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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压力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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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浑身毛茸茸的,青灰色,看上去就和小土狗差不多。
对视了一番,小狼似乎下定了决心,竟然从地洞里爬出来,小心翼翼跑到黄子风脚下,又大着胆子蹭他的裤腿。九色看得好奇,用鼻子拱了下,把小狼拱翻了个跟头。
黄子风傻眼啦。
母狼死了,这只小狼也死定了,可是狼不是鹿,它是掠食的野兽,总不能把它也养起来吧?
最关键的是,九色可以自己吃草,可狼却要吃肉,他连养活自己都困难,又哪来的肉去喂养它?
“小家伙,我也帮不了你的。”黄子风叹了口气,转身继续走。
谁料到小狼立刻呜咽声大作,竟然追了过来。
黄子风不耐烦了,轻轻一脚把它踢开,可小家伙翻了个身又呜咽着追上去,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急了眼的黄子风干脆跑起来,可这依然没用,小狼拼了命的追,就是甩不掉,他们就这样一路纠缠着向北,越来越远
第16章 授之以渔()
黄子风猜想,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锲而不舍的小狼,它居然一直跟着跑到了茅河岸边的家里。
整整十几里山路啊!
由于靠近了黄子风就踹,这一路上,它都是远远辍着,不时发出可怜的呜咽,一路听下来,黄子风的心都要碎了
到家后,九色又开始在附近吃草,黄子风烧锅煮食,小狼就在远处坐下来,伸着舌头喘气,怎么吓都不走。
跑了这么多的路,小家伙肯定是饿坏了,尤其是闻见黄子风这边的香气以后,它开始在地上嗅闻着找食吃,最后竟然学着九色那样,啃起了青草。
小狼还太小,连该吃什么都还没搞懂啊。
狼不同于猫科动物只能消化肉,也是可以吃一些植物补充维生素的,可也不能像鹿那样吃草吧?黄子风终于被打败了,从自己仅余的那块肉上割下一小片,扔了过去。
小狼嗅了嗅,出乎预料,它竟然不吃,继续跟着九色胡乱啃草。
没辙了,黄子风只得去抓它,这样吃下去它会消化不良死掉的。可小家伙大概是被他踹怕了,眼看他扑过来,吓得撒腿就跑。
来回追了几圈后,黄子风终于把小狼抓住,夹在腰上黑着脸向回走,又把那片肉拾了起来,这玩意他都不舍得吃,怎么能糟蹋。
蹲在了灶边,黄子风把肉下的汤里,开始慢慢炖,小狼居然也不怕火,坐在地上好奇看着,目不转睛。
不一会功夫,汤炖好了,黄子风捞起一块肉,吹了吹后凑在小狼嘴边试探反应。结果出乎预料,它闻了下后,眼睛一亮,张口咬住大嚼了起来。
居然不吃生肉只吃熟的,这哪里是狼,分明是狗嘛。
黄子风随即一愣,狗不就是用狼驯化来的吗?
这只小狼似乎有点奇怪,习性倒是更近似狗,他有心想试试驯化,可问题是,肉食实在是不富裕啊。
黄子风一边喝汤一边琢磨了起来,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肉食的确没本事弄到,可是自己擅长钓鱼啊。
茅河的水太急,也没什么鱼,很难钓到,不过还有一座湖泊。
鱼都是越钓越精的,这里根本就没什么人钓鱼,一定很容易钓到,想到鲜美的鱼汤,他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每天只要钓上来哪怕一条,都足够自己维生,至于这只小家伙,它那点食量暂时可以忽略不计。大了吗大了就把它赶回山林,那时它也该能自立了。
这一天他都在为将来的生计发愁,可要是能钓到鱼,一切问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
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湖里面有鳄鱼,那东西可是要人命的!
