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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土匪-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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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又笑呵呵地端着一盘馒头跑了出来,看着桌上的一小节手指,脸色一变,随即又笑道:“不好意思呀!肉馅剁得不够细,我给免费换一个馒头来。”

    说着,放下木盘,拿过抹布将那节手指擦到地上,那狗眼疾嘴快,一嘴将手指叼在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

    程风胸中一股恶气,直往上冲,实在憋不住了,喝道:“你怎敢诓骗我们吃人肉?”

    那店主面色一冷,脸上老实、和气的神情全无,冷哼一声道:“这位客官说话我可不爱听了,什么叫诓骗?我说是肉馒头,没说是什么肉,你们也没问过是什么肉。

    再说了,客官难道是初次跑生意吗?真是少见多怪!哪里都有‘两脚羊’卖!实话跟你们说,本店的特色就是炭烤全人,各位吃吗?‘不羡羊’二十贯一人、‘和骨烂’十贯一人、‘饶把火’八贯一人。”

    程风不动声色地问道:“敢问主人家什么是‘不羡羊’、‘和骨烂’、‘饶把火’?”

    “嘿!你连个这都不知道?‘不羡羊’是年少妇人,肉质肥美,价最高,特别是那两个**,啧!入口即化,堪称人间美味!

    ‘和骨烂’是婴儿小孩,肉质鲜嫩,最好熟,味道也非常好,就是肉少一些,就单价而言价格最贵,不太经济实惠。

    ‘饶把火’是老瘦男子,肉老难嚼,得加把火才能熟,所以叫‘饶把火’。对了,一般男子公道价,十五贯一人。”

    那店主说得眉飞色舞,全然不觉程风那只握刀把的手越来越紧,指节已经发白。

    “呵呵!今天我可是长见识了!那你这卖的人到你手上时是活的还是死的?”程风脸上带着微笑,装作好奇的样子问道。

    店主听见这个问题,脸上的表情变得谨慎,干笑道:“本店不会干杀人的买卖,客官你有所不知。

    近年来,夏国连年干旱,动不动就闹个颗粒无收,但凡有了一点力气的,都到草滩上挖野菜、捋草籽,煮着吃下填肚子;

    更有本事的,到草滩上挖鼠穴,抢夺地鼠过冬的口粮;看到蜥蜴,抓来烧着吃或者煮了吃,有人因此中毒身亡。所以,这块地界啊,饿死的人满地都是,人肉比羊肉贱!”

    曲端见程风手中的刀正在缓缓出鞘,猛地一手抱着他的肩,一手压住他的刀柄,将刀刃压入刀鞘,扭头对店主笑道:“让你见笑了,我这弟弟初次出远门,还是个新手,对很多事情很好奇,多问了几句。”

    说完,低声对程风道:“堂弟,你跟我出来下,我跟你商量个事。”

    说完,不由分说,将他拉扯出客栈,站在院子里低声恶狠狠地道:“你给我听好了,千万不要在这里惹麻烦!别忘了咱们的使命是什么?

    咱们将店里的人都杀了,一把火烧了,这很简单,但这无异于捅了马蜂窝!

    说不定会引来整个族群对我们的追杀!与回鹘结盟一事怎么能够完成?!

    再说了,吃人的事并不是天方夜谭,打起仗来,若遭遇围城,这种事时常发生,你既身为军人,对此要看淡一些。”

    程风喘着粗气,怒目沉思半晌,最后深深吸了一口气,闭眼轻轻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曲端的命令。

    曲端见他转意,一把放开了他,大踏步回了客栈,招呼大伙儿吃完赶紧进房间休息。

    众人知道了这馒头里面包着是人肉,顿时没了,再也吃不下了。

    倒是有几个老兵,疼惜粮食来之不易,仔细地将馒头上的白面部分吃掉,留下一团薄薄的面皮包着一团圆圆的肉馅,一个个搁在木盘里,乍一看,有点买椟还珠的意思。

第112章 清纯萝莉的考验() 
种鱼儿胃浅,在院子里吐得昏天暗地、泪流满面,甚至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最后在程风的搀扶下病恹恹地进了屋。

