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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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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一行人的目标太大,如果可以,最好做点伪装。之前我们运的货物就不错,是个很好的掩护。再有就是,下次再做出这么大动作时,一定要事先准备好,特别是通知大家,这里投靠日本人的人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他们发现。我们毕竟是在敌占区,不可能做的太过。还有就是,你拿回来的珠宝,最好离开秦南再拿出去。”
“知道了。这笔东西我准备到上海再出手。另外,我要分一次兵。”
“分兵?”金牛眼睛眯了起来。
林夕颔首:“是,分兵。你带着吴衔还有叶弘吴建豪,再加几个人一组,送白月冰到家里去;林义再带上剩余的人,去荣萱家,我身边就带李亚东和陈飞雁,在下一个城市等你们。”
“这……太危险了,这不行。”金牛不同意,这个时候分兵真的很危险,一旦其中一部分人出问题,敌人就有机会把他们分批歼灭。而叶弘与吴建豪虽然加入了他们,但是,金牛对这些人曾今的身份还有芥蒂,而最关键的还在于这些人的实力太弱,一旦发生危险,如果没有实力强大的人顶在前面,就有可能乱作一团被敌人消灭。
林夕摆手让他不要继续说下去,吐出胸口的浊气,慢慢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也知道你担心什么。可是,随着我们靠近沿海线,敌人的势力只会愈加强大,这个时候出了问题,只要能保住性命,我就有机会去救大家。我们一路走来,陈飞雁她们虽说适应了,可你是知道的,真正的实战是什么模样。如果发生意外还能活下来,这些人心里就该有个底。”
“陈伯父说的话虽然自私,但可怜天下父母心,我是真不能保证能够一直看着她们,保护她们。其实,我认为陈飞雁这些人最好是在研究和教育领域工作,为我们提供掌握知识的人手,可现在没这条件,只能放到一边。要是条件允许,我想劝陈飞雁留在家里,等我们回来了,再让她过来帮我们。”
林夕与金牛对视,有些赧然地低下头。“当然也有最关键的,我是能惹事的人,做事没有计划,这样一塌糊涂的指挥方式,可能会害死大家。所以希望你还有他们有自己的判断,不要被我连累了。”
秦江以南的财富让林夕的心一直在躁动中,而这些钱财又多数集中在投靠日本人的势力手里。林夕并不鄙视卖国求荣的人,只是从他们手里抢钱不会有愧疚,后世的信息大爆炸,能让每个人更轻易的看到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国家几十年的自我宣传成果,在媒体、网络以及解密的文件里,逐渐退出神坛。苏区的士兵高举代表全人类的旗号,真正做的,其实也是扩充地盘的想法。上辈子这个时期,老蒋的“攘外必先安内”也是无奈之举——自己在前线打生打死,屁股后面的一群人却趁机扩大地盘。
而最终结果也是在抗战胜利后,老蒋丢了半个国家。里面原因复杂,不过历史是以胜者论英雄,就像要投资的话,肯定把钱压在潜力股上,而且国民政府也确实腐拜到了极点,罔顾国家大义,埋头自己捞钱,和他们相比,社工党虽然也有杀戮,也有清洗,却稳定了整只队伍。
林夕对这种学习斯大林肃清的做派很有意见,却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加上两者相距甚远,很少考虑那支统一国家的力量。
不过在想到上海等地的富裕后,林夕不得不考虑,自己是不是会遇到两个党派潜伏在城市中的人手。
“如果遇到他们,我是开枪呢?还是开枪呢?”在金牛沉默着考虑自己说的话时,林夕靠在椅子上,想着心中让他纠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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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上海()
第二十二章上海
之后的路程虽然还是在敌占区,但是,驲军作为统治者,为了自身牟利,还是保持了这片地区的稳定,只有处理敌对份子的时候才显露出獠牙。很显然,他们希望通过血腥的杀戮让中华地区的百姓知道与皇军对抗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结果确实如此,越是商贸繁盛的城市,配合驲军工作的人也就越多,而这些地方,驻扎本地的驲军士兵数量也开始减少,以皇协军驻防为主,辅以暗地里的特务人员,窃取可能危害本国的计划。
当荣萱和白月冰从家里出来后,除了林夕带着李亚东和陈飞雁杀死几十个人外,剩下的收获只剩财物上。而财物上的收获又是林夕不能摆到明面上的事情。
与此同时,他们的队伍增加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一起乘船的胡家少爷,胡益弘。
