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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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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玛哽咽的答应下来,她是很舍不得河旱的。“河旱,你一定要快点来找我们。”
“我会的,不过……我要是在战争中死去,你一定要把碌合好好养大。”河旱的声音也有了异样,他对每一个族人都很有感情,何况是为他生了儿子的女人呢!
“不,你不能死去,你死去要我怎么办?你答应我,一定要活着来找我。”加玛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男人就是她的天啊,她不要失去他。
“加玛,我也想,可打起来谁又知道会怎么样呢?坚强点,跟着莫忆儿,你会有好的日子。神域部落也有其他的男人,如果我死去,你就跟着其他男人吧!”
“不,你知道的,我心里只有你。以前我不会跟别人交配,以后也绝对不会。”加玛语气中的坚定连不远处的莫忆儿也听得出来,这是真爱啊!
第34章启程
不管是多么的依依不舍,太阳总会升起,新的一天总会来到,而分别的时刻,也终究是到了。女人们眼睛红红的,站在自己的男人们身边依依惜别。
几个老人也回望了一眼他们住了几十年的破旧山洞,浑浊的眼中露出不舍。可更多的,是他们对未来的向往和不安。
莫忆儿没有打扰他们告别,只是整理了一下刺虫的刺儿给彩翎儿绑好,又喂了它一把草籽,然后让它先行飞去。小绒球懒洋洋的站在莫忆儿的身边,身上只有他和莫忆儿的兽皮袋子,轻松自在的很。莫忆儿不催促,他也不催促。悠然自得,这点路程对于他来说不过几日便到,可和几吶部落的族人步行,时间就久了,他还要百无聊赖许久。
最后,是河旱催促大家上路,他对莫忆儿挥了挥手,脸上是凝重的神色。莫忆儿对他一笑:“放心吧,你会看到完好无损的他们。需不需要我让他们在淌崖部落等你过去之后再启程去神域部落?”
“不,就让他们先行吧!现在情况不稳定,如果战争打起,他们想走也走不掉的。”
“好!那我们走了,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再见。”莫忆儿挥手,启程。
几吶部落的族人们一步三回头的走着,河旱首领的女人眼中流出汹涌的泪水。其他人也被她感染了情绪,一个、两个都哭了出来。
莫忆儿能理解这种感情,并且十分羡慕他们,这种有生以来就在一起朝夕相对的感情,正是她从未体会过的。不过,她觉得现在也不错,她有男人,有族人,也会牵肠挂肚,他们也会盼望自己回去。这,就够了。
以后部落日益强大,牵绊也就越来越多,她几乎能想象那一天的热闹。居住地到处都有孩子的嬉闹声,傍晚许多族人聚在一起享用美食,每天一起干活,一起欢乐,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小绒球察觉到莫忆儿的情绪起伏,问:“想丝末拉他们了?”
“嗯,真想快点回去!”
