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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晨辉-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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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大铁刀,与别的部落交战就不再是简单的一命换一命,直到有一方受不了溃逃为止,而是有可能迅速变成一次屠杀,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大的收获。

    既然有了这么多铁,既然可以做那么多事。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死守着祖先那“一个部落里男丁不能超过500人”的陈旧观念?

    “得让那些分出去过的小部落赶紧回来!”扎彦也能想明白这一点,今后的情况与以前不同了,部落的人越多,力量也就越大。

    而力量越大,能抓获的奴隶也就越多,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

    龙朔帝国远征军屯垦军第一联队第一中队战兵葛什哈,额头绑着长长的红色棉布条(攻城时,远征军发给他的),穿着麻布缝制的粗糙衣服(来自一个战死的豺狼人),上身套着一件用两层鹿皮鞣制而成的皮甲(从一个哥布尔身上扒下来的,其实更像是皮衣,防护力只够在远距离抵挡轻箭),腰间挂着一柄铁斧,背上挂着木质大圆盾(这个倒是自己做的),带着那些跟他一起投靠远征军的亲信,一起回到自己出生的部落。

    他们今天是来接自己的婆娘崽子去镇远城的。

    上次离开部落的时候,葛什哈还是作为扎彦部落的一员参加攻城行动,战后他就直接投靠欧扬,成为普通的庶民籍屯垦兵(因为他是主动投靠,不是抓来的俘虏);然后参与了对大森林其他部落的清扫行动;回城后又要修筑防御工事。

    一直忙到现在,才勉强抽出空来做自己的私事。

    今天,这个土着勇士心情异常舒畅,不仅仅是因为穿在身上的这套“豪华”装备的原因,还有他作为庶民兵参加这么多战斗的其他成果。

    葛什哈不自觉的伸手拍拍背在后背,用盾牌扣住的麻布口袋,这里面装着很多好东西,绝对能羡慕死部落里那些没见识的邻居们。

    一行十几个屯垦兵,有说有笑的走进村子现在,不管效忠龙朔还是奥克,或者干脆是有自立心思,所有土着部落都不再遵守当初烈风咆哮和疾风玛尔亚西斯定下的白天不准关寨门的规定,失去了兽人维持的“高压和平”,大森林部落之间残酷的竞争迅速变得日趋激烈。

    不过,葛什哈他们毕竟是本部落出身的勇士,与负责守门的战士都互相认识,因此只是随便询问几句,就把他们全部放进村来。

    村里的小崽子们闹哄哄的跟在葛什哈屁股后面跑,夷人士兵(他已经不算生夷了)从中找到自己的儿子,抱过来往他嘴里塞了一块饴糖,正看着自己威武的老爹傻呵呵直乐的小家伙立刻被从未尝试过的甘甜味道震得说不出话来。

    糖这种东西在哪都不便宜,而且属于补给物资,是半管制品。葛什哈自己也只在扫荡周围部落的时候,从索尼那里分了半块(索尼有一小袋,是欧扬为答谢他救自己一命额外赏赐的)。

    当时,葛什哈的表现并不比自己的儿子强多少大部分连吃都吃不饱的大森林土着,有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甜”是什么意思。

    听索尼说,很多灰衣兵把这东西当做一种能包治百病的药物看待,吃了半块饴糖后,葛什哈对此深信不疑。

    因此,准备回部落接自己老婆孩子的新屯垦兵,一咬牙找到后勤官,拿一个功劳换了一包糖

    索尼知道这事后,忍不住对葛什哈破口大骂,功劳这种东西,虽说看不见摸不着,可到底多么重要,仅从老兵对它的重视程度上就看的出来。

    连扬欧这样的东方人贵族,得到功劳的时候都很欢欣鼓舞,真不知道葛什哈到底发的什么疯。

    然而,发功劳和回收功劳的都是国家,不是说后勤官给他糖,就能把别人的功劳加在自己头上。同样的道理,已经换给国家的功劳,也就别想再换回来。

    况且,葛什哈自己并不认为这个交换吃亏了。

    把含着糖的傻儿子放在肩头,夷人屯垦兵在众人围观下回到自己的木屋,那里一个穿着粗糙兽皮的生夷女人正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等在门口。

