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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晨辉-第2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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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是生命已经看到了尽头而已,搞得跟天塌了似的,你们到现在还没适应没有我的日子?”
内阁成员大多称的上太上皇的“老朋友”,他们已经习惯了陈鑫这种大咧咧,吓死人不偿命的说话方式。
“你应该感到自豪,这证明你干的还不错。”
敢跟陈鑫说这种话的只有韩昆,皇帝作为儿子,都没法说的这么直接。
“老友,你这评价我的角度很新奇啊?不过我不太喜欢。”
陈鑫说道:“官僚集团对我的评价越高,人民对我的评价就会越低。”
“那不一定,人民很好愚弄,你知道的,连那个人都被泼了那么多污水,你自然更加不行。”
只有陈鑫和韩昆清楚他们说的那个人是谁。
就连皇帝,也只是知道那是另一个世界,陈鑫和韩昆最崇拜,但也最学不来的人。
第643章 暗号()
“我还没到死的时候,就算现在死了,一个太上皇也不值得你们这么多朝廷大员一起来看我。”
陈鑫挥挥手,暂时打断了他跟韩昆之间意义不明,但让别人怎么听怎么心惊的对话,转而对其他内阁成员吩咐:
“你们都是我的老朋友了,就按老朋友的方式来就好,下一次别搞得这么隆重,咱们做老朋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陈鑫退位后,从不称孤道寡,无论跟谁,一律我来我去的,搞得真跟一个不问世事的老封翁似得,就连那些津门上的地方小官都习惯了,现在这些内阁大员们自然更容易接受太上皇的说话方式。
“正好你们都在这,我这就把话说的明白点,你们当做遗嘱也好,命令也罢,都行。”
“我死后,把我火化掉,骨灰全部撒入大海。”
除了韩昆之外,其他人都抬起头瞪大双眼惊恐的看着他。
把陈鑫挫骨扬灰?就算最疯狂的敌人也不敢做这种美梦。
“这绝对是最优秀的人才会有的待遇,我厚着脸皮这么要求一下,你不会笑我自不量力吧?”
陈鑫问。
“那个人也是这么要求的,但他没有成功。”
韩昆提醒道:
“反倒是低几阶的几位做到了。”
“那就要看你们了,我死后,你们要我这个牌位遮羞,才会留着我,如果不需要,你们自己就能站得正行的直,根本用不着一个坟包一捧枯骨来安你们的心。”
这句话大概是跟全部在场的人说的吧?
“我死后,那些外蕃不知道会怎么想,不过怎么对付他们,我想你们都知道。各自按各自的职责去做吧,现在都出去,看你们今天这丧气样子,我就不留你们吃饭了。”
内阁大员们都是一副悲戚戚的样子,让陈鑫倒尽了胃口,这还是些老朋友呢,遇到这种事,还是露出这幅尊荣,真让人沮丧。
内阁其他成员都自觉退了出去——陈鑫还是那个陈鑫,到这时候了都不让大家省心,要是再呆一会,他再提出其他什么让人为难的要求怎么办?
还是都交给能处理这些事的人吧。
而且,陈鑫退位这段时间,朝堂上确实过渡的很平稳,没了陈鑫,似乎确实没啥了不起的——这家伙在自己庄园里宅了三年,本来就没出来干过什么事,就当他继续在庄园中宅着呢吧。
于是,屋子里只剩下三个人——太上皇、皇帝和首辅。
“帝国已经交给你了,下次甭管是不是最后一次,别带这么多人来烦我。”
陈鑫嘱咐自己的儿子:
“国家大事交给你们这些小子,我没什么不放心的,况且我现在对帝国也没有那么重要了,丧师不要大办,静悄悄的按我说的做好就行了,也不需要什么陪葬品,呃帮我把我的那些收藏烧掉陪着我就成了。”
“父皇,您乃千古大帝,这怎么行?”
