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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无敌铁军-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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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谪仙谷的百姓像其他地方的百姓不一样,他们身上都散发着一股似乎无限的活力。每个人开开心心吃饭,踏踏实实干活。谪仙谷的人,其他地方的百姓都两眼空洞,麻木的活着,仿佛他们没有了灵魂。可是谪仙谷的人却洋溢的幸福的笑容。
据说,谪仙谷的变化都是因为谪仙神医高敬宗。
想到高敬宗,郑诗诗不由自主的在脑袋中涌现当初他那双手在自己身上抚摸的情景,高敬宗的手几乎把自己身子上上下下都摸了一遍,脑袋中想到这些,突然小腹处又涌起一股莫名的燥热。
郑诗诗呢喃道:“要死了,要死了!”
(本章完)
第54章 香玉满怀()
郑诗诗感觉自己的脸红成了一个大柿子,好在夜色中没有人看到她的窘境。此时陈褒儿正巧翻了一下身子,略带婴儿肥的小嘴微微嘟囔着:“高家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郑诗诗看看女儿,看看自己早已不复存在绝世容颜,目光似乎穿透暗夜,落在病中的儿子身上,一声长叹,眼睛中光亮的神彩也慢慢褪去。郑诗诗想把脑袋中不切实际的荒唐想法抛出脑外,可是大脑却仿佛不受控制一般。
越是不愿想,可高敬宗的影子越在脑海浮现。越是想忘记那羞人的一幕,可是那一幕却异常清晰。高敬宗那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流着汗,抚摸自己身子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似紧张,似兴奋的神情,似如痴如醉。
郑诗诗的呼吸顿时又变成急促起来,脸上的红润刚刚退去,马上又涌了上来。郑诗诗的身子轻轻的颤抖起来,脑袋中的景象突然一变,似乎又回到了当初,洞房花烛……
红烛潺潺,烛光投影,折射出迷离的光彩,陈在微醉,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合卺(jǐn)而醑。这词语的意思是“以一瓠分为二瓢谓之卺,婿之与妇各执一片以醑(即以酒嗽口),合卺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陈在然后轻轻摘下她的凤冠霞帔,慢慢脱掉婚服、襦裙……
然而让郑诗诗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她记得清楚,她与陈在结婚,可是陈在怎么就变成了高敬宗?明明知道这样不妥,明明知道这样不对,可是郑诗诗脸上却流露出幸福而甜美的笑容。
泪水滚滚落红尘,
叹光阴,
难追寻,
不见郎君,
为谁倚家门?
一年三百六十日,
心中恨,
心上人。
今宵着我绿罗裙。
吐玉音,
启朱唇。
随风起舞,
相伴是瑶琴。一人流浪在他乡,这心声,可曾闻?
……
“胖子,快起来!”
陈应被推搅扰了好梦,脾气也非常大,他眼也不睁的吼道:“滚,再不滚我就把许管事那个一百六十多斤嫁出不出去胖丫头许配给你!”
陈应还以为这是他的小厮呢。可是他却忘记了,他的小陈七七根本就不敢叫他胖子。只会恭恭敬敬的称呼他为大郎君。
“许管事一百六十多斤的胖丫头许配给你正合适!”高敬宗坏笑着打量着陈应称起的帐篷。这是男人正常的生理反应,一旦连晨勃都没有,可见这个人会虚成什么样子。
“陈七七,今天你的胆子挺肥啊!”陈应蹭的一下起身,突然看到高敬宗那异样的目光正盯着自己。陈应吓了一大跳,他赶紧双手捂住跨下,惶恐道:“你干甚么?”
高敬宗目瞪口呆的道:“我草,你不会怀疑我那个什么你吧?”
陈应委屈的点点头。
“我去,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能有多重的口味才想啪啪你啊!”高敬宗道:“我说胖子,你读过书吗?”
