,可如今,他们斗志已被消磨。
郑辛这个没有什么能耐的新人居然成了杀敌最勇猛的人,他救下来的人都要看一眼后背,他怕和他约好的那个笨蛋,一不小心就叫她投错了胎。
可是他还是没找到。
有人劝他:“你这么努力做什么,反正没有办法啦,那些列强想要瓜分我们的土地,我们能做什么,打走一批还有一批。”
“可最后,我们什么都没有啦。”他总结道。
他避而不答,他在找一个人,他做这些事,只是想找到她罢了。
虽然是出于私心,可是一个人,出于私心还造福了别人,怎么算都不能算坏人吧,怎么算都是可以原谅的吧。
他枪林弹雨中生存,风里来雨里去,身上伤疤不少,可是没有人会像是他手下那群人的婆娘一样为她治伤,心疼他。
他想着不管她是什么样子,那怕像那群人的婆娘一样,一边大骂甚至是拧他,手中却小心翼翼的为他缠上纱布,心中是爱他的,就这样已经很好。
他的胸膛升起火热的一点儿希望,很快又被他自己浇灭,他还没能找到她。
有人说找到了他想找的孩子,那是一个少女背上,他摩擦着,并没有像之前一样是颜料染上去的,那双狐狸眼,狡黠的让人动心。
他相信,他找到她了,除了她,谁还会有呢,除非有人在他家找到了她的画像才知道,可是,那是不可能的,即便他对她的出现心中有淡淡的疑惑。
他想,自己找到了那个人。
然而,上天酷爱捉弄人,他无意中发现她的身份,他终于知道那点儿奇怪在哪里了。
这是不一样的,他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疲倦而忘记自己曾经深爱的人。
她们之间是不一样的,就算有狐狸眼睛,那也未必是真的。
他疲惫道:“你走吧,我不杀你。”
眼前的小姑娘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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