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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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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5月9日,太阳刚刚升起不久,华盛顿离开弗农山庄。5月13日,他和其他弗吉尼亚州代表到达费城。费城就像过节一样,钟声大作,礼炮齐鸣,披挂整齐的骑兵护送他们进城,居民们夹道欢迎,欢呼声不断。时隔四年,大家终于看到他们的英雄归来。整个城市忽然变得热闹起来,天天歌舞,夜夜升平。上流社会的人家都争相邀请华盛顿和其他代表去家里住,把这视为莫大的荣幸。华盛顿哪儿也不去,就住在他的哥们儿罗伯特莫里斯家。莫里斯是邦联的财务总长,也是费城最富的人。他家在市中心,离开会的地方只有几步远。华盛顿以前在那儿住过多次,特别喜欢那座舒适、大方又不过于奢华的房子。后来,联邦政府迁都费城的时候,莫里斯把他的房子腾出来给华盛顿做了总统府。华盛顿在那儿住了七年,亚当斯总统住了三年,然后迁入白宫。
华盛顿到费城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拜访本杰明富兰克林,他们俩有十年没见面了。十年前,70岁的富兰克林出使法国,他在巴黎创造的外交奇迹让欧洲人对大洋彼岸的新国家刮目相看。1785年,79岁的富兰克林卸任回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退休了。富兰克林的船还在大西洋上的时候,宾夕法尼亚议会就已选举他为州长。当船在费城港靠岸,他惊奇地发现,好像全城的人都在等着他,那温暖的笑容和激动的泪水是人们给他的最好的礼物:欢迎回家!
事到如今,大伙心里都明白,在美国革命的“功臣榜”上,富兰克林的地位仅次于华盛顿。如果华盛顿在政治上还有什么“对手”的话,那个人也只能是富兰克林。这次费城会议,富兰克林将作为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参加。所有的人似乎都知道,华盛顿肯定会被选为会议的主席,唯一可能跟他竞争的是谁就不用说了。华盛顿一向非常尊重富兰克林,他此次拜访就是为了表达敬意。华盛顿表示愿意提名富兰克林为会议主席,富兰克林笑着摇摇头说:“我们只有一个英雄。”华盛顿得到了富兰克林的全力支持。
富兰克林和华盛顿的同时出现让费城会议变得非同凡响。即使是那些不明就里的普通公民也知道,兹事体大,而且,一定是对咱有好处的事。富兰克林不仅带来了智慧,还带来了笑声。那个时代的美国人可不像现在这么有“喜感”,“国父”们一个比一个严肃,闷死人不偿命。唯一的例外是富兰克林,他是个高水平的“段子手”。大家特别喜欢围在他身边听他“讲故事”,他的幽默是唇枪舌剑的制宪会议中最温情的瞬间。富兰克林家的后花园是代表们经常聚会的地方。有谁知道,多少争斗,多少妥协,多少分歧,多少默契,都是在那里交集和化解的呢?
1787年5月25日,费城会议正式开始。来自12个州的55位代表相聚在宾夕法尼亚议会大厅,也就是当年签署了独立宣言的“独立厅”。华盛顿当选为主席,他在莫里斯的陪同下走向那把刻着半个太阳的椅子。他是最适合当主席的人了,因为主席的职责是维持会场的秩序,却不参加讨论。华盛顿不善言辞,但非常善于倾听。坐在主席的位子上,他可以名正言顺地保持沉默。然而,他的沉默却是会议继续进行下去的最有力的保障。
在整个会议期间,代表们来来去去,几乎没有人一天不落地参加所有的讨论,很多人都是中间离开一两天、一两个星期或一两个月,有的回去处理本州的事务,有的打点一下私事。一般情况下,每天有30~40人开会。无数次你死我活的争论,无数次剑拔弩张的攻击,让人觉得这会简直开不下去了。但只要看到华盛顿的身影,代表们就会像中了魔似的,不知不觉地重返会场。华盛顿从头到尾几乎一言不发,但他一天都没缺席。他每一分钟都在感受着一个新国家在分娩中的阵痛,即使到了痛不欲生的地步,他也不会出一声。华盛顿不但在会上不出声,会下也很少谈论自己的看法。他不想让自己的威望把他的观点强加给任何人,也不想打断代表们的思路。他的任务就是让大家使劲儿吵,把事情吵烂、吵透、吵碎、吵熟。他相信,只有充分的争吵才能达成真正的妥协。
为了让代表们畅所欲言,华盛顿提议,这次会议的所有讨论都是“一级机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特别是媒体,透露任何风声。这是为了不受公众舆论的干扰。如果你今天说了一句话,明天又改了主意,你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反悔,不必担心报纸骂你出尔反尔。你甚至可以说,你觉得君主制比共和制高明,不必担心广大群众把你打成“反革命”。华盛顿认为,有时候,“民意”太容易上达会严重影响精英们的决策。而现在,就是精英们为新大陆做决策的时候。
