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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一品世子妃-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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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蔚蓝也不知道沈洛今天果真看着白虎,没让它出去捕食,所以还是在酱牛肉里边放了迷药,看它要吃,心中暗道,要是让它在外边睡着了,回头自己可没力气把它弄进屋子里去,赶忙道:“大宝,回屋子再吃。”

    白虎举着爪子,正想把那个捆得很结实的油纸包给划开,听见她的话,竟然把爪子给放了下来,低头叼着油纸包,回了屋子里。

    叶蔚蓝松了一口气,她是知道这只白虎通人性,没想到竟然这么聪明,什么话都听得懂,便走过去把背篓捡了起来,抬头瞧瞧,杜希华和宋佳音已经跑得没了影了,不禁暗笑。

    因为背篓里装了不少东西,她的力气小,拎不动,只好拖着背篓走进屋子里,把背篓放到门口,从里边找出酒葫芦,然后走进里间屋,看到沈洛没有起床的意思,便动作很轻地把酒葫芦放到他的枕头旁边。

    白虎趴在地上,很利索地用爪子把油纸包划开,然后开始吃香喷喷的酱牛肉,自打吃了酱牛肉,它对外边那些生肉就失去了兴趣。

    沈洛背对着她,懒洋洋地开口道:“你用熟肉喂它,会让它失去野性,再也无法在丛林里生活的。”

    “啊?”叶蔚蓝听了他的话,不禁一愣,随即有些惊喜,因为这段日子以来,沈洛一直都是懒得搭理她,有限说上几句话,也都是让她滚,她讪讪地笑着问道。“是这样的吗?”

    “我好不容易才习惯让它吃生肉的。”沈洛淡淡地说着,坐了起来,伸手拿过酒葫芦,拔开塞子,仰头喝了一口。

    叶蔚蓝把手里的小包袱放到炕上,转身走出去,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油纸包,走进来递给他道:“姨夫,空着肚子喝酒,对胃不好的,这里有肉包子,你吃两个垫垫肚子吧。”

    沈洛也不伸手去接肉包子,只是眯着眼睛,目光深沉地看着她,“我说过,我不会教你武功的,你就算再讨好我也没用。”

    叶蔚蓝无所谓地笑笑,把肉包子放到他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然后爬到炕沿上坐了下来,垂着双腿,用后背冲着他,眼神慈爱地望着正在狼吞虎咽吃酱牛肉的白虎,轻声道:“对我来说,可以学到武功,保护我娘和弟弟自然是好,但要是所求不得,也没什么。我相信,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你一定会帮我们的!”

    沈洛难得地露出一抹懊恼的神情,当日,他就不该出手帮她,害得他现在被这么个小狗皮膏药缠上。

    叶蔚蓝从炕上跳了下去,跑到外边的堂屋,把背篓拖了进来,一样一样地往外拿东西,“姨夫,我新给你做了一双袜子,还给你带了些茶叶来,是普洱,熟茶哦,可以养胃的,你每天喝这么多酒,偶尔也该喝点茶来保养身子。今儿还给你带了点山药蛋,我看天有些阴,搞不好要下雨的样子。大宝的爪子受伤了,没法子出去捕猎,我也没法子进山。你要是饿了,可以把山药蛋丢进灶膛里,点了火烤熟了就能吃了。除了山药蛋,还有些花生米和绿豆糕,也能充饥的。这里还有十斤酱牛肉,里边有迷药的,是给大宝吃的,它吃了以后就能睡觉,这样就能少出门,爪子上的伤就不会裂开了。”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把东西放到炕桌上,然后把空掉的背篓背到背上,“希华哥和佳音姐被大宝吓着了,一时半会儿的怕是不敢回来,我去找他们……”她说着,想了想,又道。“今儿我就不回来了,看这天色好像要下雨,要是被雨阻在这里,我娘会担心的。”

    沈洛自然不会挽留她,由着她离开,然后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十年的竹叶青,表情晦涩地目视着前方,谁也无法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叶蔚蓝在林子里遇到了前来找她的宋恒之,原来是宋恒之看见女儿和杜希华被吓着那样,追问之下得知这里有只大老虎,不放心她,特地来接她的,看她没事,便放了心,赶了马车回家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雨下来了,不过还好,只是毛毛细雨,他们到家好一会儿以后,雨势才慢慢变大。

