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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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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并未进城,而是和李忠孝在城门甬道之中会面,互相行礼之后,李浩便道:“李大人,事情十万火急,我长话短说,我们在龙门客栈遭遇马贼,我夫人和家中女眷被马贼劫走,骆驼也全部被抢,马匹全被屠杀,现在想求你借我四十匹快马和四十头骆驼,让我追击马贼。”
李忠孝原本还想寒暄一番的,见李浩满脸焦急之色,便毫不犹豫地道:“李大人莫急,本官这便差人准备,你稍等片刻。”
他说完唤来沙州别驾和司马等人,让他们速速去准备马匹和骆驼,顺便还准备些草料水粮。
李浩见李忠孝仗义出手,且丝毫不拖泥带水,感动至极,朝李忠孝长身一揖,道:“李大人高恩,诗狂无以为报,请受诗狂一拜。”
李忠孝赶忙止住他,道:“诗狂何须如此,你我皆为边疆州牧,镇守苦寒之地,你有难处,我自然要帮上一帮,只是……你只带这么点人马,是否太过冒险?”
李浩道:“不瞒李大人,其实陛下下令右骁卫中郎将彭海领五百右骁卫护送我前往庭州赴任,只是,五百右骁卫中了马贼的迷药,眼下还在龙门客栈,尚未苏醒。”
“哦,竟是这样。”李忠孝闻言连连蹙眉捋须。
李浩又道:“李大人,我急于追击马贼,暂时不得闲,待我走后,还请大人再准备五百快马和五百骆驼,前去龙门客栈接应右骁卫,让他们前去驰援于我,我会在沿途留下记号。”
李忠孝闻言蹙眉拈须道:“五百快马五百骆驼不是小数目,我可能需要一两日筹备。”
李浩摆手道:“无妨,一两日便一两日,只要大人尽力便可。”
李忠孝点头:“我一定竭尽全力。”
“多谢了!”李浩深深一揖,然后道,“我会让昭武校尉李元忠留在这里,五百马匹和骆驼一准备好便让他带你们去龙门客栈接应。”
“好。”
李浩从怀里掏出一只玻璃茶盏,双手递给李忠孝,道:“我的货物全被马贼劫走,随身只有这只玻璃茶盏能拿得出手,权当报答李大人盛情相助之恩了。”
李忠孝还是第一次见到玻璃,见这茶盏如此精致,赶忙推辞:“这如何使得,如此贵重之物,我怎敢……”
李浩将玻璃茶盏塞入他手中,道:“这在长安并不是稀罕之物,而且是我家作坊中所制,不算贵重,大人请勿推辞。”
李忠孝无奈,只能道谢收下。
过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沙州别驾带着一批人牵着马匹和骆驼回到城门处,前来禀报:“大人四十骆驼和马匹已准备好,并配备了十日的粮草和水。”
李浩赶紧再次道谢,然后将自己骑来的骆驼全部交给他们,接过了四十头骆驼和马匹,然后风一样的离去,继续往西进发。
一行人顶着黑夜赶路,这在沙漠之中十分危险,然而李浩又不得不这么做,越早追上马贼,那些女子越安全,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就算那几个女子都被马贼糟蹋了,他也要把她们娶回家,毕竟他是现代人,对女人的贞洁这方面没什么讲究,况且,这次众女身陷危机,是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必须承担所有后果,这是作为一个人男人最基本的担当。
一路疾行将近两个时辰,已近子夜,李浩忽然从望远镜中看到西方似有火光和牲畜,接着还看到人影。
