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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特种兵-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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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下面自己的这些部下们,凌云笑了,他就喜欢这样的军队,这才是真正的军队啊,他清了清嗓子,对中军官说,:“中军,你去拿我之前在兵部请来的委任札子。”中军答应了一声就去了。

    这个委任札是什么呢,就类似于后世的委任状,上面写着,任命某某担任什么职务,官职之类的东西,再说的明白点,可能就跟工作证差不多。只不过,这个委任状呢,是空白的,只写着委任的是什么职务,却没有名字。

    凌云来这里之前,跟崇祯已经打了招呼,跟兵部要了五十张委任札子,从九品的把总到四品的指挥使都有。完全是空白的,谁以后要是立了功,就可以依据功劳大小直接得到官职,这一招倒不是凌云的原创,而是当年在大学学习的时候,读过一个人的传记,这个人让凌云好生的佩服,他是一介书生,却最终创建了他那个时代最强大的军队,镇压了为祸十四年的洪秀全。那个人的名字,叫做曾国藩。当年,曾国藩初建湘军的的时候,湘军的境遇是十分的尴尬的,无粮无饷。他值得想办法去向大户人家要,人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就给,那么怎么办呢,就这么办。

    曾国藩跟朝廷请示后,要了很多的委任札,也都是空白的,多是八品九品的虚衔,然后就放出话去,机会难得,朝廷有令,捐献粮饷,授予品级,这事一传出去,顿时这些当地的大户就像是跟风一般全都来了。这是肯定的,在那个社会里,你就是再有钱,你就是有一座金山,也当不得身份使用。花钱买身份,很多人都愿意干这个事情,所以,曾国藩很顺利的在一个月内就给自己的部队筹措了足够使用四个月的粮食和饷银。真是佩服佩服啊!

    这件事情,给了凌云一个很大的启示,那就是,让人家去卖命,你就得给点好处,拿出点干货来,你要是拿着一碗白米饭对人家说,此去路远多吃一碗,估计人家会把碗扣在你的脑袋上。这个虽然不是真金白银,却是真金白银都不能换来的功名。

    所谓光宗耀祖什么的,也就不过如此吧,而且,就此事情凌云还在曾国藩的基础上做出了改进的效果,所谓改进主要体现在两点。其一,曾国藩的委任札最多不过正八品,也就是个正科级干部。凌云这个札子可是货真价实,最高到从四品。第二点的改进之处就是,曾国藩给的都是虚衔,凌云给的,都是实职。这个当然也是经过考虑的,当年是为了筹粮饷,让财主们捐钱,他们自然只会做生意,当官是个虚衔就挺好,现在是部队,一刀一枪的拼命,要是杀敌立功半天,连个千户都当不上的话,那么是一件很值得郁闷的事情了。

    中军捧着厚厚的一摞子委任札子回来了,凌云扫了一眼,很是满意,然后高声说道,:“兄弟们,你们看,我的中军官捧的这些,就是我在请旨皇上,由兵部下发的札子,此后,我将会记录你们杀敌的功勋大小,加以委任,兄弟们,都说建功立业,立业的前提就是建功。现在,建功的机会就摆在了你们的面前,我希望,这些札子不要再放在我这里了,你们快些凭借自己的功劳把它领走!”。

第二百二十章 陷阵营(10)() 
凌老大亲自出马,先是一番民族大义,说的将士们热血沸腾,最后,他同样是打算拿出一些能吸引人的干货来,这就是他在崇祯那里要来的空白委任状。

    他明确的告诉自己的士兵们,自己会按照他们功劳的大小,授予他们实缺的官职,这是皇上给予前线将士的殊荣。这些战士们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干,唯一要干的,就是可着自己的一股子劲,狠狠的打那些流贼,砍掉他们的头颅,把他们的锐气打掉,让他们即使是到了地狱之中,想起陷阵营这三个字,还是会瑟瑟发抖。让这些流贼即使是以后到了地狱里,都会后悔与这些血性男儿为敌。

    凌云看着下面的将士们,看着他们两眼放光,知道是自己的鼓动和激励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他很满意。一个将领,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够在三言两语之间,把战士的斗志给勾起来。凌云是这样的人,他同意佩服另一个有这样能力的人,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好,他的名字叫做,阿道夫希特勒。

    希特勒是一个演讲的天才,他天生就是一位演讲家,他在自己的着作我要奋斗中,明确的提出了一项理论,那就是种族灭绝,他从未打算欺骗世人,只是当时还没有人把他当回事罢了。但是,最终他成功了,他成功的理由有很多,手段也有很多,但是我发现,他的演讲词里,有一句最鼓动人心的话,那就是要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赢得土地。

