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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下五千年-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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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军谋越众科等百数十种。这是一种网罗非常人材的考试,平常人和官吏都可以应考。考中者,原是官吏的立即升迁,未入仕的则由吏部授予官职。唐文宗以后,制举被停废。常举每年举行考试,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唐初,秀才科等级最高,唐太宗以后,士人趋向开始转向明经和进士二科,尤以进士科为最重。在贞观二十三年中,进士共205人,在高宗、武则天统治的55年中,据不完全统计,进士有1000余人,平均每年录取的人数较贞观时增加一倍以上。玄宗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更加突出,官僚虽位极人臣,但如果不是进士科出身的,“终不为美”。
各科考试内容也不同。明经主要试贴经,即选择考生所习之经掩其两端,中间仅露一行,用纸帖遮盖部分字句,测试其背诵经书的能力。这种是考试比较容易的。进士科在隋代仅试策,唐太宗时曾加试经史。唐高宗末年又加试诗赋杂文。天宝年间转为专试诗赋。考试成绩分上中下三等,上等、中等为及第,下等即落第。每年应考者或八九百人或一二千人不等,能及第者少则十余人,多则三十余人。由于考生多而录取名额少,所以考中进士一定非常不易的。一旦及第便名闻士林,号称“登龙门”。明法科考试律令,明算试九章、夏侯阳、周髀等数学著作。明书科试说文、字林等字书。这三种科目是为选择专门人才而设立的,考生被录取之后只能在和其专业有关的机构任职。秀才科仅试策,取消了隋代加试杂文。由于录取标准异常严格,及第者屈指可数。此科渐渐成为一种虚悬的科目。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又创立武举科。州县以下习艺者每年被推举至兵部课试。所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考试通过的,兵部即除官给禄。唐代武举亦属常举,但不十分重要。
参加科考者主要有二种来源。一种是国子监和州县学的生徒,由学馆荐举至尚书省参加考试。另一种是不在学馆,直接来自州县的,这种被称为乡贡。他们首先自己在州县报名,即所谓“怀牒自列于州县”,经州县考试合格以后,再举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科考允许考生自由报考,这是唐代科举制较之隋代更加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志。
考官在不同时期也是有变化的。唐初由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科考,贞观以后,由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玄宗认为员外郎位望较轻,遂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科考,后成为定制。开元中,礼部考试通过后送中书、门下详覆。宰相如不同意的,可以改动。详覆之制屡兴屡废。礼部考试主要是取得出身资格的考试,考中的,仅取得进士及第或明经及第的资格,尚不能正式做官,只有再通过吏部铨试,才能释褐除官,故吏部试亦称“释褐试”。吏部铨选的主要标准是身、言、书、判。身指体貌丰伟,言指言辞辨正,书指书法遒美,判指文理优长。
唐穆宗、敬宗都曾下令科考及第的免除徭役,唐武宗明确规定进士科出身的称“衣冠户”,有免除差科色役的特权。
礼部考试一般是正月时,二月发榜。及第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自称“门生”。同时及第者称“同年”。
唐朝入仕的途径除科举制外,还有门荫和流外入流。唐初,由此二途入仕的官员远比科举出身的人多得多。以后进士出身的宰相逐渐增加,到德宗、宪宗之际,由科举入仕的宰相及高级官吏才占了多数。科举制成为向地主政权输送官吏的主要渠道。这就是选官制度的一个进步,在削弱门阀士族等级特权、扩大唐政权的社会基础,好提高官吏文化水平等诸方面,科举制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唐以后,历经宋元至明清,虽考试内容、方法有所改变,但科举制度本身一直相沿不替。
科举制在实行中也存在着某些弊端,曾出现冒名顶替、漏泄考题等舞弊现象。尤为严重的是座主、门生、同年结为朋党,相互援引,宦风由此败坏。牛李竞争中,牛党领袖李宗闵和牛僧孺就是同年进士,牛党骨干令孤楚、萧与皇甫瑞亦有同年之谊。他们主张选用官吏以词彩居先,其党人经常“为举选人驰走取科第,占员阙”。他们通过进士科举结成势力雄厚的私党,往往一门父子兄弟都从进士起家,住居显要,成为新兴的进士贵族。由此可见,科举制也为中小地主广开仕途的作用也大大降低。这些弊端到宋代因糊名、誊录的新规定的实施而得到克服。
