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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制造家-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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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如此,李大当家没有被海盗手下的尸体遮住的脚踝和手臂上,也被射中了十几支箭。

    李大当家绝望的大声呐喊:“住手啊!我投降!我投降啦!求求你,住手啊!”

    余志喃喃自语道:“你有接受过被你屠杀的水手们的投降吗?”

    余志轻轻一挥手,约德尔人弓箭手又一波五千支箭支呼啸而来。

    李大当家的看着漫天的黑点,绝望了。

    李大当家的扔下手里的尸体,扑通一声,跳到海里去了,一个猛子,钻进了海水里。

    他是身后,五千支箭支紧随其后,“噗嗤噗嗤”的射入海里,海面上再次冒出一团团的血水,也不知李大当家的被射成什么样子了。

    张家三长老和尚家的高手老头子,面色极其不自然。看着李大当家的惨死模样,他们心中也在想,若是换成了自己,在那种密度的箭支攻击下,能逃得掉吗?那些箭支的准确度,实在是太惊人了,好像是被施了妖法一般!

    妖法!?

    商队这边的所有人,此刻都在想着这一个词语,那边的十艘大战船,到底是神仙派来的天兵还是海妖的魔兵?

    也许,下一刻,结果就能揭晓。

    就看他们会不会攻击商队的海船,一切就明了了。

    所有人都在凝神静气,等待着上天对他们的判决。

    海面上,还有数百个海盗在不停的挣扎漂流,十几艘救生小艇,上面爬满了海盗。这些海盗已经吓破胆,他们在拼命的朝着商队这边的海船游来。有的海盗,为了争夺救生小艇的乘坐权利,挥舞着刀剑,朝着自己曾经的海盗兄弟大打出手。

    这些海盗,不是正规的海军水手。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若是让这些人来到商队的海船上面,天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也许他们会暂时投降,但是,习惯了杀人放火的海盗们,怎么可能安心变成商队的俘虏?

    商队的水手们,看着正在拼命游过来的海盗们,也在为难。

    余志也在等待,他在等待这些海盗的选择。

    如果他们选择投降商队,余志可以放过他们,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他们还是那样暴力凶残,余志会把他们赶尽杀绝!

    十艘大志号,静静的停在远处的水域,等待着余志的命令。

    商队的海船正在缓缓后退,撤离这一片火海。

    海盗们正在不停的游向商队的海船,有的海盗已经在苦苦哀求,让商队的水手们等一等他们。也有的海盗在高声怒骂甚至威胁商队的水手。

    场面混乱不堪,所有人都在等待着上头的命令。

    尚双和张弛经过短暂的商量,给他们的水手下令了,停船,将海盗们拉上船,关进牢笼里。

    一般的小商船没有专门的牢笼,所以,水手们将海盗们都带到了尚家和张家的大船上,关起来。

    虽然有的海盗还在骂骂咧咧的,但是他们也知道如今的形势,默默的接受了尚家和张家的安排,乖乖的缴械,关进了牢笼。

    看到海盗们乖乖的被关押,余志这才放过了这些海盗,大手一挥,将十艘大志号都收回了掌中乾坤。

第53章 扬州() 
十艘大志号来时突然,去时无踪。只一瞬间,海面上就变得静悄悄的,只剩下不停燃烧的海盗船漂浮在海面上。

    那些天兵天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商队里的人沸腾了,这是神迹啊!是上天派下来收拾海盗的天兵天将啊!

