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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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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点刚过,杰斐逊从他住的旅馆里走出来。57岁的他身高1。9米,长着栗色偏红的头发,看上去比亚当斯年轻得多,高大得多,也英俊得多。与前两位总统不同,他没有乘坐豪华的专用马车,而是步行来到国会山。这一路上礼炮齐鸣,人潮汹涌,所有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他们在迎接一位“人民的总统”。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主持了杰斐逊的就职典礼,一千多人挤在新建的参议院大厅,虔诚地聆听新总统的就职演说,这可能也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就职演说。杰斐逊做的事不一定让你感动,但他说的话绝对会让你热泪盈眶,因为他向你倾诉的,是和平与和解,是自由与宽容:
所有的人都应该牢记那个神圣的原则: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得到体现,但少数人的权利也应该受到保护。同胞们,让我们团结在同一颗心中,让我们重建和谐与情感。没有爱,自由将离我们而去不同的意见并不代表不同的原则。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如果我们中间有人想分裂联邦,有人想改变共和体制,那就随他们去吧,不要干扰他们,他们的安全正是宽容的见证,理性将享有充分的自由
听上去真的好伟大,你应该知道杰斐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了吧?他到底啥意思,我们以后再说。此时,杰斐逊豪情万丈地宣称:1800年的大选不是一场选举,而是一场革命。一个新的时代开始啦!从此,“一八〇〇年革命”这个词就走进历史教科书。至于这“革命”有多少水分,我们可以在后面的故事中慢慢探索。但是,这次大选把权力从一个政党和平传递到另一个政党手中,这是新大陆开天辟地第一次(前三次选举都属于“内部交接”)。针锋相对的两党,耍尽了阴谋,使尽了手段,但没有流血,没有杀戮,那个一直让人提心吊胆的共和体制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宪法经受住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成败双方都是英雄。从这一点上说,它是一场革命。
共和党在1800年不仅赢得了白宫,还赢得了国会,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走进19世纪。在这一党独大的天下,那还不是想咋折腾就咋折腾,谁管得了咱?但杰斐逊没想到,他的“革命”从一开始就遭遇顽强的阻击,他每走一步都要付出代价。是谁在满盘皆输的情况下坚守着最后一块阵地?他将怎样为一边倒的权力重新找到平衡?请看下一个故事:午夜将至。
第80章 午夜将至()
在1800年大选中,联邦党惨败,丢了白宫,也丢了国会。“三权”中的两权——行政权和立法权,都是共和党的了,剩下那个谁也不曾当回事的司法权,也就是联邦最高法院,忽然变得重要起来。虽然此时的最高法院形同虚设,但聊胜于无。1801年1月,被逼到墙角的亚当斯总统情急之下提名联邦党人、国务卿约翰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只为保住这最后一权。这个看似偶然的决定改变了历史。这一年,马歇尔45岁,他是第四任首席大法官。他将是任职时间最长的首席大法官,在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34年,历经美国六位总统。这个时期的最高法院也叫“马歇尔法庭”。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无论在美国还是海外,马歇尔获得的盛誉仅次于华盛顿。有人说他定义了美国,有人说他挽救了美国。他让宪法从废墟中站起来,从迷雾中走出来。他让宪法变得不朽。亚当斯说:“马歇尔是我送给美国人民的礼物。”毫无疑问,在他送这份大礼时,上帝就站在他身边。马歇尔的存在只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天佑美国。
