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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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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坊万历年间的老店,在宣武门外的米市胡同,从崇文门转过去还有几步路。
一路上经过大大小小的胡同,犬牙交错,纵横相间的,其中还有不少是死胡同,如果不认得路,几回转下来,往往就连东西南北也分不清了。这些胡同在几百年后,大多已经没了踪影,如今看起来,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等进了便宜坊,便见大堂内已是坐了足足有三四十人,满了大半。好在胖子是熟客,并不不费力便找了个靠窗的桌子,拉着唐旭坐下。
“呦,胖哥儿。”刚及坐下,便就有油头粉面的家伙上来招呼,约莫是谁家的纨绔,唐旭并不认识。
“德哥儿几个如何也在?”胖子看起来倒是熟识,目光在大堂里环视一周后,开口回道。
“这几日里闲暇无事,便约了来这里吃些酒,闹早虫儿玩。”叫做德哥儿的侧过脸来,朝着一边的角落里努了努嘴。
“瞧瞧去?”胖子闻言顿时眼前一亮,话刚说完,人已经是起身先奔了过去。
角落里的桌边,已经是围了一圈人,唐旭个头还算是高,只站在外圈踮着脚尖也能看见,胖子身形颇有些圆润,倒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挤了进去。
方桌当中,放的是一只敞着盖的青色瓦盆,当中两只蛐虫儿,一只青翅,一只方头,正各据一方。旁边两个虫主,正各执一条芡子,不停的撩逗着盆里的虫子。
如今的时节,才不过刚过了端午,早虫儿都尚未长成,不但体弱,凶性也不大。按照京城一带的气候,起码也得等过了大小暑,甚至立秋,蛐虫儿的凶性和体格才能养成。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只用一个“闹”字,而不用“斗”。
两边的虫主虽然使出了全身解数卖力撩拨,瓦罐里的虫儿却始终不上火,就是交上了口,也不过轻触几下就分了开来。可即使这样,四周仍是不时的惹来一阵阵叫好。
说到蛐蛐这东西,也不知哪里来的这般魅力,自古以来就是风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走夫贩卒,多有人喜爱之。甚至由此衍生出的生意和蛐蛐经,竟能自成一项产业。
唐旭当年还是个小白领的时候,也曾经和同事一阵凑热闹玩过一阵蛐蛐,虽然从中多少学了一些手段,却算不上是特别爱好。
倒是如今的胖子,对此道一直都有些痴迷,不过想来在这缺乏娱乐的年头,能拿出来当戏耍的东西确实也不多。
“前几日我在虫鸟集上,收到一只菩提头的白口大将军。”胖子一边瞧着盆里蛐虫儿的咬斗,一边禁不住开始吹嘘起来。
“菩提头的白口大将军,好品相。”旁边立刻就有人被胖子的话吸引了过来,顿时让胖子面有得色。
只不过,胖子的得意劲还没过,另一道声音却不应时的响了起来。
“哈哈,胖哥儿你就吹吧,眼下刚过了端午,虫儿才出了头,你怎就得了这么好的品相。”
“可不是,这京师里的天气可比不得南方,不到六七月里如何抓得到好虫。既得了宝贝,那怎得不见你拿过来瞧瞧,不瞧见怎知真假。”又有一道声音,从旁边幽幽的传了过来。
“好虫儿自然要多养些时候。”胖子听到有人质疑,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眼下用葫芦装了,养在灶塘边上,等蜕个两三回”