    不少人在顶礼膜拜,商队里的人们感慨万千。

    海盗们面如死灰,这种来自于神秘力量的打击,远远超过于一般的海战失利。这些投降的海盗,他们的后半生,绝大多数都要生活在大志号的阴影里了。

    收拾完俘虏,商船队绕开战场,继续朝着芦花港前进。

    张弛也回到自己的大船上,再也没有在尚双面前提假装张弛老婆的事儿。

    尚双似乎未受丝毫影响,每日下午,依旧在船头抚琴。

    大胖子商队头领再也没有以前的好心情坐在船头听曲儿了,这一次海龙帮的袭击,他们这些小商队差点就变成了张家和尚家的牺牲品,他心中的惶恐可想而知。也许,下一次,他不会再把全部身家都投入到这恐怖的海贸上了。果然是利润越高,危险越高啊。

    一路无事,连风儿都那么的顺。两日后,商队来到了芦花港。

    将海盗俘虏交给了当地的官府之后,船队补充了补给,继续朝着此次海航的目的地扬州进发。

    余志初次听到扬州这个地名,心中一震,莫非,这个世界的历史也在向咱地球历史靠拢?不过,即便这个地名叫扬州,余志也无法判断这里是否就是烟花三月下扬州那句诗里的那个扬州。因为,余志从来就没有去过扬州,无从判断。

    商队在海上又飘了十日,扬州城到了。

    坐船的日子是无聊的,这一点,余志早有体会。

    大胖子商人整天在余志面前倒苦水,一直不停的在念叨扬州翠红楼的小红是多么的迷人,惹得余志心中痒痒,也很想去那翠红楼凑凑热闹。不过,余志这身体才十六岁,正是身体发育的关键时刻。这种时候,显然不宜破身,还是保持童子身为妙。即便这个世界上的男子们十六岁时大多已结婚,但是,余志可不想这么做。杨花以前没有给余志找婆娘,那是因为家里太穷,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余志。现在不同了,余志有的是钱,可惜的是,他不想找女人。

    所以,翠红楼什么的,想想便好。在扬州商队就要上岸了。不再往北走。再往北走,那可是陈国的地盘。听说张家的船队还要往北走。而尚家的商队就在扬州上岸,然后再走陆路。

    大胖子也是个胆小的人,不曾计划去陈国。他的目的是,到了扬州倒卖一批货物,然后再进一批扬州的特产,继续跟着尚家身后,从陆路前往鹿谷城。

    不过这卸货买卖什么的,在扬州起码要耽搁十天半个月的。余志很无奈,早知如此,还不如自己骑着龙狼穿越南荒森林,回到大治。即便不认识路,自己到处乱飞一通,也是很有可能找到回家的路的。唯一担心的就是南荒森林里突然出现什么威猛的妖怪,把余志吃了。如今倒好,一个扬州就要耽搁十天半月的。

    这样下去,何时才能到家?

    这个世界里,连份地图也没有,想自己一个人走回去,都无法办到,真是麻烦。

    上了岸,大胖子商人力邀余志去翠红楼玩玩儿,余志笑着拒绝了。不是兜里没钱,而是怕自己把持不住,失了身,那问题可就大了。

    余志一个人,骑着买来的瘦马,慢悠悠的在扬州城里逛着。

    到处都是一派南方水城的风光,杨柳依依,美人细腰,不错,不错。

    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城里的乞丐太多了,余志很怀疑,这里是不是有一个丐帮的分舵?

    余志虽然很同情他们,但是,余志可不想钱财外露,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自己长的像个钱多得无处花的傻子吗?

    进了酒楼,吃着牛肉鲜鱼,喝着淡淡的小酒,日子倒也蛮滋润。虽然,这酒的味道实在太淡。不过这样也好,正适合在这昏昏欲睡的下午,欣赏迷人的春光。

    在扬州城里逛了一天,半醉半醒,仿佛在古装的电影世界里坐了一回看客,悠然自得。

    日头西沉,余志晃晃悠悠的往自己住的客栈走去。扬州城虽然很大,但是余志可不是路痴。再说了,他这一天逛下来,也不过才走了整个扬州城的十分之一左右。

    华灯初上,扬州城的夜生活,正式上演。

    城里的红灯野巷,那都是些普通货色,上不来台面。真正好的东西,那都在长江边上的花船上。

    说来也怪,这个世界里,也有长江。不过,这扬州的地理位置更像是上海所在的位置。临近海边,长江边上。

    余志正在感慨,忽然,听到一阵嘈杂。

    扭头看时,去发现那吵闹声来自于一座青楼,翠红楼。

    余志哑然失笑,这不是大胖子卢金想要去找小红的地方吗?