第222章 部落民的好日子(2)() 
这个女人是葛什哈的婆娘,曾经也是他的嫂子。

    大森林里,还能生养的女人也是一种财产,他的亲生哥哥在一次打猎中被巨熊拖走后,这份“遗产”自然就被当时还是孤家寡人的葛什哈继承了。

    同时过来的还有“嫂子老婆”和大哥的儿子就是那个稍大一点的孩子,今年刚满14岁。

    曾经,葛什哈打算让这个侄子尽快独立出去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这个哥哥的儿子,而是养活一个这样年纪的半大小子太困难这个年纪的男孩似乎永远都吃不饱,却也没法挥舞石斧参加战斗和打猎行动。

    而且,葛什哈还有自己的两个孩子要养。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回来之前,索尼曾经格外嘱咐过自己,一定要把所有愿意跟着来的人都带走,特别是即将成年的男丁,只要进了城,帮商人们搬搬东西都能混口饭吃,根本不用担心养不活。

    而且现在还在战争期间,跟随自己的人越多,将来所得肯定也就越多,就算不能升成那个什么“平民”,至少不至于被那些表面上看着挺威风,其实地位并不比自己强多少的老灰衣兵欺负。

    索尼是个聪明人,他加入时间很早,会说天朝人的话,而且也算是救过欧扬一命,因此地位上升的很快,如今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从最底层的奴隶被提升为庶民了。

    葛什哈也不笨,他很快就想清楚索尼的目的这个人现在在欧扬面前很红,但毕竟是孤家寡人,身边根本没有能帮他一把的人,因此才会刻意拉拢自己。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葛什哈以前总是自诩不弱于扎彦,但在镇远城的几次实战训练,一进入团战就要挨揍,几乎从来没赢过,这样的成绩,想加入那个被称为“选锋”的精锐部队似乎有些困难。

    索尼的帮助,对现在的葛什哈来说也很重要,就当双方做个交易,这一把也不吃亏。

    葛什哈把背着的麻袋打开,露出里面的一小包精盐、一个装酒的葫芦、以及一把兽族大铁刀。

    屯垦兵得意洋洋的把精盐递给自己婆娘,一边带着炫耀的语气大喊:“今天吃烤肉!多放盐!”

    “居然是盐?!”

    围观的部落民发出低低的惊呼,很多人的眼里露出嫉妒和羡慕混杂的情绪。

    “有这么细的盐吗?盐不都是那种黑黄色的块块?”

    有些小年轻不敢置信的问村中见多识广的老人。

    “这叫细盐!吃了能治病的宝物,跟我们常见的粗盐不是一回事!”有一个曾经去奥克领地给兽人服兵役的族老用夸张的语气解释:“这种宝物在畜生那里,也只有最强大的王子才可以享用,葛什哈这是发大财了!”

    “哇”众人又发出一阵惊叫。

    葛什哈不识字,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衣锦还乡的满足感。

    屯垦兵把酒葫芦和大铁刀暂时放在一边,继续烧包的从口袋中向外掏东西那里面还有几套麻布衣服,全部是从兽人身上获得的战利品,龙朔人不要这种东西,老屯垦兵会首先去扒皮衣,因此这些衣服都便宜了参加过攻城战的新屯垦兵和部落兵。

    葛什哈分给自己婆娘一套,给自己两个儿子各两套现在他们还小,穿起来裤腿都拖到地上了,不过是小问题,完全可以随便卷卷袖子、裤腿,然后拿麻绳紧紧绑在身上。

    另外还有一套,送给自己的侄子。

    这小子意识到自己也有一套“新衣服”时的惊讶表情,让葛什哈非常得意在大森林土着眼里,任何纺织品都可以当货币使用。这样一套没有补丁,厚厚亚麻布缝制的结实衣服,虽说上面有两个洞(被子弹击穿后留下的痕迹),但仍然显得非常体面,足够在娶婆娘的时候穿出来炫耀一番了。

    土着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个收了妈妈的叔父居然还能想起来给自己一套这样珍贵的衣服。

    毕竟是当娘的,婆娘看到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有了“新衣服”后,难以抑制地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哭什么!”葛什哈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大手一挥:“你和我大哥的崽子,身上的血跟我差不多,自然也算是我的娃,给件新衣服是应该的!”

