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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孽龙升天-第3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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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啦,你担什么心呀,有干妈呢,况且还有晗玉姐帮你看着我呢,我不会出什么事的。”陈晓状甚乖巧地道,其实巴不得老哥快走呢,老哥平时管她管得太严了,这一次好不容易跑出来,所以,她当然要好好地疯一次了。况且,有云霞在,还有穆若凯,最重要的是还有豪门的特殊部门影子保镖在,她觉得是不会出任何事情的,所以,这一次就准备好好地见识一下华京的美丽与真正国际大都市的精彩了。
“你这孩子,永远都不长大,等你真正惹出什么祸事来的时候,我看你连哭都找不着调门了。”陈豪瞪了她一眼,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转身就往外走。
他前脚刚走,后脚陈晓就一下跳了起来,“耶”,她一下竖起了手指来,在沙发上蹦来蹦去,满脸的兴奋雀跃。
“晕,你哥走了,而且还是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你不担心么?还这么高兴?”王晗玉翻了个白眼儿道。
“小玉姐,我哥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大英雄,他当然不会有事,只要他出手,有事的就是别人,他连根寒毛都不会伤到的,所以我不为他担心啦。”陈晓嘻嘻一笑,光着脚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在地板上跑来跑去。
“至于我这么高兴,当然是因为他走啦,他走了,可就没人再管我了,要不然,他整天跟个老妈子似的管着我,不让我做这不让我干那,老说这个社会有多危险,真是烦都烦死了。现在他走了,我终于可以玩儿个痛快了。小玉姐,等会儿咱们两个就去逛街好不好?我来之前彪哥偷偷给了我一张卡,里面据说有两百多万,我也没看过,一会儿我请客,想要啥随便刷。”陈晓蹦跳着道。
“哇塞,小土豪啊,那我可就要打土豪分田地了。”王晗玉抿嘴笑道,不过望向楼下陈豪的背影,多少有些心神不宁,她倒是比陈晓还要担心。
过了一会儿,云霞就急匆匆地赶过来了,只不过刚刚赶到这里,却发现陈豪居然已经跟着人一起去了津巴布韦,登时气得破口大骂了起来,拨通了陈豪的手机就让他回来,只不过,放出笼子的蛟龙,又怎么可能再回到笼子里去?尽管她无比地担心,也马上订了下午的航班紧急往过飞,可是终究陈豪已经先她一步去了津巴布韦了。
而家里边,陈晓可就跟着王晗玉撒起了欢儿,只不过,这一快乐地撒欢,却是引起了满天的血雨腥风来!
转了两次机,经过了将近一天的飞行之后,陈豪终于跟飞鹰到了津巴布韦的首都哈拉雷,这里也是各投资国在津巴布韦的公司总部所在地。
说起来,津巴布韦真是一个好地方,这里因为出产优质鳄鱼皮而出名,所以,也被称为鳄鱼之乡。同时这里全年平均气温将近二十度,可以收获三季以上,也是非洲主要的产粮区,同样被喻为非洲面包屋。
不过津巴布韦在国际上最出名的原因倒并不是因为这里地理位置好,而是因为这里的货币。二零零九年之前,这里的货币被称为人类历史上货币的耻辱,通货膨胀最可怕的时候,三点五万亿津巴布韦币才相当于一美元,简直让人崩溃到姥姥家去了。不过现在倒是好一些了,货币改革之后,通货膨胀趋于稳定,但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居然有九种之多,包括华元与美元在内,至于国家信用主权货币,现在倒是没有,这一点还是让人担忧。
哈拉雷,这里也是津巴布韦的首都城市,这座城市面积不小,人口却是不多,算上流动人口才不过八十五左右,大概这也跟非洲常年战乱人口始终上不去有主要关系。
