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美国的故事-第7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性里的那段著名的绕口令:
它是混合型的政府。从某些方面说,它是“国家的”(集权的),从另一些方面说,它是“联邦的”(分权的)。总而言之,它是没有先例的。批准宪法的程序由各州独立完成,一个州的选择对其他州没有约束力。这一点显示,它是“联邦”政府,因为在“国家”政府中,只要大多数人或大多数州做出决定,其他的人或州必须服从。在民选官员方面,它既有“国家”特征,也有“联邦”特征。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分配,这是“国家的”;参议院每州平等,这是“联邦的”。一般来说,“联邦政府”跟各州打交道,“国家政府”直接跟人民打交道,所以,它看上去确实像“国家的”。但在共和体制中,政府本就应该直接与人民对话,所以宪法才以“我们人民”开头,“联邦政府”与“国家政府”在“人民”中合为一体。另外,修宪程序决定了这部宪法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联邦的”,而是在两者之间。因为,如果是“国家的”,只要简单多数就可通过;如果是“联邦的”,必须每个州都通过才算通过。但事实上,修宪不需要全体通过,也不能简单多数,而是要“超级多数”(三分之二多数)。言而总之,新政府有点像“国家的”,也有点像“联邦的”。
各位看官,你的,明白?上面这段说词是典型的麦迪逊风格,他不把你说晕不算完。但他就这样不停地说啊说,在不知不觉中,“联邦党人”阵营一天天膨胀,“反联邦党人”阵营一天天缩小。6月21日,新罕布什尔成为批准宪法的第9个州。至此,美国宪法正式生效。弗吉尼亚的“联邦党人”士气大振,现在的问题变成:你是顺应潮流加入联邦还是自绝于联邦之外?“反联邦党人”从攻势变成守势,他们的选择从“是否接受宪法”变成“是有条件地接受还是无条件接受”。这个条件就是权利法案。
不管风云如何变幻,梅森在权利法案的问题上从没退让,因为他坚信,没有人权的民主就是专制,它必然带来暴政。虽然“联邦党人”多次声明新宪法没有授权政府践踏人权,但“反联邦党人”在这一点上拒绝妥协。最后,麦迪逊只好承诺在第一届美国国会成立后立刻讨论通过权利法案,这件事才算了结。1788年6月25日,弗吉尼亚州代表大会投票表决,以89票赞成79票反对的微弱多数批准了宪法,成为美国的第10个州。10票之差的意思是,只要5个人的心念一转,就是平局。要是6个人改主意呢?
弗吉尼亚的结果一出来,麦迪逊立刻派人快马加鞭直奔纽约,中间换了五六匹马,只求速至。这是他与汉密尔顿的约定。与此同时,汉密尔顿正望穿双眼,盼着麦迪逊的消息,因为纽约的讨论正进入白热化。
如果你觉得麦迪逊真的不容易,那是因为你还没见到汉密尔顿的惨样。不管怎么说,弗吉尼亚两大阵营的势力不相上下,各有50%的胜算。但纽约完全不同,“反联邦党人”占绝对优势。而且,弗吉尼亚还有个“隐形资产”——乔治华盛顿。华盛顿没参加批准宪法的大会,但他支持宪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很多人就冲着对他的信任而接受了宪法,麦迪逊也很顺风顺水地引用华盛顿的话给大家壮胆。但在纽约,这个条件不存在。不但如此,汉密尔顿还因为与华盛顿的亲密关系而惹了一身官司。
