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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制造家-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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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回味得久,雷致知就越是心惊!这句诗,写得真好,意境悠远,用字精妙,真好!
余志看着正在那里思考的雷致知,恶趣味的问道:“公子,想出下联了吗?”
雷致知忽地一愣,现在不是欣赏这句诗好不好的时候,而是在和这小子斗诗啊!只是,这句诗要如何才能对得上?真难!
雷致知的冷汗开始冒出来了,咬着嘴唇冥思苦想。
金霸先父女俩石化了,这个余志,怎么连写诗都这么牛?文武全才啊!
第74章 伤别离()
看着一脸愁苦的雷致知,余志心里爽到了极点。笑道:“公子,可有眉目了?”
雷致知打马虎眼道:“仁兄莫急,莫急,正在酝酿中。”
余志心中得意道:你就慢慢想吧!这可是绝对!你一时半会儿就想出绝佳的好答案的话,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不过这种可能性,比被雷劈还少!
这场比试,就这么无果而终。余志没有展露自己的才华,雷致知被卡在“池花对影落”里面,他要想打败余志,必须得先对出下联,才有资格!
雷致知想了很久,一无所获,满头大汗。
余志笑道:“这位公子,我们吃饱了,要回房了,您慢慢想?”
雷致知含糊的应了几声,败下阵来,尴尬无比的退回他们那群书生圈子里去了。
金霸先无语了,看着余志像是在看怪物。金香玉呢,眯着双眼,不知再想些什么。
回到房间,不多时,余志得到了约德尔人传来的信息,鲨鱼,捉住了。
终于捉到鲨鱼了吗!
余志大喜,踏浪诀,有希望了!
只不过,捉住鲨鱼的大志号现在还在海里飘着呢。余志能通过掌中乾坤把大志号收回来,却无法收回鲨鱼。要想收鲨鱼,余志还必须去海边一趟。
趁着天黑了,没人注意,余志穿了一套全黑的衣裤,打开窗户,召唤出龙狼,飞到空中去了。
这江度城离海边还有十几里路,对龙狼来说,要不了多久的功夫。
到了海边,不多时,五艘大志号都赶到了。余志飞到鲨鱼上空,看到一条大鲨鱼被十几支弩箭射中,用大绳索挂在大志号的船头。
余志用掌中乾坤将鲨鱼收了,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至于那些大志号战船,余志不仅没有收回,反倒把剩下的五艘大志号都扔到海里去了。
因为余志刚刚试了试,那五艘大志号在捕捉鲨鱼的过程中,还捕捉了不少其他海鱼,都装在大志号的船舱里。余志没太在意,直接收回了那五艘大志号。结果,那些装在大志号里的海鱼也一起被收进掌中乾坤了。换句话说,用大志号装的东西,都可以收进掌中乾坤。
这个发现让余志兴奋不已。一直以来,余志就为掌中乾坤没储物袋储物戒指的能力而耿耿于怀。如今好了,只要把想装的东西,装进大志号或者其他能装下东西的掌中乾坤制造的物品,比如木制堡垒。这样做,就可以把想带走的东西装进掌中乾坤了。
真方便。
再加上,零零一报告,约德尔人们呆在掌中乾坤里觉得憋闷,想在外面走动。于是,余志临机一动,让零零一带着十艘大志号在海面上飘着,捕鱼储粮。万一哪天自己需要大量的粮食的时候,这些海鱼制成的可是好宝贝呢。而且余志还有三十艘大志号一直空闲着,可以装满一条大志号再换另一条大志号来装海鱼。因为,在掌中乾坤里,装在大志号里的海鱼可以保持永久的新鲜,连买盐制作咸鱼干的步骤都省了,爽呆了!
只是这样一来,余志身边剩下的约德尔人弓箭手护卫哨探什么的,人数就不多了,只剩下一百个约德尔人,必要时可化作一千人的部队。
为此,余志下令,让零零一他们不要跑出去太远,就在海岸线边上十余里活动,万一有事,余志好及时召唤他们。
安排完毕,余志喜滋滋的回去了。
回到客栈,余志发现,金香玉居然还没有休息!
这么晚了!
余志默默的走进客栈大厅,金香玉正在那里,和雷致知两人亲密的谈论着什么。雷致知一扫被余志难住的郁闷,兴高采烈的低声吟诵着爱情诗歌。金香玉则是一脸的仰慕,满眼的星星,陶醉中!
这是什么情况?不就是出去,到海边收了一条鲨鱼吗?
怎么回来时,感觉不是同一个世界了呢?
这书生泡妞,就那么容易吗?
早知道,哥哥我也扮书生,身娇肉贵,子乎者也。
难道,金香玉那小妮子,竟然是一个书生控?
想不通啊!
金香玉他们两个看见余志从客栈外面回来,先是一愣,随后又旁若无人的继续亲密,你侬我侬。
余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站在那里好像一个大号的灯泡,闪闪发亮!