众人见胖子窘急,不禁一起哄笑起来。
胖子吃了这一通笑,便也没心思再看了,涨红着脸,拉着唐旭坐了回去。即便是坐下了声,仍是有些平不下气的模样,嘴里嘟囔个不停。
好在唐旭熟知胖子的脾性,免不了从中慰解几句。
胖子生性虽是有些憨,脾气却是极拗,可偏偏也就听唐旭的劝。见唐旭说是信他,胖子顿时就回了精神,若不是酒菜已经上了桌,恨不得马上拉唐旭回家看他那只宝贝虫儿。
相比起急不可耐的胖子,唐旭倒是安稳得多,用筷子夹起一片鸭脯,细细品味。
不得不说,虽然没有四百年后的烹调条件,如今的烹调这门手艺,全只靠“经验”二字。相比较起后世的量产,如今的味道倒是更显得纯粹。
切成片的鸭脯,泛着枣红色的油光,咬入口中,松脆中更是不带半点生硬。皮下的鸭肉也是细嫩如丝,仿佛入口即化。
唐旭虽是一个时辰前已经用过了饭,仍忍不住是食指大动,就着一坛老黄酒,和胖子两人大快朵颐。
等吃喝完了,胖子有心想要向唐旭现宝,直接甩出一两重的细丝银角子,又不要找兑,直接让把余钱记在帐上,下回来时再算,拉着唐旭就朝门外走。
胖子家离唐旭家并不远,也在崇文门外,不过却是一间两进的宅院,比起唐家只有一进的小院,看起来确实阔绰了许多。
尚未进了院门,门外两尊雕刻的美轮美奂的貔貅就已经是让唐旭好好感慨了一番,暴发户就是暴发户,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不会过的太差。
卢家并非官宦人家,依着如今的规矩,立不得狮虎,但是气势上却丝毫未输半点。也好在胖子家的营生,如今却属于匠造一行,并不算是商人,否则胖子穿着绸衣出门,便就算是逾越了。
胖子心急,刚等进了门,便领着唐旭要朝伙房的方向走,丝毫没有留意从前堂里探出来的身形,倒是唐旭眼尖,立刻就站住了脚。
“小孽畜,难怪早上起来便寻你不着,原来竟不知道又去哪里厮混去了。”紧接着一声雷鸣般的大吼,让胖子也停下了步子,悻悻的转回身来。
“卢叔。”唐旭只略扫了一眼,便找到了附近的发声源。
第5章 不做笑柄()
卢家和唐家,是多年的街坊,胖子他爹卢海福的火暴脾气,在整条花市街上也是出了名了。看眼下的情形,只怕胖子是没好果子吃了。
“唐唐家哥儿你你好了?”卢海福转过脸来,看见竟然是唐旭,顿时吃了一惊,面色也紧跟着一缓。
“昨天就好了,今天便想着出来走走,可巧是出门就遇见了有宝。”唐旭尽量缓和着气氛。
“醒了便好,醒了便好。这几月里,我尽忙着手上的活计,东家催得紧,只能是向有宝问过你几回。”虽然对唐旭康复的神速极是疑惑,卢海福脸上仍是泛出笑来,连连点头。
“多谢卢叔挂念。”唐旭看得出,卢海福的话里虽是客气,却并没有太多虚意。
这几月里,胖子一直朝自家送吃食,卢海福不可能一点不知道,最起码也算得上是默许的。
“你这是要朝哪里去?”卢海福招呼过了唐旭,又把目光转到了胖子身上。面色虽然缓了一些,可泛出来的眼神,仍是让胖子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我我四处走走瞧瞧。”若不是有唐旭站在一旁,只怕胖子当下小腿肚子就该开始哆嗦了。
“平日留你在家也是坐不住,今日里却有什么好瞧的。”卢老爹明显不相信胖子的这番鬼话。
“唐哥儿久病初愈,我陪他走走。”紧急状态下,胖子只好把唐旭拉出来当盾牌了。
事实证明,作为发小,唐哥儿还是讲义气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什么话好说,但是点几下头还是可以做到的,也算是尽到舍身堵枪眼的义务了。