第两百四十六章 出门购物

    叶蔚蓝站在绣房的门口,看着外边细密的雨丝,一颗心如翻江倒海一般的不平静。

    她是在赌,赌沈洛对她们母女会产生怜悯之心。

    说起来,她如今也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徒了,从带着娘从相府中逃出来开始,便在一次又一次地豪赌自己和母亲的命运。

    之前她都赌对了,她很希望这次也能赌对。

    她是真的很想学武功,她不止一次地想,如果前世,她会武功的话,那么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至少,她的亲娘不会死!

    ……

    转天一大早,叶蔚蓝就从炕上爬了起来,把尊贵的墨角麒麟兽小黑服侍了一遍,吃了早点以后,打扮得干净利落了,便招呼着宋恒之和李凤,打算进城去买东西。

    明天是给她家卓儿请吃十二赏的日子,请人吃饭,食材自然是不能少。而且她这个当姐姐的,还想给弟弟买些长命锁、银手镯之类的东西。

    那天卖绣品,一口气挣了六千多两,不管怎样,也得添置点东西才好。更别提,她原本就不缺钱。

    宋恒之一家四口,除了年幼的宋佳聪之外,三口人都跟她一起出去了。

    到了金楼,依然是留下宋恒之看马车,她和李凤母女进了门,这间金楼的装潢十分的气派,门口有四个很显然是练家子的小伙子在看门。

    根据叶蔚蓝的猜测,这四个小伙子大概是保镖之类的人物,在此保护金楼不会被宵小打劫了。

    进了门之后,就见金楼里是一水的年轻小媳妇做伙计,身上穿着一色的水红色对襟掐腰半身小袄,黑色的遍地洒金的撒腿裤子,头上全都梳着整齐的圆髻,身段玲珑,一个个笑容可掬的。

    女伙计看到她和李凤母女身上穿的虽然不是绫罗绸缎,却也是上好的细棉布,而且气度都很雍容,知道这肯定是小富之家,是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便很殷勤地招呼道:“三位客倌,不知道想买点什么?我们店里的首饰都是打都城里送过来的最时兴的样式,不管是金的银的珍珠的玉石的应有尽有。”

    叶蔚蓝笑道:“我要买给小孩子戴的长命锁。”

    伙计赶忙道:“有有有,给小孩子戴的长命锁,一共有十八种样式,有金的,有银的,有玛瑙的,还有玉石的,不知道姑娘想买哪种?”

    叶蔚蓝觉得玉石的东西容易碎,小孩子戴在身上容易磕碰,若是碎了难免不吉利,便道:“我要金的。”

    李凤在一旁轻声劝解:“小姐,金子压命,小孩子戴了不好,还是买银的吧。”

    “哦?”叶蔚蓝好奇地问道。“有这么一说?”

    李凤点了点头,“也只有那种富贵人家才会给小孩子买金锁,因为能投生到那样的人家里,孩子必定是个富贵人,命好。咱们家小少爷可是夫人好不容易生下来的,还是稳妥点吧。”

    叶蔚蓝想了想,便同意了李凤的建议,她是重活一世的人,对于这些事情难免很是相信,说起来,她从醒过来的那一天起,还没有去过庙里给菩萨上柱香呢,也不知道辽城附近有没有寺庙?

    心里盘算着,她对那伙计道:“那我要银的长命锁。”

    伙计并没有因为她选的是银的长命锁而慢待她,殷勤地将她请到了店里进门后的左手位置的柜台。

    这家金楼的布置很有规矩,进门之后,迎面的柜台卖的是珠宝玉石,左手边的柜台卖的是银器,右手边的柜台卖的是金器,最让人咋舌的是,这里的柜台竟然全都是用琉璃板做的。

    那些金银珠宝的首饰就放在柜台里,客人可以透过琉璃柜台看自己所中意的首饰,有看中的,便让伙计拿出来试戴。

    而且,每一样首饰下边,都有个小标签,上边写着这样首饰的价钱,让人一目了然。

    那小伙计是负责把客人引到柜台边,柜台那里另有女伙计招呼客人,

    因这金楼是高档的消费场所,所以客人不是很多,不过还是有几位客人在光顾。

    柜台跟前摆着高脚的椅子,几位打扮得十分靓丽的女客正在试戴首饰。一个女伙计请她们三个在高脚椅上坐下,随后笑道:“我们铺子里的长命锁一共有十八种,都在这里了,不知道几位想要哪种?”

