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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凤华-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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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听得稀奇,她就觉得奇怪,这开封府里七十二正店,姜砚之怎么就这么喜欢樊楼了,看样子他同樊楼的东家,乃是旧识。
闵惟秀想着,高兴起来,莫不成日后混吃混喝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松仁急切的想要表现,好似他说了之后,就能够被人写到《三大王洗冤录》上,从此美名广为流传。
“若说什么奇怪的事情,哦,我想起来,大约一个月前,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同样是李大官人同一帮子崇文馆的人来饮酒,叫了瑶娘去唱曲儿。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常明便被人打了,连那琴都摔坏了。”
闵惟秀来了精神,崇文馆?崇文馆好啊!二大王不就是在崇文馆修书的么?
“谁打了他,那个什么李大官人么?这真定侯府,乃是书香门第,竟然也这么嚣张么?”
松仁惊讶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五娘子不知道么?那李大官人有一次醉酒之后说,他家妹妹,要做二皇子妃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这倒是很有可能。
大陈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的,是以在东京城中,当真是侯爷满地走,伯爷多如狗。
那真定侯,乃是前朝进士,得了重用,亡国之时,投了大陈。
乃是当真有大学问之人,不光是他,便是他的两个儿子,也都文采斐然。
真定侯乃是做过三个皇子的老师的,后来官家命人修《永平御览》,便由真定侯总领。
是这朝中,难得的清贵人家。
官家让杨芙蓉做了侧妃,给二皇子武将的势力,又让他娶李氏女做正妃,博得清流的青眼,乃同他给太子选妃的路数,如出一辙。
“这李大官人,也不是一直如此,他就是喝多了酒之后,有些爱毛手毛脚的。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也知晓的,他们这些文人风流得很。只不过,那日同常明起冲突的,并非是这李大官人,乃是他的同僚,一个姓徐的公子哥儿。”
“这徐小郎君的叔父,也是崇文馆里的厉害人物。这徐小郎君性子刚,就是他打了常明。当时徐小郎君,还放了狠话,说要弄死常明呢,好多人都听见了。”
“我们劝常明在家歇几日再来,他不听。不过后来徐小郎君又来了好几次,也没有为难他。三大王,不知道小的说的这些个事,对案子有帮助么?”
“是不是那常明怀恨在心,将徐小郎君给弄死了?不对啊,我刚刚去劝解的时候,还瞧见徐小郎君在里头呢!到底是谁死了啊?”
姜砚之摆了摆手,“当然是有用,谁死了,你一会儿不就知道了么?我提前告诉了你,怕你吓破了胆儿。你帮我去叫那瑶娘来唱曲儿,让常明抚琴吧!”
松仁嘿嘿一笑,“三大王当小的是吓大的么?我可是什么都不怕!”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话不要说太满啊,一会儿吓得屁滚尿流的,可就打脸了啊!
不一会儿,那常明便衣衫不整的走了进来,身后的瑶娘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袖,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
第三百七十章 活死人(二)
安喜原本站在门口,一瞧见那常明进来了,立马冲到了闵惟秀身后。(全本小说网,HTTPS://。)
那可是活死人,谁知道靠什么站着的,万一是靠吸小娘的血呢?安喜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喜想着,看了看屋子里,那瑶娘是常明的自己人,三大王同那松仁是臭男人,那只剩下小娘同她了。
不行,要吸先吸我的血!
安喜想着,猛的一下,站在了闵惟秀前头,闭着眼睛张开了双手。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的,安喜这一下子蹦后,一下子蹦前的是干啥呢?
还张开双手,现在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大官人,想听什么曲儿。”常明像是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一般,轻声问道。
姜砚之摆了摆手,“叫你们来,是有事儿要问,你们莫要隐瞒。”
他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常明,常明脸顿时一下就红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眼中满是怒火。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脸都黑了,无语的说道,“我家夫人你知道吗?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
常明松了一口气,一旁的瑶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武国公府我知道,这位大官人是绝对不敢拿你怎么样的……”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劈叉了,难不成这京城还有什么共识,譬如武国公府的女婿们,是绝对不敢乱来的,不然的话,武国公要剁了他的狗脑袋去?
姜砚之正欲开口,突然瞳孔猛的一缩,扯了扯一旁的闵惟秀。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一队虫子透过那门缝,排着整齐的队,朝着常明所在的地方爬去。
那虫子十分的小,若是不仔细看,压根儿瞧不见,也亏得姜砚之心细如尘,她目光如炬,这才发现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扭了起来,眉头皱着,看上去颇为烦躁。
“瑶娘是吧?最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呢?譬如蚊虫多之类的?”