均田制与租调制
唐初,在多年战乱之后,社会经济破坏十分严重,人民流离失所,政府财政困难。整顿田制和赋税制度,成为安辑流亡,恢复经济保证财政收入,巩固政权的当务之急。
唐高祖在武德元年(618年)十二月下令实行给内外官职分田的制度:京官一品12顷,二品10顷,三品9顷,四品7顷,六品4顷,七品3顷50亩,八品2顷50亩,九品2顷;雍州牧及外州官二品20顷,三品10顷,四品8顷,五品5顷,七品4顷,八品3顷,九品2顷50亩。
武德二年(619年),二月十四日,高祖下令开始征收租税:每丁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
武德七年(624年),三月二十九日,唐政府首次颁行均田及赋税的制度,其内容是:“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40亩,寡妻妾30亩(若为户者20亩)。”老男亦给田40亩。所授的田以20亩为永业田,其余为口分田。受田的人亡故,他名下的永业田则转授给他的承户人,而口分田则由官府收回另行授给他人。这就是均田之制。赋税制度是:“每丁岁八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不过50日。若夷獠之户皆从半税。凡水旱虫伤为灾,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
武德田令和赋役令基本上继承了隋大业时的制度,并明确了不把一般妇女和奴婢、耕牛作为授田及课役的对象。武德田令中根本没有一般妇女受田的内容,这在现存可见的均田制资料中是最早的。
武德七年(624年)田令还包括给官永业田和给道士田的内容。受官永业田的限额主要是:亲王百顷,职事官一品60亩,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及职事官正二品40亩,郡公及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及职事官正三品25顷,职事官从三品20顷,侯及职事官正四品12顷,伯及职事官从四品10顷,子及职事官正五品8顷,男及积事官从五品5顷,职事官六品七品2顷50亩,八品九品2顷;勋官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上轻骑都尉10顷,轻骑都尉7顷,上骑都尉6顷,骑都尉4顷,骁骑尉飞骑尉80亩,云骑尉武骑尉60亩;散官五品以上受田限额与职事官相同。五品以上各类官须在宽乡受官永业田,六品以下的则在本乡受之。道士给田30亩,女官、僧尼可能与之相同。
武德田令把本地耕地可以满足给田定额的地方作为宽乡,反之则为狭乡。在宽乡可以按照全额受田,在狭乡要减半。同时,对于耕种一年休耕一年的瘠薄耕地要加倍给授,对于宽乡的耕种一年休耕二年的耕地则要再加一倍给授。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的基本土地制度,而与之伴行的是租庸调制。租庸调制是该期的基本赋税制度。均田的目的则是要向得受田者收取赋税劳役。从武德时起的百余年中,唐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是来自租庸调制的。
唐政府曾在永徽二年(651年)、太级元年(712年)、开元七年(719年)、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多次修令,但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并没有变动。而职分田和官永业田则有过多次变更。
唐初,大量的土地荒芜,封建国家有大批土地可以用于给授各类的应受田者。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编户的增加,均田制的实施主要体现在永业田的继承、口分田的退还与给授上,而不是按限额给授,即所谓“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唐代欠田簿、退田簿、给田簿,以及敦煌文书中的唐代户籍簿等重要的历史档案资料记载了封建国家依均田制的规定及进行耕地使用权管理的情况,这些都充分地证明了均田制在唐玄宗朝及以前的唐代前、中期确实是实施了的。封建国家尽量收回老、死、逃、绝户的口分田、永业田,将其重新分配给具备受田条件的人使用,以便把更多的小自耕农束缚在土地上,使自己有较为稳定的财政收入和力役、兵役来源。但是,封建国家更要维护统治阶级特别是其中、上层的特权,其中包括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权。在唐代均田制之下,官吏占有大额的官永业田、职田,皇帝还不时地把巨额田产赏赐给勋戚大臣。地主阶级用种种手段侵吞兼并田产,逾限占田,政府却很少去认真追究。这样,土地逐渐向地主集中,政府能用于给授的耕地也越来越少,根本不可能按额授田。受田定额只能是占田的最高限额,已受田数量与应受田额度之间却无必然联系,均陆田农民自已买的田地也被纳入其已受田数额之中,成为唐代均田制实施中的显著特点。