    叶蔚蓝透过琉璃板,一眼就看上一个麒麟形状的银锁,伸手指着那个银锁链道:“把这个麒麟形状的长命锁拿给我瞧瞧。”

    女伙计便从一块红色的绸子上拿起一个麒麟形状的长命锁,递给她。

    她拿在手中掂了掂分量,这长命锁不是实心的,而是空心的,分量不是很重,上边坠着的几个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轻轻的响声,她将手里的长命锁递给李凤,“凤姨,你瞧这个长命锁好不好看?”

    “好看,依我说,小姐的眼光是最好的,这里的十几个长命锁,就这个麒麟状的最好看。”

    女伙计听她管叶蔚蓝叫小姐,知道这位小姑娘才是花钱的,便笑道:“我们铺子里的长命锁,属这个麒麟的卖得最好,小姐还真是好眼光。”

    叶蔚蓝笑笑,便又道:“那再给我搭配上一套的手环和脚环吧。”

    “好咧!”女伙计听她这话音,便知道她已经决定买下这长命锁了,赶紧又拿出两对上边錾了麒麟图案的小手镯和小脚镯。

    叶蔚蓝接过来看了,也掂了掂分量,不轻不重的,对于小孩子来说不是特别大的负担,便很痛快地说:“给我包起来了。”

    女伙计便拿过算盘,拨了几下算盘珠子,开口道:“好叫小姐知道,这长命锁是一两五钱银子,这两对镯子是一两二钱银子一对,一共是三两九钱银子。”

    叶蔚蓝点点头,“能不能等一下再结账?我再瞧瞧别的东西。”

    “当然可以,不知道小姐还想瞧什么?我给您介绍着。”

    叶蔚蓝想了想,开口道:“你这里可有花丝镶嵌的银饰?”

    “自然是有的,在这边。”那女伙计伸手指了指一旁的柜台。

    叶蔚蓝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拽着罗小姐往那边跑。

    宋佳音咋舌,悄声道:“小姐,这里的首饰都好贵。”

    叶蔚蓝笑道:“首饰自然是贵的,银匠师傅打一件首饰出来,可是很费功夫的,手工费就要不少钱,而且这里的首饰都是打都城那边运过来的,运费又是一大笔开销。”

    宋佳音哪里懂这些,她从前就没进过这种地方。

    叶蔚蓝拉着她在一处柜台跟前站定,看着柜台里边一样样造型精美的花丝镶嵌的首饰,有些心动。

    那女伙计手脚麻利地给她把长命锁和镯子包好,又给她开了一张单子,单子是一式两份,上边写着奇怪的符号,她将长命锁和镯子放在身后的柜台上,手上拿了单子转回身,笑容可掬地问:“小姐,可有看上的首饰?”

    叶蔚蓝伸手指着一个花丝嵌玉的坠子道:“你拿这个坠子给我瞧瞧。”

    女伙计赶忙把那坠子给她拿了出来,她将坠子放在手心里仔细地瞧着,原来这是一块豆种的紫罗兰色的翡翠,翡翠的质地不是很好,不过却雕刻成了富贵花开的样式,四周用花丝的工艺镶了一圈银边。

    这花丝的工艺是指把银子或者金子拉成一根极细的丝,然后用这一根金丝或者银丝扭出各种花样,是一种十分考校工匠手艺的活计,哪怕差了一丝一毫,这件首饰就会走形,就废了。

    花丝首饰的制作不止考校工匠的手艺,还相当费时费力,所以价格自然也是翻了番的贵。

    她把这坠子拿给李凤,“罗大嫂,你瞧,这坠子的样子可好?”