不过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不说是为了养小狼吧,只为了自己能生活的更好,值得一试。
钓鱼这事情,可以很高大上,也可以很土,只需要一根棍子,一截线,再加上一个鱼钩就可以。这里唯一需要头疼的就是鱼钩,没有金属,石头肯定是不行,那就只有用骨头磨。
骨头是现成的,他找出一根,开始琢磨着怎么磨。
一根腿骨,横截面是圆形,截掉一半差不多就是鱼钩的形状,关键是要磨细很难;不过这时候制作工具都是这样的,没有捷径可走。
黄子风找来一块石头,开始敲了起来。
一番忙活下来,骨头被敲碎,他找出一段合适的,开始边喝汤边磨了起来。
接下来几天中,黄子风再也没出去过,在家里除了吃就是烧窑,无论他干什么的时候,左手总是拿着那截骨头在石头上磨,都快魔怔了
邦邦邦!
子归部落里传来阵阵清朗的锤击声,那是云晓,她将一件织好的麻衣放在石头上,反复用木棍捶打。麻衣里混进了蓝草,随着捶打,蓝色的汁液渗出来,和麻布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呀!好漂亮的麻衣,是给子归酋长做的吗?”鸢飞领着白山走过来,艳羡问。
制作一件麻衣很不容易,还要染色就更麻烦了,期间的辛劳现代人难以想象。云晓憨憨一笑,没说什么,继续捶打。
等捶好了后,需要晾干,然后再漂洗,如果颜色不够还需要再一次染色捶打。
“你忙啊,我带白山去见酋长。”鸢飞打过招呼后,领着白山走向了子归酋长的巢居。
云晓这时也捶好了,她把染满蓝色黏糊的麻衣牵开,晾在了自己巢居外的架子上,然后背上藤筐跑向了西面。好几天没去子韬那里了,新的陶器应该烧好了,该去取来分给大家。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云晓带了一些麻放在筐里,这样垫着不容易磕碎。
她刚离开,村子里人走过,看见她做的新衣服全都目露好奇,这衣服的样式可真怪,有点像是
云晓赶到的时候,黄子风正坐在窑前盯着火,左手无意识的在一块石头上摩擦。九色和小狼全都蹲在他身边,陪他一起傻看着。
“子风,这怎么有条小狼?”云晓好奇问。
黄子风哈哈一笑,“这是我新收养的,你叫它狗子就行了。”
既然都养了鹿,再养一条小狼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这时代人的心目中,高大健壮的麋鹿比狼可难对付多了。猎鹿需要出动许多人,至于狼,一个成年猎手就能徒手掐死,真正最难对付的是虎豹和犀牛。
对此见怪不怪的云晓注意力又落在了他左手上,“你在磨什么?”
黄子风神神秘秘一笑,把手抬起来亮给人家看,“我在做鱼钩。”
经过几天的打磨后,鱼钩已经初步成型,好似弯弯的月牙。和后世的金属鱼钩自然没法比,这骨质鱼钩差不多有圆珠笔芯那么粗,不过现在的鱼笨,这样也就差不多可以用了。
“这个东西能干什么?”云晓再一次被黄子风的怪主意弄懵,不过她也习惯了,反正不管懂不懂,最后肯定是他有道理。
黄子风开始得意洋洋解释起这个东西该怎么用,并且描绘了一幅异常美好的画卷,“到时候,鱼就有的吃啦!想不想跟我去钓鱼?”
