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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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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猫像是赞同一般,喵了一声,轻轻的闭上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又从那夫人怀中跳了下来,朝着开封城的方向奔去。

 第四百一十章 矛盾

    “咱们直接回去吧!今儿个算是白跑一趟了,连身都没有热成!”

    闵惟秀有些耿耿于怀,她可是想要同人好好交手一番的,结果不是酒囊饭袋,就是短命鬼!

    她同姜砚之大婚在即,总不好真同她阿娘说的一般,逃婚去闯荡江湖寻找对手吧?只能成为一个遗憾了。(全本小说网,https://。)

    “姜砚之,你在看什么?”

    闵惟秀说了半天,见姜砚之没有反应,只是看着远方,又问道。

    姜砚之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事,应当是我看错了。我问里正几句话,咱们就回去。”

    闵惟秀点了点头,路丙押送犯人回京,她可不敢随便离开姜砚之身边,万一他被人弄死了,她岂不是要守望门寡?

    要不得要不得!

    “我听人说,在你儿子没了之后,你们曾经去开封府告状,却没有下文了对不对?当时是谁同你说,我不在开封府里当差了?”

    里正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叫三大王见笑了,我那不争气的儿子,做下那等天理不容的事,原是该死的,但到底是我的儿,心中总归是不得劲的。”

    “其实,早在王大胆死了之后,我家那三儿,就拼命让我去开封府报官,请大王您来。现在想来,当时他是怕了。”

    “那会儿我还不知道是咋回事,就领着他一道儿去开封府告状了,我们不识字,也没有写状纸,更加不知道如何告状。只能眼巴巴的在门口等,想要等等看,有没有大官人出来,问问他您在哪儿。”

    “我们等了没有多久,就出来一位姓路的大官人”,里正说着,吸了吸鼻涕,“对了,就同大王您身边带着的那个小哥一样,穿着差不多的衣服,腰间也配着刀……”

    “那个大官人将我们拉到一旁,说您已经不在开封府了。如今开封地界的事儿,都归二大王管。叫我们把事情说了,他会回去转告二大王的。等到二十九的时候,会派人来保护村民。”

    “我们这些百姓,最怕的就是官老爷了,当然是他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了。回来之后,等了十天半个月,也没有什么消息,眼见着二十九又要来了。”

    “我儿子又劝我去开封府找官,我去了之后,给那看门的老哥哥送了些银钱。他才给了我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他说开封府刚刚换了一拨人,个个都卯足了劲儿要表现呢,像我们这种无头无尾的棘手案子,他们断然是不会管的,不然的话,手中又多了一桩悬案,会影响二大王的表现的。”

    “这二大王,我们听都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性情,便不敢久留,急急忙忙的回了村中。我那三儿,那几日还说,要去他外祖家中小住,被我给拦下了……唉,也合该是他的命。”

    “三大王,小人知道你是个好人,这才什么话都敢说,若是有半句虚言,叫我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姜砚之叹了口气,“我知晓了,今儿我问你的话,别再对旁人说起了。”

    里正点了点头,神仙打架,百姓遭殃,他如何不懂。

    “我如今主要管着大理寺,依旧兼着开封府的推官之职,你日后有事若是要寻我,直接去大理寺便可。大理寺不成,就直接去寿王府,城中的人,都知道在哪里。”

    “不光是刑律之事,若是有其他的困难,也尽管来,我自己个解决不了,但是可以领着你,去找该找的人,可别耽误了。”

    里正眼眶一红,朝着姜砚之行了个大礼。

    姜砚之扶了扶他,拉了闵惟秀的手,朝着马车走去。

    闵惟秀突然觉得没有那么郁闷了,因为她觉得姜砚之比她更加郁闷,这么一对比,心中不由得好受了几分。

    “喂,你做好人,不怕你那二哥,觉得你抢他功劳了?”闵惟秀咬了一口葡萄,老甜了,她想着,掐下一颗,塞进了姜砚之的嘴中。

    姜砚之苦笑出声,“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不管是大哥领开封府,还是二哥领开封府。或许我二哥并不知情吧,他府上的幕僚,也太过心急了一些。”

    闵惟秀想着,觉得也是,这事儿东窗事发了,对二皇子并没有什么好处。

    可能是因为二皇子当时刚当了开封府尹,二皇子党觉得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把他们给砸晕了,迫不及待的要表现自己。

    这桩案子,若是二皇子的人接了,肯定搞不定,到时候还要姜砚之出马。

    姜砚之虽然人有些跳脱,但是在百姓中的口碑还是不错的,又跟着北伐,虽然北伐失败了,但是当时连下四城的时候,武国公同成将军可是毫不吝啬的为他表功了的。

    二皇子党着急粉饰太平,压下奇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事实证明,他们的效果很好,二大王当了开封府尹之后,广受好评。而打那之后,开封府来找姜砚之的案子少了许多,他基本上一直都在大理寺里转悠。

    至于二皇子自己个知道不知道,那就只有他自己个知道了。

    “你莫要难过了,日久见人心,着急上火也没有用!”

