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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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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怎么从来没听公主殿下提过柴绍这个人呢?就算不提柴绍,她的儿子柴令武呢?根据历史记载,这会儿应该已经有了才对!还是说,薛朗与平阳公主的交情以及身份,还不到提及亲属的份上?
可是,明明太子建成人望不足,导致太子与秦王相争这样的事情都讨论过了,这是已经把薛朗引为臂膀、心腹的节奏吧?
薛朗表示完全搞不懂平阳公主这个人!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果然还是信息太少的缘故!
薛朗不是八卦的人,也只是思维发散了一下,就没再多想。反正他是跟着平阳公主干事业,做好属于他的工作就好。
情商低的人就是有个优点,心里存的事儿少,心宽,想不明白的事情,不容易钻牛角尖儿。特别是别人家的事情,更不想花费心思去想——
自己家的事情都操心不明白,别人家的事情就更操心不起了。
“幼阳。”
薛朗正出神呢,平阳公主突然叫他。
“属下在。”
薛朗连忙回神。平阳公主道:“幼阳的包子可是要下崽了?”
薛朗点点头:“没错,已经揣了一月余,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快生了。”
平阳公主立即追问道:“狗崽子许了人没?”
薛朗摇头:“还没呢,就熊郎将家的阿壮经常过来看,估计想要小狗儿,不过又不好意思张口。”
因着两家是邻居,薛朗与熊壮的父亲熊郎将又是同僚,两家处的还算愉快。虽然薛朗的年岁比之熊壮也大不了几岁,但辈分在那儿摆着,客套了两次后,薛朗就按照熊郎将说的,直接叫熊壮阿壮。
平阳公主确认道:“阿壮?可是熊壮?”
薛朗戏谑道:“就是他。为了想要只狗崽,我已吃了阿壮许多猎物,估计还能吃上许久。”
平阳公主莞尔,颇有深意的看薛朗一眼,问道:“那幼阳想要我的什么?”
“啊?”
薛朗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公主殿下才不管呢,一边低头书写,一边道:“包子的幼崽,我预订一只,幼阳可仔细想想要我拿什么去换。”
说完,摆摆手,让薛朗退下。
这气势
薛朗简直想给公主殿下点赞了,都不给人拒绝的机会。不过,薛朗也拒绝不起来啊,比起他这外来户,身为本地土著的平阳公主,贵为公主,肯定有许多好东西。
是该想想用什么来换才是!在包子没下崽之前,可以慢慢想,不着急。薛朗看平阳公主自己并没有失去分寸和理智,也就丢开不管,专心负责自己的事情。连续忙碌了数日,又到休沐。
早晨,薛朗刚才院里晨跑结束——
在现代的时候,最勤快刻苦的年代,薛朗都没晨跑锻炼过。这穿到古代了,锻炼身体倒是积极起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生命安全着想。
这古代吧,御寒全靠一身正气不说,抗病也是靠一身正气。这是一场感冒都会死人的年代,好多后世惯常使用的药物,在唐朝都还没开始采用。就拿鼎鼎大名的板蓝根来说,一开始入药也要在药王孙思邈的千金方才有记载,也就是说,很可能现在并未在医者中普遍使用。
其实板蓝根真的是一味好药。有详实的实验记录和数据证明板蓝根在抗病毒和提高机体免疫力方面的药用价值。所以,在现代,每次遇到大规模疫病的爆发,国家才会提倡使用板蓝根预防,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毕竟,疫病的爆发,根本上来说,还是病毒的爆发,板蓝根是对症的。
古代环境虽好,病毒虽然没现代那么多,但考虑到医疗技术的落后,薛朗还是决定好好锻炼身体。有个好身体,运气不好遭遇病痛的时候,才能抗的过去,否则,一切都免谈。于是,薛朗养成了每天早上起来在自己院子里晨跑,锻炼身体的习惯。
每天早上薛朗起来锻炼身体的时候,馒头、豆浆、油条都会跟着跑。包子拖着圆滚滚的肚子,经常就趴在窝里不动,越来越懒得动弹。
薛朗打量着包子那个肚子的分量,表示对馒头的努力很满意。就是豆浆,还一直未见有发情的样子,每天换着花样儿的欺负油条,油条君帅帅的狗脸上的毛,经常被它口水沾湿,然后毛一撮一撮的,乱糟糟的。
油条傻乎乎的还以为豆浆是在跟它玩,每次都兴致勃勃的凑上去,再被豆浆两爪子踹开;锲而不舍的继续凑近然后就被豆浆一口咬住头顶的皮毛!
