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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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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让我们一起来读美国历史,读懂它的随意与平和,读懂它的苦涩和幽默。旅美华人毕蓝老师,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遍查资料,7年时间,笔耕不辍,足见其毅力以及对历史的热爱。一般历史书都只谈及美国二百来年的历史,本书却可追溯到1517年欧洲的宗教改革,弥补了美国建国前史料的空白,使我们全面了解到美国的前世今生。本书聚焦于美国建国前后的激情岁月。从北美殖民地的建立,到独立战争的打响,再到美国前几任总统的执政状况,作者洋洋洒洒地写了近百万字,可见她笔下的美国历史多么细致而生动。一个个历史事件,如过电影般,立体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们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成了鲜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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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为什么写历史?因为兴趣。若不是因为兴趣,这个系列早就夭折了。所有的文章都是在周末完成的。要做一份跟历史完全没关系的全职工作,还要查资料,速度很慢,一个月只能写一篇。但写作带给我的快乐无以言表。每次想到又要“开写”了,就会心跳加快,好像回到只属于我的梦幻空间。兴趣是所有快乐的支点。没有它,世界将黯淡无光。

    第一次对历史感兴趣是在十岁左右。爸爸去外地出差,回来给我带的礼物是四本书:林汉达先生写的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后来又给我买了上下五千年。从没接触过历史的我忽然发现,原来历史这么好玩。这些书是父母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在那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每一本成语故事小人书都能带来无比的喜悦,每一个三国演义连环画里的人物都能引发无限的遐想。感谢这些“先入为主”的印象,它们使我没被学校里那些枯燥的历史教科书“闷死”,因为我知道,真正的历史不是课本上的。那些干得榨不出汁来的话,背后应该都有精彩的故事;那些看似必然的规律,也许都是偶然的巧合。发掘这些故事和巧合,就是发掘快乐的源泉。

    为什么写美国历史?因为它短。区区四百年(从“五月花号”算起)已经让我精疲力竭,若再加上五百年,我岂不是要吐血而亡?幸好,一个偶然的选择让我有机会感受美国的人和事,体会这短短的四百年带给他们的追求和思考。像所有的民族一样,今天的美国人仍带着祖先的烙印,甚至重复着祖先的故事。所有的现代元素在传统和文化的“基因”面前都无能为力。你以为美国人特别现代、特别开放吗?事实是,你恐怕找不出比他们更传统、更保守的民族。坚守信仰,遵循先例,不求进取,顺势而为,正是这些规矩打造了似乎不讲规矩的美国人。谁说四百年太短?

    美国是个与众不同的国家,源于它与众不同的基因。看上去很出格的事也许是自然的选择,听上去不靠谱的曲子可能是真情流露。我们无法用旧大陆的理想剪裁新大陆的英雄,也无法用旧大陆的尺度衡量新大陆的众生。也许美国的“好”与“坏”都超出了你的想象,那是因为,在新大陆,一切皆有可能。有迹可循的事实和无迹可寻的传说都是历史,都是故事,都让美国成为美国。

    记得一位学者说,即使有大量的史料,也没有人确切地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即使你能证明发生了什么,也不能证明当事人的动机、逻辑和心情。后人写的历史永远是不准确的历史,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的眼光看以前的故事。这就是为什么我特别喜欢用“也许”“可能”“似乎”“好像”“大概”“差不多”这些词,这样会让别人觉得舒服,让我觉得安全。既然我们都没亲临其境,何不猜猜看呢?

    不管美国人多么能闹腾,多么烦人,他们的幽默感还是很让人欣赏不已的。这可能是他们从英国人那儿继承来的最好的性格。所以,我希望读者能和我一起轻松愉快地读懂美国历史,读懂它的随意与平和,读懂它的苦涩和幽默。希望你能会心一笑,感受阅读的快乐。祝你好运!

第2章 清教徒() 
要说美国的起源,就绕不过“五月花号”移民船。其实“五月花号”是一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货船。在跟北美搭上关系之前,它经常往来于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之间,运送货物。1620年9月16日,它载着102名乘客和25~30名船员,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驶向大西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五月花号”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了66天,终于在11月21日到达北美。船上的乘客们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新的殖民地,把它命名为“普利茅斯”。这就是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所在地。

    “五月花号”不是第一艘来到北美的移民船,普利茅斯也不是英国人在北美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那么,这艘船为何如此不同凡响呢?这就要从它的乘客说起了。

