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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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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叫几声,又怕丝粉妮这个硬茬子讥讽她,只好闭嘴。好在摸到了放在房中的烤肉和野菜汤。
要说这神域部落做饭就是比他们淌崖部落的好吃。不过今儿的饭菜都冷透,烤肉上面有一层油腻,吃起来感觉并不好。尤其一口冷冷的汤下肚,竟让她怀念起淌崖部落那并不太好吃的烤肉来。
只是耐不住肚子的饥饿,嫣嫣还是都吃光了。她以前在淌崖部落有老首领眷顾,日子过的极其舒心,部落不管是谁对她都礼让几分,她又是会做人的女孩子,大家都很喜欢她。所以,在以往的十几年中,她过的十分顺意。
自从遇见了莫忆儿,她的人生就开始挫折,漆黑的深夜,冷透的饭菜,让她委屈至极。而这一切,她都算在了莫忆儿的头上,她暗道:莫忆儿,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
这种想法在越来越孤独、寂寞的几十天中,越加的明显,支撑她不崩溃的,便是对莫忆儿怨恨。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刻的莫忆儿趴在小绒球的背上,不仅是她,还有她古灵精怪的女儿小炎姿。
小炎姿这几日只要是醒着,就彻底粘着莫忆儿。
莫忆儿不厌烦,相反十分享受。所幸小炎姿很嗜睡,每日的睡眠都在十二个小时以上。若她是其他三个男人的孩子,莫忆儿会担忧。可她是小绒球的骨血,这便很正常。因为小绒球也经常因为需要储存能量而整日、整日的睡觉。
他们一家三口不是出来玩的,而是来看看河道。
河道修了没多久,就被建屋子的事情耽搁。但推测今年没有大雨,也不会发洪灾,莫忆儿就暂时放下了心。
神域部落最先修建的就是距离居住地很近的河道,虽然未完工,但是河道梳理的已经不错,近段的堤坝也逐渐成形,只要不是特大洪灾,居住地附近绝对没有半点损害。
但莫忆儿觉得这还不够,她要的是整个部落领地都不会有损害。这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她的子子孙孙!
在河道附近巡视了几圈,满意而归。但回到居住地之前,他们还猎了一头野猪回去。小炎姿第一次看到阿父狩猎,由莫忆儿抱着她躲在枝叶繁密的树上,要不是莫忆儿捂住她的小嘴巴,她肯定会尖叫出声。
小绒球威风凛凛的狮身,勇猛至极。极速飞至成年野猪上空,一瞬下坠,压得巨大的成年野猪轰然倒地,利爪寒光乍现,一瞬便划开野猪的喉咙,鲜血不但没让小炎姿害怕,反而激发了她的野性。她想尖叫,想要欢呼。
莫忆儿不知道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明明可爱的如同天使的小女娃,却如此嗜血,想必长大后一定是个小魔女。
又过两日,幡戈一身疲惫归来,兽皮衣脏兮兮的,但面部还算是干净,想来遇到水源就梳洗的习惯已经养成了。但出门带的兽皮衣服有限,他身上还是脏兮兮的。兽皮袋子里满是不知名的草药,大部分都需要他再仔细研究。
他低着头,闷声走回居住地,远远的莫忆儿就看到他,顿觉心疼。这个男人孤身一人去采药,苦楚定然不少。“幡戈!”
这动情的一唤让幡戈浑身一震,脚步定住,看向站在家门口的女人。她和自己脑子里的身影一模一样,却又似不一样。不得不说,莫忆儿蜕变得太快了,那气质上与刚穿越来时有着天差地别。
“莫忆儿!”幡戈很高兴,丢掉兽皮袋子朝莫忆儿跑去。莫忆儿也张开双臂,想要拥抱他。
只是,幡戈来到进前,却退了一步。眼中有些忧色,看了眼自己脏兮兮的兽皮衣服。“我,我先去换衣服。”说完,迅速跑回去捡起自己的兽皮袋子回房间换衣服了。
莫忆儿的胳膊僵在那里,她多少能看出幡戈的想法,他想在莫忆儿面前展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可……莫忆儿觉得,夫妻之间是不应该这样的。果然,她和幡戈之间不能像和其他男人那样,毫无顾忌的亲密。
因为这件事,莫忆儿心底埋了个疙瘩。不多时,幡戈焕然一新的出来,头发上还滴着水珠,显然是刚刚去浴室沐浴过。
莫忆儿重新和他拥抱,心里却没了刚刚那份感触。
幡戈把莫忆儿抱的紧紧的,贪婪的吸取她身上的幽香。许久之后,才放开她,眼睛却黏在莫忆儿身上,再不移开。
除却这一双依旧执着爱着的眼睛,莫忆儿觉得,幡戈所有的地方都不一样了。她为避免尴尬,问起幡戈关于草药的事情。“这一次有收获吗?”