皇帝为难的回答:“那些外蕃会怎么看我们?还有老百姓,您虽然不在位了,可他们都还爱着您。”
“您知道吗?听说您重病昏倒,京津两地的老百姓很多都痛哭流涕,要不是禁卫军出动劝说他们回家等消息,您的庄园现在就会被悲伤的老百姓围起来。”
“p个千古大帝!谁给我起这么个外号的?揍他!”
“记住,这个世界上没有千年的皇帝,也不会有什么千年的帝国,只有我们的民族才能绵延千年!”
“至于老百姓,这大概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的安慰了。”
陈鑫满意的躺回去,眯着眼,一副舒服极了的样子:
“咱们汉人老百姓能记得我,说明我的政策还管用,这就足够了,不过还是那句话,不管我什么时候滚粗,别扰民。”
“说实话,我是有些愧对他们的,我啊,真的不过是个小资罢了,有时候,也会坚定的维护自己和自己阶级的利益。”
“我毕竟只是个家天下的帝王,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布尔什维克。”
皇帝也回去了。
内阁现在还不是陈鑫理想中的那个样子,暂时还需要一个皇帝来充当他们的主心骨。
当然,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大概还有1、2代人的时间吧,人们就会适应内阁,而不是皇帝一个人一言九鼎的时代。
但现在肯定不行,所以皇帝仍然必须勤政,他不能把太多时间浪费在一个老人身上。
何况,这个老头子只是病重,还没到最后一刻。
于是,屋子里只剩下两个真正志同道合,能够互相理解的人。
“终于能说些真话了,那么多人,平时看着都挺好的,怎么到了这时候还跟娘们似得惺惺作态。”
陈鑫把自己埋在舒服的被窝里,像一只没理想的猪那样懒洋洋的哼哼着:
“我怀疑,我真的死了之后,他们反而会松一口气。”
“你真的不怕死?”
“。”陈鑫沉默片刻,然后回答:“怕。”
“只是,我挺好奇,穿越者死后会是什么样子?”
“南柯一梦?醒来之后我还是那个小小的部门经理,整天为了那点业务跑来跑去?还是说,我会见到一个大光球,他会对我这一生做一个总结?然后给我打个分,再给点金手指扔到下个世界去?”
“想得美。”韩昆嘲讽道:“说不定给你打分的是我们的偶像,他老人家会把你这小资皇帝批的一无是处,然后下辈子把你扔进牛棚里劳动再教育。”
“那不是挺好的?说不定我真能改掉我的小资臭毛病,在第四辈子成为一个对人民真正有用的人才。”
“是啊,那也挺好的。”韩昆说道:“不过,你还是先解决这第二辈子的事吧,还有什么没完成的心愿吗?”
“新大陆。”陈鑫喃喃的说:“我希望,在我死之前,看到帝国征服新大陆,看到一个真正日不落帝国的诞生。”
韩昆点点头,边向外走边说:“说不定你的愿望能实现,那不愿来见我们的小混蛋向西出发了,走的差不多就是哥伦布的航线。”
“真是个有活力的小子,好羡慕啊。”
“我要回去了,内阁还有很多事等着处理。”
“天王盖地虎。”
“嗯?”刚走到门口的韩昆诧异的回头。
“如果还有第三辈子,这就是我们的接头暗号,我在牛棚等着你,老朋友。”
“嗯,好,宝塔镇河妖。”
第644章 卡马圭()
又是安静祥和的一天。
阿兹特克帝国卡马圭行省总督裘卡亲手打开寝室的窗户,让艳丽的阳光洒在身后仍在酣睡的几个妻妾那诱人的肌肤上。
女人们懒洋洋的打了个盹,一阵清爽的海风吹来,有两个地位较低的妾室稍微清醒了一点,赶紧起来,伺候主人洗漱。
其她在后宫中地位较高的女性,则翻个身,继续沉沉回去——这种平静的好天气,人总是会显得懒散。
裘卡总督对此也不以为意。
毕竟,这里是卡马圭,不是尤卡坦前线,这里的人们无需面对印加帝国勇猛的金属战士,无需面对亚马逊刁钻的羽箭,也无需面对雨林沼泽中那些神出鬼没的嗜血蜥蜴人。
甚至,连北方佛里达长墙之外,那些部落散居的野蛮人都不会来到这里。
卡马圭是一个大岛,这里划着独木舟的懦弱土著只会在海岸附近捞鱼维生,早就臣服在阿兹特克虎战士的脚下,一点反抗的心思和能力都没有。
一位侍妾端上一壶甜甜的瓜马酒(guama是一种原产美洲的水果,长得跟大豆角差不多,本位面印第安人用来酿酒),喝一口,享受清凉的海风以及侍妾修长手指的按摩,不得不说,这生活安逸极了。
嗯,令人讨厌的就是,太安逸了!