    在“五月花号”的102名乘客中,大约有一半被后人称为“清教徒”,另一半是受雇的工匠、仆人和到新大陆寻找机会的殖民者。英文单词“pilgrims”被简单地翻译成“清教徒”并不准确,约定俗成罢了。这个词出现在威廉布拉德福德的回忆录普利茅斯定居地里。布拉德福德是“五月花号”的乘客兼清教徒领袖,后来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达31年之久。“pilgrims”原意是指长途跋涉的“朝圣者”。布拉德福德用这个词来定义自己的团体,认为他们此行是“舍弃了舒适的城市”,去“山顶上”创造“天堂的国家和精神的平安”。如今,“清教徒”已经成了这群人的特称。但当时,这些清教徒却有一个虽非贬义却也不十分光彩的名字:“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的出现要追溯到1517年。

    1517年10月31日,德国维滕贝格大学教授马丁路德,把他对天主教会表示不满的大作九十五条论纲钉在万圣教堂(也叫“城堡教堂”)的大门上。路德此举一点儿都不惊天动地,他的原意只是提出对神学的不同见解,供大家讨论——往这个教堂大门上贴“小字报”在维滕贝格大学是常见的事儿。

    不常见的是,这篇用拉丁语写成的文章一眨眼的工夫就被译成德文,两个星期后,传遍德意志,两个月后,风靡欧洲。路德做梦也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他不仅低估了自己的影响,也低估了印刷术的巨大威力。轰轰烈烈的“新教改革”就这样开始了。从字面上看,应该译为“抗议者的改革”,因为它是由对天主教会的不满和抗议引起的。所谓“新教”也就是今天广义上的基督教。

    路德反对得最激烈的是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当时天主教会垄断着对圣经的解释权,当时的欧洲人都是被教会吓大的。为了避免死后下“炼狱”,人们只好花钱购买教会发行的“赎罪券”。教会告诉人们:“随着钱币落下的‘叮当’声,你的灵魂就升天啦!”

    路德认为上帝是宽容和仁慈的,人们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救,并且这种来自上帝的救赎是“免费”的。“赎罪券”的出售完全违背了圣经的宗旨。在路德看来,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来崇拜上帝,并不需要依赖天主教会。

    “大逆不道”的路德把欧洲大陆搅了个底朝天,可“改革”之风却迟迟吹不过英吉利海峡。虽然英国与罗马教廷之间总是磕磕碰碰,但它基本上是个守规矩的天主教国家。直到有一天,当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出了问题,他与罗马教皇的“和谐”关系也就走到了尽头。

    亨利八世本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曾亲自写书反驳路德。大约在1525年,他想跟妻子凯瑟琳离婚,原因有二:其一,他疯狂地爱上了凯瑟琳的侍女安妮博林,并要与其结婚;其二,凯瑟琳只给他生了个女儿玛丽,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若没有男性继承人,天就会塌下来。于是亨利八世向罗马教皇提出离婚请求。教皇的回答很简单:没门儿!

    像所有有个性的国王一样,亨利八世的反应也很简单:爷不跟你们玩儿了!从1529年起,他敦促英国议会讨论“新教改革”的问题。1533年,议会通过立法,使亨利八世成为英国教会的领袖,并于第二年脱离了罗马教廷。亨利八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安妮为他生了女儿伊丽莎白。然而,这段改变英国历史也影响了美国历史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安妮就被亨利八世送上了断头台。

    英国虽然表面上成了新教国家,但除了教会领袖从罗马教皇变成英王以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亨利八世对改革根本不感兴趣,他骨子里仍是个天主教徒。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他与第三任妻子简西摩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即爱德华六世。当时爱德华六世只有9岁,却是一位真正的新教徒。他在新教人物的辅佐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果爱德华六世多活几年,英国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但他在位只有6年,不满16岁就去世了。

    1553年,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成为英王,即玛丽一世。她在法国长大,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继位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英国是天主教国家,并开始全面颠覆爱德华六世的改革成果,把近300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给自己挣了个“血腥玛丽”的称号。如果她多活几年,英国就会是个彻底的天主教国家。可是,上帝只给了她5年的政治生命。1558年,玛丽一世去世,王位传到了亨利八世的次女伊丽莎白一世的手上。伊丽莎白一世在位45年(1558—1603),被认为是英国历史上最聪明睿智的君主。

    伊丽莎白一世信奉新教,但在女王心中,国家的稳定和统一是第一位的。经过爱德华六世和玛丽一世的一通折腾,英国已经走到了分裂的边缘。伊丽莎白一世用高超的政治手腕协调各方利益,奉行对各种观点的包容政策,反对走极端。她废除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立法,也没有完全实施爱德华六世的新教主张。她把新教的基本信念融入教会的实践中,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一些天主教的特点。英国新教在她的领导下,比欧洲大陆更温和、更保守。正是这个走“中间路线”的新教催生了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标的“清教派”,也就是后来人们惯称的“清教主义者”或“清教徒”。女王的宽容使清教势力迅速壮大起来。

