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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豪门:总裁,别太坏-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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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找我有事?我带着叶楠做了个短途旅行。”林向晚漫不经心地答着,好像楚狄是个她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去哪儿了?”楚狄见她的情绪不错,心里稍稍安稳下来,说话的语气也就随意了许多。“叶楠看起来很高兴。〃
小孩子破天荒地在瞧见他的时候,没有对他吹胡子瞪眼睛,也没有拉着林向晚像逃难一样逃开他,这让他不禁有些雀跃。
林向晚抬起眼皮,轻轻地扫了他一眼,“这和你有关么?”
只一句话,就把楚狄心里所有的希望的小火苗扑灭,他苦笑着搓了搓手掌,手掌上沙沙做响。很多年没有干过重体力劳动,现在一天要搬几十桶水上下楼梯,手掌上很快就被磨出了许多茧子。手很疼,但却不觉得苦,每天睡得很好,因为不用担心第二天起来,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他是凭自己体力吃饭,不偷不抢,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不会愧对任何人。
而且偶尔还会遇见她,每天他扛着水桶经过她所住的楼层时,都有一种,我和她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的感觉,只要她打开门就能看见我……
这样的心情,无法对任何诉说,他藏在心里,就像是一只蚌,将一颗沙埋在自己的骨肉之中,忍过了漫长的疼痛,最终会化为一颗最璀璨的明珠。
第28章 要是我不死心呢?!
见楚狄不说话,林向晚就继续道,“告诉你也没关系,其实那个地方你肯定也去过。这两天,我带着叶楠去了我自己的墓地,还有父亲的。”
楚狄猛地抬头,几乎恶狠狠地盯着林向晚,但他的目光并没有阻止她的话语,她从秋千上站起来,走到楚狄面前,“我自己的墓地,自己却没去过,这说出去实在有些可笑。当初阿刀打伤我的时候,沈士君把我从医院带出来,他给我做手术的时候,我清醒过一会儿,我告诉他,如果我万一要是撑不过去死了,千万别把我埋在父亲旁边,因为我怕他会生气。”
“我真的很失败,身为人母,却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身为家中长女,不仅不能赡养父母,而且还连累他们因我而受苦,也无法庇护家中兄妹,唯一的妹妹还……算了,不说这些了,这些都是我自己选的,说出来只是自取其辱,咱们聊点高兴的事儿吧,我和我爸也说了,结了一次婚,还不是因为自己喜欢人家,而是想变着法儿的害人家,这样真不好,所以再嫁人,我一定选我喜欢的,除了我喜欢之外,别的条件再好也没用。”
“现在我找着我喜欢的人了,要结婚了,请柬就不送你了,请你吃喜糖吧。”
红艳艳的糖纸上,画着两个喜庆的小人,小人笑咪咪地对着楚狄,这是超市里卖得最好的糖果,却不是最昂贵的。他记得他们的婚礼上,就连糖纸都是金灿灿的,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但他自己却没尝过它的味道。
现在她说她找到了喜欢的人,她要请他吃喜糖。
当天温柔的阳光一下子变得刺眼至极,楚狄看着林向晚,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看出些破绽,但她笑得那样安然,完全不给他任何机会。
“你要结婚?!你……和谁?沈士君么?”他向前一步,胸膛几乎要撞到林向晚,声音激烈地颤抖着,“他要订婚的人是你?!”
“当然不是,我师兄和我只是友谊,友谊你懂么,我只拿他当亲人看,根本没想过这种事情。至于我要嫁谁,你就别打听了,总之不会是你。”林向晚仍是笑着,但笑容却变得有些僵硬,她像是不耐烦似地推了推楚狄的胸膛,想要离他远点,“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当它是好意,不过以后不用了,你本来就不是个小人物,埋在这个便利店里实在委屈了,公司虽然不在了,但并不代表你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你自己的实力,自己应该最清楚,不需要我多言。楚狄,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再过两年,我也要三十岁了,人一生能有多少个三十年?对你来说,时间或许并不那么宝贵,因为你身体健康,有资本浪费。但是我,”
林向晚说着,轻轻摇摇头,“我没时间好浪费了。这颗心,它可能只有二十几年的保质期,等到了时候,它一样会报废,它不是原装货,它不能陪着我日久天长,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多活一天,就能多见叶楠一天,我真的玩不起了。”
如果说曾经的她,处心积虑,为了能将他毁灭。那么现在的她,一门心思,只想逃开。
可她也知道,他做了这些都是为了她。
她也知道,埋在那个小便利店里,对他来说实在是委屈了。
她什么都知道,她却什么也不想要。
楚狄觉得自己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掏空了。这种空洞可怕的感觉,在她的葬礼上,看到她的棺木时,也曾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就算再绝望,他也能给自己留一丝最后的尊严与希望,能够自欺欺己,守在她的葬地前,靠着酒精麻痹自己,就当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现在,她一字一句,说得这样清楚明白,让他想要装傻都不能。
不怕死别,却怕生离。
死别是因为命运捉弄无可奈何,但生离,却是她的选择。
“你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就不再骚扰你。”楚狄的声音变得异常艰涩,他像是极不愿意说出这几个字,但却在生生地逼着自己问出来。
林向晚摇摇头,“他是小人物,经不起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替他谢谢你,成全我们。”
楚氏虽倒,但只要楚狄不死,有一天他仍会再次屹立于权力与财富的顶端,她不想给徐云起找麻烦,徐云起和他不一样,他有能力,但他没野心,他之所以同意娶她,大概和她一样,也不过是想过几天踏实安份的日子吧。
见林向晚态度坚决,楚狄就像是吞了一颗黄莲,苦涩的味道从心底直漫出来。
那个十八岁时站在他车头,对他说楚先生,你买下我吧的女孩儿,终是长大了,她学会了替别人着想,学会了先礼后兵,但她想保护的人,却不是他。
对啊,她怎么会想保护他,从始至终,都是他比她强大,他压迫着她,欺辱着她,以为可以控制她的人生,最后却将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手里的糖,被掌心的温度温暖,变得软塌塌的,林向晚见楚狄脸色灰暗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轻轻把掌心合拢,将喜糖揣回兜中,转身云找叶楠。
“是不是不管我怎么低三下四,也不能让你改变决定?”
