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镇墓兽-第15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二十年前,斯文·赫定三十五岁,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作为来寻找楼兰的探险家,他自然也会吸引两千年后的楼兰少女。

    “我不认识。”

    李隆盛撒谎了,考古探险队生死未卜,谁知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

    混血少女英卡,原来是斯文·赫定的女儿,她流着一半楼兰人一半北欧人的血。

    楼兰人的吐火罗血统,北欧人的日耳曼血统,还有罗布人中的突厥、羌族、蒙古甚至汉人血统,共同雕塑出英卡近乎完美的五官。但总体来说,她的雅利安人血统占据优势。

    数日前,沙漠上出现海市蜃楼,她的容貌飘浮在天空,引得李隆盛魂牵梦萦,原来是老天有眼,为了让斯文·赫定看到女儿。

    英卡说,爸爸从沙漠另一头而来,只在罗布泊停留几个月。等到他不辞而别,妈妈才发现怀孕了。

    庚子年的冬天,英卡出生了。七岁那年,她跟着妈妈走出沙漠,来到婼羌县城。

    县太爷的夫人没有孩子,发善心收留她们母女,教这漂亮的小女孩读书识字。英卡很聪明,她学会了《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甚至会写一手隽秀的楷体字……

    五年前,妈妈病死,县太爷换了人。孤苦伶仃的英卡埋葬了妈妈,跟着骆驼队回到罗布泊的老家。

    “二十年前,妈妈沙漠中救活了我的爸爸。二十年后,我也在沙漠中救活一个男人……”英卡的眼神熠熠生辉,“幸好这个男人不丑不肥不老更不坏,而是个年轻善良聪明的男人。”

    对于罗布人来说,这样的表达方式已经够含蓄了。李隆盛自然明白,却抬头看着星空:“你看到冬天的大三角了吗?”

    “啥?”

    “星星啊,冬天看起来特别清晰,你看那猎户座的参宿四星,大犬座的天狼星,小犬座的南河三星。”

    顺着李隆盛的手指,英卡微笑起来:“哦,我经常看到这些星星,原来都有名字啊。”

    他抓起混血少女的胳膊,跟她的眼睛成一条直线,手把手指出猎户座的参宿七星,按照顺时钟方向,依次把天狼星、南河三星、双子座的北河三星、御夫座的五车二星、金牛座的毕大星,最后回到参宿七星相连,画出一个硕大的六角形。

    李隆盛仿佛回到剑桥天文台:“中间有三颗星,就是猎户座的腰带。你看啊,从第二颗腰带和猎户座头部连线,往外延伸约八九倍距离……”

    “我看到了!有颗很亮的星星!”

    “那是北极星。”

    李隆盛想起北极冰海,位于北极磁点上的孤岛。他站在英卡身后,紧贴少女后背,抓紧她的手臂。乌黑发丝里的气味,像诱人的龙涎香。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她的腰很细,却坚韧有力甚至滚烫。

    她回过头,目光撩人。冬天的罗布泊很冷,身体紧贴在一起,互相传递体温。

    李隆盛闭上眼睛,回想自己过去的一生,咬着她的耳朵轻轻说:“英卡……英卡……英卡……”

    “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她在黑暗中呼唤他,带着荒原的野性,就像一匹独行的母狼,要把男人一口吞噬。李隆盛别无所想,坠落在水边的苇草堆,长夜漫漫。灵魂被肉体支配,理智被欲望摧毁,只剩最原始的部分,紧紧结合在一起……

 第九十一章 英卡的诅咒(三)

    李隆盛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湖底下潜伏一条硕大无朋的神龙,悄然探出龙须与龙眼,偷窥这对男女短暂的欢愉时光,直到欲望的洪水随着罗布淖尔的波纹退去,神龙潜回两千年前的岁月泥沼……

    晨曦即将来临,李隆盛和英卡相拥着观察绿洲从黑夜苏醒。

    “英卡,对不起。”

    “别这么说,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你是我的。”

    如果罗布泊就是伊甸园,英卡确实是夏娃,但李隆盛不是亚当。

    天亮了,村子一阵骚动,罗布人都往外走,好像出了什么大事?