“笑话,想我祁门大少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风流俊杰!”陈应怒斥道:“你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欧耶”高敬宗笑道:“只要识字就行,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快忙起来忙我做事!”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谪仙谷虽然没有官府,但是自从组建谪仙谷生活区以来,高敬宗就办理了谪仙谷户籍制度。谪仙谷户籍分成三种,以军户、匠户和庄户三种级别。其中军户福利待遇最高,军属分的粮食也多常人多一些。其次是匠户,最差的要属庄户了。
可是随着陆永华出任死军从军司马,全面负责承担物资运输和死军补给工作。而谪仙谷百姓管理只有陆永华从盐枭中带出来的一名账房先生李林。李林现年四十余岁是一名资深帐房先生。此时他承担了谪仙谷民部管理工作。
不过由于这个时代人们识字率太低,乞活军中识字率也不高,就算李林混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随着谪仙谷拥有大量粮食,只要肯干活,就可以加入谪仙谷。不过为了避免瘟疫蔓延,高敬宗整理出了一套瘟疫防治之法。外来流民想要进入谪仙谷,首先得洗澡,在加了盐的热盐水里泡小半个时辰,然后在洗清水澡。洗完澡之后,再去进行开花接种。如果是天花患者就不用接种了,天花每个人一辈子就会传染一次。只要能熬过去,以后永远不会再传染。
隔离审查,编户造册,每天把李林累得实在是不行了。无奈之下,高敬宗只好亲自拉壮丁,把陈应顶上去。
陈应心不甘情不愿的去帮助谪仙谷打理民部事情去了,高敬宗知道他的学堂开设任务迫在眉急。
良臣择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在这个时代,高敬宗还真没有吸引人才的优势。一个区区数千人的小山谷,充其量相当于一个小镇或小县城的规模,做一个无品无阶的小吏,还不如去跟别人当幕僚。
没有人才,只有自己培养人才。当高敬宗当众宣布要建立一座大学堂,让所有谪仙谷百姓子女免费入学的消息后,谪仙谷的人开始疯狂了,他们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建造学堂。
将来自己的子女在此读书,所以学堂建筑用了最好的材料,打了最坚实的地基。高敬宗非常无奈,谪仙谷在他心中只是一个过渡的地方,将来他是要南阳盆地建立发展基业,可惜百姓们根本不听,还以为高敬宗只是心疼他们。此时这些百姓建造速度更快,而且学堂规模也不小。根据高敬宗目测,仅教室面积就超过两千平方,足够让三四百名学生上学。
笔墨纸砚高敬宗已经向俞變订购了,校舍也开始建造。那么教材却迫在眉急了。
没有教材,高敬宗只得自己编了。好在高敬宗在后世也是一个功课扎实的高中生,各课成绩还不错。对于儒家经典他真正是一知半解,可是一些启蒙读物如《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和《千字文》却难不倒高敬宗。
然而高敬宗却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三字经》的作者是南宋时期的官员、经史学者王应麟。此时距离王应麟出生尚有八百多年。至于《百家姓》也是形成于北宋时期,否则也不可能把赵姓排在第一。至于《千字文》则是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文字来源据说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中的摘录。
于是问题大发了!
(本章完)
第55章 田豹买官()
高敬宗悄悄打开他的背包,翻腾起来,他非常渴望在背包里翻腾出来一支笔,无论是圆珠笔或者钢笔都行。现在他虽然有纸也有墨,但是现代人还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高敬宗恰恰正是属于不会的那一类。
当然要是赶鸭子上架,高敬宗也勉强可以写的,只是南北朝时代是中国书法史上最辉煌的时候,王羲之父亲不用说了,那是书圣。就像谢安、谢玄,就连郗昙这个死爱钱的吝啬鬼,也是一个书法高手。他还是王羲之的妻舅,与王羲之私下关系极好。兰亭序原稿就是给他陪葬的。
找了半天,把四个背包都翻了一遍,高敬宗悲哀的发现他还是一无所获。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出手刀,准备制作一个钢笔,可是高敬宗嘴皮子玩得挺顺溜,可惜动手能力太差。别说制作钢笔了,就是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削出来的一堆木棍可以干嘛!
