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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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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错了,我不是同伙,我就是刺客。”
老金的臂力有真功夫,平举匕首,纹丝不动,差之毫厘就能割破秦北洋的喉管。
“哥哥,对不起。”阿幽低声说,“当你和白俄人出现在库伦,就有眼线用电报告诉了我。我们立刻赶来蒙古保护你,却发现你和白俄人都已向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保护?”
秦北洋瞄着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是的,保护你。我们纵马狂追,踩着白俄人留下的痕迹,追踪到李陵墓前。我发现了你们的马,判断你最有可能在墓里,便让熟悉挖墓的老金,把你们救了出来,否则你早就饿死了。”
“谢谢你了,阿幽妹妹。”
话虽这么说,秦北洋却一点都不客气。
“北洋,我一辈子都在西北挖掘古墓,制服过许多镇墓兽。但我听说,你是在‘天国学堂’修行‘地宫道’的第一名优等生,打破了我在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很佩服你呢。”
“两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个梦——原来你就是‘镇墓兽猎人’!”
“老金,你说的太多了。”
刺客老爹警告一句,老金却看向阿幽:“主人,恳求您放过秦北洋,他是个至情至性的好人。”
阿幽沉默片刻,瞪着乌幽幽的大眼睛说:“哥哥,你们走吧。”
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小郡王、沃尔夫娜骑着中国骑兵团的战马追上来,九色冲在最前头,警觉地围绕着这匹马,总觉得它好像要害主人,甚至有种嫉妒的目光。
“喂,北洋,乌骓不吉利呢,当年项羽就是骑着乌骓驹,自刎于乌江,坐骑也跳江而死。”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秦北洋拍拍胯下黑马,“我喜欢这样的英雄,这样的马。”
不过嘛,项羽的“乌骓驹”并非汗血马,只是代表马的颜色与品相,但与品种无关。
“哈哈,这是一匹母马,好马如好姑娘,愿你骑乘愉快。”
小郡王一语双关,给了他全套的鞍鞯、马镫、辔头等等马具。秦北洋给汗血马披挂得当,却发现在马鬃深处,被人用细绳子系着个小铃铛。
里面似有东西,他用唐刀剖开铃铛,才发觉一张小纸条——
哥哥,千里马配英雄,阿幽奉上。
原来是阿幽妹妹送给自己的礼物。
秦北洋皱起眉头,该不该收这份昂贵的大礼呢?他很想跳下马鞍,将汗血马送还草原。
但这匹马通人性,轻易不让人骑,可是一旦骑上,就舍不得让人下来。它主动用脖子蹭了蹭秦北洋,让他改变了主意。
第八十六章 精绝古城(一)
他们要回中国,但不走回头路,决定向南去喀什。
秦北洋骑着汗血马,翻越雪山与纳林河谷,攀登白雪皑皑的吐尔尕特山口。他在北极和西伯利亚都生活过,早已习惯冰天雪地。
他给汗血马起了个名字,既是阿幽相赠的礼物,便叫“幽神”——既和阿幽有关,又符合这匹乌骓驹的气质,一个“神”字,凸显这匹千里马的不凡。
三天后,他们艰难翻越海拔将近四千米的吐尔尕特山口。据说唐玄奘也曾路过此地,几乎为大雪吞没。古时丝绸之路上的人们,要克服大自然的障碍,不知要付出多少生命。
进入深切的河谷,他们露宿一宿。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点起篝火,看着清澈透明的星空。沃尔夫娜毕竟是个女子,在马背上劳顿虚弱,早早钻入帐篷睡去。
秦北洋有句话憋了好久,终于问道:“你怎认识那个刺客?”
“脱欢……”小郡王帖木儿口中呵出白气,“他是我的堂兄,可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他也是蒙古贵族?”
“三十年前,本应是我的伯父继承郡王之位。老郡王废长立幼,传位给了次子,就是我的父亲。我的长相随妈,更像江浙人,从小就被嘲笑,郡王府的家臣与奴才们,也说我不堪大任,做不了蒙古人的王。而脱欢牛高马大,大家都说他更有资格继承王位。我强迫自己学习骑马、射箭、打猎还有博克——就是摔跤,参加那达慕大会比武,打败了粗壮的纯种蒙古人。我想证明自己也是堂堂的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黄金家族的一员。”
“你已经证明了,帖木儿。”
小郡王对秦北洋说了一番交心的话,向着西北方的天狼星做出弯弓搭箭的姿态:“脱欢比我大五岁,在我十岁那年,他突然失踪了。北洋,袁世凯称帝那年,我们为了阿幽,在北京地方法院门口比试过摔跤。”
“你赢了,带走了阿幽,但却没有保护好她。”
“骆驼队刚回到鄂尔多斯,王府就发生了叛乱,脱欢突然出现,率领旧部把我们一家老小都俘虏了。驻扎榆林的北洋军,奉袁世凯之命前来平息叛乱。脱欢再次消失,阿幽也在动乱中不见踪影。”
秦北洋皱起眉头,看着劈啪作响的篝火说:“他们的目标不是郡王府,而是刚从北京运来的小婢女——阿幽。”
“嗯,也有几分道理。其实,我一点都不恨脱欢。如果他能代替我做郡王,让我游戏人间做个阔少爷,少掉争权夺利的烦恼,岂不快哉?”
