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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降临-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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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梅林皱了一下眉头,“聒噪!”
对着鬼脸伸手一抓,一股庞大的压力挤压着唐轩的身体,竟然将他硬生生的挤压的缩小了一倍。
剧烈的疼痛自身体各处爆发,唐轩再也忍受不住,晕死过去。
弄晕唐轩后,梅林活动了一下身体,不满道:“真是羸弱的身体啊,若不是害怕引起那些老家伙的注意,我何必委屈自己附身在这样的人身上。”
“不过,既然我出手了,这里造成的波动一定会很快被发现,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按照他原来的计划,他必须躲在邪神殿中,借着这里特殊的地势和能量场隐藏不动。等着唐轩亲自进入后。再擒下唐轩,离开灵界。
但左等右等几天过去了唐轩都没来,反而是孤山明第一个闯了进来。
本就等的暴躁的梅林立刻夺舍了孤山明,亲自从神殿中走出来。
不过这样一来,他就必须立刻离开虚拟世界,脱离位面束缚,进入虚空。
“轰隆隆!”
七彩迷虹自天边出现,围拢而来,灵界的核心世界树已经发现了他,并且启动了自动湮灭程序。
这是第一步,梅林知道,接下来就会有灵师联盟的老家伙亲自过来对付他。
上次他被重创后,就一直隐藏起来,借助灵界这游戏的特殊性质,他躲过了一次次搜查。
“老家伙们,你们太迟钝了!”
梅林狂笑着,身体黑雾滚动,他两手向前一抓,似乎凭空抓住了什么看不到的东西,然后狠狠的向两边一撕。
没有任何声音传出,但是却有一道黑色的裂缝出现在山顶。
裂缝后黑黢黢的,只有虚无。
梅林冷笑着看了一眼漫天七彩云霞,一步踏入了空间裂缝。
“嘿嘿,再见了!老东西们,下次再来,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第一卷结束。正式开启轰轰烈烈的降临狂潮。)
第67章 第一次降临()
唐轩曾经做过一个梦。
在梦里他化成了一块石头,漫无目的的飘在一片空旷的星空中。
周围冰冷、死寂、没有声音。
许久许久,直到他的意识都要淹没时,忽然从遥远处射来一道温暖的光芒,带着他穿越星空,来到了新的世界。
那就是他获得重生的地方——灵能世界。
那是他第一次穿越是的记忆!
而现在,他再一次的经历了相似的过程,但不再是冰冷的石头,而是无尽的痛苦。
他似乎被泡在了沸水池子,也可能是硫酸之中,无时无刻不在被烹煮灼烧,那种痛彻灵魂的剧痛几乎要淹没他的所有意识。
再也没有温暖的光芒拯救他,他已经成了梅林的困笼之鸟。
在这种痛苦中,唯有一点强烈的求生意志在苦苦支撑。
唐轩不断的告诫自己要清醒:“我不能死!我还没有享够这个世界的美好,我还没有吃遍全世界的美食,看遍全世界的美景,我还没有窥见这世界的真实。我绝不能就这样死去!”
不知何时,他对这个世界有了许多牵挂。那是雨夜里宁静悠闲的小憩,那是薛姨做的饭菜香气,那是岳雨晴这个少女身上的独特体香。那是修炼时不断强大的美妙感觉。
这个世界的一起都是让他如此迷恋,让他不想离开。
“哗!”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疲惫欲死觉得再也支撑不下去时,突然间他感受到一阵剧烈震动。
隐隐约约的他听到了一声愤怒的惨叫。是梅林的。
他似乎遭受到了致命的袭击,惨痛重伤。
然后,囚禁他的强大力量迅速崩溃,分崩离析,他的灵魂脱离了囚笼,重获自由。霎那的解脱让他几乎有重见天日的喜悦。
但马上他就被一股爆炸般的力量推着前行,迅速远去。
他想看看周围,可让他惊恐的是,他是以灵魂状态存在,他“看不到”色彩,“闻不到”味道,“摸不着”东西,没有躯体,只有自己的意识想法存在着。
在短暂的慌乱后,他强压下心头的恐惧,感知自身状态。
他发现在身体周围有着一圈古怪的能量环绕,保护着他的灵魂。带着他向前飞去。暂时来说,他还没有灵魂湮灭的危险。
很快他就感觉到,下方有一股强大的吸力作用在自己身上,拉着他向下坠落。
在他的灵魂感知中,下方有着一个巨大到无边无际的能量源,耀眼而璀璨,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这让唐轩想起了重生灵能世界时的经历,同样是这样的感觉。同样是来自世界的巨大吸力,然后他在奇迹之光的附带下,幸运的进入到一个婴儿的体内,获得了重生。
“难道,又要再来一次?”他心头有了不妙的感觉。他可不认为这次还会有一道光恰好拯救自己。
但是逐渐的,他发现了不对劲,随着他向下坠落,他身上的古怪能量迅速消散。一种刺痛的感觉出现在灵魂体上。这让他很惊恐。
“不对,这里不是灵能世界,我一定来到了其他的世界。”
越是坠落,他越是发现这个世界和灵能世界不同。灵能世界是温暖、柔和、生机勃勃。而这里则是躁动、腐蚀和暴戾。连空气都对灵魂有着伤害。
灵魂上传来的刺痛越来越严重了,他知道,一旦保护灵魂的能量消散,就是自己的死期。
“必须要在能量消散之前找到一具可以附身的身体。”
“快!快找!时间不多了!”