就在她快要走出小花园的时候,楚狄低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向晚怔了怔,然后毅然道,“是。所以我劝你,还是死了心。”
“要是我不死心呢?”
男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冷静而充满威胁,林向晚心里一紧,他想干嘛?不过她不想让楚狄看出她的担忧,很快就恢复了常态,道,“那也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情深之时,谈到彼此,会用我们,待浓情转薄,你就是你,而我就是我,你和我之间便没有半分关系。
“林向晚,你这么说,可不要后悔。”
*
楚狄那天说最后一句话,像是一片乌云,一直笼罩在林向晚的心头,让她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心不在焉。
万幸的是,最近天下一片太平,手头上的工作,除了那件旷日持久的悬案,就再没别的新案子,林向晚忙里偷闲,偶尔发发呆也不会太影响工作。
心里虽然忐忑,但实际上经过几天的观察,林向晚发现楚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他仍然留在便利店里,每天忙进忙出,只不过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连笑容也奉欠。
日子久了,林向晚也就把这件事情放在一旁,不理多分心去关注。
和徐云起的婚事,安排在了八月中举行,不打算操办,也不打算昭告天下,只是两个人去领个证,然后带叶楠出去吃一顿好的,就算庆祝了。
不大办,一是因为两个人都不是头婚,林向晚的身份特殊敏感,徐云起又非本地人,本来就没什么亲戚熟人在这边,就算想大办也没资源,二是因为两人手头都不宽裕,林向晚那几年攒的钱大多都在沈士君那里藏着,沈士君不给她,她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和他要,而徐云起的公司则刚步入正规,要是真有钱,他也不用去靠打拳来支撑公司。
所以两个人一商量,干脆只领证,然后搬到一起,至于未来的事情,有的是时间再做打算。
林向晚收拾出客房,给徐云起当卧室,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叶楠一直站在她身后。
等她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休息,叶楠就跑过去,替她捶背。林向晚回头向他笑着道谢,却看见小孩儿紧抿着唇,像是一脸不高兴。
“妈妈嫁给徐叔叔,是不是因为那个人?”到底是小孩子,心里忍不住事,捶了一会儿背,就不禁开口问道。
林向晚转回身,把他的小手握在自己掌中,“是也不是,妈妈年纪大了,想要有个人照顾,徐叔叔人很好,也不嫌弃我结过婚,所以妈妈才愿意和他在一起的,怎么,你不喜欢他?”
叶楠紧皱着眉头,半天半天,才慎重的摇了摇头,“徐叔叔教我功夫,还做早饭给我,我很喜欢他。可是妈妈,你喜欢他么?”
林向晚一楞,然后笑着问道,“怎么问我这个?如果不喜欢他的话,妈妈怎么会嫁他?”
“可是如果喜欢他,你为什么不和他住在一起?以前你和……你们不是都住在一起的么?”叶楠指了指客房里那间已经铺上崭新床单的单人床,仰脸问林向晚。“妈妈是因为我,才和徐叔叔在一起的对不对?其实你并不喜欢他?我知道你不喜欢他的。你看他的时候,眼睛没有笑。”
林向晚呼吸一滞。她以为叶楠太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可是她却忘了,自己的儿子,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天性敏感,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洞察力。
只不过,喜欢这个词,对她来说,太奢侈了吧。喜欢,爱,或者别的什么类似于这样的词汇,已经许久许久没有出现在她的字典之中,久得让她几乎要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
喜欢,只是用来对付别人的工具,而并不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动。
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付出,意味着有可能要失去,意味着或许有一天,喜欢会变成不喜欢。
第29章 只差一步……
“当时情况有些特殊……”林向晚斟酌着用词,当时在别墅,她是和楚狄住在一起的,叶楠自己独自有一个房间。那段时光,在所有的欺骗和阴谋还没有开始的时候,说她对楚狄没有任何感情,那并不是真实的。
正是因为有感情,所以才会在伤害后感到愤怒,感觉到了被欺骗,被辜负,感到失望,感到不可以相信这个男人,就算自己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最后得到的又是什么结果?
