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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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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到线装书,以及古籍善本上面。这上面的学问就大了,投资的钱也就多了,不再是一般淘书中的小打小闹,倒有点像是买卖古董,“水”深的很,也很容易“淹”死人。

    林逸原本不想在此说的太多,不过苏老板的模样很是恳切,再加周围众人的热情,于是就解释说,古籍收藏首先要看书籍的品相,品相糟糕的,有了虫蛀的,破破烂烂的,立马价值就打五折。其次再看内容,四书五经常见的,经史子集常说的,这些都归为普通书,即使上百年,价值也不大。最后要看版本,属于刻本,铅印本,还是石印本,亦或者是属于哪个书堂的牌记,这点很重要,甚至还分为殿本,官本,作坊本等,这些就需要你具备一些知识才能去了解。

    说白了,古籍收藏就这三点最重要,品相,内容和版本。

    周围人听完,似懂非懂。那位苏老板也是皱着眉头。林逸也知道,自己说这么多对于他来说估计影响不大,毕竟他学不高,不可能接触太多的古籍版本知识,就算现在去埋头苦学,估计也摸不出道道来。

    不过紧接着,林逸点拨了一下这位爱学习藏书的苏老板,那就是………不是所有古代的书籍都是线装书,要把目光放开一点。

    话说如今的很多古装戏中,但凡书生读书,不管是哪个朝代,手里拿着的总是一本线装书。事实上,古代的书并不都是线装的,纸质书的装帧主要分为旋风装、经折装、蝴蝶装、包背装和线装等多种形式。

    最初出现的装帧方式是旋风装,就是用一张比书页稍宽的长条厚纸作底,再把写好书页的第一页全幅粘裱在卷端外,其余所有的书页均要将右端无字窄空白处,鳞次相错地粘裱在首页末尾的空白卷底上,打开翻阅时,可以逐页翻检;不用时,又可以从头到尾卷起。这种装帧形式遇到刮风时,纸页会随风翻飞,宛如旋风,故称旋风装。细看起来,旋风装并没有脱离之前竹简和帛书卷轴装的遗韵,不过在保护书页及读者检索方面有了很大进步,是卷轴装向册页装过渡的最初形式。

    和旋风装同一时代出现的装帧形式还有经折装。当时人们在一张长条纸上写字,书写完毕后,左右反复折合,折成长方形的折子形式,折子的最前和最后一页分别为书的封面和封底,煳以尺寸相等的硬板纸或薄木板。由于唐代佛经、道经长期使用这种形式,因此人们将其称为经折装。这种装帧方法彻底改变了竹简、帛书的卷轴装形式,在翻检、文字保护及书册保存上比卷轴装更科学,是正规的册页装帧法。

    《明史…艺文志》记载:“秘阁书籍皆宋、元所遗,无不精美。装用倒折,四周外向,虫鼠不能损。”此文说的是一种名为蝴蝶装的书籍装帧形式。蝴蝶装的出现与雕版印刷的发明和广泛利用密不可分,这种装帧法一直沿用至宋代。其工序为:将每张在雕版上印好的书页,以有字的一面为准,面对面对折起来,按文字顺序叠成方形的一叠,戳齐后,在书页反面版心处用糨煳逐页粘连,然后用一张硬厚纸作为前后封面。这样装帧出来的书,翻开摊在桌上就像蝴蝶展翅,故称蝴蝶装。

    蝴蝶装也是有缺点的,一是因为书页是有字一面对折,读完对折的两面翻过来,便是两面空白,还要再翻一次才能继续读下去,给阅读带来了一些不便;二是粘贴书背的胶,时间一久难免脱落,此时书页散开,也给使用带来不便。到了元代,人们将这种装帧方式进行改进,变成包背装。包背装与蝴蝶装最大的不同在于将有字的书页折在外面,并将蝴蝶装的书口作为书背,折缝作为书口,然后用一整张纸绕书背粘住,作为封面和封底。这种装帧形式一直沿用到明代,如着名的《永乐大典》就是采用了包背装的装帧形式。