1787年9月,宪法刚刚成文,纽约的报纸上就登出一则“传言”,说汉密尔顿是华盛顿的私生子,所以华盛顿才整天像护犊子一样地护着他。这当然纯属无中生有。汉密尔顿是私生子不假,华盛顿爱他也是真情流露,但他们之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可是,这个低劣的谣言竟然伴随了汉密尔顿一生。汉密尔顿觉得比窦娥还冤,他写信给华盛顿,想请华盛顿出面澄清一下。华盛顿是“老江湖”了,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对汉密尔顿说,不用理会,清者自清。之所以有人在此时造谣,是因为他们害怕汉密尔顿的能力。既然无法攻击汉密尔顿的智商,就只能攻击他本人了。
虽说政治总是肮脏的,但纽约似乎比弗吉尼亚脏得多。在公开、透明这方面,弗吉尼亚的绅士们显然更胸怀坦荡。成也罢,败也罢,事情都摆到桌面上说,至少你不用担心人身攻击。纽约人也许太会做生意,太狡猾,特喜欢搞小动作。我们在上一个故事中已经讲了纽约州州长乔治克林顿的势力,他是纽约“反联邦党人”的领袖。纽约的情况之所以这么复杂,除了“主义之争”,还有各大“家族”的利益之争。
当时,控制纽约的是三大家族:克林顿家族、利文斯顿家族、斯凯勒家族。三个家族的财富不相上下,在政治上尔虞我诈,天天上演“三国志”。纽约政坛塞满了他们的家族成员和门生故吏,还有数不清的裙带关系。比如,汉密尔顿本人就是斯凯勒家的女婿,另一位重要的“国父”约翰杰伊是利文斯顿家的女婿,再加上乔治克林顿、罗伯特利文斯顿、菲利普斯凯勒都亲自担任要职,这要是能清爽才叫见鬼了。难怪民谣曰:“克林顿家有权,利文斯顿家有钱,斯凯勒家有汉密尔顿。”
在这场“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争斗中,看上去斯凯勒和利文斯顿似乎有点联合起来对付克林顿的意思,利文斯顿和斯凯勒都是“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和杰伊都是“联邦党人”阵营的领袖,他们也是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参看上一篇故事)。形成这样的格局可能是因为利文斯顿家族和斯凯勒家族在纽约市有巨大的商业利益,而克林顿家族的主要财富来源于纽约上州的土地。
纽约市和纽约州的诉求不一样。纽约市完全是工商业、银行业的利益,而纽约州绝大部分地区是自耕农的天下。新宪法对纽约州最大的影响是,联邦政府将代替州政府统一管理海关并征收进出口税。这一条对别的州来说也许还可以忍受,但在纽约州却是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因为纽约州的财政来源全都指望着曼哈顿的港口。如果州政府失去了这块肥肉,它就只能向其他阶层征税,比如自耕农。对纽约市的商人来说,甭管谁征税,反正他们都是纳税人。由联邦统一管理海关可以提高效率、降低费用,节省一笔钱。联邦还能提供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建立强大的海军保护海外贸易,商人们当然高兴。纽约市自然而然地支持“联邦党人”。出于相反的原因,纽约上州也就自然而然地支持“反联邦党人”。
纽约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定于1788年6月17日召开,全州共选出65位代表。6月14日,纽约市的商人隆重欢送他们选出来的“联邦党人”代表启程前往上州。这个十几人的团队由纽约市市长詹姆斯杜安带领,成员包括汉密尔顿、杰伊、利文斯顿等等。汉密尔顿一定觉得很疲倦,因为他刚刚完成了联邦党人文集中的51篇文章,这会儿又要把笔放下去拼口才。杰伊大病初愈,脸色还有些苍白。但他们都打起精神准备迎接新的挑战。这个挑战比他们想象的还要严峻。当他们到了会场,发现由克林顿州长率领的“反联邦党人”大部队正严阵以待。“联邦党人”代表与“反联邦党人”代表的比例是19:46。汉密尔顿说:“我觉得我们正在打内战。”可是,他有几成胜算呢?