他极力的扩散灵魂的感知,借助身上残余古怪能量的效果,探索外界的生命。
很快,他从大地上模糊感知到了一些生命气息。
“这里有一些,生命力雄厚,但他们太强了,我的灵魂根本无法压制,说不定反而会被吃掉。”
“这里也有几个,可为什么这么阴冷,好像不是人类。不行!”
“必须找到灵魂虚弱的人类附身,这样才能压制杀死原主的灵魂。”
“这个不错,但是好像是女的,该死!”
他能够感知到的范围只有百里范围,这还是借助了身周古怪能量的威力。可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好,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降临目标。
“嘶!”
剧烈的痛苦再度袭来,他的灵魂仿佛被锋利的钢针刺入,钻心的疼痛。
“不好,这些能量已经无法覆盖我的灵魂体了。”
“不能再迟疑了,必须找个身体降临。”
唐轩有些着急了。
再度强化感知,忽然在下方看到了一片虚弱到快要熄灭的生命之火,似乎这里正发生着一场灾难。
顾不得去查看发生了什么,唐轩选了一个还算不错的生命之火猛的扑了下去。
“轰!”
他眼前一黑,已经进入到一个坚固紧致的身体中。
……
薄薄的灰色雾气笼罩在黑森林上空,周围一片死寂。
地面到处躺满了尸体,每一具都死相凄惨,有的被斩断了头颅,有的被卸去了肢体,有的被开膛破肚,有的被刺穿心脏。
黑色的乌鸦和秃鹫在尸体间不时飞起,嘴里噙着尸体上的碎肉。远处雾气中有鬣狗呜咽着争抢一条大腿,凶狠残暴。
这是一处战场,交战双方势均力敌,死伤惨重,没有胜利者。
甚至,双方连战斗结束后来收尸的人都没有派。
战场不时有一两声痛苦的呻吟,那是还没有死透的重伤员。这些人受的伤太重,只能留下来等死。他们睁着绝望的眼神,眼睁睁看着同伴被秃鹫鬣狗撕碎身体。当着自己的面狼吞虎咽。
甚至轮到自己时,也只能发出痛苦的嚎叫,以求吓退那些食腐者。
但就算吓退了它们,他自己也知道,很快自己也将成为这些畜生的腹中餐。
这是一位胸膛被长矛贯穿的重伤员,他离死不远了,刚刚喝退了两拨鬣狗。但是这些凶残的畜生看到自己不能动时,就越来越放肆。盯着自己的眼神也越发凶狠。
他知道,等他死后,这些畜生就会真的扑上来,吃掉自己的尸体。原本已经等死了,可是他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突然尸堆里爬了起来。
摇摇晃晃的,第一下还没站好就跌倒下去,滚在尸堆里。
他知道这个人,是黑山伯爵麾下的士兵,和自己所在的银月子爵是敌人。在刚刚的交战中,被人一刀砍在脑袋上,直接砍死。
但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又活过来了?
远处的秃鹫和鬣狗被这个人的突然站立吓了一跳,纷纷向后退去。但看到他又跌倒后,又发出示威性的嘶鸣,重新投入自己的大餐中了。
在重伤员以为这人不过是回光返照,很快就会死去时,这人又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他先是茫然站立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摸了摸头顶,似乎在查看伤势。
再然后,他做了一个让重伤员到死都想不通的动作来。
——那人拿了一柄断剑,朝着自己的脑门狠狠的刺了下去。
(第二卷开始,这章足足写了六个小时,删了又写,写了又删。总觉得不是很完美。希望大家喜欢吧。另外,估计今天就这一更了。)
第68章 狞笑的小兵()
“噗!”
断剑刺入头顶,插入一分,顿时一股黑色淤血喷溅而出,顺着剑身流淌。那种画面,看着异常诡异恐怖。
灰雾笼罩的黑森林、遍地残缺的尸体、一个人用剑插自己脑袋。光是想想都令人战栗。
起码在那重伤员眼里,这人已经疯了。
但是奇迹的一幕出现了,那人把剑插进脑袋后,竟然没有死,反而随着黑血流出后,身体不再摇晃,恢复了一点精气。
那断剑只插了浅浅一分就退了出来,没有伤及脑子,而是淤血放了出来,显示出用剑者秒到豪巅的剑术水准。
“咣当!”