在他心里,她和叶楠,永远只是他生活中的陪衬品,他不可能因为两件陪衬而真的去伤及自己的骨肉亲人,既然他这样无情,那她又何必再对他付出真情?
可这种情况,她又怎么能和叶楠解释清楚?就算现在已经想通,要放开他,但她仍然不愿意回顾那些往事,并不要说讲给叶楠听。“总之那时候和现在情况不一样……妈妈现在要嫁给徐叔叔,只是觉得徐叔叔人很好,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和你或者其他人,并没什么关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至于我们两个为什么不住在一起……”林向晚顿了顿,然后佯装不快道,“怎么,小鬼,你不想和妈妈睡一个房间么?你嫌弃我年纪大了,不再貌美如花了是不是?你心里只有小珍了对不对?”
见林向晚十分怨妇,叶楠赶紧摇头道,“当然不是,能和妈妈一个房间,我很开心的,我只是怕你不高兴。”然后他就紧跟着补了一句,“小珍我只是觉得她很可爱,肉乎乎的,像个小肉丸子,根本没想过她……妈妈别乱说。”
切,没想过人家每次见到人家的时候,都拉着人家的手不肯放,谁信?林向晚翻了个白眼,把儿子拉到怀里,狠狠地在他面颊上亲了两口,道,“傻小子,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不高兴的,除了你就没别人了。反正我不管了,没成年之前,你都是归我所有的,你妈我以后老得再难看,你也不许嫌弃,听见没有?!等你以后长大了娶了媳妇,你想让我和你住,我还不稀罕呢~~!”
“哎呀,妈妈放开我,好痒!!!哈哈!!!”叶楠挣扎不脱,被林向晚亲得没地方躲没地方藏的,娘儿两滚做一团,房间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八月中旬,林向晚挑了一个八月十六这个双日子,拿着户口本就和徐云起一起到了民政局。
那天叶楠正好有围棋课,所以就没和他们一块儿去,不过小孩儿从早起一睁眼就惦记着这事,给林向晚挑衣服选裙子,比她还要热络的样子。
大概是因为日子选不得错,本应九点中开门的民政局,不到八点半,门口就已经排了一小队人,年轻的情侣们甜甜蜜蜜地依偎在一起,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和他们比起来,林向晚与徐云起显得就冷静得多,两个人对视的时候也会笑,但笑得却有些尴尬。
“照片带了吧?还有证件?”林向晚排在队尾,低声地开口问道,虽然这件事是她提出来的,但真的事到临头,女人本能的羞涩,还是让她觉得不好意思。
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栓在一起过了么?如果他不离,她便不弃?两个人或许没有很多钱,但只要他们够努力,也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然后将叶楠好好的养大,她也能闭了眼。
比起林向晚的忐忑,徐云起就显得冷静得多,从怀中掏出各种证件拿给她看,“都带齐了,放心吧。”
“咦?你怎么还是未婚?”瞟了一眼徐云起的证件,林向晚不禁咂舌道。他虽不算是离异,但也是已婚丧偶了好不好?怎么可以冒充未婚男青年?
徐云起倒没什么特殊的反映,只是指了指林向晚的证件,“我和兰朵当时是在村子里举行的传统仪式,所以就没有改过证件。你的婚礼可是满城风雨,这不也未婚?”
林向晚的身份证都是后来沈士君替她新办的,所以也没留下以前的痕迹,这下好了,谁也别说谁,林向晚越想越觉得这事儿有意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倒是把刚刚紧张的气氛冲淡很多。
徐云起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从衣兜里又掏出一样东西,递给她,“这个……算是新婚礼物,送给你吧。”
被磨出了毛边,有些破旧的小袋子里,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林向晚想接过来看看,可又怕那东西太贵重,她不能要。徐云起看出了她的心思,就替她打开袋子,“别害怕,不会吃人的,也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是我亲手做的……”
不知是什么制地的暗红色的小牌子上,刻着如同梵文般的花式字迹,牌子四周都被打磨得十分光滑,从上面精致的图案和文字,都可以看出制作人的用心良苦。
“我们那里的习俗,成婚的时候男人要把自己打到的野兽的兽骨做成这样的骨牌送给女人,因为村里人相信,如果是自己亲手杀死的动物,就会把动物的灵魂也封存起来。这样的话,就算以后男人不能陪在女人身边,那被他征服的野兽,也会替他保护这个女人。我就不送你戒指了,送了你恐怕也不会戴,就把这个送给你,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留给叶楠玩。”
林向晚曾经收过许多礼物,精美的,昂贵的,动辄价值不菲,世间难寻的都有,但对她来说,这个小小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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