“哈啊,终于道了,大上海。”林夕站在窗前,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四号,上海一些店面门口摆出了圣诞树,作为港口城市,中央军很难守住这块地方。大口径舰炮的威力是难以想象的,一发炮弹就能将整个营的人消灭,抵抗?无从谈起。
一行人终于在圣诞节前来到上海,此时的林夕财大气粗,但为了避免惹上不该惹的人,又自持自身实力,他挑选了一家中档酒楼,将一层楼包下避免外人打扰。
林义站在他身后,用电子眼观察街道和对面的大楼,预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这真是个罪恶之都啊。不知道能在这里捞到多少钱。”林夕双手交叉,扶在窗沿。一路走来,林夕出手的机会不多,就像金牛说的,他的动作太大——每到一个城市就捞走近百万的财物,很快就引起驲军注意。加之他们走的路线靠近秦江,有一次林夕摸到一名住着驲军大佐的宅子,带走一百多万银圆后,竟然引动驲军派出轰炸机覆盖轰炸,真叫他大开眼界。
当时林夕还想表演用机枪打下飞机的绝活,却被林义阻止。听他解释后才觉得后怕——自己的做法已经引起他们注意,如果再让驲军联想到横安县的事,精明的情报人员恐怕就能推断出他的来历。
虽然后来几天一直没怎么出手,但林夕对生成空间的数字十分满意。
放在储物格中的银圆,数量达到三百多万,日收入达到三千两百三十块。而黄金收入也不赖,一天九十八根小黄鱼,不计算纯度,相当于三公斤还多的黄金。
月收入超过十万大洋,在现在的中华地区,只有结合政治的几个家族才能做到。不过,因为林夕的动作太大,秦江沿岸风声鹤唳,许多身家殷实的人不是雇用大量护卫就是攀上日本人的大腿,要求他们保护。
看着那些中立商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加强了和日本人的联系,林夕觉得自己作为抗日英雄做的很失败。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英雄”,似乎没有哪个“英雄”会有自己的做派。
“金色格子已经有8个了,你说,该做什么好呢?”林夕对林义问道。
林义没有犹豫:“钢铁侠的装备,你既然将目的放在窃取财物上,没有比这套设备更适合了。而且你包下了这层楼,只要小心一点,很少有人能发现。”
“连你都这么说,那好吧——”林夕刚想用一个金色格子,却在最后关头停止了,“还是等我在上海站稳了在做打算。”
“站稳?”林义不明白他的意思。
林夕解释道:“就是买一栋属于自己的住宅,总不能一直在酒店吧。胡益弘说他要去自己同学家里,今天晚上会回来,到时候跟他说一下,问问他同学是不是知道哪里有闲置着的房子要卖。地方得大一点,我还想建一个停放x…黑鸟的机库呢。对了,有件事只有你能办到。”
“原料么?”
“是的。制造你需要的原料,这个可以缓几天,但事情得由你开头,否则,即使把任务交给别人,他们也不知道该收集那些原料。等这些东西足够了,我就可以办大事。”
“没问题,只是有些原料现在还没发现,我需要开个采矿队,让他们到矿石聚集地把需要的原料挖出来,送到这里。”林义说。
林夕没想过会是这个情况,但并不意外,如果终结者只是普通的材料构成,那才让他吃惊。“可以,缺多少钱跟我说。”
“明白。”
又过了会儿,房门被人敲响,林夕说了句“进来。”
房门打开,站在门口的是荣萱,她穿着深红色的外套,下身是黑色的碎花过膝短裙,简洁朴素,把她点缀的像是开在冰天雪地中的玉莲。
看到林夕盯着自己的目光微微失神,荣萱羞赧地低头:“林夕,酒店把午饭送来了。”
“是么!正好肚子饿了。唔——这身衣服不错,穿在你身上,漂亮极了。”林夕说。
荣萱露出欣喜:“真的吗?”
“当然,你本来就漂亮,在有这身衣服搭配——”林夕摇了摇头,做出回味无穷的样子。“好啦。我们一起去吧,别让大家等急了。”
“诶。”
被林夕包下的楼层到是很大,十几个人居住搓搓有余。
来到用餐的地方,发现胡益弘李亚东几个人还没回来。
“胡益弘是去会同学,这李亚东干什么去了?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林夕拉开椅子,等荣萱做下去后,在旁边坐下。
陈飞雁瞅了眼一脸喜悦的荣萱,暗自努嘴。“李亚东在这边有个亲戚,只是很久没有联系,他拿着地址出去了,估计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倒是你,作为领队队长,怎么尽让林义大哥办事,都快吃饭了还让他出去。”
林夕说:“有要紧的事呗。对了,明早给你们些钱,大家想去哪儿去哪儿,好好玩几天,不过可别完疯了喔。还有,有些场合禁止过去,我不希望这段时间招惹麻烦听清楚了吗?”
他最后的话是看着吴建豪他们说的,叶弘等几个的脸上还带着诡秘的笑容,听到林夕将目光移到自己身上,立马知道他的意思。一个劲的保证绝对不去。
“具体有哪些要求要遵守我一时想不到,所以自己心里最好有一杆尺。还有就是,虽然不能进行实弹射击,可训练不能落下,这层楼都被我包下来了,每天派人在楼梯口守着,不相干的人不能放他们进来。嗯。金牛。”
“什么事?”