余志愣在那里,整整呆了四五分钟。
我挽救了她的贞洁,却失去了她的心。
若是金香玉知道,是余志数次将她救出火海,她还会这样对待余志吗?
若是,余志满肚子的诗文随便在金香玉面前露出一些,把自己打扮成书生一般,金香玉会不会动心?
若是
没有那么多的若是如果。
现实是,余志成了多余的人了。
在这场爱情争霸赛中,余志输了。
也许雷致知比不上余志的才华,也打不过余志的万箭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赢家,都会抱得美人归。
余志心灰意冷,默默的看了他们一眼。
他们现在很幸福,完全不管不顾周围的一切人等,毫不在乎周围人们的任何看法。
这就是爱情,盲目的爱情。
余志可以吟诵着名动天下的诗篇走过去,把那雷致知吓走。
也可以祭出武力,赶走这讨厌的书生。甚至人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他!
但是,那样做,又有何意义?
余志觉得自己现在做任何的动作,都显得那样的多余,那样的无力。这种挣扎,余志不想要!
罢了罢了!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一个傻瓜一般的女人吗!
金子一般的余志,文武双全的余志,智慧超群的余志,她都不想要!
她只要那个长得帅看起来很有前途的雷致知公子,那个书生!
余志深吸一口气。微微笑道:“前方还有一大片森林,我绝对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余志走了,默默走了。他没有回到客栈里自己的房间,而是出了客栈,走进了街道的阴影里。
金霸先悄悄的躲在大厅后面,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无奈的苦笑着。
一道黑影,凌空而起,那是余志。
该回家了。围着金香玉转悠的这些天,已经耽搁了太多的路程。是的,太多,太多了。
第75章 南荒森林里的宝藏()
穿过文煦港,余志也没有停歇,一口气扎进南边的南荒森林。
和金香玉分开的这几天,余志显得很沉默。得到掌中乾坤以来,余志遇见了不少绝色美女。公主、顾香、尚双、金香玉。公主、尚双、顾香,都是余志可望而不可及的对象。凭借余志现在的能力,是无法对她们有什么企图的,除非,余志把她们都绑架了。
唯一能够更亲近,圆了余志抱个美人归的愿望的,当属离家背井无依无靠的金香玉。若是能将这女子骗回家,倍儿有面子。
可是,这唯一的可能,也被一个书生,仅仅是一个书生,就打破了。
世事难料啊。
余志忽然很想很想大力的发展自己的势力,若是自己真的一方诸侯,而不是现在这样的隐形诸侯实力,那,余志会不会拥有更多的美女可选择?金香玉会不会投靠自己,只为报仇雪恨。而不是被那书生的花言巧语欺骗,离开自己?
难道,今日的悲剧,只是因为自己太过于低调?
闯进南荒森林,余志找了一个空地,扔下木制堡垒,躺在床上休息。
这南荒森林里人迹罕至,没有什么大路可走。余志决定,坐在龙狼上面,昼伏夜行,从天上飞回去。
零零一指挥的约德尔人们,已经把余志的四十艘大志号都装满海鱼了。每艘大志号上的海鱼足足有上百万斤。四十艘大志号,四千万斤海鱼,要吃到什么时候去!
够了,够了。
余志不得不又制造了十艘新的大志号,让零零一他们驾驶在海上晃荡。
踏浪诀,已然制造出来了。不再是那本破破烂烂的原稿,而是变成了粗制滥造的武功秘籍踏浪诀。
粗制滥造的武功秘籍,踏浪诀。气血值+50,精力值+50,内力值+50。1点幸运值触发一级闪耀效果,加速领悟+1,熟练度十分之一,可制造。需要气血值2,精力值2。
拿出粗制滥造的踏浪诀,翻开书细细一看。这秘籍果然通俗易懂。全是白话文,不是文言文。
可是,余志还是无法修炼。一是,修炼这踏浪诀,需得要寻找一个有水浪的地方。比如,大江大河,湖泊大海,都可以。当然,最好的地方,当属大海了。不过,现在还是踏浪诀的入门阶段,得先找一条小溪试试。二是,这踏浪诀里所说的什么筋脉穴位之类的知识,余志完全不懂。如何按照其线路运气?
哎,没文化,真可怕啊!
难道,哥哥我还要去找一个武林师父,慢慢的从基础学起,才有可能练习这武林秘籍?
算了,等升级一下这踏浪诀的品质再说。
最让余志满意的是,这踏浪诀提升的身体素质居然有50点这么高!牛叉啊!
练过的人,就是不一样啊!