唐轩把断剑扔掉,扶着树干坐下休息。
晃了晃脑袋,他松了口气:“还好,及时放出淤血后,应该不会再恶化了。”
附身这具战士的身体后,他发现这名叫罗布的士兵已经处于魂飞魄散之际,也免得他攻击对方的灵魂了。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具身体也处于弥留之际,若不救治,只怕他立刻就得步了士兵的后尘。
士兵伤到了脑子,被人用钝刀砍在头上,幸好是砍在头顶,那里骨头最硬,没能砍进去。但巨大的力量却造成了脑震荡,颅内出血。
眼见就要恶化死亡,唐轩这才出此下策,用断剑给了自己一剑。
他下手是有分寸的,绝不会真正伤到脑子。
而现在也顾不得会不会感染,只能先止住恶化,然后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慢慢治疗。
他从身上撕下一块布,将头上伤口暂时勒住。
然后才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来。
灰雾、黑色树林、满地尸体、乌鸦和鬣狗,无不提示着他这里的危险。
“看来是一处战场,怪不得有那么多虚弱的生命气息,原来都是将死之人。”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庆幸,还好他降临的是一个头部受伤的人,否则若是降生到不远处那个被长矛贯穿的人身上,只怕他又得死一次了。
他从脚边的尸体堆里找了找,寻到一柄比较完整的三尺铁剑,握在手里,顿时有了底气。
有剑在手,一般的危险就威胁不到他了。
“嘶!”
头部传来一阵剧痛,让他几乎站立不稳。
“该死,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唐轩从尸堆上跳下来,顺手又在一具死尸旁捡了一面盾牌。慢慢循着记忆中的原路返回。
从这位叫罗布的士兵记忆中得知,他是黑山伯爵麾下的一名敢战士,祖宗三代都服兵役。爷爷是死于战争,父亲也是死于战争,若非唐轩降临,他自己也得死于战争。
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参与的战争全都是黑山伯爵和银月子爵的战斗。
足足打了上百年,这两位贵族老爷还没分出胜负来,治下的子民倒是死了一代又一代。
在罗布的印象中,这位黑山伯爵是长生不死的,统治这片大地已经有数百年之久,号称不死的黑山。他就像笼罩人们头顶的乌云,终年不散。
而和黑山伯爵敌对的银月子爵,也是一位长生种,活了不知多少岁月,不知道和黑山打了多少次,到现在依旧打的难解难分。
而双方每一次大战的战场,就是这里——位于黑山山脉和银月湖交界的地方——黑森林。
数百年过去,这里不知道积累了多少尸体,每一寸土地都浸染了人类的鲜血。
两位贵族像是约好了一样,几乎每二十年都要来一次战斗。
想到这些,唐轩隐隐从中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每二十年一次的越战,而且地点必须是黑森林,怎么看都不像是真的要打。或许在两位贵族来看,不过是一次例行的比试罢了。”
拿人命当儿戏,唐轩大概明白自己所处的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了。
在尸体间慢慢前行,很快他就看到一条满是泥泞的大路出现在面前。
那是去往西边黑山伯爵兵营的路,被灰色雾气笼罩,不是土生土长的人根本找不到。
“踏踏踏!”
就在唐轩要踏上这条路时,忽然从迷雾中传来一阵战马的嘶鸣和奔跑声。
唐轩神色一惊,连忙向一棵树后躲避。但是罗布的身体太弱了,唐轩即使有一身战力也发挥不出来,刚跑出五六步,那迷雾中的骑士就窜了出来。
“希律律!”
那是一头足足有两米高的黑色骏马,肌肉发达,强健有力,浑身缭绕一层淡淡的黑雾。在马头和两侧甚至还披着铁甲。它的眼睛赤红如血,透着一股嗜血的邪气。
马上的骑士则全身披甲,只在眼睛处露出一双蓝色的眸子。他腰侧佩戴双剑,还有三柄投枪挂在马匹一侧。
看到没来得及藏起来的唐轩,骑士冷冷的道:“黑山的人太大意了,这里竟然还有一个活口?!”
随着一阵“夸夸夸”的声音,在骑士后面又跟着跑来五个步兵。一个是弓箭手,两个盾战士,还有两个长矛手。标准的一个小队。
骑士挥了挥手:“去两个人,杀了他。”
“是!”
一个盾战士和长矛手离队上前,一左一右向唐轩逼了过去。
骑士的话唐轩听懂了,他继承了罗布的记忆,自然也听懂了这里的语言。
“该死的,竟然碰上了银月子爵的军人!”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银月子爵的人会从黑山军营方向而来,但他知道,对方杀意已决,无可商议。
右边的长矛手看到他额头的伤口,狞笑道:“这种伤势竟然都没死,真是好运。可惜你遇到了我们!依旧得死!”
唐轩没有说话,身体微微弯曲,做出最适合发力的姿势,右手握剑,时刻注意着两人的动作。
长矛手见他的样子,讥讽道:“怎么,还敢反抗?在嗜血者大人面前,你没有任何机会的。”
就在这时,唐轩突然动了。
只见他身体向左一晃,立刻欺近长矛手身前三步,一剑刺了过去。
唐轩可不是罗布那个什么都不会的普通小兵,他的剑术,即使没有内气催动,也有二级剑术水准。说是武林高手也不为过。一步跨出就到了他眼前。
长矛手根本想不到唐轩会有这么快的速度,慌乱间举矛就刺。
但这种破绽百出的动作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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