    欢乐如此短暂。

    英卡穿好衣裙,梳好头发,跟李隆盛手牵着手。她并不忌讳两人的关系公开,还想向其他女孩宣誓对他的主权。

    李隆盛看到十几峰骆驼进入村子,驼峰上的人们风尘仆仆,为首的竟是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接着是北大历史系教授王家维,最后是瑞典大探险家斯文·赫定。

    人群中的英卡,凝视骑在骆驼上的“欧罗巴人”——这个五十多岁的男子,竟跟妈妈所描述的爸爸很像。当年,爸爸离开罗布泊,留下一张照片,妈妈始终珍藏在身上,后来留给了女儿。英卡不会忘记这张面孔,即便老去了二十年。

    其实,李隆盛很想跳起来冲入考古探险队,但看看身边的英卡,又羞愧地低头。

    倏忽间,小郡王锐利的蒙古眼睛,如苍鹰抓住猎物:“李隆盛!”

    无处可逃,斯文·赫定也看到了他。李隆盛尴尬地走到骆驼跟前,装作兴奋的样子,跟小郡王与王教授相拥。

    考古探险队在沙漠中迷路,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来到罗布淖尔。

    无需等待,也无需选择,李隆盛跨上骆驼,就当从未认识过英卡。

    突然,英卡冲上来抓住他的裤腿:“你要走了?”

    “对不起,这是我的工作。”李隆盛把头埋到驼峰里,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我本以为一辈子都走不出罗布泊,但我错了。”

    唐朝大诗人元稹《莺莺传》中有一句“始乱之,终弃之。”古往今来,无数故事里都有这个梗。只不过,李隆盛与英卡刚开始就到了终点,未免也太匆匆了一点。

    小郡王认出了英卡:“嘿!这不是海市蜃楼里的姑娘吗?”

    斯文·赫定也看到了她。初升的太阳,在她的混血面孔上,撒下一层金色的光。似乎有些眼熟,好像一个人啊,二十年前……

    他的心头一揪,不敢再看英卡的脸。考古队和骆驼补充完了水,他命令立即深入沙漠,寻找楼兰古城。

    告别波光粼粼的罗布淖尔,斯文·赫定走在最前面,李隆盛紧跟在他身后,两个人都低着头,好像随时会在太阳下融化。

    英卡划着独木舟,来到大湖尽头,远望骆驼队的背影——那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她苦等了二十年的爸爸,还有一个是她刚托付终身的男子。

    很可惜,他们是同一类人。

    李隆盛不知道的是,英卡一直在找爸爸,并非要寻回失去的父爱,而是要亲手杀了他。

    因为,妈妈恨他——这个来自欧罗巴的男人,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欺骗并抛弃了妈妈,让她们母女活在颠沛流离之中。

    她从小的梦想是弑父,为妈妈也为自己复仇。

    独木舟停在芦苇浅滩上,英卡踮起脚尖,向着骆驼队消失的方向,高声唱了一首歌。这是妈妈教会她的歌,据说已在罗布泊流传了两千年,最后一位楼兰女王临死前的歌。

    妈妈说,这首歌,轻易不能唱,因为一旦唱响,就会让骆驼迷失方向,进入另一个世界。

    爸爸,见鬼去吧!

    亲爱的,你也见鬼去吧!

    英卡酣畅淋漓地唱出这首歌,像冬天的芦花在沙漠飞舞,高空南飞的大雁纷纷跌坠,罗布淖尔的鱼儿跳出水面,骏马撒开四蹄狂奔,坟墓里的鬼魂鸣啾啾……

    她的眼角飞过一滴眼泪,但也只有一滴。

    这是楼兰的诅咒,也是英卡的诅咒。

    一里地外,骆驼背上的李隆盛,听到这首悠扬婉转的楼兰古歌。他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似乎属于吐火罗语的楼兰语,好像是英卡?