下了飞机,陈豪和飞鹰并没有直接去被架人质的工地,而是在哈拉雷的一栋新买下的三层别墅里住了下来,这里也算是豪门佣兵团首先出兵国外的临时指挥部兼住地——陈豪现在早已经习惯了最现代化的战争方式,哪怕就算是这种简单的守卫任务,也必须要先弄一个指挥部出来,作为信息集换中心,对于他的手下而言,这当然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有指挥中心在,那一切就不用他们自己操心了,只管狠干就是。
先期抵达的人员已经架设起了简易的信息指挥中心,几个工作人员在下面全神贯注地操作着电脑,上面的电子大屏上闪烁着一片片的光点,正在不断标定方位坐标图。
“咱老妈的华宇电力集团就位于这里,距离哈拉雷大概四十公里左右,紧挨着一个大型的煤矿,目前那里有我们华夏的员工连后勤与行政人员算在一起,总共六百三十二人,只不过几天前被反对党下面的一支部队抓走了,总共抓走了七个人,其中包括这里分部的副总。说起来倒也够倒霉的,这几个人刚刚在这里轮值完一个月的班,原本准备回家的,机票都订好了,可就在他们来哈拉雷准备坐飞机返回国内的途中,结果就被当地的反对党的一支武装力量给抓走了。”飞鹰叼起枝烟来,打火点着,喷出口烟雾道。因为特情局的人私下里都叫穆若凯为老头子,所以,云霞也自然而然地成得了一个老妈的雅号了。
说起来,津巴布韦也算是现在非洲最乱套的国家之一,这里乱搞了一气所谓的民主,成立了联合政府,可倒好,在联合政府里几个党打成了一团,实力最强的爱国阵线与民主变革运动两个党派两年前就撕破了脸皮,手下各有武装力量,你打我我打你,乱成了一团,不过老百姓和外国投资者可算是遭了殃。就算是自认为是政府军的爱国阵线下面的军队,也因为军费的问题,偶尔还发生一些抢劫外国商旅或是直接绑架勒索的事件,更不要说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民主变革运动的军队,更是让人头大如斗。
第七百一十三章:营救开始()
“被绑架的地方在哪个位置?现在绑架人质的军队又在哪里?”陈豪点了点头,负手望着电子大屏问道,很有将军的风范。
“被绑架的位置是一个小村子附近,那里的老百姓鱼龙混杂,穿上军装就是军人,脱下军装就是老百姓,很难搞,并且对我们华人敌意很浓。至于绑架人质的军队,也就是民主变革运动的那支反政府武装,唔,他们就一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叫什么毛卡斯的小城市里,他妈的,这个城市地处沙漠与丘陆中间,连他娘的地图里都没有记录,还是我们的人现去侦察标记出来的。”飞鹰骂骂咧咧地道,同时指向了沙漠中的一个位置,卫星地图显示,那里周围都是沙漠,附近是一片丘陵地带,地广人稀,同时也很偏僻。再远处,三十公里开外,是一片热带丛林,浩荡的一片大森林,连接着好几个国家。
因为要打仗的关系,所以,豪门安保公司也事先租用了周围的两颗通讯卫星,直接用于军事侦察——这也是飞鹰的渠道。当然,也得豪门有钱,反正这年头,只要有钱,别说卫星了,就连核弹头都能搞到,什么都不算事。而豪门现在恐怕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那支军队现在有多少人?”陈豪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现在大概有五百人左右,两个营左右吧,有军车、车载机枪,还有火箭炮等重武器,比较难搞。”飞鹰皱起了眉头道。
“这一次我们来了多少人?”陈豪沉思了一下,继续问道。
“原本按照你的要求,要五十人左右的,不过,我来之前简单查了一下,发现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就翻了一倍,带了一百人出来,其中有暴熊训练的一个精英小队,十个人,由王钢带领,他们做为最关键时刻的突破力量使用,应该足够了。”飞鹰点了点头道。