    正在暗笑时,却看到大胖子卢金正被一群骂骂咧咧的打手给推出了翠红楼的大门。有的打手还在卢金的背上捶了几拳。

    这青楼,怎么做生意的?连客人都往外赶。

    余志可不相信卢金会没有钱,被赶出来。

    余志打马过去,问正在惆怅的卢金:“怎么了,胖子?出啥事儿?”

    卢金抬头一看,是余志。满脸愁苦的答道:“哎呀,兄弟诶,哥哥我这一次是丢面子丢到家了。”

    余志笑道:“你不是来找你家小红的吗?怎么,金币没带够?让妈妈桑把你扔出来啦?”

    卢金苦着脸,道:“不是没钱。而是,小红那贱人,又找了一个新欢。那小子,钱多得很。而且有权有势,连这翠红楼的老鸨,都听他的话,叫人把我给赶出来了。”

    余志叹道:“胖子,不是我说你。戏子无义,婊子无情。你跟一个青楼女子,动什么真情啊?走吧,换一家青楼,找乐子去。”

    卢金叹道:“也只有如此了。哥哥我还是懂的。惹不起,我躲不起吗。走,哥哥请你上青楼!”

    余志笑道:“别介,我不稀罕,你自个儿去吧。”

    扶起卢金,两人上马离开翠红楼。

    不多时,二人就找到了一家新的青楼,看其门面气势,应该不错的。余志正要和卢金拜别。突然,身边的街道黑影处,冒出来四个大汉,把余志和卢金堵住了。

    余志一愣,不是吧,这个世界的治安这么差,哥哥我又被抢劫了?

第54章 瘦马那点事儿() 
那四个大汉也不啰嗦,为首的直接说道:“胖子,你得罪了我家公子,公子让我们来好好招呼你们一顿。”

    卢金吓得面色苍白,就差跪在地上了,颤声道:“各位好汉,是小人不识抬举。求求各位好汉放过在下吧。小的已经知错了。”

    为首的大汉冷笑道:“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兄弟们,动手!”

    余志很明智的躲在一边,不是余志不想帮卢金,而是这种事情,帮不得。对方财大势大,余志倒是不怕。但是卢金惹不起。若是这一次余志动手帮了卢金,那么下一次,天晓得那个贵人会如何对付卢金。还不如,让卢金给他们打一顿出出气,保他以后的平安。

    更何况,余志现在不会什么武功,只能靠箭矢陷阱符对付敌人。但是,那东西,一出手就是杀招。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少用的好。

    殊不料,那为首的壮汉不仅动手打卢金,还看到了愣住一旁的余志。他高声喝道:“老三老四,别让人家闲着啊,给那小子上点颜色。”

    两个壮汉冷笑着朝余志走过来,余志无语了,我这是骑着马也躺枪啊!

    余志笑笑,道:“几位好汉,我就是一个打酱油的,别和我一般见识可好?”

    老三老四明显一愣,打什么酱油?

    余志拿出狗腿刀,往自己屁股下面的瘦马屁股上猛地一刺,那瘦马剧痛之下,嘶叫着狂奔而去。

    那几个壮汉明显没想到余志这般无耻,连自己的朋友都不管了,自己一个人跑了?