    姜砚之点了点头,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应该我保护惟秀,让惟秀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才对,现在反倒是让你担心我,来安慰我!”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了出声,“别啊!你别把我当那种需要保护的小娘子,我怕我肉麻得一哆嗦,把这马车给震散了!”

    她说着,做出一个抖动的样子,那马车当真咣咣咣的震了起来。

    坐在马车前头的阿福脸一红,哼起了小曲儿,“春啊去呀,人啊留呀~我唱的不知道是什么鬼啊~我家小娘好大胆呀~”

    闵惟秀听得简直要炸裂了,什么叫做淫者见淫!

    原来你是这样的车夫!

    姜砚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抬起手来,挡住了闵惟秀的拳头,“惟秀你别捶啊!你再捶,我就要被你捶死了!那过几日,你嫁给谁去?”

    “捶死就捶死!想娶我闵惟秀的人,从开封府排到代州去!”

    道路旁边,一个戴着斗笠的老学究看着咣咣咣的马车,摇了摇头,“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第四百一十一章 添妆(一)

    闵惟秀瞧了瞧镜子里头的自己,“安喜啊,虽然说今儿个是小娘我添妆的日子,但是这胭脂是不是涂太多了啊,我怎么瞧着像猴子屁股一样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小娘我宿醉未醒呢!”

    安喜小手一抖,左右看了看,“一点都不红啊!猴子屁股我见过,比你这个红!”

    闵惟秀总觉得那里不对,又说不上来。(全本小说网,https://。)

    她想着,又指了指头,“这金钗金步摇啥的,不再插几个?岂不是显得空荡荡的?”

    安喜双手叉腰,“小娘有所不知,我可是都寻老嬷嬷问得一清二楚的了,这脑袋上空的地方越多,一会儿添妆,给小娘扎金簪的就越多,安喜想着,咱们少插点,一会就能多赚点。”

    闵惟秀这下放心了,恨不得把头上所有的簪子都拔下来!

    钱嘛,谁也不嫌多!

    “唉,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到了添妆这一日,我才想起,我好想没有几个能够来添妆的闺中密友,一会儿要是没有人来怎么办?”

    安喜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又挠掉了百十根头发。

    她家小娘自打从城郊回来,就进入这种惊恐状态!

    她就说嘛,就算是女金刚,女战神,到了快要成亲的时候,也是紧张得要命的!脑子都不转了!

    小娘啊!你着急个啥啊!以武国公的尿性,若是没有人来添妆,他能够去别人家里抓人来啊,“你敢瞧不起我女儿,看老子不打死你……”

    这才是你们家的画风啊!

    临安长公主就比较温柔了,可能会一家家的,把认识的人全下了帖子……

    若是闵二公子闵惟思在,那怕是会拿钱,请了一帮演技高超的戏子,怎么着也得把小娘子你给哄高兴了啊!

    “小娘,放心吧,宫中会来人的,还有柴郡主,光是我们家姑娘,就有好些个呢!还有高小娘子,不老少了……”

    闵惟秀安心了几分。

    自打那日从武林盟主府回来,她便再也没有见过姜砚之了,一来他到底不放心,去开封府查还有没有同魔笛案一样,被人疏忽了的案子去了;二来,大理寺的卷宗还要收尾;三来,临安长公主说小夫妻二人在成亲之前,还是不要再见的好……

    这一连好几日不见姜砚之,闵惟秀才真正的觉得,好似有什么事情,即将变得不同了。

    他没有来,闵姒的三日回门,也波澜不惊的过去了,送走了闵姒,武国公府便全情投入的,开始准备闵惟秀大婚的事情起来,因为姜砚之是皇子,一老早宫中就来了一帮嬷嬷,气氛紧张得要命,连带着闵惟秀自己个,也觉得自己再淡定下去,实在是对不起人了。

    “你说得也是。安喜啊,要不我还是先吃一碗面条压压惊?”

    安喜将闵惟秀按住了,“小娘啊,你忘记了吗?咱们大婚的礼服,那腰束得可细了,若是多吃了,小肚子鼓起来,变成了好几层,那就难看了……”

    闵惟秀有些沮丧……连吃都不让吃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

    在开封府中,紧张的不止闵惟秀一个人。

    各家各户,都在烦恼之中。

    “夫君啊!那啥,咱们同武国公府没有什么往来,去添妆,会不会很奇怪啊?”

    “夫人啊!你今日不去添妆,明日我们就要去寿王府喝喜酒啊!这闵五娘子添妆,三大王总不好厚着脸皮去吧!可是明日……我滴个天啊!不敢想啊!你今儿去添妆,先送个厚重的,闵五娘子拿了钱,三大王明日也不好意思,勾咱们的魂不是?”

    有一句话,没有脸说。

    一想到,明日要去参加黑白无常的婚宴,就两股战战,瑟瑟发抖啊!

    可是这还真的不能不去啊!谁让他是原来的太子党呢,现在转投二皇子是不行的,必须抱着三大王的大腿啊!

    “夫君不愧是金榜题名,高中了状元的人!就是有远见,这就跟我儿科考之前,我去添香求神拜佛一样……阿弥陀佛,黑白无常保佑……不过夫君啊,送多少,才算是多啊?”