尽管如此,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是适应唐前期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等状况的,因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直到均田制末期的天宝年间,租庸调的收入仍然占唐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对巩固中央集权国家的作用巨大。
随着地主经济的逐渐成熟和唐朝统治集团的不断腐败,土地兼并也日益加剧了。到了开元初年,土地兼并使大量的均田农民破产逃亡,唐政府不得不一方面实行括户以防止租庸调收入过快地下滑,另一方面则反复强调官僚贵族的占田限额以减缓土地兼并的速度。但这些都不是治本之计。从高宗朝起,政府就日益重视户税和地税,使之由补充租庸调发展到与之并行。天宝年间,均田制迅速弛坏,租庸调制也随之下落。安史之乱及随后的河北藩镇割据终于使实行了三百多年的均田制、租调制退出了历史舞台,让位给租佃制和以户税地税为先导的、按财产田亩计征的两税法税法。
名将李责力
李责力,曹州离孤(今山东东明东北)人。隋朝末年,移居滑州的卫南县(今河南滑县东)。本姓徐,名世责力,永徽年间,因触犯太宗的名讳,改为单名责力。家里多奴仆,积蓄粟达数千种,他与父亲徐盖都乐善好施,在拯救和接济贫困的人时,常常不问亲疏关系。
隋大业末年,韦城人翟让聚众为盗,李韦也去参加,当时才17岁,他对翟让说:“现今这一片土地是您和我李责力的家乡,人们多互相认识,不宜于自相侵犯掠夺。而宋、郑两郡,其辖区中有御河,商旅往来,船只不绝,到那里去拦截,足够我们自己所需要的资财。”翟让同意,于是抢劫官船和私船上的财物,兵马大为振作兴旺。隋朝廷派遣齐郡通守张须陀率二万军队来镇压,李责力与他们多次作战,最后在阵上杀了张须陀。
第125章 隋唐(13)()
起初,李密在雍丘流亡,浚仪人王伯当把他藏匿在民间,王伯当与李责力劝说翟让奉戴李密为首领。隋朝廷命令王世充讨伐李密,李责力设奇计在洛水上打败了王世充,李密拜李责力为东海郡公。当时河南、山东大水,死了将近半数人口,隋炀帝命令饥民到黎阳仓去找粮食吃,同时开仓发粮救济灾民。由于这时政局已十分混乱,粮仓的官吏不按时开仓发粮,因此饿死的人每天有数万人。李责力对李密说:“天下大乱,本来就是因为饥饿,现在如果能抢得黎阳一仓,大事就能成功了。”李密于是派李责力率领五千士兵从原武渡过黄河发动突然袭击,当天就攻下黎阳仓,开仓任凭饥民取粮,得到饥民拥护,十天时间,增加士兵二十多万。一年多以后,宇文化及在江都杀了隋炀帝,带兵北上,直指东郡。当时越王柏侗在东京洛阳即皇帝位,赦免了李密的罪,拜为太尉,封魏国公,授官李责力为右武侯大将军,命他们讨伐宇文化及。李密派李责力守仓城,李责力在城外挖掘深的壕沟作为防守工事;宇文化及准备了攻城器具,四面攻仓,遇到深沟不能到达城下,李责力在沟中挖地道出兵攻击他,宇文化及大败而去。
唐武德二年,李密被王世充打败,带领部众投归朝廷。李密旧有的地盘东到海边,南到长江,西到汝州,北到魏郡,被李责力控制,还没有归属,李责力对长史郭孝恪说:“魏公既然已经投归大唐,现在这里的人口土地,是魏公所有的。我如果上表献给朝廷,就是因主子失败而得利,把它当作自己的功劳去讨富贵,这是我感到可耻的。现在应该全部记录县的名称数目以及军民的户口,统统报给魏公,让魏公自己去上献,这就是魏公的功劳了。”于是派使者去告诉李密,使者初到,高祖听说他没有表,只有书信给李密,十分奇怪。使者把李责力的意思上奏,高祖大喜说:“徐世责力深感主人恩德推让功劳,是个忠臣。”下诏授官为黎阳总管、上柱国、业国公。不久加右武侯大将军,改封曹国公,赐姓李氏,赐良田五十顷,上等住宅一座。封他父亲李盖为济阴王,李盖坚决推辞王爵,于是封舒国公,授官散骑常侍、陵州刺史。命令李责力统领河南、山东的军队去抵御王世充。等后来李密因反叛被杀,高祖因为李责力以前曾臣属于李密,派使者向他报告李密反叛的事情经过。李责力上表请求收葬,朝廷同意。李责力穿了丧服,与从前的僚佐官吏将士们把李密安葬在黎山之南,坟高五丈,等除丧后才散去,朝廷上下都认为他很讲义气。
不久窦建德在魏县活捉了宇文化及,又进军攻李责力,李责力力尽投降。窦建德带走他的父亲,随军作为人质,命李责力再守卫黎阳。武德三年,李责力脱身回到京师,四年,随从太宗在东都讨伐王世充,多次战斗获大胜。又向东夺取土地直到虎牢,伪郑州司兵沈悦请求献出虎牢投降,李责力在黑夜派兵偷偷前去应接,攻克了虎牢,活捉伪刺史荆王王行本。又随从太宗讨平窦建德,战胜和降伏了王世充,凯旋而归。论功行赏,太宗为上将,李责力为下将,李责力与太宗都穿了金甲,乘兵车,向太庙告捷。李责力的父亲与裴矩一起从洺州入朝,高祖见到他们大喜,恢复了他们的官爵。李责力又随从太宗击败了刘黑闼、徐圆朗,不断加官到左监门大将军。徐圆朗重新占据兖州反叛,朝廷授李责力为河南大总管去讨伐,不久捉住徐圆朗,斩首后献上首级,兖州被平定了。
七年,朝廷下诏命李责力与赵郡王孝恭一起讨伐辅公祏,孝恭率领水军沿长江而下,李责力率领一万步兵渡过淮河,攻下寿阳,到硖石。辅公祏的将领陈正通率十万兵屯驻在梁山,公祏又派他的大将冯惠亮率领十万水军,用铁链把大的战船连在一起来封锁长江水道,还在长江西岸筑垒,分守水陆两路,来抵御官军。李责力攻击他们的营垒,不久攻克。冯惠亮乘了一只小船独自逃跑。李责力乘胜进攻,陈正通的军队奔逃溃散,他带了十余名骑兵逃奔到丹阳。辅公祏抛弃城在夜晚逃走,李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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