    这一句话,真的是及时雨一般,在久旱的德国民众心上打了一剂强心针。是的,最为战败国,他们已经沉寂了好久,他们承受着不平等的凡尔赛条约,就连当时的一位法国的将军都说,这样的条约,不是和平,仅仅是二十年的休战。

    希特勒抓住了事情的本质,也抓住了最精髓的部分,他知道要说些什么,才能获得更多的人的支持,他更知道,他自己要做的是什么,要怎么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至少,他的演讲才能是独一无二的,那是一个反面的例子,证明的也有,那就是中国的李云龙,在影视节目亮剑里,大家总是可以看到,只要是李云龙说上几句话,攻击部队总是嗷嗷叫着往上冲,可以说是挡都挡不住,这样的效果,也是值得佩服的。这是一种个人的魅力,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学的来的。

    可以说,凌云有这样的魅力,因为,他的故事,在辽东地区,乃至大明朝野已经传成了神话一般的故事。他只有不到三十岁的年纪,竟然已经官至二品,而且是由一个火头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升为二品的大员,虽然如此,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此有任何的疑义,因为这个人的故事,已经成为了一种传奇了。

    他曾经一箭射中后金主将,曾经率领五个人深入敌后捣乱后金大军的行军队伍,也曾经孤身一人劝降了多尔衮。

    此人较之任何一位同时代的大明将领,毫无逊色之处。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临别(1)() 
陷阵营的将士们,将要踏上新的征程。崇祯元年,随着一场小规模的流寇动乱的爆发,一场惊心动魄又艰苦卓绝的战争,就这样拉开了帷幕,大战之前的山海关,显得是那样出奇的平静。

    将士们去厉兵秣马了,擦亮自己的武器,喂饱自己的战马,正如有一首诗中所写的那样,“将军此去必封侯,戍卒何心忍逗留?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

    出关争得不回头,每一个将士,都做好了准备,此一去,不仅仅是凌将军要建功立业,就算是每一个普通的士兵,都抱有万里封侯的心。只有抱定了这样的信念,这支部队,才有希望,才能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战斗中不仅生存下来,而且会历练成为一支钢军,铁军,一支最最精锐的刀锋。

    在战士们都紧张准备的同事,作为统帅的凌云也是衣不解甲,每天都是一副渴饮刀头血,睡卧马鞍桥的架势,这让他的士兵们更加坚信,跟着凌大人混是有出路的。至少,这是一个“不使诸君独死”的统帅,他时刻有着危机感,他也时刻跟自己的部队在一起。跟着这样的人,心里头踏实。

    凌云知道自己要走了,有时候,短暂的相聚,紧接着就是长久的离别,他的心里是极度苦闷的。他知道,这是行军打仗,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所以,带家眷是绝对不可能的,不仅仅是有违军法,更重要的是不能让自己的心真正的平稳下来。凌云明白,当年项羽的苦处。

    当年,西楚霸王项羽,被萧何四面楚歌之计困在了乌江,他什么都不怕,只剩下了二十八骑,还是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然后对着自己的士兵们说,“天要亡我,非战之罪也。”他告诉他的士兵们,就靠着自己这二十八人,就可以做到,溃围,斩将,夺旗。最终,他做到了!他以自己的二十八骑在一场战斗中发挥出了极致的作用,然而,最终也就是到此为止了,他没有能继续如何。然而,在临终之时,他最惦念,也是最放心吧下的,不是他的霸业,而是他的虞姬。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他把自己的宝马乌骓送给了乌江的亭长。可是最终不知道怎么安置自己的爱姬虞姬。最终,虞姬自刎,给项羽断了这一丝的后顾之忧。

    凌云不是项羽,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有着自己的儿女情长,这个时候的离愁别绪,更是一番滋味,他知道,自己已经是委屈了风儿很久了。

    这个虽然会些武功,却仍旧是一个弱女子的女孩,曾经深入都盛京城去寻找自己,并差点为此丢掉了性命。自己曾经答应过她,从盛京回来以后,就什么也不做了,只泛舟西湖之上,徘徊名山大川之间,做一对逍遥自在的神仙眷侣。

    可是现在,自己又食言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临别(2)() 
愿得一人心,共白首不分离,这简单的话语,真的不是这么容易做到的,有人会觉得,建功立业封妻荫子,才是一个男人应该毕生奋斗的正途,但是有句话说的好,但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一个人,一个自己的男人,如果不能长久的陪在自己的身边,那么就算是他真的建功立业了,那又能怎么样呢。

    和风儿初见的时候,凌云什么都不是,他只是一个流民,一个出现在山海关边境小镇的流民,那个时候,他们之间还没有擦出什么爱情的火花来,这一切,都有一个过程,一段故事在里面。山海关这个地方,他们会永远记住,这应该说是他们爱情的起源,却绝对不是终点。