第17章 丘中有麻()
听着听着,云晓差不多都醉了。
小姑娘也是急性子,她立刻一脚把狗子踹开,坐在地上开始搓麻绳。
一边往手心里吐口水,一边搓动,细细的麻绳越展越长,云晓似乎比黄子风还着急,迫不及待想看他怎么用麻绳和钩子把鱼抓上来。
麻非常坚韧,这根麻绳虽细,用来钓鱼完全不成问题。
竹竿早就准备好了,在云晓巧手的帮助下,不一会鱼钩绑好,牢牢拴在了竹竿上,这种事情没云晓还真干不了。
黄子风又在地上挖了些蚯蚓后,一切准备就绪,两人带着九色和狗子,浩浩荡荡杀向村子不远处的湖泊。
现在是正午时光,太阳升的老高,洒下热量。黄子风在树林里仔细观察了一番后,示意他们全都留在原地,自己扛着鱼竿摸了过去。
湾鳄喜欢晒太阳,正常情况下,现在它们应该是在岸上,这一片空空如也,看来是没有。
不过这事也不绝对,黄子风不敢让他们过来,这样一旦出现状况,自己也好拔腿就跑。
狗子还小,什么都不懂,它看见黄子风独自走开,立刻就要跟上去。云晓眼疾手快,把它一把抱在怀里,蹲下来紧张看着,大气都不敢喘。
大约距离湖水还有五米的时候,黄子风就停了下来,稍一打量,将鱼钩抛进了水里。湾鳄喜欢潜伏在靠近岸边的水草里,从水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不敢再靠近了。
这根竹竿有七米长,距离足够,只是挑起来吃力一点。
麻线上栓着一根羽毛,鱼钩下水后,羽毛漂在了水面上,随着风轻轻震颤。黄子风瞪圆了眼睛盯着,屏息凝气,能不能喝上鱼汤可就看这一锤子买卖了。
大约只过去了一分钟,羽毛浮子突然一抖,黄子风立刻浑身绷紧;果然,现在的鱼比较笨,这么快就上钩了!
“咬啊小宝贝”黄子风嘴里念念叨叨,目中精光爆射,他以前钓鱼就这架势。
在他身后的森林边缘,云晓也察觉到了状况,心跳开始加速,把怀里的狗子勒得直伸脖子。
下一刻,浮子猛然一沉,黄子风早有准备,立刻用力向上一挑,竹竿弯成了弓形,竟然没拎出水。
可以肯定,有东西上钩了,并且是个大家伙,至少十五斤开外!
黄子风大喜,立刻改变策略,抓着竹竿向后退,准备把这个大家伙给拖到岸边拽出来,这下可要开一顿大荤了!
刚退了没两步,那东西果然出水了,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水面猛然炸开,一个庞然大物张着血盆大吼跳上岸,咆哮着扑向黄子风!
“我的妈呀!”黄子风吓得嗓门都变调了,果然钓上来了个大家伙,鳄鱼啊!
这下要人命了,黄子风扔了鱼竿就跑。
好在他一直集中注意力,发现不好掉头就跑,鳄鱼在水里虽快,在岸上却比人慢。
云晓嘴巴张得已经能塞进鸡蛋了,她只见黄子风玩了命的向森林深处跑,慌不择路。在他身后,巨大的鳄鱼撒开四爪拼命追,声威骇人,犹如远古凶兽。
一人一鳄鱼转眼间冲进了森林里,灌木丛被硬生生开出了一条路。
“不好,快追!”云晓尖叫一声,抱着狗子领着九色追了过去。
跑着跑着,黄子风回头看了一眼,吓得汗毛倒竖,那只鳄鱼并没有退回湖里,仍然在疯狂追赶。
鳄鱼腮边拖着一个麻线,看来它被勾得很疼,记恨上自己了。
前方豁然开朗,一片野黄麻地出现在眼前,黄子风被追得急了,不管不顾冲了进去。他脚下穿着皮鞋,身上穿着牛仔装,倒也不怕黄麻上细小的毒刺。
身后呼呼作响,鳄鱼仍在不离不弃追赶,黄麻一片片倒伏,被它庞大的身躯压过。
鳄鱼虽然力大无穷,速度也不慢,不过他的身体构造特殊,奔跑的时候胸腹部几乎拖在了地上。
听着沉重的摩擦声,黄子风眼睛一亮,有了。鳄鱼背部的角质皮肤非常硬,刀都不容易戳穿,可肚子很柔软,而黄麻上全是含有麻痹毒素的毒刺
接下来,他在黄麻丛中转着圈的跑,果然,没一会功夫,那条鳄鱼的动作越来越慢,开始呼呼喘气,中毒越来越深。
追过来的云晓看见这一幕,彻底傻眼了,黄子风只说带她来钓鱼,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钓法
终于,精疲力竭的黄子风跑到了云晓面前,回头看,那头湾鳄又勉强爬了两步后,瘫在了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怎么样?鱼钓上来了,喊大伙儿来分肉吧。”黄子风得意洋洋说。
云晓打了个哆嗦,清醒过来,不敢置信看着黄子风,捕猎队都不敢招惹的驼龙,竟然被他一个人制服了!