明摆着,如果马上投票表决,“联邦党人”必败无疑。“反联邦党人”意在速战速决,“联邦党人”只能用“拖”字诀。汉密尔顿在会议一开始就提议,我们要对宪法进行“逐条”审议。别着急,慢慢来。你不是反对新宪法吗?我就一条一条地解释给你听。干这事儿汉密尔顿最在行,别忘了他刚刚写完的联邦党人文集,在那里面他已经逐条解释过宪法了,驾轻就熟。汉密尔顿的口才比麦迪逊强多了,他的声音很好听,语言也很有感染力。最重要的是,律师出身的他“白话”能力超强,有事没事就能说上半天。在制宪会议上,他有一次发言,一讲就是六个小时,错过了午饭又错过了晚饭,差点把大家都饿死。现在,汉密尔顿再展神威,非要把人说崩溃了不可。他告诉朋友们:“宪法不被接受,这个会就不能结束。”其实,他就是想拖着。他知道,新罕布什尔和弗吉尼亚的代表大会正在进行,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批准了宪法,宪法就会生效。到那时,纽约“联邦党人”再施加压力将事半功倍。特别是,如果第一大州弗吉尼亚也接受了宪法,纽约就更不好“自立”了。汉密尔顿给麦迪逊一天一封信,要求麦迪逊以最快的速度传递信息。
除汉密尔顿外,利文斯顿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的作用跟伦道夫差不多,以温和面目示人。他出身名门,在纽约从政多年,威望很高。后来,华盛顿就任总统时就是利文斯顿主持宣誓仪式,手捧圣经引读誓言,开启了美国总统就职的固定程序。利文斯顿不像汉密尔顿那么激进,他的话似乎更容易被人接受。
新罕布什尔和弗吉尼亚分别在6月21日和6月25日批准了宪法。7月2日,弗吉尼亚的信使终于来到纽约。利文斯顿立刻宣布了这个消息,“联邦党人”欢声雷动,这是他们转守为攻的一刻。当此关头,纽约还能孤立多久?汉密尔顿说:如果纽约州坚持不接受宪法,纽约市就要从纽约州分离出去,以独立市的身份加入联邦!克林顿说:你别吓唬人,纽约市才不会独立呢!汉密尔顿说:不信你就试试看!
就这样刀来剑去地又折腾了二十多天。“联邦党人”代表一个一个地把“反联邦党人”代表游说过来,又是威胁又是利诱的。克林顿州长也意识到,不批准宪法恐怕不太现实了,他的防守策略变成了“有条件地接受宪法”。7月26日,纽约代表大会投票表决。30票赞成,27票反对(有些代表没投票),“联邦党人”以3票之差险胜,这是所有接受宪法的州里最小的差额。而且,纽约州在接受宪法时附加了25个权利法案条款和35个修宪议案。“联邦党人”代表也承诺第一届国会将讨论权利法案。虽然有点不情愿,但纽约终于成为第11个州。
纽约的党争并没有随着宪法的生效而消失,但那是后面的故事。现在,就让我们先尽情狂欢吧!事实上,纽约市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投票表决还没开始,曼哈顿人居然提前三天举行了盛大的游行,预祝投票成功。五千多人参加了游行(那时曼哈顿的人口才两万多),整整闹了一天。游行队伍的正中间是一艘用纸做的“联邦船”。这艘长达8米的大船由10匹马拉着穿过百老汇大街,气势非凡。猜猜这条船叫什么名字?当然是以此次“大战”的英雄命名的“汉密尔顿号”。纽约市民甚至想把纽约市改名为“汉密尔顿尼亚那”呢。
随着美国宪法的生效,1789年3月4日,第一届美国国会正式成立。9月25日,国会通过了权利法案。11月21日,北卡罗来纳接受了宪法,成为第12个州。1790年5月29日,罗得岛成为第13个州。至此,最初从英国独立出去的13个北美殖民地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也翻开了新的一页。
虽然“联邦党人”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但“反联邦党人”并没有失去所有的阵地。也许,“反联邦党人”在这场论战中最大的失误是,在反对新宪法的同时并没有提出自己的替代方案,这就大大削弱了他们的声音。但是,在一点上,他们取得了胜利,而且胜得非常漂亮。这就是,权利法案。不管是无条件还是有条件接受宪法的州,它们都以国会通过权利法案为“假设”,而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的加盟更是以权利法案为前提,这是“联邦党人”做的最大的让步。可见,权利法案至关重要。