“找到了!”说完便带领众人折转方向,朝着火光方向冲去。
话说以元金良为首的苍狼帮马贼这次满载而归,傍晚时分就在沙漠上临时扎营休息,为了庆祝今天大收获,他们特地宰杀了两头骆驼,开起了篝火晚会。
喝酒,吃肉,玩女人,这是马贼必不可少的三大娱乐方式,不过眼下没有女人,那六个女人全被罗三黑包圆了,小弟们不敢抢,元金良和且若比利更不好意思跟这三弟争,况且此次大胜罗三黑出力最高,他们自然就让罗三黑爽一把。
罗三黑先跟着众人在篝火前喝酒吃肉,闹到深夜才散场,然后醉醺醺地想要回去休息,刚走到自己帐篷门口,他忽然想起了白天抓到的那几个美若天仙的美女,顿时精虫上脑,转身来到关押女俘虏的帐篷前,守在门外的两个马贼赶忙朝他行礼问候,罗三黑不耐烦地摆手,然后挑帘走了进去。
营帐内,六个美女全都背靠背地绑在一起,围成一个大圈,还未苏醒,这卧牛饮的药力是真的很厉害。
罗三黑绕着六个美女转了一圈,搓**笑:“先玩哪一个呢?胡姬?还是这个中原娇滴滴的小美人?嗯,这高个子的也不错,哇,银狐,她可是大漠第一赏金猎人银狐呀,就银狐了!”他说完在银狐面前蹲下,伸手就准备去解银狐的黑色紧身衣。
手刚碰到衣服,账外忽然传来“哐哐哐……”的敲锣声,吓了他一跳。他赶忙起身冲了出去,只听有人高叫起来:“有敌来袭!有敌来袭……”
整个马贼营区顿时乱做一团。
144章:追击马贼(下)()
李浩隔老远就通过望远镜看到马贼营内一团乱,不禁皱眉,他原本打算再靠近点就让重人换乘骆驼悄悄靠近,然后偷袭,没想到远隔十里便被发现了,看来这群马贼真的不简单。
既然敌人已发现,李浩也不再犹豫,大声喝令:“备弩!”
三十部曲边策马边解下腰间长长的皮囊,从里面取出木匣,然后打开,动作整齐划一,这个时代没有机器人的概念,不然完全可以用机器人来形容他们整齐的动作。
这些木匣子是李浩设计的,容纳空间经过最合理的设计,刚好够装下拆卸后的连弩,就像是现代盛放组装枪械的盒子一样。
三十个部曲取出弩架和弩臂,组装,按扣,插上箭匣,只十秒时间,所有人的弩都已备好。
金立等兄弟不经意间朝后方看到他们的动作,震惊无比,看到这样超越凡人的士兵,他们忽然觉得跟着李浩简直太有前途了,能练出这种部曲的人,能是凡人吗!
“全速前进!”李浩再次喝令,借助暗淡的月光,隐约可以看到沙漠之中扬起漫天风沙,若从天空视角俯瞰,可以看到一道黑影宛若洪流冲向一片营地。
营地之中的马贼虽然一开始惊慌了一阵,毕竟他们发现得早,已渐渐镇定了下来,做好了准备,此刻营中所有火盆全部扑灭,一片黑暗,营区中间地面覆盖着一只偌大的铜盆,元金良把耳朵贴在铜盆上缓缓道:“对方三四十人,速度极快,从正东方来,距此三里!”
“哼!三四十人?来找死?”罗三黑嘿然冷笑,然后大喝,“兄弟们,弓箭准备,正东方!”
所有马贼全都将弓弦上紧,然后来到营地正东方之外分两队站立,前后相距五尺。
元金良听了片刻,又道:“还有一里!”
“开弓!”罗三黑朝着营外喊话,所有马贼全部上箭,将弓拉开。
然而他们所面对的正东方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李浩他们压根就没打火把,在这黑茫茫的大漠中,偷袭敌人还打火把的话,那简直会成为别人的靶子。
李浩一直在心中默算着距离,在即将快进入弓箭抛射范围内的时候,他忽然高呼:“停!”
所有人勒马停下,罗三黑赶忙问元金良:“大哥,能射箭了吗?”
元金良高声道:“不可!还未进入范围内,敌人停下了!”
一旁的且若比利闻言摸着弯曲的唇须,蹙眉道:“来者不善啊,对方似乎也是老手!”