    追之不及,壮汉们又回去,猛揍卢金。

    余志倒不是不管卢金,在那处街角的房顶黑暗处,余志已经布置了十几个约德尔人弓箭手,随时监视待命。一旦,壮汉们要伤害卢金的性命,那就是他们的死期到了。

    余志纵马狂奔,心中暗叹:这扬州城的治安真的好差。自己飙马这么久了,一个警察都没看到?也没人管管。

    好不容易避开了街道上为数不多的夜行人,余志打马回到客栈。找到卢金的手下,让他们带入去把卢金接回来,顺便去把城里的郎中请来治伤。

    在暗中监视卢金情况的约德尔人传回来的情况,卢金一切安好,只是受了不小的外伤。

    没死就好。

    余志让那些约德尔人继续跟踪那几个壮汉,余志要知道,到底是谁,想要对付卢金和自己。

    夜晚的时候,非常适合约德尔人隐藏身形。

    不多时,余志就知道了答案。果然是那个和卢金争风吃醋的男子所为。那男子,长得还不错,似乎还是陈国人。余志正要让约德尔人进一步查探时,居然被那男子身边的高手发现了踪迹。为保平安,余志立刻将约德尔人都收回了掌中乾坤,让那高手无迹可寻。

    既是争风吃醋引起的矛盾,只要卢金不再去找死,就应该没事儿了。

    余志正在临窗等待卢金回来,好给他解释解释。突然,身后又传来一阵吵闹。

    余志回头一看,一群地痞流氓欺负一个卖唱的小女子和他的父亲。那小女子坚称自己是卖艺不卖身的。无奈那些地痞流氓毫不讲道理,不停的调戏那卖唱女子。余志怒了,老子惹不起贵人,还惹不起你们这些地痞流氓吗!

    余志走过去,朝着客栈饭堂里的一大群看热闹的水手和过客扔出一大把金币,喝道:“谁能把这几个闹事的地痞给我扔出去,这些金币就归他了!”

    一大把亮晶晶的金币啊!

    很快,就有十几个水手冲出来,抓起那几个闹事的流氓地痞,扔出客栈。

    有一个地痞甚至说道:“官人,我自个儿把我自己扔出去,也算一个金币不?”

    众人哈哈大笑,余志让那些水手把金币分了。再来到卖唱的小女子身边,摸出一把金币递给他们,道:“这些金币够你们吃喝很久了。去找个正经的生意做吧。卖唱实在太不安全了。”

    那爷俩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余志忽然想到一句名言: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那就不是事儿。

    那陈国贵公子,是不是也能用金币把他解决了呢?

    想想罢了。陈国贵公子身边的那个高手,可不一般。这种人,只要没来惹到我,我还是别惹他们算了。

    卢金的手下将他接回来了,浑身是伤。奄奄一息。看样子,这次的教训很惨重,以后他应该不会再随意的去逛青楼了吧。这对他倒也是个好事儿,青楼逛多了,小心得病。

    一夜无事,天明之后,余志继续去逛他的扬州。卢金则呆在客栈里,哭喊连天。不过,他对余志倒是蛮感谢的。毕竟在他眼中余志不过也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年,能想到跑掉之后,叫人回去救他,就已经不错了。

    余志逛到中午时,在一家大酒楼边上遇见了尚双。

    尚双正带着翠儿和几个大汉去赴宴,她们看见余志也是一愣。尚双微微一点头,道:“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见公子。公子何往?”

    余志笑道:“其实,这一路上我一直和你们在一起。”

    尚双愣住了,翠儿骂道:“干什么,跟踪我家小姐啊!”

    余志解释道:“我是跟着一支小商队打算去鹿谷城的。没想到,按小商队也跟在你们尚家的商队身后,据说一起走安全更有保障。我也亲身经历了那次海战,真是惊心动魄啊。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算是涨了见识了。”

    尚双微微一笑道:“让公子受惊了。公子既是打算去鹿谷城,相信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尚双转身进了酒楼,翠儿朝着余志狠狠的瞪了一眼,也跟了进去。

    余志也不多说什么,自己本来就不是真的打算跟踪她们的。别以为自己长得漂亮一点,屁股后面就总是跟着一大堆色男。

    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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