    想不到这小女子的身板里,竟蕴藏如此强大的爆发力,自西向东的狂风,席卷了整个罗布泊。

    楼兰古歌,荡气回肠,苍凉悲壮……

    李隆盛的眼角忍不住湿了,不知出于愧疚,还是被某种气息感染。骆驼不再听使唤了,集体跪在沙漠中,仰天悲鸣,仿佛在为英卡的歌谣伴奏。

    一曲终了,本地驼夫们面色惊恐,都说一旦这首歌想起,就会出大事儿,建议考古队立即折返罗布淖尔。

    斯文·赫定勃然大怒,强迫大家继续前进,今晚务必在楼兰古城过夜。其实,他拒绝返回罗布人的村落,是不敢再看到英卡的脸。

    瑞典人交替着用德语和英语说:“二十年前,1900年3月28日,我在罗布泊探测,向导是个本地人,名叫阿尔迪克,他想找到丢失的镐头,循着月光发现了佛塔和废墟——这就是楼兰。”

    王家维教授说了一句大实话:“有时候,考古发掘就是偶然的幸运推动的。”

    “阿尔迪克忘记了镐头是何等的幸运!否则,我绝不能回到这座古城,这个给亚洲中部古代史带来新光明的重要发现,至今也许不能完成。”斯文·赫定的这段话来自他的回忆录,“我在楼兰城中挖掘出了不计其数的宝藏,汉朝的五铢钱,汉晋的丝织物、玻璃器、兵器、铜铁工具、铜镜、装饰品,犍陀罗风格艺术品。还有汉晋木简、纸质文书……”

    “赫定先生,在您走后不久,斯坦因也来到了楼兰,同样发掘了大量宝物和文书。”

    小郡王补充了一句,潜台词是——你们都是一丘之貉。

    “楼兰有无尽的秘密和宝藏,就算我再来十次也未必挖得完。”瑞典大探险家丝毫没听懂蒙古王子的弦外之音,“我们要发扬欧洲人勇敢无畏的冒险精神,前进!”

    骆驼队再度穿过一片荒原,兜兜转转了整个白天,却没找到楼兰古城的影子。斯文·赫定与王家维不断核对地图,惊觉已在罗布泊的“大耳朵”地带绕了至少两圈。

    迷路了?

    恐慌感染了考古探险队,驼夫们纷纷交头接耳——骆驼是通人性的动物,那首楼兰古歌,仿佛催眠了骆驼的大脑,让这些动物迷失方向,甚至故意走往错误方向。

    夕阳西下,大片白色的盐沼上,渐渐升起一片土黄色的森林。

    “又是雅丹地貌?”

    李隆盛喃喃自语,“雅丹”出自新疆本地语言,意为陡壁的小山包。自从欧洲探险家来到罗布泊,就把这种地貌的命名带到全世界。

    小郡王具有蒙古人的鹰眼视力,抓起望远镜调大倍数:“我的天呢,是一座城市!”

    罗布泊中的城市?

    一公里开外的荒野中,矗立一排巍峨的城墙,夹杂高大的佛塔、城楼,绝不是自然形成的雅丹地貌,而是一座古城遗址。

    但在二十年前,斯文·赫定发现的楼兰遗址,不过是一片废墟,没有这样完整的城墙。

    瑞典探险家打了两个唿哨,仿佛命运再度垂青。震惊世界的大发现近在眼前,犹如约旦沙漠中的佩特拉古城。他命令所有骆驼快步前进,直到面对一座完好如新的城门。

    不可思议,这不是古代遗址,而是活生生的城市。夯土城墙的版筑隔层清晰可辨。木结构城楼按照汉朝样式,两旁有高大汉阙。佛塔又是西域风格,城门洞上雕刻健陀罗花纹,典型的丝绸之路城市。

    斯文·赫定扶了扶眼镜框,城门内飘出一团黑色烟雾。

    “不要进去。”

    小郡王发出一句英语警告,胯下的骆驼都在颤抖。

    瑞典人抽出马鞭,狂暴地喝道:“进城!”