“帖木儿,这并非你的肺腑之言。你是一个有雄心壮志之人,只不过用花天酒地风流倜傥来掩饰罢了。”
小郡王尴尬地咳嗽几声:“哎呀……居然被你窥出来了。北洋,你的眼睛真毒呢。”
次日天明,三骑一兽,冲下河谷,经过荒芜的戈壁与盐碱地,穿越盛产无花果的阿图什庄,来到塔里木盆地边缘的喀什噶尔绿洲。
已是深秋,阳光依然浓烈,路边有高大的白杨树与胡杨林,与伊塞克湖完全两个天地。白杨的叶子变得金黄,就像内地银杏。这片绿洲颇为富饶,到处阡陌连接,精耕细作,集市上全是戴着小花帽的白胡子老爷爷,梳着无数根小辫子的美丽姑娘们。
进入喀什城墙之前,秦北洋看到有片特殊的工地,只有穿着花裙子的女孩进进出出。
他跳下汗血马“幽神”,只见地下被整个挖开,露出夯土遗迹,女孩们用小铲子与毛刷清理土中的坛坛罐罐。分明是考古发掘现场,人们更倾向于雇佣女民工,因为她们心思比男人细致,更容易发现宝贝,也不会轻易破坏文物。
女孩们中间,有个男人抬起头,瘦高个头,鹤立鸡群,阳光洒在白皙的面孔上,犹如万人迷的沙漠王子。他穿一身西式工装服,上衣口袋插着钢笔,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
秦北洋喊出他的名字:“李隆盛。”
喀什噶尔,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中亚的文明中心,可与撒马尔罕、布哈拉齐名。乾隆朝平定回疆,即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总理南八城事宜”,堪称南疆首府。
剑桥大学物理系博士一惊,托了托金丝边眼镜,冲到秦北洋跟前热烈拥抱,又惊恐地后退两步:“你真是秦北洋?”
“如假包换。”
“那我在大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幻觉?对不起,科学家不该说这种话。但在北极的维京古墓,我亲眼看到你掉进了喷发的火山口。”
“但我没死,有……”他不想说是北欧神兽救了自己,“有人救了我。一言难尽,这一年多来,犹如伊利亚特加上奥德修斯!”
“荷马史诗——你一定要好好跟我说。”李隆盛搂着秦北洋的胳膊,又见到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还有黑纱蒙住面孔的白俄美妇人沃尔夫娜,他向着考古工地大喊一声,“教授,你看谁来了。”
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家维,顶着满头乱发与灰土,吐了口唾沫擦拭眼镜片,这才看清了秦北洋的面孔。
“你是……”
“教授,我是秦北洋。”
想当年,王家维从香山碧云寺把这乳臭未干的小工匠带到北大。两年过去,他又长高了,肩膀更宽,脸上多了风吹日晒的沧桑。
王教授激动地说不出话,与秦北洋紧紧相拥,就像抱住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考古现场还有个外国人,五十来岁,灰色头发,目光深邃,像是欧洲北部的人种。
李隆盛介绍道:“这位是瑞典大探险家,举世闻名的斯文·赫定先生。”
斯文·赫定只会简单的汉语,向秦北洋打了声招呼,继续蹲在地上,用铅笔速写记录出土的神殿遗址。
“这是疏勒古国,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班超镇守过的盘橐城。我总是不务正业,又抛下剑桥大学的理论物理实验室,志愿给斯文·赫定先生做翻译和助手。我们从印度出发,经过克什米尔山谷,翻越喀喇昆仑山脉,在喀什跟王教授汇合,组成中瑞联合考古队。”
李隆盛露出令人着迷的笑,秦北洋加倍自惭形秽。
考古挖掘告一段落,他骑着汗血马“幽神”,与镇墓兽九色进入喀什城。小郡王、沃尔夫娜、李隆盛、王家维、斯文·赫定依次骑马而行……
第八十六章 精绝古城(二)
历经战乱的喀什噶尔,早已破败不堪。汉城内驻扎拥兵自重的喀什提督马福兴,回城内的高台民居犹如杂乱无章的城堡。
新月高悬,路过艾提尕清真寺前的小广场。小郡王悄悄关照李隆盛与王教授,千万不要泄露欧阳安娜已嫁给齐远山的消息,他怕秦北洋会发疯,甚至狠揍他一顿。
大伙儿住进喀什最大的客栈。客人来自陕西甘肃,以至于中亚、阿富汗与克什米尔的商贾,甚至有一大批白俄浪人。
秦北洋请人给汗血马钉了马蹄铁。沃尔夫娜陪伴在他身边,只要一离开秦北洋,她就毫无安全感。九色却没跟着他,也许是嫉妒主人有了新宠。
不少白俄人排队来换马蹄铁,估计明天要远行。师傅钉马掌的手艺不错,丝毫没有伤着“幽神”。沃尔夫娜也喜欢这匹乌黑的汗血马,搂着它的脖子和鬃毛。
忽然,客栈马厩的火把下,照出一张爬满胡须的俄国男人的脸,他故意把帽檐往下压,却还是被秦北洋认了出来。
“伊万诺夫上校?”