“你可是要去找伙房里的那只虫儿?”姜毕竟还是老的辣,卢老爹虽然不通兵法,却也知道说话直奔主题,一语就戳破了胖子的把戏,达到了射人先射马的目的。
胖子张着嘴巴,一言不发,虽然没有出声,但是态度和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好好的手艺不学,尽想着耍逗那些败家的玩意。”卢老爹气不打一处来,“你也不必去找了,适才已经被我丢进了灶火里,烧了。”
胖子仍然是不敢,也不能出声,但是脸却涨得青红,明显是心疼的肝尖儿痛。心里不住的感慨着,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虽然从小到大,经历了和自家老爹近二十年的斗争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只想着把蛐蛐藏在伙房的灶边,一来可以给虫儿取暖,二来也可以借机瞒过自家老爹。
却没去想,蛐蛐总归是个鸣虫,既然是鸣虫,暖和起来它就会叫。只要一叫,就什么都藏不住了。
“你陪着唐哥儿行走,我倒是放心得下。”虽然怒火未消,但是很明显,卢老爹对于唐旭的义气还是给予肯定的。
“可是唐哥儿家里毕竟有吃皇粮的底子,你若是不学了我这门手艺,日后哪里去找吃喝?”卢老爹的脸色很不好看。
唐旭此时虽是有心想要帮胖子敷衍几句,可被牵扯到了日后饭碗问题,唐旭自然也不好多说了。如今这个年代,可不像四百年后,即使再不成事,最后也能送出国去读几年书,没准还能混个海龟博士什么的回来继承家业。
如今这年头,也正和胖子他爹说的一样,如果胖子学不到他的半点手艺,以后想要继承家业根本就是个不可能的事情。
而自己虽然有着多出来的四百年的见识,但是眼下一时间也找不着能施展的地方,更别提说帮着胖子谋出路了。
“今日唐哥儿初愈,算是一桩喜事,我便不和你多说。等过了这两日,你须得收起心性,随我去干些活。”卢老爹多少还是给了唐旭几分面子,丢下了句话,自顾着出门忙去了。
眼看着自家老爹出了大门,胖子才是如释重负般的松了口气。一张脸苦瓜样的,朝着唐旭瞅了几眼。
唐旭见了他的苦脸,知道他不是因为吃了训斥,而是心疼那只宝贝蛐虫儿。
胖子他爹的火气虽是火暴,可是连唐旭都见怪不怪了,想来胖子本人更是早就习惯了。
是人总有几分好颜面,之前在酒坊里,话已经是说出了口,没想到如今宝贝虫儿却是被一把火给烧了。
若是隔日里再有人问起来,自己拿不出虫儿来,少不得又要被拿来取笑一通。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胖子宁可多挨老爹一顿巴掌,也不想被当作笑料。
“眼下时辰还早,要不,再去虫鸟集上瞧瞧?”唐旭知道胖子的心事,见胖子他爹已经出门去了,再次自觉的担负起开导胖子的重任,“你若是不放心,回头寄养在我家灶边便是。”
相比卢老爹,唐旭的观念无疑要先进不少。谁说好玩之人就不能干?玩的好又干得好的人,那才叫人才。
当然,像胖子如今这样,只玩不干也不行,唐旭寻思着找个机会,还是要好好劝导胖子一番才是。
“才了过了端午,早出的好虫,得一只已经是不容易了。”胖子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
“不去瞧瞧哪里知道。”胖子颇有些认命了的态度,唐旭却是不甘心。
不过既然唐旭愿意陪着去,胖子也不会拒绝。两人又转了两条街,到了虫鸟集上寻了一番,虽然也见着几个卖早虫的,可品相却实在不堪,只能拿来赏玩罢了,胖子的神色,也愈发的沮丧起来。
“上回你那虫儿,卖主可说了是在哪里捉的?”唐旭站下脚下,向胖子问道。
“据说是在金鱼池那里得的。”胖子被唐旭问得微微一愣,随即不解的抬起头来,“你莫不是想要自己去捉?”