“有,我采了许多昏睡草药,想来你去淌崖部落应该有用。还有……巴拉巴拉!”提起草药的事情,幡戈浑身散发异彩,做巫师他合格,但是做巫医,他很优秀。
莫忆儿欣慰的看着他说各种草药的事情,即便她现在没多少兴趣,可倾听自己男人的话,也是一个好女人的必备功课。
在幡戈面前,莫忆儿几乎不撒娇,反而如邻家姐姐一样。显然,幡戈比她小的事情,她永远记在心中。
聊了一个多小时,桑贞体贴的送来温水,水中还兑了一些空心树糖浆。幡戈跋山涉水,应该补充营养,不愧是细心的桑贞。
莫忆儿趁机对幡戈道:“你刚回来,一定累了吧?先睡会儿,晚饭的时候我叫你!”
第58章制作弓箭
幡戈依言去休息,莫忆儿帮女人们一起准备晚饭。小孩子们很乖,尤其是山木和奇力的两个孩子,他们在厨房里帮女人们的忙,负责往灶里加柴。
这两个孩子如今长得很敦实,胳膊腿都肉肉的,看起来很可爱。这让莫忆儿想起了几吶部落的几个孩子,想必用不了多久,他们也能像这两个孩子一样健壮。
莫忆儿今天负责的是所有小孩子的饭食,给他们做了米饭,炒蛋野菜,一人再加一个鸡腿,还有鱼汤。
饭后,她分给每个孩子一个果子,一把葵花籽。并且告诉桑贞,孩子们以后每天饭后都要分这些东西。大冷天没有果子,就用果脯代替。
桑贞说好,部落空地上种的向日葵开了好大的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收获,数量是去年的十倍还多,完全够吃。至于果脯,就需要女人多费力气去制作了。
若是在其他部落,他们一定觉得莫忆儿这是无理取闹,有制作果脯的功夫,就去狩猎了。可在神域部落不一样,他们冬日有许多食物,不会挨饿。莫忆儿也说过,果子中的神马素能让他们身体好,他们自然会听。
当然,桑贞也不会忘记了彩蛋儿那份。彩蛋儿的三餐不用族人操心,它已经能自己去寻草籽之类的食物填饱肚子,但莫忆儿种的那片葵花籽它是不敢轻易去动的。这么听话的乖孩子,桑贞很喜欢,所以每日都会给它一把葵花籽。
桑贞的女儿也在一天天长大,五官大多都像桑贞,性子也像,极其乖巧可爱。
小炎姿也十分喜欢这个小妹妹,经常会带她一起玩。只是这孩子温顺,和小炎姿玩不到一块,她更喜欢安静的待在妈妈的后背上吃手指头。
提起孩子,还要说说鱼珠的肚子。按着时间推算,再过几个月就要生了,可她的肚子很大,莫忆儿推测,有可能是双胞胎。所以让桑贞更加严密的照顾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鱼珠很爱肚子里的宝宝,已经不吵着要出去狩猎了,性子也比以前沉静许多。而且,淌崖部落中,又有两个女人相继怀上孩子,不久之后,部落中就会有四个小生命相继降生。
莫忆儿希望,他们以后都生活在和平的年代。
在部落住了七八天,莫忆儿知道,自己不能再放松下去,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这次回去,需要带的东西很多。大量脱去粘性的蜘蛛丝,草药,未稀释过的酒,全部都带着。莫忆儿还告诉桑贞,如果需要什么东西,她会让彩翎儿来取,不过不一定跟着人回来。所以他们约定,要什么东西,就会在兽皮袋子里面放上一小点,桑贞知道后,便会大量的准备,让彩翎儿给带过去。
莫忆儿还告诉楚炑,要定时去林子里面收取蜘蛛丝。弹弓,鞭子什么的都需要蜘蛛丝来做,日后还会研究其他的东西,这种天生带弹性的蛛丝,让莫忆儿很满意。
风风火火收拾好了东西,莫忆儿便又要启程。虽说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经历这种分别,可他们还是不习惯。最让人羡慕的就是小绒球了,他可以和莫忆儿东奔西走,两人相处的时间足够多。
莫忆儿和他们一一告别,拥抱过族中女人之后,又拥抱了自己的两个男人。亲了亲小炎姿的额头,却不想小家伙哭了起来。“阿母,怎么又要走?真的不能带宝宝一起去吗?”
