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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魔法师与天然呆勇者-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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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后罗布因为不堪填鸭式的教育,又先后策划了十八次逃跑,屡败屡战,每次被抓回来他都会用心反省期间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潜心研究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有哪里可以改进。

    他一直觉得失败的原因在于自身的经验不足,所以才会在和已经一百多岁的德曼副校长斗智斗勇中始终处于下风。

    谁知道到相貌堂堂一身正气的大魔导师居然根本就没和他“公平竞争”,从头到尾老头一直在开挂作弊,而且作弊也就算了,更可耻的是老头还会彪演技,有时候明明知道他藏在哪里,却还偏偏要磨蹭点时间造成一种“我可是刚刚才找到你”的假象。

    妈的!德曼你tm是心理变态吗!!!少年在心中怒吼。

    从此以后罗布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再逃跑时,一件东西都不能多带,无论是魔导器,钱还是衣服,他要么留在魔法塔要么就都打包寄存在三皇子那里。

    所以现在的少年基本上等于净身出户,就连身上这身侍从衣服都是三皇子友情提供的,离开了夏米这座小金库,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事隔多年,终于再次尝到了没钱的滋味。

    而且更要命的是,罗布现在想卖身都没条件,身为六阶准魔导师,真心想赚钱的话不要太容易,然而要怪也只能怪少年实在太出名了点,像他这么年轻的六阶准魔导师翻遍整片晨曦大陆都找不到第二个。

    而如今他这一跑,百分百是要上头条的。

    不但斯坦因斯、德曼、在拼命找他,以皇室为首的人类世界也在到处找他,而其他种族的杀手想必也早已在路上,一旦他的行踪暴露,被德曼抓回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恐怕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章 我看到了罗兰

    (全本小说网,。)

    人在没钱的时候总是格外想家,罗布也不例外。

    少年八岁时离开家,漂洋过海来到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求学,刚入校门没多久就崭露出惊人的天赋,第一学年旷课无数,却靠着期末前三天的疯狂突击,最终的理论考试和实战成绩硬是超过了九成同班同学,在学院一时被传为美谈。

    此后,学院里每每有人不想好好念书,总会用罗布的例子来安慰自己,而他们的结局往往都会很悲惨。

    实际上罗布并不是那种典型的问题少年,至少在那时还不是,他旷课也是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刚来的时候,他随身带的钱扣除吃住后只够半个学期的学费,于是那会儿少年不得不兼了好几份差事,拼命的打工挣学费。

    这事儿传到了副校长的耳朵里,大魔导师心想,好嘛,只用三天时间就能学完别人一年才能学完的东西,要是让他静下心来好好学上一年不知又能创造出怎样的奇迹。

    怀着这样的好奇心,副校长挥手免除了罗布后面一年的学费。

    于是在这一年中罗布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连升两阶,直接刷新了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记录,吓尿了学院的一帮老教授,最终更是惊动了斯坦因斯校长。

    而事后大家才知道,这一切竟然还是在少年有一份兼职的情况下发生的!

    这怎么可能?!

    人类的天赋怎么能够强到如此程度?!

    这种事情根本就没有道理啊!

    即便是亲眼所见,拧过无数次大腿,可还是有人不敢相信!

    传闻中超魔导师阁下在罗布熟睡的时候曾站在他的床边静静看了他一整个晚上。

    斯坦因斯作为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校长,他这一辈子见过太多所谓的天才。

    在这其中他曾经最看好的是教务主任,那时的教务主任还只是学院一个二年级生,斯坦因斯对他的评价是——这孩子很不错,比德曼强,只要再努力一点,或许我就可以提早几年退休。

    要知道那时副校长已经是八阶大魔导师,魔法师协会的九大理事,而教务主任刚刚跨入四阶,斯坦因斯就敢断言教务主任未来的成就会超过德曼,甚至还有意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成为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下一任的校长,让不少人都感到震惊。

    而事实证明校长阁下的眼光的确不是一般毒辣,教务主任四十岁出头就成为八阶大魔导师,足足比副校长快了三十年,照这么发展,他还真的有希望能跨入那道门槛,让斯坦因斯早点回家逗孙子。

    总之,有了教务主任的珠玉在前,大家都很好奇超魔导师阁下会怎么评价罗布。

    结果令许多人都失望了,那晚,斯坦因斯从头到尾都未发一语。

    然而尽管如此,超魔导师脸上那混合了惊讶、赞叹、喜悦,如痴如醉的表情其实已经说明了一切。

    第二天清晨,斯坦因斯走出少年的宿舍,对在门外等候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说了八个字。

    他说,“我好像看到了罗兰。”

    顿了顿后,斯坦因斯又用更肯定的语气重复了一遍,“我看到了罗兰。”

    罗兰是谁?如果用现在大陆通用的等级划分,他应该处于三到四阶之间,反正一直到他挂掉也没能升到五阶,这样的实力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可以说一抓一大把。但在整个魔法史上,这个名字却比所有的九阶超魔导师捆在一起还要牛b。

