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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夫-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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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处约莫有一百丈。”
叶千歌眼睛一亮,兴趣盎然道:“立即去天水村,本王要实地考察。”
第五十章 天水村()
天水村,距离泾阳县城不过二十余里,坐上马车,不足半个时辰便可抵达。
从县城出来,去天水村的道路,愈发泥泞不堪。
若非马车牢固,应是早就散架了。
“王爷。”行了大半的路程,刘华突然走向前来叫道。
“何事?”叶千歌从座位上爬起来,长吁一口气,只觉浑身酸痛。
刘华又靠前一步,低头道:“王爷,可能需要麻烦你下来走一程。”
叶千歌掀起窗帘看了看,发现道路着实太过狭窄,只是一条羊肠小道,两边杂草丛生,马车难以通行。
叶千歌下了马车,便伸了个懒腰,舒展全身。
“还有多远?”
“回王爷,前面那座山便是了。”刘华指了指远处的一座山道。
叶千歌看了看,约莫还有四五里路。
“你们什么人?”莫墨喝道。
“拜见王爷!”
恰此时,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叶千歌往后一看,便见数十个人跪在地面,一旁的侍卫严阵以待,拔剑将叶千歌围在中间,目光紧紧盯着这一群人。
“把剑都收了。”叶千歌眼睛一亮,便连忙小跑了过去。“老人家,我们又见面了。”
“王爷此行不知要去哪里?”老人目中划过一道怯意,微微弯着腰道。
“天水村。”叶千歌笑了笑道。
众佃户俱是一愣,都静静的看着叶千歌。
“天水村?”老人家怔了怔,表情多了一丝紧张之色,连忙道:“小民斗胆,敢问王爷去天水村有何要事?”
“大胆,王爷的事情,岂是你区区草民能够知道的?”刘华暴喝,怒目圆瞪道。
老人面色一变,差点被吓倒在地。
叶千歌连忙扶住老人,狠狠瞪了刘华一眼,道:“些许小事而已,又非机密。”
刘华悻悻然,面色恭谨的退到一旁。
“老人家不用紧张,本王此去天水村,为了查勘风水地势,若是合适,便会在此处建府。”叶千歌笑了笑道。
闻此言,在场的众佃户俱是一喜,目光顿时炽盛起来。
“王爷有此考虑,实为我们天水村之福。”老人家目中也是一亮,“小民这就为王爷领路。”
我们?
叶千歌微微一愣,算是明白了过来,原来这群佃户都是来自天水村。
“老人家,这天水村尚有多少户人家?”他瞄了瞄后方数十个佃户。
“有三十二户,总共一百六十八人。”
“老人家记得真清楚。”叶千歌略显讶异。
老人家笑了笑,满脸的皱纹拧在一起,口中缺了几颗牙,憨厚道:“王爷勿用怀疑,小老儿为天水村村正,村中有多少人,自然心中有数。”
叶千歌有点惊讶,没想到眼前这个佃户装扮的老人家居然是天水村村正。
大徐的村正,往往由村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深受村民推崇爱戴。
除此,也有官绅委派的。
俩人一路交谈,得知老人家名叫李长通,自幼便长在天水村,至今已有五十八年了。
五里路,也就半盏茶的功夫。
很快,叶千歌一行人便来到天水村。
随着距离的拉近,天水村的全貌逐渐映入眼帘。
这是个宁静而安详的小村庄。
远远望去,零星散落着一些房屋,此刻正值中午,已有炊烟袅袅升腾。
村庄的环境奇好,风景甚是优美。
所谓的三面环山,与实际上出入很大。
山,一半叫竹山,一半叫枫山,当地村民又称之为枫竹山。
因其一半长满竹柳,一半又遍布枫树,故而得名。
叶千歌连连赞叹,惊呼奇观。
此时深秋季节,漫山的枫叶已经转红,遥而望之,山峦好似被染红了一样。
而另一边,竹柳翠绿,依旧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丝毫不受秋意的影响,将山的另一半映衬成墨绿色。
恰在此时,一阵秋风呼啸而过。
只见竹山之上,竹柳涌动,好似掀起一阵惊天巨浪,此起彼伏,一直蔓延开去。待到枫山后,绿浪消弭平息,剩下的,好似一团火焰在跳跃,在摇曳,在摆动。
叶千歌屏气凝神,睁大了眼睛,不肯错过这每一秒的胜景。
其余的人也呆呆望着,没有发出半丝声响。
直到秋风稍歇,众人才缓缓回过神来,但依旧面露陶醉之色,在心中久久回味。
“好一个枫竹山!”