“嗳!我这就把人都叫来!”云晓大喜,跑向了村子,连狗子都忘了还。这条鳄鱼怕是有三千斤重,这下大家可以吃上好几天肉啦!
对于部落来说,这实在是太难得了。
等云晓走后,黄子风立刻软在了地上,其实他并没有跑多远,完全是被吓的;钓鱼钓上来一条大鳄鱼,这实在是太意外了。
过了没一会功夫,那边传来嘈杂声,全部落都来了,人人背着筐,喜笑颜开。
这时候大子风已经奄奄一息了,几个胆大的家伙上去就是一顿木棒,彻底敲死后,将它翻了个身,剖开肚子开始分肉。
三千斤重的鳄鱼,除掉皮、内脏和骨头,至少还剩一千五百斤,每人能分十斤肉,全部落都乐开了花。
以前嫌弃黄子风的人们,这时再看他,眼神已经完全变了,凭一己之力为部落带来这么多肉食,他现在已经是大能人、大英雄了。
背着肉的人们一个个走过黄子风身边,向他道谢,黄子风机械的打着招呼,心情复杂
等人全部走完,只剩下云晓一脸崇拜看着他。
站起身来,鳄鱼已经没肉了,只剩下一张皮,静静躺在黄麻丛中,看着这张巨大狰狞的皮子,黄子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
“云晓,我想用鳄鱼皮做一件衣服,你能不能帮我?”
第18章 情动()
由于缺乏锋利的工具,切割鳄鱼皮比较困难,样式也就不追求了,按照他的设计,就做一件类似袍子一样的甲胄,披在身上能起到效果就行。
这个年代由于生产力极其有限,哪怕是部落之间发生了战争,也就是在胸前挂几张兽皮,防护力极其有限,如果自己的设想成功,将是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甲胄。
想到就要干,动手能力决定生存,顾不得详细解释,黄子风拔出石刀,开始切割鳄鱼皮。
首先去掉胸腹部和下颚柔软的皮,接着是四肢,最后把碍事的尾巴也一点点磨掉。这样拎起来看,长度大约一米七,正贴合黄子风的身形,上颚部位几乎不需要处理,翻过来正好当做头盔。
“你这是”云晓虽然说不出来,不过也看出了他的打算,眼神中冒出了光彩。
“你只需要帮我在这里开两排洞,然后穿上筋,可以捆住就好。”黄子风将皮子围成桶形,指着结合部位说。
云晓是著名的巧手姑娘,黄子风不说,她都知道该怎么做,这对她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交给我吧。”云晓把皮子卷成一团,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其实事情比黄子风想的要复杂不少,这时代虽然还没有硝化处理技术,不过皮子得要完全刮削干净,再经过阴干、日晒,然后才能用,这一套程序他完全不懂。
一直把云晓送过了河,黄子风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说实话,今天部落村民们的感激,他挺受用的。
也许,自己以后在部落里的日子会好过些吧?毕竟被排斥的感觉谁都不会喜欢,在这原始蛮荒求生存,任何人都离不开部落这个大集体。
果然如他所料,翌日,晨雾还未散去,子归酋长就来了,还带来了小男孩白山。
黄子风连忙把老酋长迎进了自己的棚子里。
在这个年代来说,子归酋长已经很老了,步态蹒跚,风烛残年。
白山对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不停东摸摸西看看,在陶器之间流连,不时发出惊叹。
“小心别烫着。”黄子风也挺喜欢这个自己救活的小家伙,嘱咐一声,坐在了老酋长对面继续干活,等待他老人家训话。
“想回村子吗?我可以和部落里的人商量下,相信不会有问题。”
子归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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