这杀千刀的强盗居然还活着?沃尔夫娜一声尖叫,不晓得出于恐惧?还是念在昔日枕席旧情?
就当秦北洋要抽出唐刀,伊万诺夫飞快地掏出手枪,顶在白俄美妇人的太阳穴上。
子弹射出枪膛的速度,总比唐刀砍向头颈快一些。
“秦,原来你也还活着,金子在哪里?”
“金子属于地宫,任何活人都无法进入,放弃那个念头吧。”秦北洋一只手握着唐刀,另一只手牵着汗血马,“放开卡佳!”
“你叫她卡佳?贱货!”伊万诺夫的臂弯如同绞索,勒紧沃尔夫娜的脖子,“你向中国男人敞开了大腿!”
伊万诺夫边走边退,身边还有十来个白俄士兵——原是他在西伯利亚的旧部,最近从中亚流亡到喀什,正好与老长官重逢。他们用枪口对准秦北洋,又将沃尔夫娜捆住送上马背。
突然,九色来了。
小镇墓兽预感到某种危险,带着小郡王冲出客栈房间。黑夜中鹿角迅速生长,伊万诺夫知道它不好惹,当即下令撤退。这些白俄人翻身上马,带着沃尔夫娜狂奔出客栈。
“卡佳!”
秦北洋一声暴喝,刚跳上汗血马,就被小郡王拉住辔头:“古人云,穷寇莫追。何况天黑了,人困马乏了一天,你要休息,马也要休息。”
到底是蒙古王子,懂得越是千里良驹,越需要悉心照料,不能肆意驱使,暴殄天物。
心焦的秦北洋不听劝,他想若是大白天,九色的威力无法施展,夜里小镇墓兽却很强大。他抽了小郡王一马鞭,马刺促使“幽神”嘶鸣着冲出客栈。
小郡王揉着马鞭抽过的脸上,摇头苦笑:“秦北洋,你到底还是为女人抽了兄弟啊!”
月光下的喀什噶尔,九色恢复为猎犬。它早已记住沃尔夫娜的气味,这俄国女人身上的体味,在南疆沙漠绿洲如此独特,百里外都能分辨得出。汗血马四蹄飞奔,秦北洋怒火中烧,跟着九色穷追不舍,不救回卡佳不罢休。
天明时分,一人一马一犬,冲出喀什绿洲,沿途尽是茫茫沙漠。
跑了三天三夜,秦北洋和“幽神”都累得不行,唯独九色有无穷无尽的力道。前头有条宽阔却干涸的大河,只有中间的涓涓细流,两岸布满枯死的胡杨林,千年不倒。
刀郎族的牧羊人经过,连带比划和听音,秦北洋才知这是塔里木河上游的叶尔羌河。汗血马喝足了水,啃着丰茂的野草。
秦北洋连生火的力气都没了,躺倒在胡杨林中,抱着九色睡了一宿。直到脑袋被马鞭抽了一下,他翻身跃起抽出唐刀,却发现是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
帖木儿得意洋洋,脸上还有淡淡血痕,小镇墓兽九色知道他并无恶意。
李隆盛、王家维教授、斯文·赫定都来了。后面还有一支骆驼队,还有五条狗、十只羊,够吃三个月的粮食,全套冬装,气温表,测高仪等一应科学仪器……俨然是要穿越沙漠的探险队。这年头土匪横行,喀什噶尔提督派遣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一路护送中瑞联合考古队前行。
“我骑汗血马,你们却是骆驼,怎能追得上我?”秦北洋低头回想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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