此刻距离敌方营地还剩两百米,在普通弓箭的抛射杀伤范围之外,而敌方营地之中也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霎时间,茫茫黑夜中一片静谧,只听见晚风夹杂着沙尘呼呼地吹着。
李浩取出望远镜看了看,在高科技的夜视望远镜前,一百多马贼清清楚楚地显露在李浩的眼前,就在营地外十步远的地方,弯弓搭箭对着他们,随时准备射击。
李浩冷冷一笑,取出一支自制响箭搭在弩上,然后低声道:“儿郎们,上弦准备,算好风向。”
三十特种兵全都开弩上箭,做好射击准备,李浩的这种弩杀伤射程两百三十米到两百五十米之间,如果是抛射,那么将更远,现在这个距离正好处于他们打得到敌人,敌人打不到他们的距离。
李浩躲到士兵后面用打火机点燃响箭引线,然后一扣机簧,嗖地一声轻响,响箭射出,对面人群中传出一声闷哼,似乎有人中箭了,紧接着,“啪”地一声响传来,响箭爆炸了。
不用李浩发令,三十柄弩一齐射击,一阵箭雨袭来,马贼人群中顿时惨叫连连,立刻就有十人中箭倒地。
“糟糕!暴露了!”罗三黑惊惶大叫,赶忙问向营内元金良,“大哥,怎么办?”
“上马出击!”元金良大喝一声,率先翻身上马,提着弯刀便冲了出去。
不得不说,元金良还是有点打仗天赋的,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主动出击,以人数优势压制敌人,这非常好,可惜他挑错了敌人。
元金良带着一百多马贼上马后就是一阵冲锋,冲向茫茫黑暗中,然而让他吃惊的是向前冲了两百多米后,却发现只有一群马和一群骆驼在这里瞎晃悠,连半个人影都没看到,他立刻意识到不好了。
“射!”李浩沉喝之声传来,又是一阵箭雨袭来,还好这次他们的人员比较分散,只有五个人中箭落马,还未看到敌人的身影,便死了十五人,元金良自从做马贼以来从未遇到过如此诡异的战斗,顿时战意全无,急声大叫:“撤,快撤,敌人有弩!”
弩在古代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武器,基本已经属于外挂一样的存在,弩的威力远超弓箭,据史料记载,唐朝最强劲的弩可以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当然,这是重型弩,一个人肯定是耍不动的,但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手枪还牛了。
而且弩精准度很高,一个新兵想要练弓箭,没有一年以上是很难有成就的,弩就不同了,一个新兵只要练上三五天,就能用弩上战场杀敌了,最关键的是弩可以在骑马时使用,虽说弓箭也可以,但想要在马背上用弓箭骑射,必须是弓马娴熟的高手才行,不然根本射不准的。
要说弩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造价太过昂贵,而且制造速度太慢,先不说复杂的结构,单是弩臂的木料选取和制造工艺便比弓胎复杂百倍,在大唐,造一张一石强弓只需两贯钱,一个工匠三四天便能做成,而造一个差不多档次的弩,至少需要七十贯,耗时一个半月,不管用多少工匠来做,都是这么长时间,跟人数无关,因为有一项工艺是要用特制的油脂浸泡弩臂,浸泡之后要风干,每次浸泡和风干都需要五到七天,如此重复多次才行,而且浸泡出来还要看运气,因为很多弩臂风干过程中容易变形,这就导致了弩臂制作成功率低,这也是造价高的最主要原因。
在这个时代,马贼可以弄到弓箭,但绝不可能弄得到弩,因为在大唐只有非常精锐的军队才能配弩,这次护送李浩的五百右骁卫中,也只有一百人配备了弩。
正因为弩是一种变态的武器,当元金良发现敌人有弩的时候,分外震惊,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敌人在暗,他们在明,虽然他们人数有优势,但如今弱了士气,他不敢冒这个险,逃跑比较稳妥。
元金良带着众马贼返身逃跑,李浩赶紧带着众人在后方追赶射击,三轮连射又留下将近三十个马贼的尸体,当然,有人只是受伤落马,但也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
“追击,一个不留!”李浩的声音仿若来自地狱的宣判,阴寒无比。
三十个特种兵纷纷上马开始追击,又是一轮齐射,五个马贼中箭落马,沿途路过的地方有马贼挣扎着想要逃跑,尽都被特种兵的长枪贯穿了身体,无力地倒在沙漠中。
“放火烧营!那些女人在营里!烧死她们”元金良知道可能要逃不了了,故意这样大喊。
李浩闻声一惊,赶忙道:“快去营地救人!”