豆浆不会真咬它,只是含着松松的头顶皮,把油条的毛沾湿,吓唬油条。油条估计也明白,所以,还是不怕死的急需凑近豆浆。豆浆豆浆都懒得搭理它了,傲娇的扭头,转身,用屁股对着它。
油条被这么对待后,会委屈的过来,求主人顺毛安慰一下。等薛朗把它毛梳得整齐漂亮了,又继续凑到豆浆面前献殷勤,结果又被豆浆用之前的方式招待一番
薛朗看了笑得肚子疼。从来没发现豆浆是这么的傲娇,油条又是这么的二傻,如果体型特征、毛色都妥妥的德牧,薛朗真的怀疑油条其实是一只二哈,还是一只贱得有受虐狂的二哈。
简直就是惨得不忍直视!
薛朗锻炼完,在家里逗狗玩儿,顺便等早饭,打算等吃完饭就出去走走,最近在荒郊野外时间太长,感觉许久未见人气儿,小镇的集市虽然简陋,比之现代的人声鼎沸差远了,但自有小镇的野趣,偶尔去逛一逛还是挺有意思的。
“禀郎君,熊郎将家的小熊公子来访。”
正用手给包子顺毛,轻轻地抚摸它的肚子,万福来报。
“是阿壮来了,让他进来吧。”
只要是休沐,熊壮都会来拜访,手里肯定不落空,这次也不例外!这小子居然牵了一只鹿来。
“小侄拜见薛叔。”
熊壮立即朝薛朗行礼,薛朗点点头,明知故问的逗他:“阿壮不用多礼。你今天牵这么一头鹿来,所求何事?”
熊壮羞涩的笑笑,明明是个粗壮的小子,却有个腼腆的性格。熊壮道:“回薛叔,小侄想求一只包子的狗崽,奈何一直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下在山上的套子,昨日恰好套到一只鹿,才算有向薛叔开口的资格,求薛叔留一只狗崽予小侄,待小侄再猎到有分量的猎物时”
“等等!”
薛朗忍不住打断他:“阿壮,在你看来,什么样的猎物方能换取包子的狗崽?”
熊壮恳切的道:“回禀薛叔,依小侄看,无论什么猎物都比不上包子的狗崽,猎物只是代表小侄的一片诚意和对狗崽的重视之心。如能给薛叔献上够分量的猎物,或许就能让薛叔看见小侄的一片赤诚之心,或许就会答应分一只狗崽予小侄。”
薛朗一边感动一边叹息,笑起来,道:“如此就够了!阿壮,你的诚意我已经看到,不用再去猎更大的猎物了。”
熊壮满脸惊喜:“如此说来,薛叔愿意把包子的狗崽予小侄一只吗?”
薛朗笑着拍拍他肩膀,道:“作为狗主人来说,不用多珍贵的东西,只需要有一颗愿意善待狗狗的心,就已经足够了!我已看到阿壮的诚心,自然就够了!”
第96章 心意()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打算留的。生了几只,都准备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选上,他会认真谨慎的挑选。希望每一只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们的主人。
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养着也无所谓,几只小狗崽而已,古代可不像现代,多数都住楼房,养狗也没地方。以薛朗现在的居住条件,多养上几只狗也不是负担。
熊壮得了薛朗的允诺,高高兴的走了。不过,薛朗让他把鹿带走的时候,他死命拒绝了,最后干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哪里有这样送礼的!