你也许对马歇尔的名字不太陌生,因为他有个非常著名的远房后代,就是二战时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后来的国务卿和“马歇尔计划”的设计者——乔治马歇尔。这两位马歇尔都光芒万丈。现在,我们要先认识一下似乎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也许他的名声太大,也许他的成就太大,他好像遭遇了跟华盛顿同样的命运:他从人变成了符号和象征。就让我们看看那个面具下的真相吧,正如后世的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说的那样:“他之所以卓越超群,是因为他是约翰马歇尔。”就这么简单。
1755年,约翰马歇尔生于弗吉尼亚州日耳曼城的一个小木屋里。他父亲托马斯马歇尔是苏格兰移民的后裔,母亲玛丽伊山基斯是名门之后,来自弗吉尼亚的世家大族伦道夫家族。这对夫妇共生了15个孩子,约翰马歇尔排行老大,下面有6个弟弟、8个妹妹。他后来表现出的管理技巧最早就是从帮助父母管理弟弟妹妹中学到的。日耳曼城在弗吉尼亚西部,是荒蛮之地。托马斯马歇尔是土地勘测员,他与当时另一位勘测员是特别好的朋友,他们经常一起工作。这位朋友就是乔治华盛顿。华盛顿常到这家来,跟孩子们很熟。那时候,托马斯马歇尔的事业刚刚起步,没什么钱,全家挤在一个小木屋里。后来,华盛顿把他介绍给弗吉尼亚唯一的英国贵族,也是最大的地主费尔费克斯勋爵,他开始为费尔费克斯测量土地(华盛顿自己也为费尔费克斯勘测)。这是份报酬非常优厚的工作,他也像华盛顿那样渐渐有了积蓄,也有了土地。后来,他们一家搬到更靠西的地方,盖起更大的房子。约翰马歇尔就是在这所房子里长大的。马歇尔一家与华盛顿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友谊,他也一直为费尔费克斯工作。这是约翰马歇尔对华盛顿和费尔费克斯家族感情特别深的原因。
托马斯马歇尔没钱让孩子们去学校,但他非常重视他们的学习,亲自教他们读书,要求很严。他对长子期望特别高,花的心血也特别多。约翰马歇尔很小就在父亲的教导下读古罗马的哲学、政治学和法学著作。在那个年代,书是昂贵的奢侈品,一般人家买不起。但费尔费克斯勋爵对马歇尔一家很好,把自家的图书馆向马歇尔家的孩子们开放,他们可以自由地看书、借书,那是他们的天堂。马歇尔家的孩子无论男女个个勤奋好学,智商超群,据说这要归功于他们那聪慧的母亲,很多人认为约翰马歇尔的好脑筋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他是个阳光男孩,活泼又友善,很爱笑,长得高大英俊,那双深深的黑眼睛总能吸引人们的目光。他身体非常棒,跑得特别快,常跟朋友们赛跑,没人比得过他。
约翰马歇尔14岁时被送到离家一二百公里的坎贝尔学院学习,他的同学里就有未来的总统詹姆斯门罗。门罗比马歇尔小三岁,他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两个小伙伴每天要走几公里路去上学,他们胳膊下夹着书,肩上背着枪——荒野中的孩子们从小就要学会保护自己。短暂的求学经历让马歇尔与门罗成为终生的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一起从小帅哥长成大帅哥,一起参加大陆军,一起当选弗吉尼亚议会议员。在锻造山谷,他们在同一间木屋里度过了那个悲惨的冬天。门罗在邦联议会当议员时,把他在弗吉尼亚的所有私事都托给马歇尔处理。他们在州议会共事时,两人经常一起去酒吧喝酒、打牌、玩台球,形影不离。作为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给他的朋友主持了两次总统就职典礼,为他领读誓言。虽然他们属于不同的政党,但政治上的分歧没有影响他们的情义。门罗三天两头请马歇尔去白宫吃饭,把酒言欢。有一次,门罗可能想炫耀一下,从法国订制了一套高级陶瓷餐具,打算国宴上用。人家把货备好了,只等交钱取货。门罗找国会要钱。没想到,那一届国会议员都抠门得紧,说您能不能省省?俺没那个闲钱。总统先生要是想摆排场,自个儿掏腰包好了。门罗闹个大红脸,向马歇尔诉苦。马歇尔一看兄弟有难,不能不管。结果,马歇尔掏钱把那套瓷器买回来摆进自家餐厅,总算没让总统把脸丢到国外去。