然而马贼营地那边已经亮起无数火把,然后便看到四五个帐篷同时起火,只十几秒便已发展成熊熊大火,而且开始往周边的帐篷蔓延。
“冲过去!救人!”李浩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了,猛然大喝,那群特种兵放弃追击敌人,开始在各个营帐里找人。
元金良见他们选择救人而不是追击,知道自己赌对了,得意一笑,大声道:“带上骆驼,咱们走!”说完便带着那群驮黄金的骆驼潇洒而去。
“找到人!主母们在这里!”一个特种兵大叫起来,其他人闻声纷纷奔涌而去,只片刻工夫,就将里面的四个女人给救了出来,不过她们都还处于昏迷状态。
李浩过来一看,只有四个人,不禁急问:“怎么只有四个,还有一个小迪呢!不对,还有两个,银狐也没在这里!”
救人的特种兵纷纷回答:“回主人,我们来的时候,里面只有四位主母,没发现其他人。”
“继续找!一定要找出来!”李浩大声喝令。
“是!”三十个特种兵再次忙活起来,哪怕是还在燃烧着的帐篷,他们也用湿布裹住脑袋冲进去找。
又过了好一会儿,大火已发展成漫天大火,李浩站在营外都被那热浪灼得满脸滚烫,一个个特种兵先后从里面冲出来,有人头发被烧没了,有人身上被烧伤了,不过还好,所有人都出来了,可是,他们的答案很一致,没有找到。
“难道在最先起火的帐篷里……被烧死了?”李浩失魂落魄地自语,他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少爷。”陆云忽然走到他身畔,道,“少爷,有没有可能是被马贼带走了?”
“对,极有可能!”李浩猛然抬头,他很希望是这个结果,因为只要人还活着,就还有希望。
“那我们要不要去追?”陆云问。
李浩闻言想了想,摇头道:“先不忙追,赶紧回去收拾马匹和骆驼,别让它们走丢,不然铁定追不上马贼了!”
于是众人又纷纷去收整马匹和骆驼,还好,马匹和骆驼很乖,都在。
接下来李浩下令让众人休息,就靠着火堆旁休息,沙漠的夜里比较冷,在这边比较暖和,而且不会有狼群袭扰,因为狼怕火。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受过残酷训练的特种兵也有点累了,很快,除了留守值岗的几个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入睡了,不过他们睡觉的时候也没有脱去盔甲,每人都将兵器抱在怀里,以前他们训练的时候经常这样,习惯了。
才睡了两个时辰,天已开始蒙蒙亮,李浩下令所有人起来,去各个被烧毁的帐篷现场寻找有没有尸体,最后结果是没有尸体。
李浩暗暗开心,说明小迪还没死,果断下令,继续追击马贼!
145章:楼兰古城()
元金良带着马贼们狂奔了一夜,几乎都累成了狗,别看他们虽然凶悍,但因为整日沉迷酒色,身体素质跟李浩的特种兵们相比差太远了。
特别是罗三黑,累成了死狗似的,就剩下喘气的力气了,其实罗三黑的武艺连普通马贼都不如,还极为好酒好色,身子早被掏空,若不是因为他的鼻子有异能,可以闻出黄金和白银的味道,他在马贼团里顶多也就是个打杂的。
元金良见众人早已困顿不堪,知道不能再逃了,便下令原地休息,不扎营,就让骆驼匐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把他们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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