薛朗失笑。回头问秀娘:“秀娘,你会杀鹿吗?”
秀娘道:“回郎君,您让奴婢杀鸡鸭鱼,奴婢还能上手,这鹿奴婢无能,宰杀好的倒是能料理,宰杀却有心无力。”
看来还得找人杀鹿!
薛朗问:“哦,鹿肉一般怎么料理?”
“回郎君,一般是烤炙,鹿肉鲜嫩,烤来味道最好。”
做法还真是简单直接!以前旅游的时候是吃过养殖场贩卖的鹿肉的,野生的还没吃过。来古代倒是有机会尝一尝,不过就是烹饪方法有点儿少,看来还得他自己来。
其他的野生猎物,薛朗倒是吃过。
薛朗走过的地方多,朋友也多,某次去山区会朋友,朋友正好逮到一头野生的麂子。少数民族山区,吃法比较粗犷,新鲜刚宰杀的,直接把新鲜的生肉剁碎,拌上调料、葱姜就端出来,就着高度的烧酒,吃着自有一股鲜香的滋味儿。只是血淋淋的,有许多人不敢吃。
薛朗道:“我记得前段时间,阿陈买了一包干的香菇回来,待我先找人帮忙把鹿杀了料理好,包个饺子吃也不错或者,趁着天气尚未热起来,把鹿肉挂个干巴肉也是挺好的。”
言语间一副悠然神往、期盼不已的样子。不过秀娘一脸懵懂:“敢问郎君,您说的是何菜式?奴婢不会。”
薛朗拍拍头,想了想,道:“饺子是我们那儿的叫法,你们这儿应该叫娇耳吧?”
秀娘恍然:“原来郎君说的是娇耳,这个奴婢会,奴婢这就把香菇发上,待鹿肉下来,奴婢就给郎君包。不过,干巴肉是”
薛朗道:“那是蜀中与滇南一带的做法,用纯瘦肉做最好,咸香可口,既容易保存,又是极好的下酒菜,待鹿杀好,我来教你做。”
“喏。”
秀娘领命,她现在已经习惯薛朗这个主人时不时的教她做菜,只为了让主人吃的更加爽口些。
正说着,万福来报,马元良的亲随来了。
马元良的亲随名叫鱼儿,经常帮马元良父子送东西来给薛朗——
自从马三宝亲自带着马元良上门来致谢后,马元良似乎真把薛朗当成了真正的长辈来对待。有空的时候就亲自过来,不拘有没有拎东西,多是空手而来,只是过来陪薛朗坐着说说话。
这段时间当是没空才对。
平阳公主开始大练兵了!
府兵中主要是开始队列训练,加强府兵的纪律和凝聚力,这一块儿,马元良就在府兵卫所,他又是得传队列之法的第一批人员,自然是第一批人才,升了校尉,带着一营人马,正努力训练。
苇泽关守军中,平阳公主挑选了一万人马,先进行试训,计划在训练过程中淘汰一半,最后保留五千人的精兵。
鱼儿进来,立即行礼:“小的鱼儿见过主薄老爷。”
“鱼儿所来何事?”
“回主薄老爷,京中的娘子们寄来东西,我们四郎的娘子给主薄老爷做了些衣服鞋袜,四郎命小的给主薄老爷送来。”
难怪肩上扛了一个大包袱,看份量,做的还挺多。薛朗爽快的点头收下,道:“替我谢谢四郎。对了,鱼儿,你在苇泽关地头熟,帮我找个手上活儿好的杀头鹿去?”
鱼儿没有半分为难:“敢问主薄老爷,可就是拴着的那头鹿?”
薛朗点点头。鱼儿立即道:“主薄老爷,小的认识牵头飞泉庄的猎户,他有一手料理鹿的好手艺,保证鹿皮、鹿角、鹿血都能料理好。主薄老爷您看可行否?”
薛朗直接道:“万福,跟着鱼儿去,一切按规矩来。”
“喏!”