“我也是,真想快点把那些外部落人都掐死,然后我们就可以安稳的回神域部落过日子了。”
作为一只金狮,在十分强壮的年纪里有这种想要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思想,小绒球是第一个。他的野性因为有莫忆儿而完全收敛了起来,有的只是浓浓的爱意。他还想要莫忆儿多给他生几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小绒球一个,其他三个男人都是。可莫忆儿总是东跑西跑,没那么多时间和自己的男人在一起,生完小炎姿这么久了,她还没有再次怀上。这个年代没有避孕药,没有安全套,按理说很容易怀上才对。而且现在的莫忆儿也想生,她其实很想给她的每一个男人都留下血脉。她觉得,这样才公平一些。
可事实上,想要公平真的很难。她对小绒球尤为偏爱,因为他的强大,几乎每次出门都是和他一起。这让他们的相处时间相较于其他男人多上许多。
她还很享受丝末拉的细心和傲娇的小脾气,有事儿没事儿的和他吵吵小架,所以四个男人中,她和丝末拉之间说话是最多的。
对于楚炑,他们两个都很理智,互相信任,彼此照顾。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却有着深厚的感情。
最对不起的,就算是幡戈了,莫忆儿知道,如果幡戈不是她来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也许他们就没有然后了。然而,就因为这一份感情,他也成了他的男人。他为她的努力,她都看在眼中。但现在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有嫌隙存在。
边想,边走着。
莫忆儿并没有像以前一样窝在小绒球的背上,而是慢慢的带领着几吶部落的族人一起走。直到再也看不到几吶部落的山洞,他们的步子才加快起来。
孩子们由女人抱着,老首领和那个老人由两个护送的男人背着,其余人都加快脚步,看不出有任何的不愿。几吶部落因为贫瘠,平日里拾柴都要走很远的路,所以远行对于几吶部落的族人来说,真的没有什么。
日头渐渐大起来,若是光着脚在地上走会有些热议。莫忆儿看着几吶部落的族人都是光脚,瞬间有些不忍,趁着遇到水源休息的时候,莫忆儿从自己的兽皮袋子中拿出她晚上盖着睡觉的熊皮,用石刀割了起来。
“莫忆儿,你想做什么?”河旱的女人加玛看到莫忆儿这么做,很是心疼的问。要知道,几吶部落族人身上的兽皮已经很破旧了他们还在穿,所以莫忆儿现在的行为就是在败家啊。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现在过来帮忙。”莫忆儿和几吶部落族人说话很轻柔,生怕吓到了他们似得。可即便如此,还是让加玛很自然而然的听话。虽然心疼兽皮,可还是和莫忆儿一起割着兽皮了。
几乎所有族人都和加玛有一样的想法,不过莫忆儿的话,没有人会去违背反驳。
仅仅是这块熊皮,远远不够所有人做一双鞋子,莫忆儿又去兽皮袋子翻找,最终连她的披风都派上了用场。她很心疼,不是因为这些兽皮珍贵,而是因为这些都是丝末拉亲手缝制。可现在,她顾不得那许多了。
兽皮割完,莫忆儿让其他几个女人也来帮忙,跟着她学缝制简易的鞋子。女人们经常缝补破了的兽皮,所以缝制起来很快。
“你们这是干什么?我们不赶路了吗?”被背着的另外一个老人看着莫忆儿他们,没有好气的问。同时还在给老首领使眼色,可老首领已经不打算管这些了,他的胳膊上还有伤口,没那精力,更不敢再次得罪莫忆儿连带惹恼了金狮。小绒球对莫忆儿的紧张,瞎子都看得出来。
“不急,一会儿再走,你们多补充些水分,下一个水源在哪里?”莫忆儿头也不抬的说。
“要走到下一个水源恐怕得等到明天晚上了。”细水回答,背两位老人的男人中,有一个便是细水。
第35章爱干净的后果
“哦,我知道了。”莫忆儿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已经装满了水,可现在算上她和小绒球,这里一共有十六个人,这些水是远远不够的。手中动作不停,愁思涌上了心头。几吶部落如此贫瘠,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空心树,想要做水壶也不可能的。最终,她只能找出几颗生津止渴的草药混在水壶中,若是谁渴的不行了,就喝上一小口。
老人见莫忆儿过了这好半天还不急着赶路,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现在也没有办法对付莫忆儿,只能忍住。
五个女人,十四双简易的鞋子,他们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缝制完成。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小一些的是女人,还有几双缩小版是孩子们的。莫忆儿没有因为他们被女人们抱着就不给他们做鞋子,这一路很长,女人一直抱着他们也会累。给他们做鞋子,无疑是鼓励他们走路的行为。
她把鞋子一一分发给大家,加玛比其他人机灵一些,看看手中的简易兽皮鞋子,再看看莫忆儿脚上套着的东西,便明白了。“莫忆儿,你这是给我们做的?”