“宝宝乖,阿母很快就回来的。等你长大一些,阿母就带你去,好吗?”莫忆儿摸着小炎姿的头,心里是无尽的酸楚。若不是在小炎姿身边,她被男人们照顾的就像是个孩子一样。可在小炎姿身边,她极尽的温柔、慈爱,做好一个阿母。
“宝宝,和阿母说再见吧!”楚炑把小炎姿抱进怀里,拍着她的背以示安慰。
最终,懂事的小炎姿还是不情愿的说了声:“阿母,再见!”
莫忆儿忙挥了挥手,爬上小绒球的背,然后不敢回头,她怕,回头了就不忍心离开女儿。
可怜这个时代没有相机,否则还能看着女儿的照片来排解思念。
小绒球亦是情绪极其复杂,虽然没有莫忆儿那般刻骨的不舍,却也是思绪翻滚。他人类的情感越来越多,大脑也越来越复杂,发展起来,比天生的人类要快速许多。他的智商,情商,都在飞速的增长。只是,那颗心,永远只容得下莫忆儿和他的女儿两个人。
回去淌崖部落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所以他们用尽一切时间在赶路。这几天小绒球无事就在睡觉,所以夜里也赶了不少路,有时候甚至让莫忆儿在飞行中休息,节省了不少时间。
莫忆儿也习惯了在他的背上,况且小绒球飞的又快又稳,根本没有什么颠簸。比起二十一世纪的任何一种交通工具都要舒服。
这次,到达淌崖部落的时候是深夜,莫忆儿和小绒球没打扰任何人,只是回了自己的小山洞先休息。所以次日丝特拉发现他们两个的时候,诧异得以为自己在做梦。
小绒球睁开眼睛,用眼神示意丝特拉不要出声,因为莫忆儿还在睡梦之中。
丝特拉点点头,把莫忆儿回来的事情告诉了丝末拉。
丝末拉也没打扰莫忆儿,只是把小绒球叫了出去,并且把带来的蜘蛛丝拿出来一部分用。
他们也做了男人用的弹弓,超大个的,可以发射拳头大小的石头,近距离砸在人脑袋上也是可以要命的。
这段时间,他们做了不少的武器,已经几本做到了人手一把。
日上三竿,莫忆儿终于起床。伸了个懒腰,浑身舒坦。和丝末拉紧紧拥抱过后,就开始弓箭的制作。走之前,莫忆儿吩咐梨骆去找有韧性的树枝。虽然难找,但功夫不负有心人,还是被梨骆找到。于是,他们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弓箭制作。
第一支弓箭是一支精巧的家伙,四十公分左右长,梨骆用了半天时间做好。按理说这东西不过是用蛛丝绑在树枝两端绷紧就可以制成简易的弓,可梨骆硬是耽搁了一个上午。
第59章拉近关系
其中的问题莫忆儿不得而知,她只是提供了主意,具体制作,都交给了男人们研究。
男人们是天生的好战分子,对于武器天生的热爱和执着。这一点是莫忆儿无论和都比不过的,所以她也不多过问。
弓箭制作好之后,第一支箭自然是莫忆儿来射。有之前用弹弓的经验,用起弓箭也很容易上手,但准头差了许多。第一支箭的目标是十米之外的一棵大树的某点,可这支箭根本就没碰到这颗大树。
但不得不说,这箭的射程还可以,手感也不错,目测也很结实,不会是一次性产品。
第二箭由丝末拉来试,虽然没命中固定的点,但至少打中了树。接下来丝特拉也试了一次,命中树干。
这让莫忆儿有些气馁,就她一人没中。正想着,连哒的箭落空了,让莫忆儿找到一些平衡。
下午,弓箭陆续制作,族人们陆续开始联系射箭。莫忆儿把丝特拉叫来,两人开始研究鞭子。