    清教派认为,当时的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完全奉行圣经的宗旨。他们主张在教会内进行改革,使它更加“纯洁、干净”,更严格地按照圣经的教义行事,最终彻底切断与天主教的关系,成为真正的新教。

    在1570—1605年这段时间,清教渐渐分成两支。主流的这一支还是坚持在英国教会内部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另一支却认为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应拖延。持这一主张的人认识到,多年来在现有教会中进行的改革收效甚微,他们与英国教会之间的分歧变得越来越不可调和。于是他们提出要从英国教会中分离出去,追求自己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分裂主义者”或“分裂派”。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乘坐“五月花号”来到北美,成了我们现在所知的“清教徒”。准确地说,他们应该是“分裂派清教徒”。

    清教派和分裂派都属于基督教,源出一宗,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得到上帝的保佑,也都忠于英王。清教派倾向于以理智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宗教,他们特别强调“团体”的重要性,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分裂派则不愿与现实妥协,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不惜以分裂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的信仰。清教派是更温和的“分裂派”,分裂派是更激进的“清教派”,两者只是“度”的差别。但这个“度”越扯越大,到最后两派竟然分道扬镳。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她终生未婚,都铎王朝因此绝嗣。她的侄子,苏格兰国王詹姆士斯图亚特成为英格兰国王,从此把英格兰和苏格兰连在一起。他就是詹姆士一世,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

    詹姆士一世没有伊丽莎白一世的睿智,更没女王的宽容。他禁止分裂派建立自己的教会和按自己的方式崇拜上帝,还囚禁了一些分裂派的教士与信徒。因为英王同时也是教会领袖,所以对英国教会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分裂派不仅受到来自国王的打击,他们的主张也得不到比较开明的宗教领袖(包括清教领袖)的支持。

    受到迫害的分裂派不得不考虑逃离英国。从1607年起,分裂派领袖约翰史密斯、约翰罗宾逊、威廉布鲁斯特和前文提过的威廉布拉德福德,率领他们的教众开始了艰苦的迁徙。

    分裂派教徒们将踏上怎样的迁徙之路?他们最终又为什么选择了北美?请看下一个故事:五月花。

第3章 五月花() 
为躲避宗教迫害,分裂派不得不逃出英国。他们的首选目标是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荷兰。詹姆士一世最初不允许分裂派离开英国,他们就想尽办法偷渡出境,前往阿姆斯特丹。1609年,他们终于获得许可,正式迁往位于阿姆斯特丹南面的莱顿市。

    莱顿是个美丽的大学城,也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这就为分裂派教众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他们有的在大学教书或深造,有的在工厂做工,对那些因语言障碍而找不到工作的人,教众会解囊相助。生活开始稳定下来。

    可是,几年之后,又有了新的问题:其一,由于惧怕天主教国家西班牙,荷兰政府越来越倾向于跟英王詹姆士一世结成政治同盟,自然也就有点儿不待见这帮从英国来的不速之客。其二,教徒们发现自己的下一代正逐渐失去对“英国人身份”的认知。孩子们进荷兰学校读书,说荷兰话,与荷兰人交往,似乎正在变成荷兰人。虽然分裂派坚持与英国教会分离,但他们为自己是英国人而感到骄傲并忠于英王,英国血统与文化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他们不愿让下一代失去英国烙印。其三,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群老化,小小的莱顿城渐渐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教徒生活出了问题。一些生活窘迫的教徒在花光积蓄后不得不回到英国,年轻人开始离开莱顿到别的地方找工作。这个团体的生存出现了危机。

    怎样才能在保证信仰自由的同时也保住自己的文化和饭碗呢?分裂派的领袖们开始寻找新的定居地。1607年,英国在北美大陆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弗吉尼亚的成功使北美在分裂派心中的位置渐渐超过了莱顿,领袖们开始权衡移民北美的利与弊。

    像白纸一样的北美是教徒们心中宗教自由的天堂,而且不必担心失去英国文化传承。但新大陆也毫无疑问有着极大的风险。人们传说着北美的荒芜,食物的极度匮乏,疾病的流行,印第安人的凶悍。最后,对自由的憧憬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教徒们开始做移民北美的努力。

    分裂派虽然决定去北美,却不想在弗吉尼亚定居。弗吉尼亚是个英国味十足的殖民地,是英国新教的天下,带着浓郁的保守主义色彩。分裂派教徒们担心到了那里就像回到英国,宗教自由无法得到保障。于是,他们派代表去跟英国政府谈判,想在弗吉尼亚的北面获得一块土地。一家叫“伦敦公司”的商行也愿意资助他们的远行,以换取将来在北美的利益。但谈判不太顺利,再加上伦敦公司问题重重,一直到1619年年底,分裂派才获得在弗吉尼亚北面定居的初步许可,那个地区将被称作“新英格兰”,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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