    “你去咱们内库里翻翻,选那最重的金镯子,给闵五娘子撸上一对!”

    “最重的?那不是给人戴的,就是用来显摆的,我嫁妆里倒是有一对,我阿娘留给我换钱用的。好几斤哪,戴手上会不会太重啊……”

    状元郎小白眼一翻,“就它了!你想啊,闵五娘子力大无穷,别说几斤了,就是几百斤,戴在她手上还不跟玩儿似的!再说了,万一明儿个婚宴,是按照给的钱多钱少排序的呢,钱越少的死得越快,那咱们多送点,不至于落后啊!”

    “原来如此!夫君高见!”

    状元郎擦了擦额角的汗,钱财乃是身外之物,还是小命要紧。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

    ……

    与此同时,另外一间大宅里。

    一个穿着紫衣的夫人,也有了同样的问话,“夫君啊!我同临安长公主经常一道儿喝茶,去给闵五添妆是应该的,但是闺女同她不认识,怎么也要送这么厚的礼?莫非你瞧上了闵家二郎?”

    “那闵二郎风流浪荡不说,还有了长子,我是不依的!”

    主座上的男子,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糊涂,我怎么会这么想。”

    那夫人一惊,站了起身,“你该不会,想要我闺女,去给三大王做侧室吧?”

    男子手一抖,茶水掉了一身,“都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闺女同你什么仇什么冤,你要她去送死!跟白无常抢男人,这是寿星公上吊,嫌自己命长了不是!”

    “那是为何?”

    男子摇了摇头,“你不懂啊,不懂!若不是我一个男人去不合适,我都恨不得去啊!你们今日去了,明日不就不用去寿王府了么?万一万一……万一不行,我明日装病不去,也是说得过去的!”

    “那也不用送这么厚的添妆吧?这可是好东西,留给我们女儿做嫁妆多好!”

    “你不懂啊!不懂!你不知道啊,现在开封府中,已经暗暗的有人在比哪,传说谁送得少,谁就死啊!虽然这种传言毫无根据,但是多送些,总是没有错的!”

 第四百一十二章 添妆(二)

    闵惟秀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座上,趁着众人不备,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两下。(全本小说网,https://。)

    这一拍,掉了一手的胭脂,脸不由得越发的僵硬了几分。

    她原本以为没有人来,可是好家伙,这一早上,脸都笑得僵硬了。

    闵仪坐在一旁,惊讶的看了看门口,“那个不是吏部侍郎王夫人么?也同你认识?没听说过她死了儿子或者死了爹啊……她家夫君可是正正经经的状元郎,以前瞧人,那都是眼朝天的!”

    闵珊前些日子产下一子,如今正在月子中,柴郡主来替她送了礼,坐了一会儿,便早早的走了。

    关系亲近的待得不久,这不认识的,倒是一波一波的来,闵惟秀自己个也是一头雾水。

    莫非她阿爹拿着狼牙棒,一家家的上门撵了?

    闵惟秀睁圆了眼睛,瞧着那矮矮胖胖,笑得跟抽筋似的妇人,果断的摇了摇头,“不认识,就是见过的尸体,也没有长这样的。”

    不是她忘性大,因为这王夫人实在是让人简直难忘。

    只见她双手垂在两侧,跟拉长了的面条似的,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脱臼了。两条腿走起路来,直拖拖,抬不起腿来。

    这不是娘胎里带了什么病,那就是同鬼屋里的琴师一个毛病,要变骷髅了啊!

    笑吟吟走过来的王夫人脚一僵,求您没见过,真的!

    唉,若不是她家夫君做事太绝,抱前太子大腿抱得太狠,他们也不至于,如今走投无路,只能够接着抱三大王腿啊!

    一朝天子一朝臣,唉,谁知道煮熟的鸭子,他为了另外一只公鸭子,还真飞走了呢!

    说多了都是泪啊!

    王夫人走到闵惟秀跟前,笑道,“一晃闵五娘子都长这么大了啊,出落得可真是水灵。以前我见过你一回,那会儿,你还骑在你阿爹背上,满京城的溜达呢!”

    闵惟秀有些恍惚,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哦,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阿爹经常带我去买糖人吃!”

    “我娘家也姓闵,我二舅妈的三姑娘的外祖母,同你家老太太也算有旧,今日小娘大喜,我也过来沾沾喜气。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一点心意,小娘拿了换糖吃。”

    王夫人说着,艰难的抬起的自己的左手,从上头撸下来一个巨大的金镯子,咣的一下,搁在了一旁放添妆的喜盘里,好家伙!这一大坨金疙瘩一出,承托得先前的那些手镯,像是指环似的了。

    王夫人抖了抖左手胳膊,脸色好了几分,又一鼓作气,取下了另外一只大金镯子,看了一眼托盘,整个人都如释重负了。

    哈哈,怎么着我们家也不会死了!

    闵仪笑得有些艰难,你们家是有多喜欢自虐啊,平日里出门还戴负重的啊,现在文官的家眷都这么拼了吗?

    还有,都说文官钱多,果然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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