    明代中叶开始盛行的线装书可谓有史以来最先进的一种书籍装帧技术。线装在折页上与包背装相同,但在装订上与包背装有所区别。它是把封面裁成与书页大小一致的两张厚纸,前后各一张,与书页同时戳齐,并合在一起固定齐整,然后打眼用线装订。线装书既便于读者翻阅,又不易散落,不仅外形美观,又经济实用。因此,它一直盛行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即使是现今的影印古籍,也常用这种装帧方法。

    ……

    林逸的这番话就“专业”的多了,那些对古籍知识有所认识的,当然明白林逸这番话的具体意思,至于像苏老板这样懵头懵脑,拿了钱就一头扎进古籍市场,逮着线装书就狂买的新手,则更是听不懂。不过越是这样,大家伙越觉得林逸学识渊博,看看,人家讲的话咱连听都听不懂。于是掌声再次响起。

    林逸见此,也知道自己说的太多了,对方怕是消化不了,正不知该如何“退场”时,就听一声招唿道:“林兄弟,原来你真在这儿啊,我们找你好苦!”

    看去,却是大光头曹一刀,还有黄教头,郭子兴三人兴冲冲地找了过来。

    作为林逸身边不多的朋友。老曹曹一刀属于那种赖皮货,嘴巴一天到晚能说个没完;郭子兴属于那种老于世故者,有情有义,却也讲究利益;黄教头就是典型的退伍军人,闷声葫芦,不爱说话却很讲义气。

    对于这三个朋友,林逸是从打心眼里看重的,所以不管老曹有多龌龊,他也能忍。

    实际上,和林逸接触多了,像老曹这么龌龊的人,也能免和林逸产生了感情,要不然也不会在遇到劫匪的时候替林逸脑袋上挨一棒。说白了,老曹属于那种嘴巴很臭很贱,心里却还是很讲义的那种人,要不然不说林逸,单单黄教头就把他给揍扁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一章。去宝岛

    再说老曹,老郭还有黄教头三人,兴冲冲地来找林逸,也是有急事儿;此时,见林逸被一大群人围着,老曹就咋咋唿唿地嚷嚷:“让开,都让开!大中午不张罗着喝酒吃饭,学人家追什么星………”说着就扯了林逸的胳膊就走,嘴里说:“我仨找你好辛苦,今天你请客!”

    众人见林逸离开,还依依不舍地跟在后面拿了手机狂拍照,更有甚者,直接发消息给亲朋好友,“知道我见到谁了吗?大名鼎鼎的藏书界大腕………林逸!”

    俗话说得好,人的名树的影,只要是玩书的,藏书的,现在可以说没有不知道林逸是谁的。不说古书界,就算是收藏界,还有那些喜欢看电视的观众,如今也对林逸那是久仰大名。

    为什么?这要归功于大记者姜立夫的功劳。姜立夫给林逸在电视上所做的那些书话栏目,虽然比不上央视的《百家讲坛》那么火爆,在文化综合频道也是很红火的。因此,林逸的知名度也就水涨船高,如今也算是电视界的名人了。

    ……

    离开财神庙,老曹等人缠着林逸要买酒喝,林逸就请大家下了馆子,不是那种大酒店,大饭店,而是真正的街头馆子。

    四个凉菜,五斤猪头脸,八斤酱牛肉,还有一瓶正宗的红星二锅头。

    酒菜上来,林逸就和他们聊了开来。老黄是闷葫芦,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老郭也是话语不多,顶多乐呵乐呵。至于老曹,那就是话唠子了。

    老曹第一句话就是:“林兄弟,听说你要去台湾?”

    林逸一愣神,“你怎么知道?”