此情此景,叶千歌有种立马拍板的冲动。
他深吸了口气,平缓心绪,驻足良久,才跟着佃户往村里走去。
天水村村落极小,三十余户人家散落在枫竹山下,见叶千歌众人与村正一同入村,便纷纷涌了过来。
“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拜见王爷。”李长通皱着眉头喝道。
众村民先是一愣,却是没想到王爷会屈尊来天水村,随即反应过来,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拜见王爷。”
叶千歌抬了抬手,让他们起来。
随和的模样,让村民们很是不适,面色拘谨。
那些佃户回到人群中,将王爷涨佃租至六成的消息相告后,这些村民不但毫无怨言,反而很是欢喜。
看向叶千歌的眼神中多了几丝柔和。
天水村的状况,并没有比其他地方好。
一幢幢破败的房屋,多是木材和竹子搭建而成,许是住了多年,竹子和建木都腐朽不堪。
摇摇欲坠的样子,好似一阵清风便可将之吹倒。
叶千歌收回目光,跟着李长通在村内走了一圈,便又向村外走去。
村外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不见山峦,不见丘陵,却有小片小片的树林点缀其中,并没有被砍掉。
这时候,农田中的小麦早已被收割,只剩下空荡荡的田地,一眼望去,满目草黄。
“李村正,今年收成如何?”叶千歌问道。
一说到收成,李长通发自内心的笑了笑,“今年雨水好,收成比去年多了一些。”
说话间,耳边隐隐传来河水奔流之声。
走不到几分钟,便见一条宽敞的河水出现在了视野当中。
河水湍急,流量极大,河面宽处足有十余丈,狭窄处仅有数丈,许是几日的降雨,使得河水有些浑浊,河面水位颇高。
河面漂浮着几艘渔船,几位渔民正在忙碌着,站在岸边,隐约之间,听到一阵似有似无的歌声。
歌声似呢喃,似低吟,飘飞入耳,却别有一番滋味。
“王爷,对岸便是池阳县了。”刘华指了指对面道。
叶千歌瞄了瞄,发现河对面的远处,似有宫殿府邸,许是河边白雾尚未散去,却是看不真切。
第五十一章 王爷,小心()
“少爷,据下人汇报,叶千歌去了泾阳的天水村。”
望月楼一间包厢中,徐子弘靠在栏杆上,望着远方,目光幽幽,略有吃惊道:“泾阳?”
常秋书胸有成竹道:“叶千歌作为帝夫,虽未正式封王,但已有王之封地,待满经年,便会赐下封号。”
“而这泾阳,便是他的封地。”
徐子弘回到桌边,端起一个酒杯,缓缓道:“这叶家一府二王,可谓皇恩浩荡,圣眷优隆。”
“确实如此。”常秋书深以为然,道:“这百年来,大徐的异姓王爷,也不过十指之数。”
“其中三位乃开国大将,立国十年间,太祖开疆辟土,便又封了三位,而后的九十年里,不过才封了四位王爷。”
“而今,这十位王爷所剩下的不足三个,镇北王叶天勇便是其中一位,其子叶千歌,便将成为大徐第十一位异姓王爷!”
“传闻这镇北王与皇叔关系莫逆,有兄弟之谊。”徐子弘抿了一口酒水,道。
常秋书点头道:“镇北王叶天勇可非常人,当年天狼入侵,兵指长安,叶天勇不过先皇帐下一个小将,若非叶千歌异军突起,大徐恐已千疮百孔,大厦倾覆也不无可能。”
“战后,叶天勇以军功封王,又曾多次救先皇于危难,二者便于土地庙中结拜,结下深厚情谊。”
“这也是为何先皇将重兵交由叶天勇手中,还要赐婚叶千歌的原因。”
徐子弘赞叹道:“镇北王真乃大才。”
“是啊。”常秋书毫不掩饰对叶天勇的欣赏,“凭一己之力,镇守北疆十八年,使得天狼国二十年内不敢犯境,此等人才,百年难遇!”
“只是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徐子弘眸光一闪道。
常秋书闻言,没有回应了,却是话锋一转道:“只是这个叶千歌,却也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徐子弘嘴角勾了勾,仰头将杯中酒水饮尽,语气慵懒道:“五首名曲成就乐圣之名,又以一首中秋词,惊艳中秋大典。”
“虎父无犬子。”常秋书感叹一声。
徐子弘眸光一闪,“确实是我小看了他。”
“少爷不必自责。”常秋书苦笑道:“长安第一纨绔,想必都是叶千歌演出来,此人城府颇深,不可小视。”
“哼,折损我几位大臣在先,抢夺我重宝在后,纵是他城府如何深,他也必须付出代价。”徐子弘掌心用力,便听一声脆响,手中的酒杯瞬间破碎成渣。
“人都安排好了么?”