在坎贝尔学院学了一年之后,马歇尔回到家,在一位教士的指导下继续学习。革命战争爆发后,20岁的马歇尔和父亲一起参加了大陆军,任上尉军官。父子俩都非常勇敢,屡立战功,华盛顿对他们大加赞赏,特别喜欢老朋友的这个儿子。马歇尔的简单、真诚、幽默让所有的人都爱上他,跟他一起闹、一起笑,他走到哪都能交到一大堆朋友。在大陆军时,他经常长途行军,养成了暴走的习惯。直到将近八十岁高龄的时候,他仍然每天走上10公里,那可是急行军的速度。除非你想减肥,否则,绝对不要跟马歇尔一起“散步”,他非把你遛散架不可。在大陆军这几年的苦难艰辛也让年轻的马歇尔认识到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是多么重要,这是他后来成为联邦党人的起因。在他还没来得及变成弗吉尼亚人时,他已变成了美国人。他回忆在大陆军的那段日子时说:“我习惯了把美国当成我的国家,把国会当成我的政府。”
1780年,马歇尔退役。他在威廉与玛丽学院跟着那位著名的乔治韦斯学法律,当年就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一般人需要三年)。韦斯也是杰斐逊的恩师,可是,他教出来的这两个徒弟对法治的理解完全不同。马歇尔从韦斯这儿得到的最大的收获是学到了英国著名法学家爱德华库克和威廉布莱克斯通的理论。库克是“司法审查”的先驱,认为法院有权判政府的法律违宪,甚至判至高无上的英国议会制定的法律违宪,这在当时是非常“逆天”的,因为从来没有人挑战过议会的权威。布莱克斯通是对新大陆影响最大的法学家,马歇尔的父亲很早就买了他的书让儿子读。英美法是海洋法系,也叫“普通法”或“判例法”。它不像大陆法那样有固定的法律条文,所谓的法律是由一个个案例积累起来的,前人的判例就是后人的法律。可想而知,学法律的学生多么辛苦,他们要记住浩如繁星的判例,痛苦得连上吊的心都有。可是,布莱克斯通说,这些案例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们之间有共同的逻辑。你要先懂得这些逻辑再去查案例就轻松多了。马歇尔后来当律师最大的特点就是逻辑性超强,善于抓住事情的本质,这完全得益于布莱克斯通的理论。
1783年1月3日,马歇尔与玛丽维利斯安布勒结婚。玛丽的昵称是“波莉”。这一年,马歇尔27岁,波莉差两个月到17岁。马歇尔第一次见到波莉时就被这个美丽的小姑娘深深地吸引,那时候,她只有14岁。马歇尔苦追苦等了将近三年。他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学习的时候,时不时地会“走神儿”,做课堂笔记时情不自禁地在空隙处写上波莉的名字,一遍又一遍。1782年,马歇尔向波莉求婚。可是,16岁的波莉似乎还没做好准备,拒绝了他。马歇尔伤心地骑上马离开波莉家。波莉在门口默默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当他从她的视线中消失时,她忽然大哭起来,怎么也止不住,她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她堂哥赶紧安慰她,趁她不注意,剪了她的一缕头发,然后快马加鞭去追马歇尔,把头发交给他。马歇尔深受感动,又回到波莉身边,终于抱得美人归。他们49年的婚姻很甜蜜,一共生了10个孩子,但只有6个长大成人(5男1女)。波莉把那缕挽回马歇尔的头发放进一个像坠子一样的小金盒里(一般是放微型画像用的),当作项链戴在脖子上,一天都没解下过。她去世后,马歇尔又把它戴在自己脖子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有人说马歇尔可能也剪了自己的一缕头发,与波莉的头发合在一起。他终其一生对波莉一往情深,在他的墓志铭上,他提及的唯一的人生大事就是与波莉结婚,其他的好像都不重要。
