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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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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布恩生于1734年的宾夕法尼亚。他的爷爷乔治布恩在英国时是个织布工,也是一位教友会成员。当年教友会的成员纷纷移民北美时,他没马上去新大陆,因为他有个大家庭。他和妻子生育了9个孩子,移民可是件兴师动众的大事。
乔治布恩派了自己最大的三个儿子去新大陆了解情况。儿子们在写给他的信里说:“在这里,人们想占多大地儿就占多大地儿,每个人都拼命抢地方印第安人很和平人们可以猎鹿,把鹿皮做成衣服”他听了很满意。1717年,在他51岁的时候,带领全家离开英国,来到宾夕法尼亚。17年后,他的孙子丹尼尔布恩出生了。
丹尼尔布恩从小就是个很好奇、很野性的孩子。他家住在宾夕法尼亚的西部边界,与印第安人为邻。布恩(以下如非特别注明,单指丹尼尔布恩)天天看印第安人打猎,喜欢得要命。12岁时,他有了自己的猎枪,除了打猎,他不想干任何事。他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由父母教导读书。有人说,布恩是个文盲或半文盲。但实际上,他读书认字没问题。在后来的探险生涯中,他身边一直带着两本书——圣经和格列佛游记。与同伴出去狩猎时,布恩往往是这帮人中唯一的“知识分子”,常给大家念故事听。
1755年,布恩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历险”。此时,“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已经打响。英军主将爱德华布莱德克率2000人开往杜肯堡。21岁的布恩和23岁的华盛顿都在这支队伍里。华盛顿是军官,布恩是运送粮草的马车夫。英军在“蒙诺加荷拉战役”中几乎全军覆没,布莱德克伤重而亡。当华盛顿护着布莱德克狼狈逃窜时,布恩也正驾着马车玩儿命跑。两个年轻人互不相识,但都从这次惨败中得到了他们各自人生中的宝贵一课。华盛顿学到了大量的军事常识,也看到了英军的弱点,为后来指挥独立战争积累了经验。那么,布恩学到了什么呢?
在军营的篝火旁,布恩正津津有味地听另一个马车夫讲述着一片神奇的土地。讲故事的人叫约翰芬利,曾是个皮货商。芬利说,在阿巴拉契亚山以西,有一片水草地,印第安人把它叫作“肯塔克”,意思是“草地”。这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地方。这里长着高高的草,那颜色绿里透蓝,丰美无比。河水静静地抚摸着这片温柔的草原,草原上生活着鸟儿、火鸡、鹿、麋、水牛和河狸。这是印第安人的狩猎宝地,他们不想被白人打扰。
芬利的话让布恩激动得眼睛闪闪发光,他仿佛看见了这个人间天堂。从此,他再也忘不了肯塔克。战争一结束,布恩就匆匆忙忙地回到家乡。他迫不及待地要去寻找那条通往肯塔克的路。但在离家之前,他还要完成人生的一件大事。1756年,布恩与邻家女孩丽贝卡布兰结婚。在57年的婚姻中,他们一共生了10个儿女。
婚后不久,布恩就出发了。他的肩上挂着一袋盐,腰里别着一把斧子,背上背着一杆枪。这就是他的全部行装。他用斧子砍树开路,用枪打猎,把盐撒在烤熟的肉上食用。可是,他来来回回地折腾了将近10年,还是没见到那条路的影子。布恩都快绝望了。
一天,布恩家来了一位客人。他竟然是芬利!这简直是奇迹!芬利告诉布恩,他知道那条路在哪里。布恩二话不说,抄起家伙就上路了。1767年,在芬利的指点下,布恩和弟弟以及另外几个猎人终于穿过一条山间小道,踏上肯塔克的土地。这条道就像在山中钻的小孔,非常狭窄。他们到达的肯塔克地区,就在今天的肯塔基州爱克荷市。
肯塔基比布恩想象的还要美丽。那里的草将近一米高,草尖上开着蓝色的小花,放眼望去就像一片蓝色的海洋。这种草是“蓝草”,后来肯塔基州的别号就叫“蓝草之州”。蓝草是动物最喜欢吃的草,而肯塔基的蓝草与别处不同。因处于石灰岩区,肯塔基的水含钙质特别多,被鲜嫩的蓝草吸收。动物吃了蓝草后,个个身强体壮。特别是马,跑起来快如闪电。今天世界上最优质的马和顶尖赛马都出自肯塔基。
肯塔基虽然深处内陆,却三面环水。北面是俄亥俄河,西面是密西西比河,东面是大沙河,中间还有肯塔基河、田纳西河、坎伯兰河等。众多的河流让肯塔基成为美国航运最便利的州。这里降雨丰富,水源充足,气候温暖,土地特别肥沃,畜牧和农耕都很容易。肯塔基不仅有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有深不可测的森林。今天的肯塔基到处都是森林公园,湖光山色,美不胜收。
可以想象,当布恩看到“此景只应天上有”的肯塔基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他知道,这就是他一生的归宿。1773年9月25日,布恩带着全家,还有另外50个移民,开始了英国殖民者第一次定居肯塔基的努力。10月9日,他们行至山林地带。布恩的长子詹姆斯和另一个移民的儿子亨利一起去找丢失的给养时,被印第安人抓获。印第安人痛恨自己的生活被白人搅乱,他们怕失去自己的天堂,于是决定让这帮白人知道厉害。詹姆斯和亨利被残忍地折磨至死,他们的死讯果然吓坏了和布恩一起来的殖民者。大家决定撤回北卡罗来纳。这次定居肯塔基的尝试失败了。