裘卡总督曾经是蒙特苏马皇帝麾下最勇猛的虎战士,曾经在南方缴获过印加人的铁兵器,因而被授予身穿虎皮长袍的权利。
他是勇士!
然而,因为皇帝后宫的斗争中,裘卡总督站错了队,被胜利者——现在的皇后和皇储发配到卡马圭这种能把勇士骨头晒软的地方。
这里的土著只会向总督献上最娇媚的少女,只为了总督能高抬贵手,少收走一点鱼、豆子或玉米。
这生活有什么意思?
土著的女人又矮又丑,总督更喜欢矫健的亚马逊女人,抓住一个,在她愤怒的眼神中玩弄她,用鞭子抽她光滑的脊背,把她训练成母狗,这才是男人该干的事。
或者,斩下一个蜥蜴人战士的头颅,把它的尖牙串成项链,这是能让一个战士炫耀一辈子的荣耀。
当然,最好的去处还是与印加帝国的前线。
印加人的装备十分精良,是比蜥蜴人和亚马逊更危险的敌人,但战胜一个金属武士,就能从对手身上获取一件铜或铁制武器,这是难得的昂贵宝物,太阳神的恩赐。
有那些金属武器,勇士的力量会成倍增加,甚至一个人就有机会战胜一头虎(新洲虎美洲虎)!
就算自己不用,一件金属武器也能换取一片肥沃的土地和上面的奴隶,成为特诺奇蒂特兰附近的大地主。
实际上,哪怕在北方佛里达长墙对付野蛮人,也比在这卡马圭驻守强得多,那里好歹能获得足够的军功和奴隶,以及能卖出高价的恐鸟。
只有卡马圭,只有卡马圭!
什么都没有,只有臭烘烘的咸鱼,和丑陋的女人!
在裘卡总督看来,卡马圭根本就不值得派遣军队驻守,更加不值得让自己这位英勇的虎战士浪费时间。
明明没有帝国的军队,这里的土著也不敢反抗啊。
至于那个传说。
呵呵,那只是传说而已。
什么西方乘坐巨舟跨海而来的白皮恶魔会毁灭整个世界。
简直可笑。
呃,裘卡不是说发出这个预言的图帕克大帝可笑,毕竟大帝虽然是印加人,但也是整个人类世界(甚至包括亚马逊那些长耳朵)都无比尊敬的半神。
总督的意思是,大帝都逝世一百多年了,那乘坐巨舟跨海而来的白皮恶魔连影子都看不到,为了大帝的一个噩梦始终在卡马圭这种地方驻留一万士兵,是不是太浪费了?
或许,图帕克大帝只是想用这种预言牵制阿兹特克的力量呢?
毕竟,大帝是印加人,而印加人是阿兹特克最危险也是最大的敌人。
所以,如果能调去前线就好了。
勇士就应该呆在能获取胜利的地方,而不是在这种岛屿上安逸的晒太阳。
“总督大人!裘卡大人!”