“只待少爷一声令下。”常秋书应道。
“此次,绝对要万无一失,确保要拿到那本书,否则,打草惊蛇,后果不堪设想。”徐子弘神情严肃道。
“少爷且放心,一切都按少爷的吩咐,绝无半点差池。”常秋书信心十足道。“况且,又有数十高手,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爷,已绰绰有余。”
“不要大意。”徐子弘拍了拍手,将掌中的渣滓拍掉,又拿起一块香巾细细的擦了擦,“泾阳距离长安不远,一旦行动,要速战速决,若是被武衙发现,便会前功尽弃。”
“喏,小的这就吩咐下去。”常秋书拱了拱手,面色顿时一紧。
武衙,这个词,在武林人士中,几乎是个禁忌一般的存在。
它神秘无比,却又强大无匹,它是一只隐匿在暗中的鬼魅,好似从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但若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江湖中发生的每件大事,似乎都有他们的影子。
“事情做干净点,那个什么天水村,我看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语毕,徐子弘挥了挥手。
“喏。”常秋书面不改色,低着头退出了包厢。
——
从河边回来,叶千歌便向着枫竹山而去。
枫竹山不高不陡,极易攀爬,众人循着村民多年走出来的小道,慢慢往上爬去。
先到的是枫山。
此时,恰是观赏枫林的季节。
漫山的枫树,密密麻麻,将山野全部占据,偶尔几棵绿树点缀其中,却也不显得突兀,反而恰到好处。
地面枫叶铺地,踩上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叶千歌一行人走的很慢,有时会停留片刻,为看到一棵特别高大的枫树而发出惊叹,也会为了某一处美丽景象而赞叹不已。
一路从山脚爬到山顶,而后又从枫山山顶直接走到竹山。
到了竹山,叶千歌发现周遭的环境,顷刻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似一下子从红色的海洋走入了绿色的天堂。
世界轮转,在乎一瞬之间。
“走了这么久了,大家都渴了吧。”前面领路的大汉道了一句。
大汉叫李二宝,乃天水村村民,农闲时常来枫竹山打猎,对枫竹山地形了若指掌,故而主动请缨为叶千歌领路。
“难道这山中还有泉水?”刘华神色微动。
李长通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指了指前方道:“前方不远有处水潭,谭中泉水从未断绝,很是甘甜,二宝带路,既然来了竹山,定是要尝尝这泉水的。”
“好勒。”二宝憨笑一声,脚步飞快,几个转身便已越过了好几棵竹柳。
山间很幽静,鸟儿都已南去,故而没有鸟语,没有虫鸣,除了头顶传来柳叶的婆娑声,便无任何声响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竹山中行走,常有这般感触,看似无路,前方迷茫,但几步过后,前路豁然开朗,如此这般,反反复复。
几经辗转后,潺潺流水声传入耳中。
便见一条小溪从上方蜿蜒而下,汨汨而流,叮咚作响,水势还不小。
“上面便是了。”李长通说完,众人很快来到水潭边。
水潭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一大一小,一高一低,中间被巨石隔开。
有点意思。
叶千歌好奇的围着水潭走了一圈,水潭并不深,许有两三米,潭水非常清澈,可见一些小鱼小虾在游动,很是悠闲惬意。
“王爷,过来休息一下,喝口水。”刘华叫道。
叶千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坐在离水潭不远的石块上。
“王爷,请喝水。”
不知何时,李二宝砍来一棵竹子,用柴刀砍成一个个竹筒,装了一筒水递给叶千歌。
叶千歌笑了笑,接了过去。
然而就在此时,空中传来一阵嗡鸣,便听咻地一声,一道流光疾掠而来。
站在叶千歌面前的李二宝,身子猛地一顿,一根箭矢从其后背直插进去,从胸前穿刺出来,箭头带出淋漓的鲜血。
李二宝面上的憨笑陡然一滞,嘴角涌出血水,他缓缓低头,又慢慢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依稀可见几分憨厚,只是鲜血让这个笑容看起来多了一丝惨烈,“王爷,小——心!”
身子一软,倒在地面,再也起不来了……
第五十二章 传讯晶石()
叶千歌完全怔住了,他只觉耳边不停嗡鸣,脑海一片空白。
他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躺在地面已无声息的李二宝,表情满是不知所措和惊恐之色。
前世,纵是他如何纵横捭阖,意气风发,但也是个平头百姓,从未见过眼前之人这般惨死当场。
“二宝!”
李长通悲恸不已,作势便要扑过去,被衙役连忙死死拖住。
“不好,有刺客,保护王爷!”
莫墨率先反应过来,身形一晃,抓着叶千歌的肩膀,便要往山下掠去。
然而,未走几步,便从竹林深处飞出一阵箭雨,发出刺耳的破空声。
“咻咻咻!”
侍卫和衙役飞速反应过来,连忙侧着身子,躲在竹柳后面,躲避箭雨。
但依旧有两个衙役,被突如其来的箭矢射中,一个正中胸口,凄厉一叫,便倒在了血泊之中。另一个被射中大腿,伏在地面,不停惨叫。
一旁的侍卫见了,刚要出去营救,便见一根利箭飞来,刺穿了衙役的胸膛。
莫墨急忙刹住脚步,身子轻轻一纵,往旁边挪移,避开呼啸而来的箭雨。
他目如鹰隼,见到竹林深处,人影穿梭,粗略一看,至少有四五十人,俱都从山下急速围来。
“大家快往山上退!”莫墨面色一变,对方人多势众,不宜硬抗,带着叶千歌飞快从山顶掠去。
叶千歌渐渐回过神来。
他吐出一口浊气,从惊恐中挣脱出来,但面上依旧挂着几丝惧色和苍白。
“对方有多少人?”他咽了一口口水。
“至少五十个,可能更多。”莫墨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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