这让余志心中失去金香玉的忧愁都消散了不少,似乎又看到了明媚的春光。
躺在堡垒里,待到晚上夜幕降临。余志四下看看,森林里狼嚎兽鸣,周围都没有人。
召唤龙狼,冲天而起,朝着更南方前进。
一连数天,安静无事。余志已经麻木了,到处都是高山大树,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茂密的南荒森林,数万年来无人开拓,已经变得无比庞大,上百米高的大树,数十人才能合抱的树干!这样的巨树,比比皆是。
零零四绘制的星图,这时候体现出了巨大的作用。通过辨识星图,好让在夜晚飞行的余志,不至于迷路。
飞了这么多天,一路上除了遇见一些狼才虎豹之类的野兽,并没有遇见任何有妖法或是成精的妖怪。这让余志觉得有点哑然失笑的感觉。
当初,余志之所以打算从陆地上绕一大圈回余家寨,就是怕自己横穿南荒森林时遇见了难以抵抗的妖魔。如今看来,倒是自己多虑了。
只是,这南荒森林里没有妖魔,为何,这么多年以来,无人开拓?
难道是因为,这南荒森林里,没有什么值得人类开采的物资?不至于吧!光是这无尽的木材就是不可或缺的资源啊。
进入南荒森林的第五天。余志又一次披星戴月的上路了。
余志还是蔫不拉几的坐在龙狼上面,看着渐渐变小的陆地,朝着更远更南方的地方飞去。余家寨到底在哪里?不知道。
又是一个宁静而安详的夜晚啊。
忽然,余志被一点亮光闪着了眼。心头一颤,打起精神,往那亮光处看去!
那绝对是火光!
南荒森林的夜晚里,居然燃起了火光!
野兽不会用火,难道是人类?
在茂密无边的南荒森林里,还有人类?
余志顿时兴致十足,驾驭着龙狼急速朝那火光飞去。
不多时,余志就靠近了那火光燃烧的地方。
那里,居然有一个隐藏在森林里的小部落!
上百号穿着兽皮的部落野人,正在围着一团篝火载歌载舞,似乎是在庆祝丰收!
篝火晚会进行到高潮时,一群青年男女激动起来,当场就开始激情表白,然后,粗壮的男人们扛着身材火爆的女子,哈哈大笑的走到森林的黑暗处,开始造人!
你妹,这也太激情澎湃了,充满了原始的野性!看得余志也一阵阵热血沸腾!
余志没有忙着赶路,他忽然想到,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
天色将明,余志在微微发白的晨光中飞到半空,四处看去。
南荒森林一如既往的满是绿色。高大的树木,野兽的嘶鸣!
渐渐的,余志发现了与众不同之处。
一个个人类小部落搭建的由树屋、窝棚和栅栏形成的村落,如同一个个灰色小蘑菇,洒落在南荒森林的许多地方!
这些原始的野人部落,他们生活在茂密的南荒森林里,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由于森林里野兽众多交通不便,彼此之间基本没有联络,各自为政。但是,他们顽强的在南荒森林的深处生活着,如同一个个的钉子,将人类的火种洒进了南荒森林世界!
若不是余志飞在半空中,他也不会发现,在南荒森林的世界里,原始的人类部落数量居然有这么多!
仅仅是余志眼下看到的,就有数百个部落,分散在方圆数百里的森林里。
余志忽然感到,自己好像发现了一笔无法估量的巨大财富,整个人都怦然心动了。
第76章 定虚三子()
在南荒森林,到底还隐藏着多少这样的野人部落,恐怕难以计数!
这些人,就是财富!
要想成为一方诸侯,甚至是称霸天下,过上爽呆了酷毙了的生活,余志不能没有一批能征善战的部下!
约德尔人不能出现在人类面前,否则,余志会被认为是妖怪,会妖法!那样会引起绝大多数人类的反感和追杀!
然而,在这无人知道,无人开发的南荒森林里,生活着大量的野蛮强悍的原始部落人类,若是运作好了,这些人,都能是余志嘴凶猛的打手!最强悍的军队!
余志顾不上隐藏身形,骑着龙狼,到处巡视。
整整一天,余志都在空中飞着,寻找森林里的野人部落。
就这一天,余志查看到的野人部落就不下一千个!这就是几十万人口啊!
南荒森林,以其巨大的胸怀,养育了无数的野人!
南荒森林,辽阔无边,天知道,里面到底藏了多少野人!
余志很兴奋,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儿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余志迷路了。
原以为,从文煦港出发的信鸽都能在十天内飞到大治城,自己骑着龙狼,肯定比信鸽快多了吧。
可是,余志进入南荒森林已经将近十天了,看到的还是一望无际的森林。
没有地图就是麻烦。
收拢野人部落的事儿,慢慢来。回家的事儿,却得加快了。离开家一年多了,不知道老娘可好。
放下木制堡垒歇息一晚,第二天,余志改变了行进的方向,不再是直线朝着南方前进,而是转向西北。
余志再也不昼伏夜行了,反正在这南荒森林里,除了野人和野兽,没有别的人在。就算有人,也未必会关注到在天上飞的余志,就算有人看见了在天上飞的余志,有本事来追啊!
最主要的原因是,白天视线好,更容易找到回家的路线。
就这样在南荒森林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了一个多月,余志还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人都快憋疯了。余志这一个多月飞过的地盘,足足有四五十万平方公里,非常的辽阔。
幸好有零零四帮着画星图、地图,不至于走重复的路线。
还有一点好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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