“我在床上闷了这几个月,如今正想多活动下手脚。闲来无事,去试试又何妨。”
这虫鸟集上,不但卖的是这些耍逗的玩意儿,便是常用的小器具也是不少。
唐旭摸出一颗小银豆,买了两只带把的土签子和一只蛐葫芦,一件不过几文钱,找兑回来的倒是有小半吊。
胖子所说的金鱼池,就在崇文门南,天坛以北。
既然叫金鱼池,顾名思义,应该就是个养金鱼的地方,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自金代以来,就有人家在此地饲养金鱼,以此营生。数百年来,也着实培育出过不少名品。
只不过这么一个地方,到了四百年后已然是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幢幢高楼大厦。而且此地除了金鱼池外,另外还曾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号,叫做龙须沟。
金鱼池虽然就在北京外城的中间,可也算是偏僻之处,来往的行人并不多,未化尽的积雪,仍然是一片一片的散布在周围的湖堤上。
池边一排排青色的垂柳,早已发出了绿叶,虽然受了一场雪,却仍然不失生气。
迎面一阵冷风吹来,虽然带了些寒意,却又撩动几条柳枝,荡开了几波涟漪。在阳光的照耀下,上百亩宽的水面上波光点点,竟像是一条披着金鳞的龙鱼。
远处一条两三丈宽的河沟,可直通三里河,约莫就是后来的龙须沟了。
“前日夜里才落了雪,雪还未化尽,蛐虫儿如何轻易肯出窝。”唐旭两世为人,胖子如何能猜到他此时的心思,更没有赏景的兴致,只是缩了缩脖子,嘀咕了几声。
“不出窝,那咱就把它扎出来。”唐旭手一甩,把一把土签子朝着胖子丢过去。
胖子本是悻悻,可看着自己这个正主,反倒是显得不如唐旭积极,当下是忍耐不住。
“我偏是不信了,偌大一个地方,竟是再寻不出一只虫来。”
拿袍子前后襟上各打了一个结,胖子摆出了一副“不成功便成仁”的架势。
其实带胖子来这里,唐旭倒也不是睁着眼睛抓瞎胡折腾。
大部分蛐虫儿,起码是要过了小满或者芒种才出头不假,但是凡事却必定有个例外。
在四百年后的地理书上,有一个经常可以看见的词,叫做“热岛效应”。
虽然这四百年前的大明朝,并没有后世的那般的城市规模,可这北京城毕竟是大明朝最为繁华所在。崇文门一带,更是京师里的商贾通行之地,周围的住家与商铺鳞次栉比,接檐蔽日,正巧是把天坛和金鱼池这一圈围在了中间,多少能形成点影响,地温要高上少许。
而且蛐蛐生性喜欢阴湿,所以海子边这样的地方,也是最爱呆的地方之一。
所以,在唐旭看来,上回那只早虫儿是在这里捉得的,兴许并不是偶然。
逮蛐蛐的事儿,唐旭以前也曾经干过。如今情形虽有些不同,但是大抵也是类似。
蛐虫儿怕寒不敢出头,可是窝却是还在。拿着竹片做成的土签子,扎到蛐蛐窝旁的土里,左右轻摇几下,还是能把虫子惊出来。
寻了几处背风处没落过雪的土坡,唐旭和胖子两个上下乱扎了一气,居然还真的扎出一两只来,可惜都只是还没长成的青壳油葫芦。
“要不,等过几日转暖再来吧。”扎土签是个体力活,忙了半天,又是一无所获。就连胖子都有些吃不消了,更别说刚刚恢复过来的唐旭了。
“也罢,那就过些时日来好了。”唐旭虽有些不甘心,可既然蛐虫儿怕寒,连扎签都惊不出来,自己也没那本事变一只出来。
“叽叽叽叽叽叽”
两人刚收拾了家伙,准备折身返回。突然间,却听见一阵清脆洪亮的虫鸣声从耳边传来,顿时眼里都是一亮。
第6章 意外惊喜()
“叽叽叽叽叽叽”
两人刚收拾了家伙,准备折身返回。突然间,却听见一阵清脆洪亮的虫鸣声从耳边传来,顿时眼里都是一亮。
“好虫儿。”唐旭和胖子,都算是半个行家,听音辨形,便知道最不济也是条尖翅。
凡是玩蛐蛐的人,其实也分为两类,一类玩的是斗虫,另一类玩的却是叫虫,尖翅就是属于叫虫里的上品。虽然不甚善斗,可养些时日,拿到市上去,换只品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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