“林义那边有些事需要你照看着,另外,我们的房子也是大事,如果有条件,尽快买一栋够大家伙儿住的地方。偏僻点也可以,但一定要地方大,至于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别贵的离谱就成。”
这时候物价上涨,加上时局动乱,大家都在为食物奔波,所以房价并没有炒起来。
和横安不同,由于物资相对丰富,饭钱上的花费与在横安相比有天壤之别。十几个人两桌饭菜,总共花了不到三块大洋。
林夕可记得自己初次到横安县下馆子的时候,十个菜都没有,就花掉比这还多的钱。
“没问题,我明天就去。”
“不用那么急。”
“没事的,我就是想尽早安定下来,住酒店,心底不稳,没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来的实在。”
见他执意如此,林夕不再多说,动起筷子往嘴里拔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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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上海街头()
第二十三章上海街头
第二天六点,林夕从床上爬起,林义已经把钱分发给了其他人,想要在上海游玩的随时都可以出去。
洗漱后,林夕穿好衣服,和今天在这里值班的黄圆李征英打了招呼,走下楼去。今天自由活动,只要别去奇怪的地方,是不需要向林夕金牛他们报备的。其实也没人会这么做,大家只是出去玩,心里存的是见世面的心思。
叶弘心思活络,林夕并不能保证这小子是不是面上一套后背一套。若对方真的耍小心眼,他不介意首次清理门户。
来到街上,林夕看着街道两侧。
没有新世纪的五彩缤纷,却仍然喧闹繁华,纸醉金迷。大腹便便的豪绅老板,被手下众星捧月簇拥的地方大佬,一路走来,林夕除了最开始的惊讶,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街道两旁的建筑都有四五层,穿着厚重衣服的行人在街上匆匆行走。
“啪!”
三八大盖的枪声,由于条件发射,林夕差点蹲下,却在瞬间发现四周行人只回了下头就没再理会,他抬眼看去。前面四五十米的地方,一个穿着黑色棉衣的中年人倒在马路上。街道的斜侧面,穿着土黄色军装的士兵正在同伴的称赞中洋溢笑容——这些人似乎在比试枪法。
走到街道上的黑装警察在驲军士兵离开后赶忙来到倒地者身侧,将他从马路上拖开,以免挡住路面。
行人中有几个围在一旁,不知说什么,但林夕看的清楚,这些人习惯了。
“这样的国家,真是在造孽啊。”
被后世称道的“五千年国度”,不断提及的“勤奋的民族”,在这一幕面前苍白无力。
林夕走到十字路口,穿过马路来到放置尸体的地方。
死者是个近四十岁的中年人,手腕上带了块表,林夕瞥了眼一侧的警察,其中一个人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尸体手腕上的手表,他确信,如果四周没人,这个几乎把眼珠子爆出来的家伙很可能将死者身上值钱的东西搜刮干净。
林夕抬头望望四周,走进十几米外的一家裁缝店。
“老板,这件衣服卖吗?”
裁缝是个面相很嫩的男子,不过林夕估计这人的年龄有三十岁。他看上了件挂在墙壁上的风衣,连同里面白色的棉衬衫也想一起带走。
见顾客上门,老板放下手里的活计,见林夕看着挂着的衣服,赶忙道歉:“诶呦。真是不巧客人,这件衣服已经有人订了,您要不看看别的,你瞧,我这儿什么面料都有,您要想直接拿的话,我到是做了几件,你看,这几件怎么样……”
“多少钱?”
“嗯?”
林夕说:“这件衣服,你卖多少钱?”
老板见林夕依旧盯着刚才的衣服不放,脸色为难,“客人啊,这真的是有人定下了。”
“你可以重新做嘛。连夜赶工的话,应该没问题吧。这样好了,这件衣服,我出十块大洋。”
听到林夕喊出十块大洋,老板嘴巴一张,显然没料到对方会出这样的高价。
要知道就在几年前,大户人家办丧事;最名贵的“知宾酒席”也不过两三元一桌。当时最牛的贵族小学育才学校;每学期学费才要三元。
十块大洋,显然超过了老板的预料,林夕从怀里拿出大洋。这些大洋的成色有些差,与银圆储物格差距超过百分之十的容错度。大洋的成色虽然差,可终究是大洋,裁缝讷讷看着林夕脱下外套,自己动手把墙上的衣服取下来穿上。
林夕满意的点点头,这身衣服正好合他的身,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进门就注意到了这套衣服。他对依然沉默的裁缝说:“你瞧,这衣服穿在我身上多合身,你就当命中注定吧。那位预定的客人,你要真推脱不过,就拿些钱赔给他,相信你就算卖出去也不可能超过五块大洋。”
说完走人,林夕带上自己先前的外套,走到刚才的死者身边,把他的身体盖起来。
林夕的动作引来站在旁边的警察的注意,却没对他的行为阻止。
死者为大,林夕可以对活人漫不经心,却不能不重视死人,不管对方活在世上是否有过轰轰烈烈,尘归尘土归土,终归虚妄。
等林夕走远了后,身后传来一名男子的哭声。那哭声惊天地泣鬼神,低沉时,像驴子扯开嗓子的狂吼;高昂时,像破掉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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