    她此时已没有了愤怒发火的力气,只能是用刀子般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店主,仿佛能将店主脸上的肉剜下一块来以解心头之恨。

    曲端、程风、种鱼儿各自单独住了一房,剩下的士卒们每四人住了一房,士卒们排了个顺序,轮流值夜看守。

    经过刚才那么一闹,大伙们都没了说话的心情,用热水洗漱一番,便倒头睡下,都想着早睡早起,早点离开这闹心的客栈。

    程风躺下后,心潮难平,始终难以入睡,他经历过现代战争,在战场上,虽然也残酷无情,也灭绝人性,但最基本的人道还是有的,其程度哪会到人吃人的地步。

    住在这样一家以人肉为主打菜系的特色黑店,他实在难以安心入眠,即便是安排了士卒值守。

    他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上的黑暗,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情,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也许曲端说得对,乱世之中,人与牲口没有什么区别,自己太过于悲天悯人了。可有些东西,可能是烙印在血脉里面的,不管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地位,是什么卑微处境,总是忍不住做出也许不太理智的选择!”

    临到半夜,他突然听见门口有轻轻的脚步声正由远及近地走了过来!

    “哼!难道这黑店店主想杀人越货?!那就休怪老子手中的刀无情!”他缓缓地拔出了库克利弯刀,赤着脚悄悄地蹲在门边的墙根下,像头老虎一样等待猎物出现在眼前。

    随着淡淡的光线随着脚步声越来越亮,他才发现来的人竟然端着盏油灯,心中简直难以置信:

    “这店主也太托大了吧?就这样明火执仗地闯进来?好歹咱们这一行也有上十条汉子啊!哪有那样好相与的?!”

    他正胡思乱想着,却听见轻轻的扣门声,“谁?!”他低声喝道,声音虽不大却不失犀利。

    “呃,我。。。。。。鱼儿。。。。。。”种鱼儿的声音有些犹豫,颤颤抖抖的透出几分害怕。

    程风将门拉开一条门缝,凑眼看过去,见外面确实只有种鱼儿一人,方才把门打开,“你这小妮子刁钻古怪,大半夜的不睡觉,找我干啥?想要捉弄我吗?即便是要听故事也得等明天呀!”

    种鱼儿赤着双脚,一手提着青布鞋,一手举着一盏油灯,程风在灯光之下,见她脸颊上亮晶晶地兀自挂着几滴泪珠,大大的眼睛中蓄满惶恐,一双小脚雪白晶莹,在昏暗的灯光中尤其醒目。

    这双小脚堪称白璧无瑕,上下匀称而不拘一束,饱满晶莹而不显臃肿,润滑细腻而不失光泽,五个脚趾头嫩得如一条条可爱的蚕宝宝,整齐地排列,依次短下来。

    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当真是如玉之温润无瑕,如缎之柔滑流畅,如花之粉嫩柔弱。

    程风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李煜描写小周后的诗句——“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虽然青布鞋不如金缕鞋高贵,但这份意境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种鱼儿见程风的双眼牢牢地盯住自己一对脚,她的脸上却无羞怯之意,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她的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战战巍巍地道:“我好害怕,我想跟你一起睡。”

    程风一听就头大了,大半夜的,一个小萝莉跑过来投怀送抱,这是一种什么精神?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呐!但理智和现实告诉他,不可乘人之危,不可忘乎所以。

    他示意种鱼儿进来,然后将门合上,刚刚转过身来,冷不防种鱼儿一把将他抱住,娇小柔软的身子拥入他的怀中,肩头微微地颤抖,在那无声地抽泣。

    程风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好生劝慰道:“好了,好了,有我在呢,你就别怕了,乖!去床上睡觉吧!光着脚,别受了风寒。”

    种鱼儿却置若罔闻,依旧死死地抱着他,不肯放手。

    他一边感受着少女胸口的那两点坚挺而微弱的凸起,一边与她好声商量:“先把我放开!咱们放开说话,行不行?我的鱼儿小娘子!我的姑奶奶!”