就在高敬宗快要崩溃的时候,想起欧洲人在没有钢笔的时候,都是用鹅毛笔写字。对了,可以弄一个鹅毛笔,那个并不复杂。高敬宗想到这里,高兴的跳了起来,兴奋的往狼穴外面跑去。
“高家哥哥,你去做什么?”籍芸娘带着新收的跟班陈褒儿冲高敬宗说道。
“芸娘,你知道哪里有鹅吗?”高敬宗知道籍芸娘似乎是谪仙谷的百事通,好多高敬宗不知道的事情,她通通都知道。什么郭家婶子吃了一大盆猪油扮饭,拉了裤子,丢死人了。还有什么董家姐姐绣了一对丑鸭子手帕送了裕哥哥之类的八卦。
芸娘歪歪脑袋想了想道:“我记得郭家婶子前天收养了一对母女,那对母女就抱着一只鹅,据说那个丫头长得挺标志,郭家婶子准备给郭黑子养大了当媳妇!”
“快带我去找鹅!”高敬宗急道。
“找鹅做什么?”籍芸娘道:“那只鹅是郭家婶子未来儿媳妇养大的,如同她的命根子,你要是吃鹅肉,她会给你拼命的!不过高家哥哥你放心,到时候我跟褒儿我们俩打她一个,你去抢鹅!”
……高敬宗顿时额头布满黑线怒道:“快带路!”
高敬宗不顾那个小丫头哭天抢地,还是抢了四根鹅毛回来。高敬宗找一根最粗的鹅毛,然想用剪刀剪出形状。只是他这才发现,这个时代的剪刀,居然跟后世的并不一样,怎么说呢,好像是一个带着刀刃的夹子。勉强弄出鹅毛笔的形状,高敬宗开始写字。
刚刚开始非常不顺,浪费了四五张纸,这才慢慢流畅起来。高敬宗的毛笔字写得虽然不堪,可是他的硬笔书法确实不错,在上学那会还拿过奖。
高敬宗沾着墨水在纸上写着:“人之初,性本善”
字写得虽然不错,但是这个时代用的还是繁体字,如果教一批只会简体字的学生,恐怕将会成为奇闻笑谈。高敬宗只好改过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惜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写到魏蜀吳,爭漢鼎,號三國,分兩晉”后面的內容还没有发生,高敬宗自然就不写了。
经过删减版本的《三字经》共一千一百余字。高敬宗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写完了。甩甩略有点麻的手臂,高敬宗哑然失笑。如果写毛笔字一千多字会写到他哭的。
接着,高敬宗又开始写蒙学《百家姓》,同样高敬宗只写了其中不足五百个姓氏,有些他实在是想不起来,就嘎然而止了。
休息一会儿,高敬宗开始写《千字文》,《千字文》梁武帝(502—549年)命人从王羲之书法作品中选取1000个不重复汉字,命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编纂成文。全文为四字句,对仗工整,条理清晰,文采斐然。《千字文》语句平白如话,易诵易记,并译有英文版、法文版、拉丁文版、意大利文版,是中国影响很大的儿童启蒙读物。
对于千字文这部奇文高敬宗同样也是信手拈来,他沾着墨水写道:“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仄,宿辰列張。”
高敬宗专心的抄书,却没有发现郑诗诗早已出现在他身后。当高敬宗写简体三字经的时候,她差点笑出声,还以为高敬宗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登徒子。可是慢慢的,随着高敬宗写出的字越多,特别是三字一句,读出来朗朗上口,而且其中还蕴含着一个一个的小故事,这让郑诗诗对高敬宗佩服起来。
能一气呵气写成一篇弘文,这也让郑诗诗对高敬宗刮目相看了。特别是这三字经似诗非诗,似文非文,而且还非常押韵。
当高敬宗写百家姓的时候,郑诗诗就非常奇怪了。天下诸姓如今司马第一,琅琊王氏第二。陈郡谢氏第三。要排序也应是司马、王、谢、郗桓,顾、陆、朱、张、孙。李、杨、崔、郑、陈。但是高敬宗却写成赵钱孙李、周武郑王。
不过让郑氏排在王氏之前,还是让郑诗诗非常开心的。
当高敬宗写千字文的时候,郑诗诗已经被高敬宗的才学给深深折服了。这谪仙神医之名倒也实至名归。
不知不觉间,高敬宗专心写,郑诗诗细心看。突然高敬宗伸一个懒腰,仰头望天一张精致的俏脸。
“你……”
郑诗诗吓得丢下书稿扭头就跑,结果这一跑不要紧,悲剧出现了,高敬宗这货削了不少圆木棍,正巧被郑诗诗用脚踩中。郑诗诗脚下一滑,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倒。高敬宗怎么可能让美女摔倒在地呢,猛然上前,一把将郑诗诗拦腰抱住。
于是,更加悲剧的事情出现了。高敬宗此时的身体只有十四岁,反应虽然快,体力却跟不上。他虽然如愿以偿做到了香玉满怀,却被郑诗诗这个成年女子的体重压倒在一起地上。
“啊!”郑诗诗娇羞道:“快放开我!”