 第九十二章 楼兰古城(一)

    秦北洋、卡佳、九色、幽神,刚刚穿越了丝绸之路南道,沿着车尔臣河而下,发现烟波浩渺的罗布淖尔,还有划着独木舟捕鱼的罗布人。

    有支骆驼队刚刚离开,向着大漠而去,看背影像是考古探险队。秦北洋正要上马追赶,耳边响起悠扬的楼兰古歌。是个揪人心魄的女生,如泣如诉,仿佛在你的心窝子里凿了个洞。

    “真好听。”卡佳也跨上马背,北风吹乱她的金发,肌肤胜雪,“就像吉普赛人的歌谣。”

    汗血马似乎不听使唤,向着大漠狂奔而去。

    秦北洋看到独木舟上的楼兰女郎——十八九岁模样,双眼里有混血风情。

    她叫英卡。

    她在迎风高歌,面色苍白,泪痕已被风干……

    沙漠中的大湖罗布淖尔,龙鳞状的水波底下,有条长长的尾巴扫过。

    茫茫大漠,一路所见都是雅丹地貌。毫无生命的风蚀土堆群,呈现万千仪态,有的像山丘,有的像古堡,有的像烽火台……

    雅丹,由风塑造,铭刻着风的形状与尊严。

    经过一道土垠,闯入罗布泊的核心区,一千五百年前的湖盆底部。到处翻翘着盐壳,透着令人心悸的灰褐色,下边是几尺厚的青灰色土层,再往下是洁白的盐花与咸水。

    秦北洋闭上双眼,仿佛在汉代楼兰的水底世界,鱼虾在四周嬉戏,水鸟冲入湖中捕食,淤泥里浮起溺死者的骨骸……

    跨过孔雀河干涸的故道,不见一只飞鸟。低头看地,寸草不生。这才是真正的罗布泊,死亡之地。罗布人生活的世外桃源,不过是罗布泊在千年之后苟延残喘甚至回光返照的一小部分——用不了半个世纪,也会变成相同的荒原。

    秦北洋看到了楼兰遗址。

    真正的古城废墟,高耸的佛塔残迹。地上是残垣断壁,常年盛行东北风,古城被切割撕扯成一块一块的。卡佳下了马,抚摸徒存四壁的宫殿。她尖叫一声。秦北洋和九色都闯过去,只见半敞开的墓穴里,躺着一排乌黑的干尸,面目狰狞却保存完好。近乎木乃伊的古楼兰人,陈列在罗布泊的阳光下。

    这倒让他看到了希望——这些天胸口又开始灼烧疼痛,肺癌的老毛病卷土重来,必须找到一座古墓延续生命。

    他爬上最高的佛塔,俯视整个楼兰古城,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也是残缺的美。

    有人说,只有残缺的美,才是永恒的。楼兰是残缺的,所以,楼兰是永恒的。

    但让秦北洋困惑的是——今天早上,明明是斯文·赫定的考古队先走的,而这座楼兰古城也是瑞典人在二十年前率先发现的,为何现在却没有他们的踪影?

    难道考古队迷路了?

    攀爬在佛塔顶上的秦北洋,发现正南方有团黑烟笼罩,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而在那团黑烟附近,还有一个个蚂蚁般的黑点……那是考古探险队的骆驼与人。

    爬下佛塔,秦北洋和卡佳骑上马背,带着九色前往黑烟之地。

    片刻后,汗血马与俄国马奔到目的地,再也看不到笼罩大地的烟雾,却平地生出一座巍峨的古城。

    如果说,刚才路过的楼兰古城是一具千年干尸,那么眼前这座城池就是一具新鲜出炉的死尸,并且即将变为行动的僵尸。

    秦北洋看到了几乎是活着的汉朝和楼兰。

    城门口,盘桓着十三峰骆驼,每一峰上都坐着个男人——这就是秦北洋在楼兰佛塔顶上所见的小黑点。

    但他们并不是考古队员,也不是驼夫或武装护卫,更不是剑桥博士、北大教授与国会议员。

    恰恰相反,或者殊途同归,他们是盗墓贼。

    秦北洋看到了小木。

    骑在为首的驼峰上,裹着黑布头巾的年轻男子,他的皮肤白皙细腻,眉清目秀,就像唱戏的小生。这人的目光唯唯诺诺,仿佛宇宙天地万物都如此险恶。

    西天的落日,犹如刚出炉的大烤馕,金黄色的焦香四溢,撒在所有人的脸庞上。

    小木也看到突如其来的两匹骏马,以及马背上的秦北洋。

    他俩互相都是烧成灰都认得的,更别说九色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