    原来林逸回到南都后不久,就接到香港那边来的电话,说宝岛台湾那边有人要在出手上百件藏品,听说都是国民党要员,以及民国时期的大资本家逃去时带过去的宝物,许多拍卖公司和私人藏家闻讯都跑去了那里,想要将那些宝物竞争到手。

    林逸作为香港新世纪拍卖行的高级鉴定师,有责任也有义务随着团队一起去台湾,进行竞购;毕竟这些藏品多年难得一见,很可能会在其中捡漏,转手拿到拍卖行就能大赚一笔。换个角度来说,即使出高价得手,日后藏个几年几十年,价格也会暴涨,所以这次机会绝对难得。

    林逸虽然觉得这时候让自己去台湾,“时机”难免有些太过凑巧,不过还是答应了。

    可是这事儿老曹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这可是秘密,林逸从未对人说过。

    见林逸一脸狐疑,老曹就哈哈一笑说:“这事儿啊,你可要感谢我,要不是我,估计你也得不到这样的美差。”

    “怎么说?”林逸放下了筷子。

    老曹就有些不自然地摸摸自己的光头,然后说道:“那个啥,林逸啊,我要是说了你可别生气……”

    见老曹扭扭捏捏样子,林逸就更怀疑了,就说:“你说,我不生气就是。”

    “真的不生气?”

    “嗯,真的不生气。”

    “嗯哈,那就好办了。”老曹犹豫了一下,就说:“那个……你在金陵的事儿,我跟海棠那丫头说了!”

    林逸:“……”

    忍不住了………

    可是没等林逸动手,旁边一直埋头吃酱牛肉的黄教头,突然就端起酒杯泼到了老曹脸上。

    “靠,你做什么?竟然拿酒泼我!哎呦妈呀,我的眼睛啊,火辣辣的疼!”老曹叫苦连天。

    黄教头放下酒杯,然后朝林逸说了一句话:“替你泼的。”继续埋头吃菜。

    林逸,“……”

    老黄可真是个知心人哈。

    ……

    “好了,兄弟,咱们算打平了。我出卖了你,你也让老黄泼了我一杯酒,从现在开始,咱们谁也不欠谁。”老曹端起酒杯,很光棍地说,“来,别的也不说了,咱们先干一杯。算是讲和!”

    林逸摇头,这种人真的是打不知道疼,骂不知道痒,没羞没臊,你算是拿他没辙。

    喝了这杯酒,老曹就又开始嘟噜。

    “我说呀,海棠那丫头也是铁了心对你好,虽然肚子里气你,却还是惦记着让你跑去台湾散散心。你想啊,台湾是什么地方,山美水美,人更美,还有日月潭阿里山什么的……去到那里,一边收购那些珍品宝贝,一边观看美景风光,真的是工作旅游两不误。”

    旁边老郭加了一句,“如果我猜得不错,海棠小姐这次一定跟着咯。”

    老曹扭头:“你怎么知道?”

    老郭滋熘一口小酒:“废话!谁让咱林兄弟魅力太大呢,不看牢了,指不定有弄出来一个什么黄蓉,白蓉,姹紫嫣红……再加上你这个密探太不给力,她无奈之下,只好亲自出马……”

    老曹被说的老脸一红,道:“咱也不是那种以出卖兄弟为荣的人……唉,一切都是为了生活啊。”语气充满沧桑和唏嘘,要不知道他们家最近又换了一辆奥迪,准会被他这种表情蒙混过去。

    ……

    老曹酒量不错,老郭也很行,最牛的就是黄教头了,一个人就能喝好几瓶。最后一算,一共五瓶白酒,他一个人就喝了三瓶,然后四人又喝了一箱啤酒。

    临近喝完的时候,老曹彻底扶不住,晕菜了,发了酒疯,嚷嚷还要喝。

    林逸为了让他老实回去,就故意拿出一千块钱,对他说道:“你要喝就喝一瓶,要是把一瓶喝了,我掏一千块钱,咱们就上ktv唱歌去。”

    林逸以为能把他镇住,因为当时老曹已经喝了将近一瓶白酒,和好几瓶啤酒。没想到老曹一看见一千块钱,那在酒精刺激下有些睁不开的眼睛顿时发出了蓝光,拿起一瓶白酒打开瓶盖,倒在三个口杯里,正好一瓶。一口一个。三分钟结束战斗。这是林逸见过的,一个人把一瓶白酒喝得最痛快的一次。