“我的腰啊!”高敬宗乐极生悲,欲哭无泪的道:“我的腰好像要断了!”
“咦!”籍芸娘一看高敬宗倒在地上,郑诗诗躺在高敬宗怀里奇怪的问道:“高家哥哥,你们干什么?”
“娘亲,你们干什么?”陈褒儿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向高敬宗忽闪忽闪的眨眼。
(本章完)
第56章 就这水平()
别看籍芸娘才十二岁,对于某些事情已经隐隐约约懂得了。没有办法这个年代的女子成婚时间太早,如果不是籍芸娘只是籍戡的养女,由她亲娘教育,估计她懂得更多。养母和亲生母亲终究又隔了一层。
世界上不吃饭的女人或者有几个,可是不吃醋的女人却连一个也找不到。吃醋这是女人的天性,籍芸娘感觉高敬宗高哥哥,是属于她的。要抱她也只能抱自己一个。第一次籍芸娘感觉郑诗诗非常可恶。
高敬宗冲籍芸娘道:“快扶我起来,我的腰断了!”
“活该!”籍芸娘不悦的道:“谁让你不规矩的!”
“我没有!”高敬宗心里暗暗道:“我倒是想啊!”
此时,郑诗诗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可惜狼穴的地面是石质的,原本倒是崎岖不平,不过此时已经被填平了,别说她这个大活人。恐怕是一只蚂蚁都钻不下去。
……
籍芸娘感觉到了郑诗诗的威胁,她决定赶走郑诗诗母亲。于是,她那个小脑袋瓜里开始谋划起来。
好半天,高敬宗才爬起来,为了打破尴尬局面就笑道:“郑娘子来找区区,不知所为何事?”
郑诗诗拂了拂凌乱的秀发,掩饰内心的慌张,好一会儿回道:“奴奴,想请高神医为犬子诊病!”
“哦!”高敬宗这才想起,自从陈言庆来到谪仙谷狼穴,高敬宗这个不靠谱的神医,别说给他诊病了,就连看一眼都没有。他只惦记人家母亲呢。高敬宗道:“现在正好,我有些时间,咱们一起去看看!”
陈言庆躺在狼穴靠近洞口的位置,在那里用两块条石充当床腿,铺上木板充张一张床。此时,高敬宗来到陈言庆面前,只见陈言庆脸色苍白,闭目沉睡。
郑诗诗道:“犬子自从两年前开始,身子越来越差,慢慢的就变成这个样子,求遍江南名医,皆束手无策。还望高神医施以妙手!否则,奴都不知道怎么活了!”
“两年前?”高敬宗仔细打量着陈言庆,陈言庆从医学角度来说,事实上是处于半昏迷状态,情况也非常危险。不过高敬宗却看到陈言庆的指甲隐隐约约有些发黑。高敬宗却知道这是典型中毒的迹象。别说是江南名医,哪怕是吊子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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