瑶娘见闵惟秀言语亲切,放了几分心,“奇怪的事?若说蚊虫,天热之后,家中的虫蚁的确多了起来,有时候一窝一窝的,奴还一直忧心,是不是会有什么地动之类的。”
“小时候,我阿爷同我说过,若是要地动了,便会有这样的异……抱歉,是瑶娘的不是,唐突了贵人,这京都圣地,怎么可能有地龙翻身,瑶娘失言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擦,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日,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第三百七十一章 活死人(三)
“我们这些卖艺的,大多数都窝在城南,那里鱼龙混杂的,有许多黑漆漆的小巷子。(全本小说网,https://。)若是平日,我自是不怕,但那日我伤了脚,一瘸一拐的,又总听到脚步声,心中急得不行。”
“等走到一个必经的小道上时,那脚步声靠近了。我拉着瑶娘想跑,可是跑不快,不一会儿就被人追上了,黑灯瞎火的,他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我瞧不见他的脸。”
常明说着,声音闷闷的,不停的颤抖。听得安喜在一旁不停的吸鼻子,双目红红的。
不用他说,都能够想到,他们一定被人给追上了。
“那脚步声,咚咚咚的,很重很重,像是踩在鼓上一样,又像是那牛马在路上跑一般,哒哒哒的响。我腿伤了跑不动,让瑶娘先跑,我们家就在前头了,转个弯就到了。可是瑶娘不放心我……”
“被抱着琴,想要用琴来砸那个人,可他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推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把瑶娘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拼命的拍门,都没有人应。”
“周围黑灯瞎火的,我拼命的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我没有办法,翻墙进了去,没有想到,才一落地,就被人从后头打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醒过来,救瑶娘,除了我,便没有人可以救瑶娘了。瑶娘性子刚烈,若是被人侮辱了,那定是不会苟活。所以我要醒过来,醒过来救瑶娘。”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家中的床上了。瑶娘同我说,我被那人打出了血,那人以为闹出了人命,丢下她就跑掉了。她差一点就……但是万幸……她见那人走了,便寻了同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过来,将我抬了回去。”
“我们刚同那姓徐的吵了架,他放言要弄死我们,晚上,便受到了他的攻击。我心中怀疑他,便想着去樊楼守着,一定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们虽然是下九流的人,但是也不能够平白无故的就这样被他打吧?”
“可是徐慕卿瞧见了我们,却翻脸不认了。我没有办法,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便发生了虫子的事……不光是如此……”
常明说着,伸出脚来,脱了鞋袜,露出了自己的脚丫子……
屋子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见过了死尸的姜砚之,都不忍直视,常明的脚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
“我每天都想着,再多给我几日吧,再多给我几日吧,让我多护着瑶娘几日,让我再多活几日,等我把瑶娘安顿好了,我再死也能够瞑目了。可是,每日早晨,睁开眼睛,我便又舍不得了。”
“我给瑶娘,在城外的村子里置办了一个小院,又买了田地,我若是不死,下个月,指不定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从六岁那年起,便一心一意的想要娶瑶娘为妻。”
“我舍不得啊!你们不要告诉瑶娘,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我这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了。你等我送瑶娘去村子里,给她寻到了一个可靠的好心人家,我便寻个借口出京去,然后自我了断。我是绝对不会吓到别人的!”
“三大王,人都说你是那阴间的黑白无常,判官老爷。我知道我阳寿已尽,可是你……你能不能再容我几日,我求求你,常明给你磕头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不用我们告诉瑶娘,她已经知道了。”
常明一愣,“这不可能?我们一直都谨守礼教,从来都没有越雷池一步,瑶娘压根儿没有看到我已经……”
“气味。你不觉得奇怪吗?旁人都闻不到你身上腐烂的味道。”
“我戴了香囊的,是瑶娘最喜欢的兰花香。”常明指了指自己腰间的香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么小一个香囊,是不可能盖住你身上的香味的。你的衣衫是谁洗的,你的衣衫也被人熏过香了,还是一股子浓烈的桂花香。”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瑶娘猛的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常明。
常明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想要盖住自己的腿,却被瑶娘一把抓住了手,“明哥,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早就知道了。”
站在门口的松仁,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滴个娘啊!可吓死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看吧,牛皮吹破了吧!
瑶娘颤抖着手,轻轻的摸了摸常明的腿,哭道,“那日你被打晕在地,流了好多血,当场便断气了了,我出去找人,可等我回来,你又坐了起来。我当时高兴得不行,以为你是一时背过了气去。”
“可我们是一同长大的,又一道儿跟着师傅学艺,你吸气呼气的节奏,就同我最喜欢的那支小调儿差不离。每次我在你身边,听着都忍不住欢喜,若是变了一丝儿,我便知晓,你是着凉了……”
闵惟秀一听,竖起了耳朵听姜砚之的呼吸声,只觉得这厮同拉风箱牛喘气并无啥区别,还小调儿呢?
人正常的呼吸,能成调儿,闵惟秀觉得,这八成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了。
就像是她瞧姜砚之,也不觉得他有多胖。
“可那一日起,我便再也听不见那熟悉的小调了。我知道,你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我只是在想,不管怎么样,便是借我的阳寿也好,我只求明哥你能够多活几日。”
“有那虫子爬进来,我都悄悄的弄死了;你身上有味儿,我晒干衣服之后,便给你熏了香;你没有呼吸,我便呼吸得重一些,盖住你……”
“不是说好了的么?等我们有了钱,就买一个小屋,在屋前种一颗桂花树,在那树下,种满了兰花。等到八月桂花开的时候,你在桂花树下抚琴,我在你身边跳舞。”
“我们今日是最后一次在樊楼里唱曲了,明日就能住到新家里去。我的嫁衣,我都悄悄的缝好了,那红烛喜字,我都买好了。不管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便是成了那一具骷髅,我也要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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