詹姆斯和亨利的死引发了弗吉尼亚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双方为争夺今天的西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大打出手。一年之后,印第安人战败,被迫放弃肯塔基,但仍不时地骚扰这个地区。布恩积极参与了战争,因功升为上尉。爱子的惨死并没有让他放弃定居肯塔基的梦想,他相信自己还会回到那片土地。
1775年,布恩带着30个伐木工人,把那条像小孔一样的通往肯塔基的山路开成了一条可以走马车的大道,这条路被称为“荒野之路”。“荒野之路”约长480公里,穿越阿巴拉契亚山,把北卡罗来纳和肯塔基连接起来。从此,它成了殖民者们走向西部的最重要的通道。1775—1790年的15年间,20万移民拖家带口,驾着马车,赶着牲畜,从这条路迁往肯塔基和其他中西部地区。
“荒野之路”开通不久,布恩就带着全家和其他殖民者一起来到肯塔基,他们居住的地方被后人命名为“布恩城”。可是,刚安顿下来,美国独立战争就爆发了。印第安人想要夺回失去的家园,他们与英国人结成联盟,不断袭击殖民者的定居地,布恩城成了最显眼的目标。由于损失惨重,很多殖民者不得不放弃肯塔基,回到东部。到1776年,肯塔基只剩下不到200个殖民者。布恩一家一直坚守在那里。
1776年7月,布恩的女儿婕米娜和另外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在布恩城外被印第安人劫持。布恩得信儿后立刻带着几个人去追,他们马不停蹄地跑了两天两夜才追上。布恩趁印第安人吃饭时突然袭击,解救了婕米娜和其他两个女孩。
由于印第安人的围困,布恩城的给养越来越少。布恩只好出去找吃的,没想到中了印第安人的埋伏,他和同伴都被抓了起来。印第安人可能看他太矫健了,是个打猎的好手,没杀他,反而让他作为部落成员,一起狩猎。布恩瞅准了个机会逃跑了,在马背上飞奔五天五夜,赶回布恩城。到家一看,人去屋空。原来,他被抓后,有人告诉丽贝卡他已经死了。丽贝卡伤心之余,带着孩子们返回北卡罗来纳。
布恩指挥殖民者们加强城防,增加给养,成功地保全了布恩城。1779年,布恩回到北卡罗来纳,第三次带领全家走向肯塔基,任何挫折与苦难都无法阻挡他对肯塔基的热爱和向往。这一次,随他而行的移民比前两次更多了。其中有一个是他的好朋友,也带着全家跟他走在一起。这位朋友的名字叫亚伯拉罕林肯。很多年后,这位林肯的孙子成了美国的第16位总统,即因废除奴隶制而永载史册的另一个亚伯拉罕林肯。在肯塔基的小木屋里长大的林肯总统对此事津津乐道,逢人就说自己的爷爷是布恩的朋友。在他心中,布恩是真正的美国英雄。
布恩天生就是个探险家,他好像不能停下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定居肯塔基后,他仍然不断地出去打猎,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他晚年因债务问题被迫迁往密苏里。在80岁那年,他还跟几个小伙子出去狩猎,一直走到今怀俄明州境内的黄石河。人们以为他会死在路上,他却奇迹般地回到家。1820年9月,85岁的布恩享尽天年,无疾而终。人们把他和妻子合葬在肯塔基。他一生最感到欣慰的事,就是亲眼看到肯塔基从小到大,日益繁荣,具备了成为一个独立州的条件。肯塔基终于在1792年加入联邦,成为美国的第15个州。
布恩在美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故事被人们传扬着,被作家讲述着,被好莱坞演绎着。关于他的书、电影、电视剧多得数不过来,久而久之,人们已经不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比如,有的说,他会在森林里倒着往后跑,这样,他的脚印可以把印第安人指向相反的方向;有的说,他会拉着树藤飘荡几百米,让印第安人失去他的踪迹;有的说,他是神枪手,能打中狗熊鼻子上的跳蚤;有的说,他是印第安人的死敌;也有的说,其实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印第安人今天,所有的真真假假、恩恩怨怨已经不重要了。“丹尼尔布恩”早已不是一个人,而是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他是人们心中第一个西部牛仔,他的传奇和他永无止境的追求,编织了让无数人心旷神怡的“美国梦”。
新大陆千千万万的“丹尼尔布恩”,在走向西部的旅途中,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与几千公里外的那个岛国的居民是如此不同,他们已经不是“英国人”了。如果他们不是“英国人”,他们是什么?谁又能说得清,这个懵懵懂懂的新民族,到底何去何从?请看下一个故事:美洲人。
第20章 美洲人()
在18世纪初,不管是英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荷兰人还是瑞典人,凡是住在北美英属殖民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看成“英国人”。英语是通用的语言,“英国人的权利”是所有的人都想得到的权利。后来,当“英国人”的概念渐渐模糊的时候,代之而起的是各个“殖民地人”,比如,你是弗吉尼亚人,我是宾夕法尼亚人,他是马萨诸塞人,咱仨完全不搭界,属于三个“国家”。然而,“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改变了这一切,它让所有地区的人不得不互相合作,互相了解,互相融合。人们开始意识到,弗吉尼亚人和新英格兰人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不同,纽约人和南卡罗来纳人也可以有同样的追求。一个同种同文、统一的新民族悄然诞生了,它的名字叫“美利坚民族”,也就是“美洲人”,以及后来的“美国人”。