大家同意了华盛顿的建议。为了保密,他们把所有的门窗关起来。哨兵在外面巡逻,确保犄角旮旯里没有人偷听。1787年,费城的夏天好像特别热。没有电扇,没有空调。代表们在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穿着西装革履,戴着假发套,捂着一身白毛痱子,扯着嗓子从早喊到晚。那一屋子的唾沫星子,一屋子的臭汗淋漓,居然没人进医院,看来“国父”们都属于“抗造型”。虽然保密工作做到了家,但华盛顿还是为此大发了一次雷霆。一天,散会后,有人在地上捡到一页写满会议记录的纸,看上去是某位代表不慎失落的。他把这张纸交给华盛顿。第二天,散会前,华盛顿拿出那张纸,说:“先生们,我很遗憾地发现,你们中有人竟然这么疏忽大意,把这页笔记掉在地上这东西要是传出去,立刻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我提醒各位,一定谨守保密原则。”然后,他重重地把那张纸摔到桌上,说:“我不知道这是谁的,他自己来拿吧!”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出了大厅,剩下一屋子人面面相觑,显然被“吓”到了。有的窃窃私语,有的赶紧翻笔记,有的偷偷地凑上前看那页纸上是不是自己的字迹。其实,华盛顿离开大厅就是为了给那个丢笔记的人一个面子,谁丢的谁悄悄地拿回去就得了,他不想看到任何尴尬的表情。可是,他的威严够大家喝一壶的了。到最后,没人认领那页纸,因为谁也丢不起那个人。就让它做个永远的悬案吧。
来开会的代表们大多是资深政治家,为革命做过很多工作。他们是各州议会的议员,很多曾是大陆会议议员,邦联议会议员,还有的当过州长、市长。除个别人外,大多数来自中产阶级,受过良好的教育,其中大约一半人有法学背景。即便如此,他们并不是制宪专家。事实上,代表们对此行的目的一点也不明确。大多数认为他们只是来“修改”邦联条例。到最后,“修宪会议”竟然变成了“制宪会议”,这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然而,一部奇迹般的宪法就在这乱乱哄哄甚至不知所措中形成了,只因风云变幻背后的那双翻云覆雨手。那双手属于詹姆斯麦迪逊。
弗吉尼亚州代表刚到费城时,其他州的代表都没到。麦迪逊可一点没闲着,他把他设计的宪法大纲整理好,打印好,得到所有弗吉尼亚州代表的认可,然后给每个代表团都准备一份。当别人懵懵懂懂地来到费城的时候,未来的美国宪法的蓝本已经在等着他们了,这就是“弗吉尼亚议案”。在整个制宪过程中,代表们共提出过四个比较重要的议案。除麦迪逊的外,还有“平克尼议案”“新泽西议案”“汉密尔顿议案”。但这三个议案都是针对“弗吉尼亚议案”提出来的,算是“衍生品”,而最后美国宪法的成品基本上是在“弗吉尼亚议案”的框架之内。“宪法之父”的头衔谁也没法跟麦迪逊抢。
虽然制宪会议有专门的秘书记录,但他的记录非常简约。也难怪,当时人多嘴杂,一天下来头昏脑涨的,记不全很正常。但麦迪逊不是正常人。他是个书呆子,不写字就难受。他一面参与讨论,一面记录所有人的发言。他的笔记要多细有多细,谁在哪天说了什么,哪一个条款是在哪一天以几票赞成几票反对通过的,写得清清楚楚,后世的学者有福了。他发明了一种速记法,白天记下发言,晚上回去把“密码”整理成“人话”,就这样兢兢业业地干了四个月,一天都没落下。有时候,他要是拿不准白天的记录,就会找到那位代表核实,以求准确无误地记录史实。别的代表也有记笔记的,但都没法跟麦迪逊的比。今天,麦迪逊的笔记是与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同样的“一级国宝”文献,珍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别说给它换个地方,就是在图书馆里给它换个房间,都要荷枪实弹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全程护送。想偷出一页来?活腻了你就试试。
麦迪逊的议案是在他的研究成果和弗吉尼亚宪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此前,他遍查历史上所有邦联形式的政府,总结了邦联的十二条弱点,而“弗吉尼亚议案”就是给这“十二条”对症下药,以联邦代替邦联,以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代替“州权至上”。它既避免无政府状态,又防止中央集权。麦迪逊议案的最终成果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现代“联邦制共和国”。
要了解“弗吉尼亚议案”,必须先了解邦联的那十二条弱点:第一条,各州不理邦联的要求,不向邦联提供必要的经费,以至于缺乏独立财政来源的中央政府啥事儿也做不成。第二条,各州无视邦联的权威,违反邦联的决议,而邦联又无权强制各州执行。第三条,“美国”作为一个松散的联盟,没有能力履行国际条约,比如美英巴黎和约。巴黎和约明明规定保护保王党人的财产,可是各州根本不听。结果是,英国以美国不履行和约义务为借口拒绝从密西西比河撤军,为未来的纠纷留下隐患。第四条,各州之间相互倾轧,违背了联盟的精神。第五条和第六条可归纳为缺乏州际协调机制,因为邦联没有裁判权。第七条,邦联决议没有强制性,无法保证各州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第八条,每个州都按自己的利益行事,没有全局观念。第九条和第十条集中讨论各州法律的不健全和杂乱,人们在进行州际贸易时无所适从,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阐述因地域偏见和孤陋寡闻而带来的各州法律的很多不公平性。在这里,麦迪逊强调了“精英”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说,各州政府太注重本地的民意,太民主了,极易产生短视行为。“人民”并不总是正义的。相反,他们往往非常自私。这就需要高瞻远瞩的“精英”阶层及时更正“人民”的失误。然而,各州政府的局限性使精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十二条”中,麦迪逊表达的一个重要观点是,防止“过度民主”与防止独裁同样重要,因为“多数人的暴政”和“一个人的暴政”同样可怕。所有的权力都应该受到制衡。虽然“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并不意味着少数人不应该受到保护。当多数人陷入某种狂热的情绪中而任意践踏少数人的利益,自由将不复存在。大约一百五十年后的“纳粹德国”将让人们更懂得麦迪逊的忧虑。当然,幸运的美国人基本上没有经历那样的痛苦(印第安人和黑人除外),因为他们的“国父”煞费苦心地为他们设计了完美的“制约与平衡”制度。