“王钢也来了?”陈豪听到这个名字,倒是挑了挑眉毛,有些感兴趣起来。因为王钢也是他们的佣兵部队里最出色的一名战士,以前也是特种部队的退役战士,曾经有入选著名的天狼特战队的资格,只不过后来跟一个衙内子弟发生冲突,将那家伙打了个半死,结果被逐出了部队,流落回了春明,后来加入了豪门,原本是社德巡视组的一个弟子,铁英晋升为五虎将之一后,钱华被任命为社德巡视组的组长,而他就成为了常务副组长,在集团内人望很高,也很有前途,不过因为还是对军旅生活念念不忘,再加上也有这方面的特长,况且年纪也不大,才二十四岁,就被选入了佣兵团,成为了重点培养对象。
他倒是不负重望,经历了重重选拔之后,最后留了下来,成为了佣兵部队里最优秀的一员,门门课程均名列第一,也深得暴熊的欣赏,将他视为亲传弟子,把自己所有的经验都教给了他,就连陈豪也亲自言传身教的训练过,这小子聪明、沉稳、狠辣,并且极其刻苦,在佣兵团内也是人望极高,倒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好料子。用飞鹰的话来说,这小子以后肯定是佣兵团长的角色——当然,前题条件是他不死或者没出什么意外的话。
“来了,就是他带着人先期抵达进行抵近侦察的,这小子,确实是一块好料子,值得继续重点培养啊。”飞鹰一提起王刚来就是赞不绝口。
“嗯,将这一次的前线营救指挥任务交给他。”陈豪点了点头,一锤定音地道。
“哈哈,那小子憋了一身的劲儿,就等着你这句话呢。”飞鹰哈哈大笑道,对陈豪这种用人不疑的信任与果决充满了欣赏。
“什么时候行动,你们自己决定吧,我只有一个要求,用最小的牺牲、最小的代价,把人质救出来。如果可以的话,也不妨给那些反政府武装一个深刻的教训,当然,这个教训是多种意义的,你懂的。”陈豪伸了个懒腰,有些懒散地道。他这一次来的目的原本就不仅仅只是做一个所谓的安全保护部队的,要是不把人质安全救出来,那他可真是愧对婶娘了。
“耶射儿。”飞鹰嘻嘻哈哈地敬了个军礼,开始指挥部队起来,而陈豪则走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去睡懒觉了。
“豪命的命令,王刚为一线指挥,由你全权负责此次营救行动,我们只管给你们做辅助。新兵蛋子们,按照原定计划开始行动。注意,我们的目的不仅仅是营救人质,更重要的是,给这些反政府武装一个深刻的教训。拿他们好好地练练手吧,新兵蛋子们,祝你们这一次的实战课程顺利。”飞鹰摁了下耳麦,在电话里下达了命令。
“收到。”沙漠地带,距离那个村庄一公里的地方,一片沙丘上,披着黄色伪装布伏倒在那里的王刚沉稳地应道,挂断了电话,他心里一片兴奋,已经训练了大半年的时间了,终于等到了这一次的任务,他心底下的激动可想而知。
当兵为什么?不就是保家卫国、建功立业么?私下里,他可是从来没有真正地把自己当做是一个佣兵,而是一直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纯粹的国家军人,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层面的军人而已,身份不一定相同,但骨子里的使命与责任都是一样的。所以,他极其期待这一次能够漂亮的完成这个任务。并且,他可是听说豪哥也是亲临哈拉雷,就是为了现场检验他们的训练成果,并且将会亲自为他们的这一次实战打分,这更让他激动。豪哥不用说,在他心里简直就是神一般的人物,不敢说顶礼膜拜也差不多少,最让他钦佩的是,豪哥确实是心向国家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让自己的佣兵团变成国家的军事订单部队了,也让他们认为,这是为自己的国家而战,这也让他们更有归属感和荣誉感,对于军人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还有五个小时就会天黑,所有战斗单元,原地休息,警戒哨流动警戒三公里区域,观察员时刻注意城内动向,有任何情况立刻向我报告,OVER!”王刚在耳麦中低沉地说道,丝毫没有初次指挥一百五十人行动的紧张——这一次,他们在电厂附近留下了五十人,也算是预备队,负责安全警卫工作,剩下的一百五十人,则全都赶到了这里,准备营救人质,对他们来说,身为国家军事订单佣兵的生涯,即将正式开始了!