    那个时候,他们的爱情还是十分生涩的,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甚至说不出话来,风儿不接受凌云,因为还有一个刘雅挡在前面,直到凌云孤身一人出了山海关,风儿也是独自一人去寻找他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男人在自己的生命中,已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两个,也许这辈子已经都不可能分开了。

    盛京城不是个让人喜欢的地方,那里充满了刀兵的味道,让风儿觉得时刻都胆战心惊的,她不是担心自己,如果是的话她就不会来到这里,她担心的是自己的心上人,那个她口中称呼的小凌子。她知道,心上人是要建功立业的,他的功业就是凭借着自己的力量,平定辽东地区,给老百姓一个安宁的环境。这远远要比在战场上拼杀要来的实际。

    敌方的军队也是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大开杀戮之端,唯有和平,和平是一切的基石。为此,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不放弃一切的努力。

    凌云终于成功了,他不仅仅收复了整个辽东,为大明的边界换了了至少是目前来看长久的和平,还由此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现在的凌云,不是凌布衣,不是凌千户,也不是凌游击,他是凌钦差。是都御史,是武渊阁学士,是御前的一等护卫。还是整个用兵陕西的总兵官,以及辽东的巡抚。这一系列耀眼夺目的官衔,同时就加在了一个人的身上。这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不,在那个年代,应该称之为新贵。

    但是,在自己的女人眼里,他不管是布衣,千户还是钦差,他只是凌云,一个普普通通的但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可以和这个男人踏遍千山万水,可以和他定居于江南水乡,可以泛舟西湖之上,从仙人作逍遥游,可以为他生儿育女,享受天伦之乐,一切都仅仅因为,他只是凌云,自己喜欢的凌云,仅此而已。

    自从在盛京城回到山海关以后,风儿就一直住在陷阵营为她独立开辟的一个小的帐篷里,好在陷阵营都是凌云的亲军部队,有自己的训练营地,在营地外围住下一个人,也算是不费事,没有什么不便,也很安全。

    她没有再去见刘雅,也许她知道,现在的刘雅,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她。其实,事实上,的确如此。

第二百二十三章 临别(3)() 
凌云是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那间小小的帐篷的,他不知道,自己该对帐篷里的人说些什么,回到山海关几天了,自己忙于军务,就没有关心过她,现在自己的确是来看她了,确实为了要道别。

    人和人之间,总有有这样那样的不同经历,但是对于亲近的人来说,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离别的苦痛了。

    最凄美的送别词,莫过于那位奉旨填词的才子柳永,在晓风残月的杨柳岸边写下的文字。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畅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雾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如今外患已平,却起内乱,这刚刚建立的崇祯王朝,是不是就这样的不稳固呢。凌云不仅不自觉的握着自己的佩剑。心说,有了这把七星龙渊,就算是在多的乱臣贼子,也只能是我老凌剑下的鬼魂。

    握着这把剑,他忽然想起来多尔衮,这个他在特殊情况和境遇下结交的朋友,不知道他现在的近况如何,不过,相信,现在的盛京在他的治理之下,至少是和平团结的,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有时间的话,也许还能再次相见,一起饮酒叙谈。

    帐篷的外面,风儿就坐在那里呆呆的望着天空,她知道凌云这几天忙,如果不是因为他忙不是因为他的身上担负了这么重大的干系的话,他回到山海关的第一件事就是应该来见自己。

    风儿不怪他,有些男人,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凌云,他像是一个救火队员,又像是大明王朝的擎天保驾之臣,但是不管怎么说,凌云现在不仅仅是凌云,他现在身上的干系,也不仅仅是从前的信王,现在的皇帝朱由检的信任和重托。而是天下的百姓。

    记得又一次聊天,风儿曾经问过凌云他有什么愿望,凌云说自己的愿望就是,能得广厦千万间,能使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这就是他的愿望,这些,远远比起显赫的官爵要更加实际。

    风儿支持凌云,一直都是支持他的,无条件的。凌云很欣慰,因为有一个女人,一直毫无条件毫无要求的相信并且支持自己的选择,这真的是很不容易的。这样看来,凌云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幸运了。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的女人。

    凌云轻轻的走到风儿的身后,双手蒙住了他的眼睛,风儿没有回头,只是傻傻的笑着,“小凌子,我就知道你回来找我的,来晚了,我要罚你。你说,我应该怎么惩罚你才好呢!”。凌云松开手,看着这个可爱的孩子般的意中人。淡淡的笑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临别(4)() 
风儿显得出奇的平静,瞪着一双闪闪的大眼睛看着凌云,凌云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眼神,这里是晴天白日,还是军营重地,他也不能作出什么逾越的动作来,让他的士兵们看到自己显得不庄重,他跟自己的心上人就这么对视着。

    半晌,凌云才说,“是的,我要走了,此去山高水远,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回来,甚至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回来,但是我还是要去,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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