“是的,这个是鞋子,穿在脚上走路会舒服许多。否则这么长的路,你们的脚可要受罪了。”莫忆儿淡笑着,还要亲手为加玛的孩子把鞋子穿上。
加玛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具体年龄不详,但比部落其他几个孩子成熟一些,虽然身高差不太多,但他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他挡住莫忆儿为他穿鞋子的手,面色微红:“我,我先洗洗脚,别弄脏了这么好看的兽皮。”
“好,你先去洗。”莫忆儿对他笑,他的脸更红了。莫忆儿记得,刚穿越来这里的时候,这里的人脸皮不是很‘厚’?在众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儿都毫不顾忌,这么现在这么爱害羞了?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以往,几吶部落的人是不会舍得用水去洗脚的。别说洗脚,就是洗脸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灰尘和他们黝黑的皮肤混在一起,倒是看不出来有多脏。因为缺水,他们很少流汗,所以味道少一些,否则大热天的,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
最后,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脚,高高兴兴的把鞋子穿上。两个男人和老人们就没那么讲究了,但看他们对鞋子小心翼翼的样子,也是很欢喜。
只有不想离开的那个老人,脸色很差,他没有因为莫忆儿给他做鞋子而感激,相反,他觉得莫忆儿太败家了。他在男人的背上,当然不用走,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
重新启程,族人们的脚步轻快许多。因为部落贫穷,他们根本没带什么东西,所以也不存在负重走路。几个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怀抱嚷嚷着要自己走,女人们便笑着放他们在身边,牵着他们的手,他们兴奋的嘻嘻哈哈,边走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赶路的队伍,就连百无聊赖的小绒球,眼中也有了一丝笑意。
他觉得很骄傲,他看中的女人,一直这么与众不同,给这么多人带来了幸福和欢乐。
傍晚,他们在一片土丘中停下。莫忆儿宣布,他们今夜就在这里过夜。两个男人心中颇为不赞同,土丘附近也许会有猛兽出没,不太安全。可是,看看强大的小绒球,他们没有反对。
两个男人去附近拾柴,莫忆儿然小绒球在这里保护族人们,她拿出弹弓和石刀,奔跑着离开。
小绒球只是目光追随着莫忆儿,没有太多担心,野兽什么的对于莫忆儿已经造不成伤害了。除非巨大凶兽,可这片大陆凶兽本就不多,这附近小绒球也没感知到任何凶猛的家伙,所以他非常的放心。
不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功夫,莫忆儿踏着暮色而归,手中是一只伪鸵鸟和它的一窝蛋。莫忆儿想,自己是不是应该愧疚一下,把它抓到就算了,还连它的孩子整窝端,很不道德啊。
可她现在想吃蛋类了,肿么办?最终,馋虫战胜了她一叮叮丁点儿的愧疚。
水几乎没有,她把这之伪鸵鸟交给细水处理,他们几吶部落处理猎物的方法别致,不用水也可以处理,虽然不是很干净,但几吶部落族人也会吃,莫忆儿和小绒球只吃伪鸵鸟蛋就可以了。
小绒球现在是巨大的金狮形态,吃的非常多,但胃中也储存了不少东西,几天不吃饭都没问题,于是他把所有鸟蛋让给莫忆儿,自己啃了两块刺虫肉干。
伪鸵鸟是几吶部落中的长腿跑路冠军,几吶部落的族人很难抓到它,所以莫忆儿这么快就抓回一只伪鸵鸟,让几吶部落的族人很是佩服。但,佩服的还在后面,进入淌崖部落富饶的领地后,莫忆儿把带着野兽的尸体回来时,所有人都把莫忆儿当成了神灵看待。当然,某些个别的老人除外。
一整天,孩子们都很高兴,有兽皮鞋子穿,有好吃的肉类,不用饿肚子,对于他们来说是如天堂一般的生活。玩的累了,他们边吃东西有的就睡在了阿母的怀中。
莫忆儿也走了整日,许久没这样靠自己的双腿,也有些疲劳。真想好好洗个热水澡。不过这待遇只能想想,在回到神域部落之前,是无法享受了。
小绒球知道莫忆儿爱干净的习惯,在几吶部落山洞住的这些日子,傍晚他们都会到水源处把蚕线巾浸湿了擦洗身体。可今日水源离他们也很远,小绒球干脆伸出舌头,为莫忆儿舔裸露在外的胳膊和脸。
莫忆儿瞬间就僵住了,小绒球是狮身的时候也会自己用舌头去清理绒毛,毫无违和感。但是,现在他……是在舔自己的身体诶。她不是嫌弃他的口水,只是这么觉得,都有些暧昧。
她傻愣愣的看着小绒球,身体越来越烫。
小绒球大大的狮子头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在莫忆儿耳边低声说:“莫忆儿,我闻到了你想要的气息哦!”