为什么权利法案在北美人心中的地位如此神圣?它到底有哪些内容?它对未来的世界有什么影响?请看下一个故事:权利法案。
第62章 《权利法案》()
到1788年7月为止,美国宪法已经获得了11个州的批准,它正式成为新大陆的最高法律。但是,还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就是“反联邦党人”一再强调的权利法案。只要看一下宪法就会发现,它从头到尾只谈政府的“权力”,不谈人民的“权利”。“权利”是人民没有授予政府的“权力”,也就是人民保留的“自由”。在自由高于一切的新大陆,它的“根本大法”却对“权利”视而不见,这岂不是太不可思议了?难道“国父”们吵架吵昏了头,把这么要紧的事儿给忘了?当然不是。事实上,在整个制宪会议中,权利法案被不断地提起,可是,每一次都被压倒性多数否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在联邦党人文集第84篇中已经被汉密尔顿解释得很清楚了(参看059联邦党人)。显然,他的解释没有让“反联邦党人”满意。没错,宪法没“明示”联邦政府干涉自由的权力,但是,您老人家难道忘了那个“必要与适当条款”吗?这个条款使国会拥有了无数“暗示”或“引申”的权力,它要是哪天抽起风来谁挡得住?更要命的是,您还有个“至高无上条款”,就是说各州法律不得与联邦宪法相冲突。如果国会通过了侵犯人权的法案,最高法院那帮人又没说它“违宪”,就算各州宪法保护人权,但因与联邦宪法相悖,俺的法律不都得作废吗?到那时,谁来保护俺?
其实,支持加上权利法案的,不只是“反联邦党人”,还有很多持中立态度的政要和名人。制宪会议刚结束,华盛顿兴冲冲地把一份宪法文本寄给远在法国的拉法耶特。拉法耶特赞扬了宪法的结构和功效,但他也明确表示,一部共和国的宪法缺少权利法案是不可想象的。他的话让华盛顿陷入沉思。连一个法国贵族都一眼看出这个毛病,可见权利法案的缺失实乃这部宪法的“硬伤”。
另一个坚决支持权利法案的是时任驻法公使托马斯杰斐逊。杰斐逊和麦迪逊是铁哥们儿,他虽然身在国外,但与麦迪逊的通信非常频繁,对“家里”的事了如指掌。制宪会议一开始,杰斐逊就要求麦迪逊透露详情,但麦迪逊严格遵守会议的保密原则,只能跟杰斐逊说对不起。宪法出炉后,麦迪逊寄了一份给杰斐逊。然后,他收到了杰斐逊的长信。好像是碍于朋友的面子,杰斐逊先“热情”地称赞了宪法的优点,比如,三权分立、联邦的征税权、大州与小州的妥协等。但是,笔锋一转,他开始大肆“吐槽”宪法的缺点。第一条就是缺少权利法案。他说:“权利法案是人民抵御世上所有政府的武器,一个拒绝权利法案的政府不可能是正义的。”他反驳了麦迪逊“权利法案没有必要”的观点。宪法不是新大陆的最高法律吗?那么,人民的自由是不是新大陆的最高利益?如果是,它难道不值得最高法律的保护?权利法案仅限于各州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联邦宪法必须明文规定人民的权利。
在随后各州批准宪法的辩论中,“权利法案”一直是最热门的话题。接受宪法的州都是在“联邦党人”承诺国会通过权利法案后才同意的,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干脆表示,你不通过权利法案,我们就不加盟!事到如今,权利法案如箭在弦,不得不发了。
北美人的“权利法案情结”来源于英国宪法。严格地说,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所谓的“英国宪法”是形成于不同时期的一系列法律的组合。1215年的大宪章已经为英国人争取到了一些重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