“美洲人”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39—1748年的“詹金斯耳朵的战争”中。北美殖民地人踊跃地参加了这场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战争,殖民地人组成的民兵与英国正规军并肩作战。英国人第一次用“美洲人”来称呼北美的殖民者,代替了那个歧视性的称呼“外省人”。然而,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什么是美洲人?”这个问题的,不是英国人,而是一个法国人。
这个法国人的名字叫米歇尔吉欧姆让德克里维克,1735年12月生于法国的诺曼底。他出身法国贵族,父亲是伯爵。“克里维克”在法语里的意思是“破碎的心”。
1755年,19岁的克里维克移民新法兰西。当时,英法已经在北美打起来了,克里维克在法军主将蒙特卡尔姆将军麾下做制图员。1759年,英军攻占魁北克城,蒙特卡尔姆将军阵亡,新法兰西覆灭。在战争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克里维克来到英属纽约省。当他看到纽约的富庶,英属殖民地的繁华,特别是人们在英属殖民地享受到的各种自由和权利,他立刻意识到,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1759年,克里维克从加拿大迁往纽约,在那里买了个农场,并宣誓加入英属殖民地。他娶了个纽约女孩为妻,还为自己起了个英国名字:海克特圣约翰。他在纽约时用英国名字,回法国时用法国名字。后来,英国人干脆把他的法国名字和英国名字合起来,叫海克特圣约翰克里维克。
克里维克爱纽约,他知道,在欧洲,只有大贵族、大富翁才能拥有土地,穷人只能做雇农。可是,在北美,遍地都是自耕农,到处都是“流着奶与蜜”的农庄,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新大陆为每个人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克里维克觉得,自耕农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生活方式。他与妻子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看着孩子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健康地成长,尽享天伦之乐。
纽约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克里维克的农庄年年丰收,小麦和苹果多得吃不完。克里维克在享受小康生活的同时,也享受着纽约多姿多彩的文化和宽松自由的信仰。他太热爱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了,决定写一本书,晒晒北美的幸福生活。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那个著名的问题:“什么是美洲人?”
什么是美洲人?克里维克说,美洲人是一个新的民族,它有新的价值观,创造着新的思想和见解。住在美洲这个新国家的人,也许都是在旧大陆遭到践踏或让人嫉恨的人。他们在新大陆结合成新的家庭,变成成功而自信的社会公民。他说,一个美洲人,他的妻子是荷兰人,他的儿媳是法国人,他的四个孙媳妇来自四个不同的国家,而所有这些人都可能有着不同的信仰。这种事在欧洲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克里维克告诉旧大陆人,在这片殖民的土地上,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正在兴起。这里没有让人民为之劳苦、为之挨饿、为之流血的国王,而是一个人人自由的完美社会。自由和机会让美洲成为一个有着无穷潜力的国家,到处都是朴素而宽敞的房子,整齐的道路,丰腴的果园和草地,而在仅仅一百年前,这里还是山林荒野。
他说,美洲的法律让人们为自己思考。“法律检视我们的行为,上帝洞察我们的思想”。北美没有欧洲那样的等级和歧视,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这个新民族,将以自己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改变整个世界。克里维克警告欧洲人,美洲的新思想将传播到大洋彼岸,影响人类的未来。
在他的书中,克里维克也描绘了北美恬静优美的田园生活,介绍了很多种植庄稼和果树的经验,还教人们做“美式”苹果派。书里的每一页都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人们仿佛摸到了那又大又红的苹果,闻到了饱满圆润的麦香,看到了郁郁葱葱的园林,甚至尝到了农家烤炉里那晶莹剔透、流着油脂的火鸡和鲜美可口的奶酪。克里维克用感性的语言在人们面前展示了一个新国家、新民族、新追求、新生活。
克里维克的书一个美洲农民的来信在欧洲六个国家出版,引起巨大的反响,成了头号畅销书。直到今天,这本书还摆放在人们床头桌边。欧洲人在书中读到一个淳朴、大气、如诗如画的北美,也读到一个有活力、有作为、有思想的新民族。很多人就是因为读了克里维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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