马歇尔与波莉结婚后把家安在弗吉尼亚的首府里士满,那也是波莉的娘家所在地。波莉的父亲杰克林安布勒是个成功的商人,担任弗吉尼亚州财务总长二十多年,是弗吉尼亚最有权势的人之一。马歇尔年纪轻轻就当选州议员和州评议会委员,不能不说是得益于岳父的帮助。在参与政治的同时,他还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1785—1800年的15年间,马歇尔的法律业务红红火火,简直忙不过来,他是弗吉尼亚最大牌的律师之一。他是个很随意的人,不像其他律师那样衣着光鲜,即使在当了首席大法官之后,里士满人还经常看到他穿着休闲的衣服提着篮子到市场买菜和日用品,可以想见他年轻时多么不修边幅。可是,人们对一个律师能力的判断往往是从他的行头上着眼的。有一次,一位先生到里士满找律师办事。很多人向他推荐马歇尔,但是,他看到马歇尔的衣着后觉得不满意。于是,他找了个穿得漂亮的律师。开庭的时候,因为这位先生的案子排得比较靠后,他就坐在旁听席上听前面那些案子的审理。马歇尔刚好代理前面的一个案子。在听完马歇尔精彩的陈述之后,这位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对马歇尔说:对不起,我看错人了。我一共带了100英镑,给了那个律师95镑,只剩下5镑。你愿意接受这5镑并代理我的案子吗?马歇尔有点哭笑不得,但他还是答应了。他本就很豁达、乐观、开朗,不计较小事,碰上弱势群体还会免费帮人家打官司呢。
看上去,马歇尔的人生有了个很不错的开始,当着议员和律师,娶了富家女,事业家庭两不误。他相貌好、身体好、脑子好、人品好、性格好,人们从这个“五好青年”身上只看到俩字:完美。要是评“美国好男人”,甭管哪个时代,马歇尔都能得冠军。但是,这个完美得一塌糊涂的人有一个一生都甩不掉的“心结”,或者说,“缺点”。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这个伟大的人养成了一个弱点。他的生命是那么单纯,他的心胸是那么宽广,他的法律思维是那么清晰、坚定,他被像偶像一样地崇拜着那么优秀又随和的人却纠缠于一个根深蒂固的偏见:他厌恶托马斯杰斐逊任何辩解或恳求都无法改变他的看法,那就是:杰斐逊不是个诚实的人。”马歇尔自己也说:“我从来不相信他(杰斐逊)的无辜,从来不认为他是个睿智、成熟、务实的政治家。我从来没改变过这个观点。”当然,杰斐逊对马歇尔的厌恶也是对等的,他们“共享”对彼此的感情。杰斐逊觉得,马歇尔是伪君子,还整天胡思乱想。马歇尔觉得,杰斐逊言行不一致,表里不如一,不值得信任。在他们相处的那些年里,杰斐逊算是被马歇尔整怕了,以至于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是这样描述他与马歇尔打交道的“经验”的:“我跟马歇尔谈话的时候,绝对不承认任何事情。你要是告诉他你的立场,不管这和他想得到的结论相距多远,你就算完了。他那套诡辩术太吓人了,只要你给他确切的答案,他就会逼着你接受他的结论。所以,如果他问我:‘现在是白天吗?’我会回答:‘我不知道,我看不出来。’”不要以为杰斐逊在开玩笑。他毫无幽默感,从来不开玩笑,他是认真的。反正,杰斐逊一见马歇尔就头晕,马歇尔一见杰斐逊就想吐,快成条件反射了。
从性格上看,杰斐逊和马歇尔没有冲突。杰斐逊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脾气好得不得了,说话轻声细语,从不跟人吵架,他不可能找马歇尔的碴儿。马歇尔非常大气、成熟、幽默、豪爽,一天到晚高高兴兴的,经常招呼一帮子人连吃带喝还玩游戏,那笑声足以征服所有的心。他从不对人大喊大叫,有时候气急了说几句重话还不忘了道歉,很绅士。从政治上看,杰斐逊与汉密尔顿为敌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汉密尔顿实在太强势了。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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