    种鱼儿的头死死地抵着他的胸口,微微地摇了摇头,低声坚定地道:“我不!我不!我就不!”

    程风一听火了,满脸无奈,只得厉声道:“你再不放开我,我的背就要被油灯烧着了!”

    种鱼儿这才发现,自己一手举着油灯,一手提着布鞋,油灯正好在他的背后烧灼,自己再不放开,恐怕油灯真要把他的衣服点着了。

    想到此,她立马松了手,蹦了开来,将手里的鞋扔在地上,捂嘴在那吃吃地笑,脸上还多了几分红晕。

    “天不早了,赶紧上床睡觉吧。你睡床上,我睡地上。”

    “不行!我害怕!”种鱼儿噘着嘴,不依不饶地将程风往床上拉。

    程风没奈何,最后只好在她的拉扯下,两人和衣并排躺下。

    种鱼儿的小手紧紧攥着程风的衣角不放,悄声地道:“你说,这家黑店会不会有个巨大的厨房?里面堆的全是人肉,还关着待宰的‘两脚羊’,咱们会不会半夜被他们杀掉做成人肉馒头?”

    程风拍拍她的脑袋,“别瞎想了,咱们一行十多人呢,都带着家伙。借他们十个胆儿,也不敢对咱们下手。你把心放肚子里去,赶紧睡觉,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离开这个鬼地方!”

    “哦!”种鱼儿嘴里嘟囔了一句,却将程风的一条胳臂抱在怀里,他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些许起伏。

    “我去!这看似清纯的妹子这么会撩汉子?!难道自己今天真要恭敬不如从命?”

    程风的心里经历着一场天人交战,待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拒腐蚀、永不沾时,却发现不知何时这小妮子已经酣然入睡,脸上的泪痕还未完全干涸,静谧的夜里,只听见她均匀的鼻息在有规律地起落。

    看着种鱼儿天真无邪的睡容,程风顿时对自己刚刚滋生的邪念感到无地自容。

    他深深地吐了一口长气,轻轻地拿开她抱着自己的胳臂,为她盖上被子,起身灭了油灯,方才重新躺下。

    过了半晌,他依旧没有睡意,睁大双眼盯着空洞洞、黑漆漆的屋顶,想起刚才鱼儿所说的话,心中突然灵光一闪:

    “店主的话不可信!这里真的会关着待宰的羔羊吗?卖到这客栈的人究竟是活着的还是死的?

    如果是活的,自己该怎么办?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拔刀相助?

    如果动武救了人,怎么善后?影响出使结盟的大事那该怎么办?曲端会支持自己吗?自己如果为此而和曲端发生冲突,是否值得?”

    他琢磨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决定还是先打探清楚情况再说,也许正如店主所说,他们只是买来的死人肉呢?那就是自己杞人忧天了!如果真是有活人被关押,自己拼了命也要将人救出来!

    待下了这个决心,一夜无眠的程风此刻无比的安心。自己的所作所为,一如既往地无愧于心!

    唯一放不下的,大概就是种鱼儿了,真要惹出祸事来,会不会牵连到她?不过真要如此,曲端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有什么事,自己一个承担下来便罢了!

    只要自己单人匹马,身无负担,凭着前世在部队里掌握的野外生存的技能,任凭千军万马也能逃出去!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他侧耳听了听种鱼儿鼻息均匀的沉睡声,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穿鞋提刀,开门向客栈后面摸去。

第113章 地窖里的罪恶() 
天色黑沉沉的,四周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程风伏着身子,一边小心地挪着步子,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希望能捕捉到有用的信息,指引自己前进的方向。

    走着走着,他能感觉自己进了一间屋子,从鼻子里的肉菜混合的味道,可以判断出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是厨房,一想到这肉味很可能是人肉味,他的胃里又是一阵痉挛。

    他强压着心中的恶心,仔细搜寻一番却并未发现异常,正准备转身退出去,忽然听见夜空中有一阵吃吃的淫笑声传来,声音极低,断断续续,仿佛被人刻意压抑了下来。

    他运足目力,迅速向四周扫去,依旧是漆黑黑的一片,“难道自己听错了?”

