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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娘娘要爬墙-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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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v20 娘娘失踪了!()
这本书历尽很长时间,我自己记不清了。【】相信热爱这本书的读者也记不清了。
群里有很多读者**我,说为什么超级融合总是段更。其实我要说的是,这本书一直成绩不怎么好,我写到这个程度那真的是很尽力了。请大家谅解!
待会儿我会把超级融合的全文情节概括出来。
而且,等那本新书完结了后,我会重新写一本与超级融合至尊神诀相同类型的修真文。
说说我为什么完结吧。有的读者说一天一更,有的时候三四天一更,那样看得太难受。其实我写的也太难受。写新书的时候很轻松,两个小时能写出一章,但超级融合一天写一章已经很难了。
所以,我想了又想,还是完结了吧,不要吊着大家了,我现在把全文的情节给大家说一下,并且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唯美的结局。
…………………………
李风在和周烟决斗完,以胜利告终,周烟大为震惊,想要拉拢李风,李风也乐得其所,为周家做了不少事。相对来说,周烟也倾势为李风寻找灵兽内丹。
在两三个月后,周烟找来了三颗武神级别的内丹。李风炼制出一枚名为‘六魂夺魄丹’的丹药。当时丹劫来临,禹州所有势力倾巢而出,就连神宗也不例外。
丹劫度过后,李风吃下丹药伤势全恢复,而且修为也增强到尊级。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苏凡又收了三名风影高手。而那时,天龙帝国的风影五人共同来了烟城。当时八人的实力都在尊级。而百鬼是尊级顶峰。
灵狐族与周家在李风与八高手的助力下,占据了烟城,以及青云山。势力大增。随后风组成员依次来到了烟城。
过几个月,董惜与李风相处,发现已经爱上了李风。于是不顾家族的反对,竟将血疾眼吸出来给了李风。李风当时很为难,到底接不接受,不过最终李风为了儿子,还是接受了下来。在接受的同时,也接受了李风。
琉璃眼第三段技能名为岁月。
何为岁月?可以让一个人变成一千年前或一千年后的模样,当然也可以是一万年,一亿年。
久而久之,神宗掌门集合了八大妖器,并将八大妖器内涵的妖兽都放了出来,于是大陆的劫难来临,随着这场劫难,宇宙的劫难也接踵而至。
(看过至尊神诀的朋友应该知道!)宇宙第一人‘叶尘’前来找李风,并让李风接受大地的考验。
李风通过自然与地的考验,所有神诀晋级为神法!神法是宇宙中最为凌厉的攻击技能。
叶尘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参战,所以并没有帮李风,不过最后还是帮八大高手提升到了神尊的修为。神尊是神界最强的高手,但上面仍然有境界、创世神、大神通、神通大圆满、至尊境!
因李风通过大地与自然的考验,身上的神诀提升为神法,故此,宇宙分为天、地、自然。人只要能通过三者中其二的考验便会拥有神通大圆满的境界。故此,李风有了强悍的实力!
神宗掌门将八大妖兽融合,形成为黑色九尾兽,这种兽拥有无限的真元力。故此,李风在与对战的时候,根本不敌。
李风的儿子拥有伪琉璃眼,不过那时李风的儿子还不懂事,根本帮不了什么。李风也只能凭着自己来与黑色九尾兽对抗。
在李风将要被杀死的时候,李风的儿子双眼突然变成七彩色,一直庞大的混沌兽涌入了李风的体内。李风顿时拥有无限真元力。
伊始最终,李风依旧不能将其打败,最终用叶尘授予的八象灵魂封印将暗黑九尾兽再次封印到八柄邪器中。
从而,空中降下一道光环,在八大妖器消失的刹那间。李风将自己的儿子投向了八大妖器的方向,继而将凤尾丸以及一些高超的神诀打入了自己儿子的脑域,等儿子慢慢发掘。
“儿子,战争不断,老爸只能给你留下这么多,你的伪琉璃眼现今七段全开,在加上老爸给你留下的神诀,总有一天,这八大妖器会在次苏醒,那时,这些琐事都交给你了。希望不要怪老爸。”
李风的话刚说完,八大妖器连同李风的儿子共同消失在了虚空。
李风协同栗妃等众女以及风影八人去了鸿蒙界,与那宇宙第一人叶尘以及盘古生活在了一起。
若干年后,李风达到至尊境,实力之强仅次于叶尘。被流传为宇宙第二。不过以至后来,成为了第三,而第一是他的儿子。
………………
这是继超级融合后续的一本书《神法》,这本书我相信会是超级融合与至尊神诀的完结篇。
最终,神州浩土,一个修仙的古年代。
九道光芒突兀出现,其中八道,纷纷散落在各个地点。而婴儿则降落在一个农村小户。
就这样一个宇宙第一的传奇人物得到了生命。他是李风的儿子。。。
他三岁的时候,用一段琉璃眼的技能杀掉了一位宗门前辈,十九岁的时候,在一次游玩中杀死了数十名修真高手。他没有修炼过……
他,被各大宗门争抢,最终,他入了仙门,因琉璃眼不能灵活运用,又被誉为修仙废物。
他,修仙后,凭借着资质将凤尾丸进化成神法,没有得到天地自然的认可,从而自创。
他,将伪七彩琉璃眼进化为九彩琉璃眼。瞳力盖过第一的天眼。
他,独创宇宙最强神法……九彩琉璃崩。
一切至强名为神法……
这本书的发表时间不确定,详情大家请留意《极品太子》,极品太子达到一定字数的时候,我会在书中公布,当然也会在这本书的基础上公布。。。名字为《神法》、、、感谢大家一直来的陪伴,小川拜谢。。。
v21 姐姐?你还是算了吧!()
第17章马技乞丐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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