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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队-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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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兰走出自己的房间之前,谢晋元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那么……雷震?!”
    “他很有天分,更具备了成功者最需要拥有的专注与执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能成长得这么快。大概,他就是那种天生的军人。”
    马兰没有回头,她轻声道:“雷震是一条狼,一条在最残酷的大自然里,经历过生死磨砺的狼!我不需要告诉他,应该如何去生存,我只需要教导他。如何把自己的牙齿和爪子磨得更锋锐,如何让自己的进攻更快更有效。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我这个老师,也不再是这个束缚了自由的军营,而是应该回到他原来的世界,在最广阔自由的空间中,通过一场场实战,让他能够把理论升华为经验!”
    留下这些话,马兰走了,她双手空空。带着全营三百多名兄弟的祝福。离开了这个她曾经生活了将近一年时间的孤军营。凝视着马兰坦坦荡荡渐渐走远的背影,再看看身边气势日渐沉稳,但是双眸中却始终隐藏着两缕火焰的雷震。谢晋元不由陷入了长久的深思。
    就在当天晚上,谢晋元拎着一只收拾好的军用背包,找到了雷震。在这个背包里,放着几天的干粮,放着谢晋元在被迫离开孤军营的三个月里,亲手写出来的各种东西,放着一套粗布衣衫,放着谢晋元带了几年时间,早就想送给雷震的那块手表,更放着谢晋元身为一个老师。为自己徒弟地所有期望与慈爱。
    “走吧,去更适应你的地方,发挥自己的特长,去认识更多的人,经历更多地事,让自己尽可能快的成长起来吧。”望着面对自己这种意外的举止,整个人都略略一僵的雷震,谢晋元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浓浓的不舍,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在朝夕相处中,在一次次为雷震的成长而开心欢笑中,在一次次投入了真正感情的满足与忧虑中,他早就把雷震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谢晋元把这只行军背包,放到了雷震的面前,雷震下意识地伸出了双手。当这一只行军背包,为两个人的手架起一座空中桥梁的时候,谢晋元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血脉相承的动人感觉。
    “我被困在了这里,真正困住我的,绝不是那些白俄士兵架在四周的机关枪,也不是工部局那些出尔反尔的政客。我是一个军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现在军队需要我们,国家需要我们留在这里,以这种另类的形式继续战斗,我就必须留在这里。如果没有接到上级命令,就离开这里,无论我走得如何光明正大,无论我走得如何理直气壮,都注定要背负上,逃兵,这个耻辱的名称!”
    谢晋元道:“但是你不同,这里没有你的责任,也没有你的义务,你还年轻,应该去自己选择未来的道路。”
    轻轻的吸了一口气,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却必须肩负起历史赋予这个时代的使命的大男孩,谢晋元轻拍着雷震的肩膀,道:“如果有一天,你和千千万万志同道和的勇士,能够将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家园,能够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坦坦荡荡的站在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我这个师父,就算是死了,在地下也会为你们而欢笑的。就算我们都失败了,也没有关系,至少我们可以活得无愧于心!”
    在这个时候,谢晋元款款而谈,当真是坦坦荡荡俯仰天地。但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凉意,却狠狠袭上了雷震的心头,他在谢晋元的声音中,听到了一种壮志未酬的遗憾,更听出了一种寒风萧萧的死志!
    就在这一片迷茫的历史迷雾中,就在孤军营这样一个兵家绝地中,用自己的光芒强行支撑起一片天空,却再也无法挣扎,更无法带领所有人突出重围的谢晋元,把自己所有的知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雷震的身上,就是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在这个人生最后的战场上,拼死一战,直到战最后一刻的准备!
    抱着怀里沉重的背包,感受着谢晋元交付到自己身上的希望与叮嘱,雷震缓缓的,缓缓的,缓缓的,对着这样一位老师,这样一位军人,这样一位亲人,这样一位注定要把热血倾洒在历史长河中的英雄,屈下了他宁折不弯的双膝。
    雷震清楚的明白,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不再为自己一个人而活!
    第五卷 撕破天穹 第十五章 旅程(上)
     更新时间:2008…10…26 23:01:24 本章字数:8261
    你知道如何在沙漠里生存吗?
    不要说沙漠里有沙尘暴,也不要说在沙漠里让人暴晒几个小时就会中暑的阳光,也不要说那一望无际,总会让人不知不觉迷失方向的沙海。在这里之所以被称为生命的绝地,就是因为它实在太干,太旱,太缺乏我们生命中必须的清水。所以在进入沙漠之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准备足够的清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能再找上几匹骆驼,那就更完美了。
    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动物,宽大的脚掌可以让它们可以无视过于松软的沙面,为主人背负起沉重的补给和商品,最重要的是,骆驼可以在身体流失水分百分之二十五的情况下,依然生存,甚至还能保持必要的体力。要知道,一个正常的人类,身体在损失百分之五的水分后,思维就会发生混乱,损失百分之十水分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重度昏迷,直到死亡!