    他等待了一会儿,那声音似乎凭空消失了,正要转身离去,笑声又响了起来,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绝对不会错!是有人在笑!只是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他屏气凝神,张着耳朵,左听右听,好不容易发现声音竟然来自地下!

    他赶紧趴在地上,将耳朵贴在地面上继续凝听。这回听得更加清楚了!有四个男人的笑谈声!

    这地下必定有古怪!

    他张开双手,匍匐在地,一寸一寸地在地面上摸索,摸着摸着,发现原本平整的泥地面上隐隐地出现了一条缝隙。

    他凭着手感能感觉到这是木板与泥地之间的结合处,再往前摸,触碰到有两个布条做成的拉手,双手向四周一探,发现这木板呈正方形,三尺见方。

    “看来这是个地窖的入口!”他轻轻将拉手向上提,拉起一条缝来,顿时有灯光射出。

    他不敢再往上提,怕动静太大被人发现,将眼睛凑到缝隙处往里窥视,他这一看不要紧,倒吸一口冷气!

    这地下空间甚为宽广,貌似为用来储藏食物的地窖,中间摆了一张枣木制成的大木案。

    一名年轻女孩浑身赤裸地仰面躺在案上,她皮肤呈小麦色,头发又黑又长,眼大而美,嘴唇厚实。

    一名年轻精壮、头发散乱的男子正趴在她的身上奋力耕耘,稚嫩的脸上浮现着愉悦的神情,嘴里还含糊说着当地的方言。

    木案的两侧各站了一名年纪稍长的男子,一人瘦长,脸有刀疤,一人肥胖,身材敦实,几乎看不见脖子。

    他俩在一旁低声淫笑,但很显然他们已经提前享受过了,而且已经精疲力竭,因为他们全身的肉都在往下耷拉着。

    麦色女孩的脖子上架着一把短刀,持刀的人一脸大胡子,正是客栈的店主!

    他不时做噤声状,提醒其他三人放低声音,意思是别把客栈里的客人吵醒。

    女孩双目呆滞,定定地望着地窖顶部,如同一摊死肉任人摆布,只在被这帮恶棍抓疼她时,才含糊地吭哧两声,而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痛苦的呻吟,用肮脏的手不停地使劲掐着她,欣赏着女孩无奈而机械的反应。

    程风的目光再向四周扫去,全身的血液几乎要凝固,一侧的墙上各挂着两条人的大腿和手臂,墙边的案上摆着一具女性的胴体,很显然她是大腿和手臂的主人。

    他不忍多看,目光再往前,地窖的角落里还摆着一个铁笼,里面蹲着一中年男子,衣着华丽,双手双脚被紧紧地绑着,嘴巴被破布堵着。

    那男子看着案上的女孩被凌辱,双眼瞪得圆圆的,充满了怒火,嘴里呜呜地发出愤怒而低沉的声音,但地窖里的人谁都没空搭理他。

    “太好了!还有两个人活着!”程风心中暗喜,正在此时,却听店主低声笑问道:“也火耳立布,舒服够了吗?”

    程风闻声望过去,只见那年轻男子点点头,全身像被抽去魂一样,双手撑案,耷拉着脑袋,脸上却带着满意的笑容,有气无力地道:“梁汝黑大叔,我已经被抽空了,再弄就没命了!”

    另外三人听了那叫也火耳立布的男子所说的话,不由吃吃笑了起来。

    那店主也笑着,突然左手掩着女孩的嘴巴,右手的尖刀使劲一划,从女孩的颈部飚出一道血箭,溅得他满脸都是。

    女孩手脚并用,开始使劲地挣扎,另外三人赶紧上前死死按住她的手脚,不一会儿,徒劳的挣扎便变成了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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