    李凤明白她的心意,便笑道:“这紫罗兰色的翡翠,配上夫人白皙的肌肤,最是合适不过。”

    叶蔚蓝看了看价格,这个坠子是十八两,价格还算公道,除了这坠子,旁边还有同一款式的耳环,手链,和戒指。

    她想了想,便让女伙计把这一套的首饰全都拿了出来。

    因为翡翠这种东西,很难寻到一模一样的,所以成套的东西极少,这家店铺里,也就只有这么一套这个样式的东西,其它的同样款式的花丝中镶嵌的不是玛瑙便是水晶。

    同翡翠相比,玛瑙和水晶便不那么稀罕了。

    她把这套首饰摆在柜台上,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最后下了决定,“这套首饰我全要了。”

    “哎,那我马上给您包起来。”女伙计笑得开心又殷勤,她在这铺子里做工,除了保底的薪酬,还可以拿分成的,卖的越多,赚的越多,叶蔚蓝这也算是一个大客户了。

    叶蔚蓝这边定下买给母亲的东西,又随意地四下看了看,最后又给李凤和李英一人挑了一根凤尾簪,一对银镯子,给自己和宋佳音、陈小福一人挑了一对银镯子,给宋佳聪挑了一个银锁片,给宋恒之、陈安和陈富贵一人挑了一块压袍子的玉佩,一共花了一百多两。

    除了她才挣的六千多两银子,腰带里还藏了十几万两的银票,所以此时花起钱来一点也不手软。

第两百四十七章 嗜酒如命

    李凤知道她有些钱,却不知道她偷藏了十几万两的银票,所以看到她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李凤有些不自在,因为大部分的钱都是给她和李英两家人花的。

    “小姐,我们就不要了吧,只给夫人和小少爷还有小姐买几样东西便好,我们真的不用了。”

    叶蔚蓝脸色一板,“凤姨,你都和我娘结拜成金兰姐妹了,怎么还这么上不得台面?不过是些个不值钱的首饰罢了,也值得你这样推来推去的?更何况,你们一家子代表的可是我和我娘的脸面,若是身上连件首饰都没有,不是叫人笑话?”

    李凤听了有些讪讪然,明知道她说的是歪理,又不敢辩驳,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叶蔚蓝拿出银票,把帐付了,捧了一大包东西离开了金楼。

    接下来他们又去了集市上,采购一应的瓜果菜蔬和鸡鸭鱼肉,只等着明日给弟弟办十二赏。

    有了瓜果菜熟和鸡鸭鱼肉,自然不能少了酒,叶蔚蓝便让宋恒之把马车赶到了酒坊,买了两坛十八年的女儿红。

    她刚把钱拿给掌柜的,就听一旁的小伙计道:“好几天没看见那酒疯子了,我还以为他出事了呢,原来还活着。”

    她猛地扭过头,就看见沈洛依旧是那副脏兮兮的打扮,手上拎了只兔子,在跟对面“宴宾楼”的掌柜的换钱,随后拿了钱便朝这边的酒坊走来。

    她不禁有些头疼,心中暗道,这个男人可真是有够死心眼的,昨天都告诉他了,今儿自己要出来采买给弟弟过十二赏的东西,稍晚一些才会给他送酒和吃食过去,他都等不及。

    就见那小伙计急忙忙地迎了出去,态度比以前还恭敬,点头哈腰的,“大爷,您来了,您可有日子没来了,今儿还打酒吗?”

    沈洛也没进门,只是把拎在手里的一串钱和酒葫芦丢了过来,“打酒!”

    “您稍等,我马上给您打好。”

    宋恒之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在一旁冲他抱了抱拳,“大姑爷!”

    沈洛也不开腔,面无表情地等着伙计给他把酒送出来。

    李凤和叶蔚蓝都从酒坊里走了出来,李凤笑道:“大姑爷,今儿上家里去吃饭吧,明儿是我们小少爷请吃十二赏的日子,家里会备下很多吃食。”

    叶蔚蓝也道:“是呀,姨夫,您一个人在林子里住着,我们也不放心,不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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