用有弹力的蛛丝和一根细树藤搭配缠绕,每绕两圈,就固定一根细小如针的刺虫的刺。小刺虫的刺极其尖利,其程度堪比二十一世纪的缝衣服针。
这次,莫忆儿集聚耐心,一圈一圈的编织、缠绕、固定。可一整个下午,只缠绕出一米左右的距离。不光是她,丝特拉亦是付出了绝对的耐心。
傍晚,男人们回到大山洞,泥卡看到了他们未完成的鞭子,表现出很大的好奇心,于是和莫忆儿要了材料,自己也开始制作鞭子。
很出乎意料,泥卡现在只剩下一只手,竟能灵巧的把各种蛛丝树藤绕得飞快。真不愧是泥巴部落的首领,显然这双曾经烧陶器的手灵巧至极。
整个晚上,泥卡都没有睡,缠绕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快。天亮之时,一把两米左右的带刺儿鞭子竟然制作好。把它固定在一根粗细适合的木棒上面,一只鞭子就彻底做好了。
“这个要怎么用?”泥卡一大早就来找到莫忆儿,讨教用法。
莫忆儿打了个哈欠,丝末拉在一旁伺候她穿衣服,看到泥卡手中的鞭子眼睛一亮。“拿来我试试。”
泥卡听话的把鞭子递了过去,现在的他俨然把莫忆儿当作自己的首领般听话。
莫忆儿站起身,朝着山洞外面走去。一颗大树下,莫忆儿把鞭子挥向大树的枝叶“啪啪”两下,细碎的枝叶如天女散花般飞落。
莫忆儿很高兴:“太好了,威力不错,不错。”
泥卡脸上挂着笑意:“是不错。”他也很满意鞭子的威力,同时觉得这个鞭子很适合现在残废的自己。
莫忆儿把鞭子递回给泥卡,泥卡却摇头:“莫忆儿,这个你先用,我在编制一把更长的。”
“也好!”莫忆儿看了一下泥卡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这种人使用粗大的场边会更好,而女人可以用细一点,短一点,轻巧一点的。
丝末拉就在莫忆儿他们身后,见到鞭子的威力,自己也动了心。要说手巧,丝末拉也不落后。莫忆儿的衣服都是他亲自缝制,还有蚕线衣,整片大陆也没有比他更厉害的了。于是他也做到了泥卡身边,两个人开始制作鞭子。
莫忆儿和丝特拉坐在他们对面,他们两个编制的速度简直连泥卡和丝末拉的一半都不到。
这让莫忆儿深深的受了打击,最后所幸把东西扔给他们两个,她和丝特拉跑路了。
部落平日不去狩猎,都吃肉干和女人采摘来的野菜。今日莫忆儿和丝特拉跑出去之后,就找地方狩猎了,两个女人配合的十分默契,猎物出现在他们面前就别想跑掉。
两匹成年野鹿搞定之后,他们又摘了两袋子的果子,一大筐子的野菜,才往部落赶。
男人们在忙,由泥巴部落的女人和他们一起收拾猎物,洗果子和野菜。女人们看她们两个的目光充满了无尽的崇拜,同样是女人,莫忆儿和丝特拉就可以狩猎,而他们只能做洗洗涮涮和采摘的工作,这让他们感觉到了自卑。
莫忆儿是个敏感的人,女人们的低落她很快就发现。并且询问:“你们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声音很温柔,让给女人们受宠若惊。“没,没有!”
“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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