第七百一十四章:弩攻()
五个小时之后,天终于黑了,星辰满天,明亮璀璨,无风无雨,这是一个适合突袭的好天气。
“第一战斗小组,清障。第二战斗小组,居中破袭。第三第四战斗小组,左右穿插,第五战斗小组火力掩护袭扰,第六战斗小组负责营救,我带领第七战斗小组远程狙击策应,第八战斗小组随时接应。前五个小组先率先敲掉五支巡逻队,六组同时展开营救,即将马上开始行动。倒计时五秒,五、四、三、二、一,行动!”王刚沉稳地喝道,话音刚落,六个战斗小组在夜幕的掩护下,如一匹匹疾捷的草原狼,以标准得如教科书一般的军事突击动作和阵型分成各个方向穿插了过去。
这一次,总共带来了一百五十人,分成了八个战斗小组,前七个战斗小组每个小组由二十人组成,根本不同的特长分负不同的任务,有着严格的分工。第八小组则是后勤保障支援小组,负责随时开车从后方接应过来。其中第七战斗小组则是狙击掩护小组,专门负责远程狙击,随时准备在夜幕的掩护下拔掉一颗颗难拔的钉子,或者掩护部队成功完成任务之后进行远程断后袭扰,阻止敌人快速追上来。
发出了指令之后,王刚就在狙击镜中远远地观察着自己的下属们从各个方向快速无比地向着那个小城突击。
说是小城,其实不过就是一个规模稍大的小村子而已,总共只有两条主街,面积不超过三万平,也就相当于华夏一个稍大些的小区罢了。不过,对于人口死亡率极高的非洲来说,这也勉强算是一座小城了。
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城内静悄悄的,偶尔有几处灯光闪耀着。街上有几个拎着枪的军人在懒洋洋地巡逻着,一个个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烟,枪都扛在肩膀上,有的人甚至手里还拎着个酒瓶子,不时地灌上一口,走路都有些歪歪斜斜的,说他们是军人真是有些侮辱军人这个词儿。
“头儿,解决这些人好像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有些小提大作了吧?”第一战斗小组的组长,也是来自暴熊训练的特种精英小队的战友低声笑道,这一次特种精英小队的人马总共来了十个人,除了其他三个在狙击小组之外,剩下的人,都带领着那些二线部队的战士开展起此次行动来。
“这是我们第一次出任务,所以再简单也不能大意,我们必须要向豪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更何况,我们要救的是我们的同胞,如果救人不成,这也是我们的耻辱!”王刚低声喝道。
“明白。”那个小组长声音肃重了起来,低低地应了一声。
城里现在总共有五支巡逻队,分别在几条街上来来回回地巡逻着,巡逻的面积覆盖了整座小城,如果不解决他们,很是麻烦。因为按照绝密军事情报显示,被抓的人质现在就在东北角附近的一间小屋子里藏着,屋子旁边是足足驻扎着至少一个连的军队,剩下的军队分别驻守在城市的四个角落里,而两条主街上的五支巡逻队来回巡逻,不断地相互交叉,要是不解决他们,就根本进入不了东北角的那座军营,更别谈去救人了。
不过,每支巡逻队不过一个班也就是个人左右,加在一起将近五十人,想要收拾起来也有些困难,必须要一击必中,同时还要保证他们不发出任何声响来。否则的话,一旦他们任何一个人发出一枪,势必就会炸了营,惊动整个城内的军队,到时候就麻烦了,肯定要与他们硬拼一场。虽然硬拼不怕,但他们最关键的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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