    “这点东西就哭成这样,现在你还能怎么办?”

    葛什哈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把大铁刀,递给侄子,对着目瞪口呆的男孩叫道:“给你的,你要长成我兄长、你父亲那样的勇士!”

    现在,围观的部落民连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送给一个还没成年的半大小子大铁刀!这是部落酋长的儿子都没有的待遇!扎彦上次带回来的铁器都要尽可能武装成年勇士呢,这个葛什哈出去一趟回来后,带回那么多宝物不说,居然还给自己侄子一把大铁刀!

    以部落民的观点,不论这个孩子实际水平到底如何,拥有一把铁质武器,毫无疑问就已经进入“勇士”的行列,可以参加部落的围猎、战争等活动,并且可以首先分到分量更大的猎物和更多的战利品!

    看到火候差不多了,葛什哈故意用最大音量喊道:“我已经投靠天朝大军了!今天咱们家吃烤肉,喝好酒!明天收拾东西,去天朝的镇远城,以后咱们就在那里生活了,等过几个月,我跟主子求求情,让你也加入军队当兵,咱们爷俩一起干,今后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好日子还有的是呢!”

    没见识的侄子被葛什哈几句大话就鼓动的热血沸腾,他紧紧握住手中的大铁刀,面部表情异常激动,仿佛现在就要出发去城里,去过他想象中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美好生活。

    “葛什哈!你竟然敢背叛部落!”一个强壮的年轻部落民突然大声叫道:“而且你居然还想带走部落的人!你的婆娘、崽子都是部落的财产,你不能随意带走!”

    新屯垦兵装作不屑一顾的瞥了一眼,这个家伙是扎彦的亲戚,以前曾经去兽人那里当过兵,因此平时一项自认为见多识广,根本看不起部落的其他人。

    甚至扎彦出兵帮助远征军攻城的时候,这个家伙都拒绝参战,用他的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战胜奥克的王子,你们与奥克帝国为敌,都是去送死的!”

第223章 我是天朝灰衣兵() 
葛什哈在镇远的时候,曾经在闲聊时向索尼提起过这个人。

    他当时还不太明白扎彦为什么在已经决定出兵支持天朝人的同时,允许别人这样唱反调按部落民的规矩,这样做、这样说就意味着背叛,是应该被处死,妻女财产分给其他部众的罪责。

    索尼给他的解释是:“扎彦当时在两面下注,他对天朝人能不能攻克畜生的城市以及之后能不能在这里长期站住脚,还有疑虑,如果保留这样跟畜生们有关系的人,将来畜生打回来报复部落,他就有可能保住部落里一半的人。”

    真是难以想象,扎彦那样连脑子都是肌肉的家伙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

    他还以为,天朝人展示他们无以伦比的力量之前,只有自己打算骑墙观望呢。

    “可惜”葛什哈看着仍站在那里狂叫的傻瓜,轻轻冷哼一声:“事实已经证明,天朝人才是最强的,你这个备用品已经没用了。”

    “你这个狗奴才!我舅舅扎彦才是这个部落的酋长!你居然敢在酋长不在的时候拿走我舅舅的财产!”

    扎彦去镇远城做买卖,一直没回来。对此葛什哈甚至感到有点可惜如果能在他面前装装比一定很爽。

    这个疯狗一样的土着是扎彦的外甥,年纪堪堪20岁,几年前曾经自觉响应兽族王子的征召,参与对西方人类的远征行动。

    据他自己所说,伟大的奥克王子非常欣赏他的勇武,部落民没法证实,也只能任他吹牛。

    现在,葛什哈对这个说法是一点都不信了如果真有皇族欣赏他的能力,为何出去一次,居然连把铁刀都没带回来?