    就是因为骆驼的重要性,这一个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侧,能够为过往客商提供骆驼和向导服务的小村镇,就空前繁荣起来。这样的小村镇没有自己的名字,由于它就是依靠为来往客商服务,并渐渐拥有了属于商人的文化气息和格局,所以在面对这样的小村镇时,人们都喜欢把它们称为“巴扎”,如果把这个词翻译成汉语的话,就是集市的意思。
    一道蜿蜒流淌,几百年也没有干涸的小河,让这里成为一片绿洲,而成片的胡杨林,挡住了在塔克拉玛干肆虐上千年的风沙,更为人类居住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在一条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齐驱的土制道路两侧,高高矮矮的竖起了上百幢维吾尔式的房屋,并各自圈出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院落。就是在这些院落里,或多或少地都静静站着几匹骆驼。它们都高高昂起自己骄傲的头颅,用一种淡定从容的态度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任由那些客人在主人的带领下,对它们指指点点。只有一些客人离它们太近,甚至伸手尝试着想要抚摸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用自己大而清澈的双眼,轻轻的瞄上一眼走到自己面前,也许在不久地将来。还会一起结伴旅行的陌生人,并用一种温和的态度,包容了对方无礼的态度和举止。
    而在这条土路两侧院落的空隙处,还有一些上年纪戴着小圆帽的维吾尔大叔,在那里支起了西瓜摊。这些一生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中的土著原居民,皮肤看起来就像是风干的桔子皮,又干又皱写满了岁月无奈的印痕,可是他们仍然可以一边吸着旱烟,一边发出响亮的笑声。一些刚刚挤奶回来地女人,手里拎着小铁皮桶。一路走过来。小铁皮桶里地牛奶随着她们的脚步不停的晃荡,更是发出沙沙地声响。
    这样一个偏僻却繁荣,被称为“巴扎”的小城镇。就在用它特有的纯朴与火一样的热情,迎接着来来往往的过客,为他们提供穿越沙漠必须的生存物资。而这个小村镇唯一的一家旅店里,那架在铁板上的烤全羊,刚出炉用青稞面做成的馍馍,还有入口酸涩却韵味十足的马奶酒,都会让任何一个刚刚从生命绝地里打过一个来回地人,感受到进入天堂般的舒适。
    当他们吃饱喝足,用在沙漠里比黄金还要贵重的淡水对身上进行了适当的清洁,带着久违的舒爽与满足。进入自己的房间后,面对还有几分姿色,又带着沙漠一样灼热温度的女人,就算是再吝啬的男人,也绝对不会介意自己在放纵中,让自己钱袋稍稍放松一下。
    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一个普通地季节,又有客人,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
    每当有客人进村。第一个发现的,总是小巴朗。小巴朗是一个孤儿,他每天都会牵着一头小毛驴,站在村口,靠向每一个过往客商兜售酸奶为生。
    现在已经夕阳欲坠,但是阳光却依然炽热得让人不敢逼视,小巴朗必须小心的眯起双眼,才能在一片模糊,一片金色,一片灿烂中,看到一条踏着淡淡的飞沙,走向村镇的影子。从小巴朗的方向看来,这个陌生的来客,仿佛就是直接从太阳里走出来,全身都带着一层黄金的光芒。
    这位客人显然经历了漫长的旅行,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风尘仆仆的气息,就连他脚下的那条狗,身上也蒙着一层重重的黄沙,几乎无法分辨它原来的毛色。
    小巴朗破天荒的没有伸手拦住这位客人,按照他惯用的手法,遇到这种单身的客人,尤其是汉族人,他一定会想尽办法纠缠不清,甚至不惜伸手抱住对方的大腿。汉族人一般脾气不会像维吾尔人这么火爆,而且来到这里身单力薄的单行客,都不会为了买一杯酸奶这种事情,得罪他们这些当地人,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他们带着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或几个硬币,从小巴朗手中买上一份味道真是不怎么样的酸奶。
    而村镇里那些平时游手好闲,就是靠偷窃为生的家伙,也可以从这些客人的钱包大小程度,来判断目标是否有油水,是否值得他们出手。
    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小巴朗就是不敢拦住这个全身都蒙着一层风沙,已经露出一丝疲态的陌生人!