万福牵着鹿跟着鱼儿走了。薛朗拎着一大包袱衣服鞋袜进去内院,让荷香归置整理。荷香打开包袱,里面是四季衣裳个一身,冬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别名贵,但胜在针脚整齐、细密,可见做的人十分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丝绸缝制的,不算特别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十分用心。
鞋袜也有四双,两双布鞋,千层底那种;还两双皮靴子,薛朗看不出来,荷香常接触这些,倒是一眼看出来,都是鹿皮,最适合冬天穿,暖脚。
还有两块裹头发的硬脚幞头,用丝线绞的系头发的发带等等,都是些常用的东西。
薛朗望着这些东西叹气,这些东西算不得值钱,可却代表着一番心意。薛朗孤身一人在此,无有妻女。马元良的娘子赵氏已托人寄来两次东西,皆不是什么值钱之物,但都是生活中用得上的,可谓十分细心周到。
这份心意马元良有个好娘子。薛朗向荷香吩咐道:“跟我其他常穿用的衣物收一块儿,这个用丝线绞的发带,待我头发再长些,可用来给我缠头发。”
“喏。”
荷香领命,快手快脚的收拾。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转转?”
难得休沐,在家闲着无事,长俭提议道。跟薛朗的时间长了,也知道薛朗是个和气的性子,不会轻易苛责人。于正事上,不许仆人插嘴;于生活琐事上,倒是无所谓。
薛朗看着手里的律书,简直头疼。古代的律书又不像现代一条一款都写得分明,古代的律书写得散,与现代的比,更谈不上严谨。
薛朗这现代人看来十分蛋疼——
写得这么散、这么宽泛,也敢叫法律书籍?难怪古代总是人治大于法治。这不人治也没办法,法律它写的太宽泛不够细致。
“走吧,走吧,这书不看也罢。”
省得看着还要控制自己的吐槽欲望,好累心。
第97章 苇泽县城()
难得的休沐日——
确实很难得!如果是在京都,休沐十天一次,在苇泽关这里,一个月也只两次,因为官员太少,而事务太多。
出得门来,因为万福的马车跟着鱼儿去杀鹿了,这马车是从府中门房上叫的。长俭出来的时候,还拎着一个大食盒,说道:“郎君,这是府中大厨房刚出锅的羊肉包子,小的给您带上,路上垫垫。”
薛朗点点头,想起推广异人犁时见过的苇泽县令,突然想起自从穿越后,还未去过县城看看呢,干脆道:“长俭,今天我们去县城逛逛。”
“喏。”
县城距离苇泽关有一段距离,以路况和马车的速度,要走上约莫一个时辰左右。薛朗打开食盒,羊肉馅儿的包子还冒着热气,香气扑鼻。包子约莫有六七个,薛朗只吃了两个,剩下的让长俭和马夫两人分吃。
拉开马车厢的帘布,薛朗向外张望。这个时候的苇泽关,荒地比耕地多,人烟稀少,如果不是有驻军,只怕要更加的荒凉,比不得后世,但凡是块能种的地,都被开发出来,到处都可以见到人类活动的痕迹。
外面没什么看头,马车颠簸着难受,薛朗干脆懒散的瘫着,瘫着瘫着不知怎么就睡着了,等长俭把他从瞌睡里叫醒,已到苇泽县城的城门。看马夫给守城门的卫兵出示了东西,卫兵恭敬的行礼后就放马车进城。
进了城,让马车夫找地方停马车,薛朗带着长俭慢慢走——
说是县城,也只是比小镇大些,以及多了一道城门。小镇前后就两条街,县城更大了些,四条街,起码也翻了一倍不是。街边有人摆地摊,也有食肆酒楼,还有三三两两的百姓在购物。
比之小镇,勉强称得上街市了。不过自然比不上清明上河图里的景象,薛朗举目四望,不知长安的街市有没有清明上河图的热闹,听说长安的街市又宽又平坦,还真是蛮期待去看看的。
穿越到大唐,如果连长安都不去看看,那还真是白穿越一回!长安是薛朗心目中的宜居地。
信步在街上逛着,遇到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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