“弗吉尼亚议案”的内容是什么?它是怎样将“修宪会议”变成制宪会议的?来自不同地区、追求不同利益的代表们怎样在斗争中达成妥协?美国宪法创造的是个什么样的国家?请看下一个故事:三权分立。
第57章 三权分立()
1787年5月到9月的制宪会议最终决定了美国的命运,但这次会议充满坎坷,好几次差点夭折。若没有麦迪逊近乎偏执的追求,若没有华盛顿在沉默中的坚持,若没有各方利益忍痛割爱的妥协,神马都是浮云。美国宪法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理所当然。二百年后的我们也许把它当成某种“必然”的结果,实际上,在“建国国父”的眼中,它只是个前所未有的“实验”。这个“实验”甚至不似人力所为,倒更像上帝的游戏。难怪人们总是雾里看花,难解其中真谛。让我们忘记我们的时代,忘记今天的美国,回到那个原汁原味的新大陆,看看那帮人到底想鼓捣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在回到1787年之前,有几件事应该先掰扯清楚。首先,美国宪法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知道的请举手。这个问题很无趣,但所有的中学历史老师都会让孩子们背三件事: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18世纪的欧洲启蒙思想。三者虽然以不同的语言写成,但表达了共同的理念:第一,天赋人权;第二,社会契约;第三,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第四,分权与制约。这些看似很时髦的东西来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实践和哲学思想。从美国宪法的字里行间,你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欧洲的历史有多长,美国的历史就有多长。
其次,让所有的人都头痛的问题是:“共和”与“民主”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能让政治学教授写厚厚一本书,我们就不必活受罪了。从他们浩如烟海的论著中似乎可以抽出几句话:“共和制”的权力来自每一个人,“民主制”的权力来自大多数人。比如,你做了点让人不待见的事,面对一个10人陪审团的裁决。在“共和制”中,如果有9位陪审团成员认为你“有罪”,有1位认为你“无罪”,那么,你就是无罪;在“民主制”中,如果6位认为你“有罪”,4位认为你“无罪”,那么,你就是有罪。只有当10位的意见相同时,“共和”才会与“民主”融为一体。“共和制”里的每一个个体都神圣不可侵犯;“民主制”只要51%对49%就好,也就是“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服从”。你可能会说,“少数服从多数”总比“多数服从少数”好吧?也许是,也许不。你确信你心中的那首歌永远都是“主旋律”吗?你愿意为了“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你的“天赋人权”吗?每个人的答案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国父”们在讨论建立一个更强大的政府时,一点也没打算放弃他们在独立宣言中宣称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尽管“民主”可能是实现“共和”的最有效的手段,但没有人权的“民主”几乎肯定是一场灾难。“共和”在很多情况下的不可操作性并没有让美国宪法改变立场。它只字未提“民主”,却明文规定美国是“共和制”国家,所有加入联邦的州必须是“共和政体”。怎样才能避免“假共和、真民主”呢?方法有二:一是三权分立;二是权利法案。从后面的故事中你会看到,“国父”们是怎样反反复复地纠结着这个问题。事实上,所有的争论都集中在如何制衡“民主”赋予的权力。
好了,枯燥的“理论课”到此结束,还是看看美国的精英在费城的表现吧。制宪会议的初衷不是“制宪”,而是“修宪”,它本来的目的是修改邦联条例,但麦迪逊硬生生地把邦联条例扔进了垃圾桶。他是怎样做到的呢?所有的人都应该从麦迪逊那儿学到两条成功经验:第一,功课要做好;第二,下手要趁早。
除了提出“十二条”,他还设计了自己的宪法大纲。他是从纽约直接赶往费城的,比所有的人都到得早,他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讨论材料。当弗吉尼亚州代表和宾夕法尼亚州代表都到费城后,麦迪逊先把他的计划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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