    要知道,扎彦带人帮助攻城,天朝人可是一口气发了超过1800把铁质兵器(其实大多是伐木斧)。

    葛什哈的侄子双手紧握大铁刀,喉咙里发出一阵很像野兽进攻前的低沉吼声。

    新屯垦兵欣喜的笑了笑,这才对吗。这种反应才是一个勇士应该有的,而不是像个娘们一样只会破口大骂。

    你既然自称勇士,好歹抽出石斧比划两下啊。

    葛什哈把手中的口袋扔到一边,动作轻柔的把背在背上的盾牌摘下来

    然后突然向那个年轻部落民猛冲过去!

    冲锋过程中,新屯垦兵学着老兵在战阵中的做法,用圆盾遮住自己的下巴、躯干和大腿,只露出双眼仔细观察目标的动作,同时在盾牌的遮掩下抽出挂在腰间的长柄铁斧,就这样径直撞上措手不及的生夷!

    正在叫骂的年轻人在惊叫声中被葛什哈撞到在地,屯垦兵毫不客气的重重一脚踏在他胸膛上,渗人的骨骼断裂声瞬间响起。年轻人抽搐着紧紧抱住葛什哈的腿,鲜血从嘴和鼻腔中喷涌而出。

    围观的部落民没想到葛什哈会突然动手,等酋长的亲戚已经被打倒之后,才伴随着一阵惊呼快步后退,给两人让出一个足够决斗的空地。

    当然,此时胜负已分,“决斗”已经结束了。

    “葛什哈,他是扎彦的外甥,你还是放开他吧。”毕竟都是部落里的男丁,族老们不希望看到这种流血事件,只能站出来劝解几句:“扎彦毕竟是酋长,你应该给他留点”

    话还没有说完,葛什哈突然举起斧子,猛劈下去,只一下,就把年轻部落民的脖子砍断。

    “我!是!天!朝!灰!衣!兵!”

    葛什哈把斧子收回腰间,用大拇指轻点自己额头上绑着的红布带,一字一顿的向部落族老大声宣布:“就算扎彦来了,他现在也不敢跟我这么说话!因为我的背后是天朝上国!是所向无敌的红衣军团和灰衣军团!”

    新屯垦兵转头环视周围呆若木鸡的部落民,他们有男有女、也有很多孩子和老头,大部分人这一辈子都没走出过大森林的范围(其实他自己也没有),在这些人眼里,得罪了部落的酋长,就等于失去生命。

    以前,葛什哈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那次扎彦暗示要赶他走的时候,这个夷人勇士才会感到害怕。

    现在不同了,攻城战之后,远征军命令处决那些不遵守命令的亲属部落时,葛什哈就想明白了今后已经完全不同以往,一个勇士的生死,或者说一个部落的兴衰,将完全取决于对天朝的恭顺程度。

    葛什哈弯腰抓住那根可笑的小辫子(他自己在投靠的那一刻就已经剪辫子了),把滚落在地的头颅高高举起。

    “把他挂在大门口!”就像一个真正的酋长,屯垦兵大声命令:“扎彦回来也不准取下!”

    参加过兽人的军队又能怎样?别说看这个傻瓜的怂样子,最多也就是去做些搬运工的活,地位也就相当于随时会被灰衣兵斩杀的“新奴隶”。

    哪怕他确实是受到奥克皇族青睐的勇士,现在也没人会替他出头狮子都被杀了几十个,相比之下,扎彦的外甥算什么东西?

    “阿桑古!”葛什哈大声呼唤自己侄子的名字。

    “叔叔!”还只能算个孩子的年轻人提着大铁刀,一脸兴奋的小跑过来。

    “他的婆娘,他的牲口和家产,都是你的了!去抢来!”

    “嗻!”小孩子今天经历了太多惊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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