    随着把三个口杯扣在桌子上,林逸只好人赌服输,打车去了ktv。

    老曹虽然没有吐也没倒下,但是也有些发狂了。一进ktv门,一眼就看见大厅里挂着的世界名画《蒙娜丽莎》。举着双手就奔挂上的美人而去,踉跄着来到挂的面前,一边摸着挂上蒙娜丽莎漂亮的脸蛋,一边喊叫着:“我就让她来陪我,我就让她来陪我。”

    这时,一个约有三十多岁,腰间挎着对讲机,穿着黑色职业装的女经理,听到老曹的喊叫声,就扭着她那丰满的屁股,直奔着老曹冲了过来。

    一看到老曹那丑态百出的样子,她就冲着他大喊了起来:“先生,那是画又不是真人,请你放尊重一些,不要影响其他客人……”

    老曹一听她这话,把头转向女经理那搽着一层薄薄粉的还有些姿色的脸上说:“尊重?我怎么不尊重啦?啊哈,我不摸她,我摸谁啊。我看你俩长的挺象的,要不我摸你得了。”

    一看老曹要耍酒疯,林逸赶紧让老黄给他拽到一边,那边女经理差点就拿了对讲机叫保安。

    见事情差点闹大,林逸就在头疼的时候,就听一个女人从外面风风火火闯了进来,林逸一看,却是老曹的老婆。

    这女人林逸见过,属于那种母老虎类型,看见林逸先是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直接走过去,揪住老曹的耳朵就说:“走,咱们回家去!”

    老曹畏妻如虎,就算是酒醉也吓醒了,脸色发白,看着林逸他们就差哭出来了。

    看着被老婆揪耳朵离开的老曹,林逸总算松了一口气,又诧异,这老曹老婆来的也太巧了。

    这时,老郭凑到林逸耳边,鬼祟道:“兄弟,我这也算是替你报仇了!”

    林逸,“……?”

    全都是好兄弟呀!(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血染的风采

    没了老曹这个碍手碍脚的家伙影响,林逸难得放开心情和老黄和老郭在ktv唱歌。

    整个过程中,老郭拿了麦克风嘶吼,《来自北方的狼》,《大约在冬季》,以及“手里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一边唱,还一边抹眼泪,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总之,他所唱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老掉牙的老歌,使得林逸怀疑自己身处哪个世纪。

    老黄呢,埋头喝着啤酒,ktv的啤酒都是那种小瓶的“喜力”,“百威”,“嘉士伯”,老黄基本上是一口气小半瓶,只见那空啤酒瓶很快就摆满桌子,蔚为壮观。

    老郭吼累了,就把话筒递给林逸,林逸摆摆手,又把话筒丢给了老黄。

    原以为黄教头也会无动于衷,继续喝他的啤酒,没想到,却接过了话筒,然后非常冷酷地说,“我来一首《血染的风采》。”

    林逸和老郭就讶然地看着他。

    老黄就拿着话筒,不动。

    老郭嚷嚷:“你倒是唱啊。”

    老黄才来一句:“你帮我点歌,我不会点。”

    林逸和老郭,“……”

    ……

    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也许我倒下,将不再起来,你是否还要永久的期待?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愣住了!

    彻底愣住了!

    林逸和老郭拿着啤酒,呆呆地看着黄教头声情并茂地演唱着这首曾经脍炙人口的《血染的风采》。

    老黄拿话筒的手势很不标准,嘴巴对着话筒,犹如握着一根蘸酱黄瓜,可是他的嗓音很特别,很富有磁性,再加上他那深厚的感情,以至于把这首歌唱活了。

    可以说,不管是林逸还是老郭,从没见过有人能把这首歌唱这么好的,以至于他们俩深深怀疑,老黄以前是不是在文工团上班,而不是一个在战场厮杀的退伍军人。

    也许是喝多了。

    也许是真的醉了。

    老黄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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