第36章菜鸟
‘轰’的一声,莫忆儿的脸被火灼了一样的发烫,她指着小绒球:“你,你,你不要胡说。”其实,她心知肚明,小绒球对气味的敏感,那是几十里以外都能闻到她气味的啊啊啊!
小绒球又是坏笑,忽然发现,这么调戏莫忆儿很好玩。只可惜,自己现在是狮身,他怕莫忆儿接受不了,否则直接把她拖远‘就地正法’了。“胡不胡说,你知道。”
莫忆儿低下头,使劲儿的掐了小绒球一把。“让你胡说,闭嘴。还……还有,不要再舔我了,让人看到不好。”
“那我们去没人的地方?”小绒球直起脊背,颇有几分认真的意思。
莫忆儿没好气的抬头瞪了他一眼,然后像做贼似得扫了眼四周。好在其他人都忙着自己的,也没注意他们两个的动静,否则被人听到,她非要羞死不可。“快睡觉,我累了,明日还要赶路。”
“好吧!”小绒球不会‘调戏’莫忆儿太过,只是卧在地上,身体侧成一个很好的弧度。“上来睡吧,你把兽皮都给他们做了鞋子,睡在地上会着凉的。”
莫忆儿微微一犹豫,然后点头。睡在小绒球的背上,是一件十分舒服的事情,她知道在没有兽皮的情况下,小绒球是绝对不允许她睡到地上的。
莫忆儿的顺从,让小绒球很满意,他让自己卧得端正一些,这样莫忆儿躺上去就会更加的舒服。
夜,渐凉。
小绒球又伸展出翅膀来为莫忆儿遮风挡夜露,体贴的让人感动。莫忆儿安然的享受着这一切,把点滴都记在心中。
他们这处一片宁静,可在几吶部落族人心中,可是掀起了一片波涛汹涌。他们从未见过小绒球飞翔,现在,也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小绒球那漂亮的金色翅膀。给他们带来的,是无限的震撼。翅膀的美是他们从未见过的,比色彩斑斓的彩翎儿美上无数倍,它在漆黑的夜幕下散发着淡淡的金光,夺目却不刺眼。他们觉得,这是神灵的眷顾,否则,何以生的如此漂亮?
莫忆儿和小绒球并不知道他们这番想法,安稳的睡了整晚。
次日便开始继续赶路,小孩子偶尔要求下地走,走累了再由阿母抱着。这样让女人们省下不少的力气。甚至老首领,都有想要下来走的意思。
背着老首领的是细水,他没让老首领下来,他说:“老首领,你胳膊上还有伤,还是在我背上好好养伤。伤好了再下来也不迟!”
老首领闻言也没有坚持,他知道,不急在这一时。昨晚见识过小绒球的漂亮翅膀后,他心头百转千回,又见莫忆儿与小绒球这般要好,他对莫忆儿开始改观。他们并不知道小绒球能化作人形的事情,更不知道小绒球还是莫忆儿的男人之一。
所以老首领一直对莫忆儿的能力持怀疑态度,否则,他也不敢针对莫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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