    他只能悄悄看着那个陌生人,带着自己身边那条陪伴他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漫长旅行的狗,踏着他们一成不变的步伐,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直接找到了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
    旅店老板看着这个陌生人用风干的肉脯和馍馍,塞满了那只硕大的军用背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食物已经足够一个正常人吃上一个月。
    “再给我来一块盐巴。”
    盐巴在沙漠里,可是好东西,它不但能调味,把又干又硬的肉脯和青稞面馍馍变成可口的食物,还能对伤口进行简单的消毒,用它调成盐水。还能救治那些因为脱水而晕迷的人。可以说盐巴,就是进入沙漠前,每一支旅队都必须采购的东西!
    老板问道:“你要去沙漠?”
    “嗯!”
    “你的运气不好。”老板啧啧轻叹着,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就是在昨天,一支最大的商队刚刚从我这里离开,要知道想要征服沙漠,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的。像你这样的单身旅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到下一支商队来到这里,只要你交出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愿意在他们的旅队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你就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度过沙漠了。”
    老板的潜台词当然很容易理解:“在第二支商队来到这里之前,你就只能先住到我这个村镇中唯一的旅客里了。”
    这个陌生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将一只空了的水壶和一个皮制的水囊放到了柜台上,“麻烦帮我把它们灌满。”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明明已经够乏够累。但是往那里一站,仍然全身挺得像是一杆标枪的陌生人,旅店老板一边猜测着对方地身份,一边在水壶里和皮囊里添满了水。
    “你要不要买骆驼?”
    旅店老板开一方店,招待四方来客,他当然能从这个陌生人地举止上看出来,他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支商队来到村镇,才进入沙漠。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是每一个成功商人的必备素质。“你要真想一个人横穿沙漠地话,你就必须要有骆驼。你带了这么多的食物。准备的淡水却最多只够五六天用的,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玛克拉玛干大沙漠。”
    旅店老板一边劝说,一边盯着这个陌生人的脸,看着脸色来猜测对方的心意,也是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陌生人,仿佛先天性缺乏面部神经般,一直绷在那里,隔着满脸的灰尘。就连店老板这样一个走江湖几十年的老狐狸,也无法看出这样一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想地。他只能继续不停的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你很强壮,也走过很多路,闯荡过很多地方,背着近百斤重的背包,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但是如果你认为进入沙漠,那只背包对你来说仍然同样轻松,你就错了。你一进入沙漠,你就会发现,脚下过于松软的沙子,会让你走出每一步,都必须付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当你发现自己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又没有带着一头骆驼走进沙漠是一种巨大的错误时,可能你已经再没有沿原路走回来的力量了。”
    店老板说的是实情,这么多年时间,他曾经不只一次见过那种心高气傲,以为自己能征服一切地年轻人,没有带骆驼,孤身或者三三两两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永远的没有走出那里。也许只有劲风从沙粒上掠过的,带出他们隐藏在沙层下的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尸体才会向其他旅人,再一次见证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生命绝壁”这个称号。
    “谢谢!”
    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旅客特有的狂妄与骄傲,但是却有着相同的坚定。他伸手接住店老板递过来的水壶和水囊,看着他把水囊和水壶放到最不容易和身体接触造成磨伤,却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看着他拎着份额外包起来当作晚餐的食物,离开了这个间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店老板盯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每一个生活在沙漠边缘,年纪稍大一点,见过狼群的土著居民,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个年轻人脚下那条看起来很驯服,却在额头上突起两点“怒骨”的伙伴,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
    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下方,一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看着脚下那只还盛大半桶酸奶的铁皮桶,他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他用绳子把这一只铁皮桶往毛驴的背上绑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带着一条狗的陌生人。
    看着那个陌生人把背包放到地上,靠着一棵胡杨树。一边和那条狗分吃着烤羊肉和刚刚出炉,还松软喷香的青稞面馍馍,一边放松了身体,小巴朗不由瞪大了双眼,“你就打算在这里过夜?”
    “嗯!”
    “你别看这里白天很热,到了晚上就算撒泡尿都被冻成冰的!”小巴朗闻着烤羊肉的味道,他不由狠狠倒咽了一口口水,道:“如果你觉得住旅馆太贵的话。可以到我家,一晚上只要一毛钱就行。我家里是很破,不过还有热炕,有洗脚水,你怎么也能睡个好觉!”
    “谢谢!”
    这个陌生人显然并不打算接受小巴朗的邀请,在把手里的烤肉送进胃里后,他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而在他闭上双眼的时候,那条刚才还在和一块烤肉搏斗的狗,似乎在同时接受了警戒的任务。它抬起头对着小巴朗露出了警戒地眼神,而在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了一阵充满了警告意味的呜咽。
    只要看看这条恶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充盈着爆发性美感的壮硕身体,看看它那锋利得就像是两把小弯刀的牙齿,小巴朗就觉得全身发凉。小巴朗绝对相信。如果他不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陌生人,他身边那条已经目露凶光,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的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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