    因为,魔法是他发明的。

    罗兰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魔法师,一手建立了现在的魔法体系,虽然在当时还只是雏形,甚至其中不乏一些很可笑的错误,但可以这么说,没有罗兰就没有魔法师这个群体。

    在罗兰那个年代,人类在晨曦大陆并没有今日的强势,矮人族有炼金术士,精灵有祭祀,兽人有萨满,相比之下人族只有战士,牧师勉强算是半个法系职业,却一直因为缺乏正面攻击能力而被诟病,在战场上一般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之前晨曦大陆爆发的几场大混战中,人族往往都只能依靠骑士的血肉之躯强行开路,因此几乎每场战役都伤亡惨重,父母失去儿子,新娘失去丈夫,孩童失去父亲……类似的悲剧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重复上演。

    那时的人类凭借着惊人的坚韧和勇气在黑暗中踽踽独行,每一步都留下血泪交织而成的悲壮,吟游诗人用最低沉的语调轻轻诉说着英雄们的挽歌,就连空气都变得凝固。

    直到罗兰的出现!

    人族诞生了整片晨曦大陆最强大的法系职业——魔法师!

    罗兰没有藏私,将自己一直以来对于魔法的研究编辑整理成册,并完完全全公之于众,也就是后世那本大名鼎鼎的《魔法本源初探》,这本书即便在今天来看依旧充满了阅读价值,每读一遍都能从中有所收获,是每位魔法师人手一本的必备书籍。

    从罗兰以后,人族开始不遗余力的培育魔法师,这些身上还残留着学者气息,看上去弱不禁风的书呆子们从学院毕业,放下书本,走向战场。在其他种族嘲讽讥笑的目光中以无可匹敌的破坏与攻坚能力彻底扭转了人类的命运。

    整片晨曦大陆都被魔法师的强大所深深震撼!在战争初期,甚至有不少其他种族一口咬定,这些在战场上呼风唤雨的人类实际上是神灵的化身。

    而后来因为太过恐惧魔法师的威力,其他种族甚至还联合在一起对人类发动过战争,也即第一次魔法战争,那一战奠定了人类在晨曦大陆的霸主地位,也将魔法师的强大在世人面前展现的淋漓尽致。

    总之,纵观整个人类历史,罗兰的名字都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而斯坦因斯校长居然用少年和这位存在相比,令不少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罗布固然天才绝艳,但罗兰可是一手创立了魔法体系的远古大神,而且他对人类的贡献也是后来者难以企及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大家都相信斯坦因斯这次是挖到宝了。

    罗布能不能达到罗兰的高度不好说,但以少年的天赋成为九阶超魔导师却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斯坦因斯第二天傍晚就将罗布带回自己的法师塔,和德曼大魔导师一起开始对他实施所谓的超新星养成计划。

    而罗布的悲惨生活也由此而起。

    在经历了无数次反抗与血腥镇压后少年终于成功脱困,得到了渴望已久的自由,呼吸着新鲜的海风,罗布只觉得胸中一阵畅快。

    但紧接着,未来的超魔导师就不得不面对一些很现实的问题。

    比如没有钱,比如如何隐瞒自己的身份,以及未来该又靠什么谋生。

    (新书期间需要大家的鼎力支持~推荐票、收藏统统交出来,很开心看到了几个熟悉的id,又有多少新的筒靴呢~)(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十一章 那个男人

    (全本小说网,。)

    虽然离家已经足足十年,但罗布对于家乡的印象依旧很清晰。

    在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他的档案里关于家乡这一栏上填的是自由城邦的剑弯港,那是自由城邦数一数二的临海大城,论繁荣程度可以抵的上两个半的布拉多港。但实际上罗布的家乡和剑弯港相差十万八千里,压根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少年其实来自一个叫做瑞恩的小镇,在安黛拉公国的东北部,安黛拉公国是隶属于神圣同盟的一个中型国家,建国不到百年,现任统治者是人称紫荆花公爵的托曼三世。

    罗布之所以当初在这件事情上撒了谎并不是出于虚荣的目的,觉得瑞恩这样的小镇没有剑弯港那种大城市听起来有面子。反正他那会儿也只是个学费都未能凑齐的穷学生,无论来自哪座城市都改变不了这铁一般的事实。

    硬要说的话,少年只是下意识的不想将瑞恩牵扯进来,在他的记忆里瑞恩是个美丽而又宁静的小镇,因为毗邻无尽树海而远离战火,镇上的居民都老实淳朴,唯一的特产只有砂糖,虽然经济落后,位置闭塞,但大家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见面会互相打招呼,嘴里说着类似“哈哈哈,今天的天气不错”或者“你看上去气色很好啊”之类的闲话,收获的季节还会把各自地里的东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这么多年,镇上出过最厉害的人物大概就是镇长的二儿子,一个一阶见习骑士,他是那时瑞恩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男孩子的偶像,传说他曾被招入预备骑士团,去过国都,见过紫荆花公爵,甚至还和公爵说过话。

    一次阅兵式上,公爵想解手却找不到地方,很是着急,就问在一旁站岗的年轻人,“孩子,茅厕在哪儿。”

    “当时在场的有那么多人,可公爵大人偏偏就挑中了我儿子!这说明在危急的关头,公爵大人心里清楚自己最应该信任谁!!!”