一声惊慌失措的惨叫划破宁静的氛围。
总督的妻妾们纷纷起身,揉着惺忪的睡眼用略带愤怒的眼神看向庄园大门。
一个士兵连滚带爬的滚进裘卡大人的庄园,引得卫兵和正在干活的低级侍妾们纷纷侧目,看着这个傻乎乎的家伙。
裘卡皱皱眉头,那惊慌的声音让他想起年轻的时候,亲眼见到的,在尤卡坦半岛大沼泽,不幸落入蜥蜴人部落之手的倒霉蛋。
当时,裘卡和他的虎战士同伴们冲入一个蜥蜴人部落,看到部落空地的木架上,挂着一个皮被剥了一半的人类俘虏。
他还活着,看着自己下半身的皮在风中飘荡,鲜血滴滴答答落入陶罐中(人血是蜥蜴人最喜欢的食物)。
那个蜥蜴人剥到一半的“肉排”,嘴里发出令人无法形容的惨叫,与眼前这个傻瓜真的很像。
“后面有蜥蜴人追你吗?懦夫。”
裘卡冷冷的说。
自诩为勇士的总督,一瞬间甚至想把这个丢人现眼的混蛋献祭给太阳神。
“巨舟!恶魔!”
那个不知道死期将至的傻瓜一直滚到总督脚下才停住,他抱着总督的大腿,像是掉进水里的人抱住一根浮木。
那么紧,以至于总督用力踹了两脚,都没能踹开他。
“你说什么?”
正要再踹第三脚的裘卡愣住了,脚停在半空中,这懦夫刚才说了些什么?
“总督大人!巨舟!巨舟!!西方的白皮恶魔来了!”
在欧扬前世的历史上,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横跨大西洋到达巴哈马群岛一共花了37天(一说70天)。
但哥伦布舰队的船型与欧扬舰队差了至少两个时代——即使是从西方人那里购买的克拉克船,也拆除了大而无当的前后艏艉楼,改进了风帆系统,从而增加了航速。
舰队中的蒸汽船更是不用多说,那是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时代其余全部国家最高水平的近代化造物。
欧扬还有科学协会航海科技的加持——举个例子,欧扬舰队中有前世1730才开始出现的六分仪,比哥伦布先进了200多年。
因此,从法兰克瑟堡港出发后,欧扬横跨大西洋,到达这个充满热带风情的群岛,实际只花了15天。
第645章 准备接触()
“哎呀呀,陆地居然这么近啊?”
左水晶举着望远镜,站在“小礼物”号船艏甲板上,遥望不远处海岸上四散奔逃的人影。
史书中记载,共和1900年,帝国探险家找到奥洲大陆的那次航行,一共花了22天,期间找到无数小型岛屿,以至于探险家第一次看到奥洲大陆的时候,也把它当成一个稍微大点的岛子。
直到探险家围着奥洲海岸线绕了38天,仍未回到原地,大家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面积庞大的大陆!
另外,共和1908年,探险家从东京出发直接向东,一共航行了81天,到达如今被称为中途岛的岛屿,后来又继续向东航行了32天,到达一个被无尽高山阻挡的大陆。
也就是说,全加起来的话,发现奥洲花了60天,发现新大陆西海岸花了113天。
而两只探险队都未找到足以被称为文明的痕迹——如果陆地探险队跨过白令海峡在金山发现的爱斯基摩人不算新大陆本土文明的话。
欧扬舰队从西方出发,到达新大陆东海岸,并发现从未见过的文明,只花了15天!
舰队中那些曾经到过奥洲或新大陆西海岸的冒险者,本来是做好了要在船上脚不沾地航行50或100天的准备的,结果现在,舰队的成员们觉得,幸福来得格外突然。
“找到陆地只是我们此行任务完成了第一步。”
欧扬站在妻子身边,默默的看向前方,黑色的双瞳深邃的就像深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这片未知的土地,他就是深渊来客。
“做好登陆准备,我希望我们最少能抓到一些聪明的俘虏,以便培训成翻译。”
两个陌生的文明之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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