    镇长对于这件事是如此解释的,有时说到兴头上他还会让见习骑士伸出手,嚷嚷着,“来来来,让大家看看,就是这只手为公爵大人指的路。”

    而这时见习骑士往往都会满脸通红,小声哀求着,“爸,别……别说了。”

    是的,瑞恩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地方,这里的人都过着平凡的生活,魔法这种东西似乎离他们很遥远。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见过魔法师或者其他高阶职业者。

    嗯,如果回到瑞恩的话,只要低调一点,应该就可以隐姓埋名,像普通人那样生活吧。

    也许当时少年已经预见到自己今后的悲惨未来,为了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所以才鬼使神差的隐瞒了自己的故乡。

    而之所以选择剑弯港,是因为罗布在去往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路上和一位来自自由城邦的小商人结伴而行,小商人向他讲述了剑弯港的繁华,之后又陆陆续续向他描绘了许多剑弯港的风土人情,聪明的少年不但将这些全部记下,而且还能把小商人的口音模仿的七七八八。

    因此他说自己是来自剑弯港的孤儿,从来没有人表示过怀疑。

    整片大陆,除了罗布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来自于安黛拉公国东北方那个名叫瑞恩的小镇,而且在那个地方,还生活着他的亲人。

    对于那个他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少年的感情一直有些复杂。

    罗布的父亲并不是小镇的原住民,他之前是一个勇者,唔,这种职业在不同地方的称呼有时候也不太一样,也会有人管他们叫冒险者或佣兵,总之就是一群周游世界,帮别人解决麻烦偶尔自己也会制造点麻烦的家伙。

    实力的话嘛,参差不齐,其中倒是有些很厉害的家伙,但绝大多数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儿去。

    不过他们的生活倒是蛮潇洒的~

    勇者的标准生活大概是这样的——每天睡到自然醒——带着昨晚喝的昏昏沉沉的脑袋去公会接受委托任务——出发前再喝个爽!——完成任务或者嗝屁——用赚到的钱回到酒馆继续喝个爽!(如果有命回来的话)——睡到第二天自然醒。

    基本上就是在不停重复上边的循环,反正和养生或健康沾不上边儿就是了。

    罗布的父亲之前过的也是类似这种醉生梦死的日子,直到一次在执行委托的时候和同伴走散,一不小心跑到瑞恩,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姑娘。

    老瑞克斯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跑不动了,手里的麦芽酒也没以前喝着带劲儿了。

    于是他又回到了那个叫做瑞恩的小镇上,和那个美丽姑娘一起,把他们住的小阁楼分成了两部分,临街的一楼被他改成小门脸,开了一家叫做“我们两口子”的杂货铺。

    一年后他们生下了一个名叫罗布的小男孩儿。

    于是那座杂货的又换了新名字。

    罗布时常会想,如果当初的故事就这样进行下去该有多好。

    他们一家三口人永远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座宁静又美丽的小镇上,为此他宁愿放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什么未来的超魔导师,人类的希望,有史以来天赋最强的魔法师,这些东西他从未真的放在心上过。

    少年攥紧了拳头,这一切都怪那个男人。

    在罗布六岁那年,老瑞克斯不知怎么的迷上了赌博。

    一开始还只是小打小闹,到后来他的赌瘾越来越大,不但把这些年开杂货铺攒下的钱都输了个干净,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债。

    妈妈每天都在为了这个和他吵架,有一天晚上下着暴雨,生气的妈妈摔门而去,一个人跑去镇郊,小时候外公告诉她,如果有不开心的事情没法对别人讲,就都告诉树洞吧,说完你的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她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路过一座危桥的时候桥面突然发生了坍塌,第二天人们从下游找到她,已经没有了呼吸。

    妈妈下葬的时候罗布整整哭了一夜,他从未如此的憎恨过一个人,少年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因为那个男人,都是因为他的任性陋习才让妈妈离开这个世界。

    从那以后,少年没有再和那个男人说过一句话。

    而那个男人在妻子离世后也仿佛自暴自弃般,赌的更加凶狠了,没钱的时候还重新捡起他过去的老本行,去接一些危险的任务。

    每次出门的时候,少年都希望他能就这样死掉。

    但可惜他的愿望并没能被天上的诸神听到。

    无论多危险的委托,老瑞克斯都能活着回来,无论多严重的伤,有好几次他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咽气一样,可在床上躺个四五天马上又能活蹦乱跳。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少年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直到罗布八岁生日那天,老瑞克斯把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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