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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逆袭日常-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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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就是欺负他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外乡人。
发现自己吃了亏,把东西搬了出去,重新找了一家。
他们就像所有普通的平凡的异乡人一样,出门在外吃尽了苦头,因为不懂当地的状况,走了不少歪路,受了不少气。
“我们是不是应该租个房子?那样比较省钱。”
“儿子,租房子要交押金,我们没有啊!”
日子还是要继续。
他遇到了熟人。他猛一抬头,想不起对方是谁,脑子里只剩“被认出来了”。。。。。觉得尴尬以及丢脸,此时此刻,他想到的只有让熟人知道他混成这幅模样,一定会被笑话的。
直到摸到脑袋上的头套才放下心来,人家认不出他。
看着熟人大步朝前走,他一咬牙一跺脚追了上去。
他觉得人的尊严很奇怪,有时候坚如磐石,有时候像是气球,一扎就破。
“是我啊!小唐啊!你还认识吗?我们,我们一个月前见过的!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他把头套撸了下来,对面的男人一眼差点没认出来,他脸色蜡黄蜡黄的,头上油腻腻的,胡子没有刮干净,剩下青黑的一层,眼睛里还有红血丝,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悲苦。身上看着也不干净,和之前的模样,有很大的差别。。
“你怎么变成了这样?”男人上下扫了他好几眼。
羞耻吗?当然羞耻,这种堪比x光的视线,让他后背的汗不停地流,可日子还是要过啊!
“你能请我吃顿饭吗?”他脸涨红了。
“小唐,你工资还要不要了!整天摸鱼,小心我炒了你。”
“大不了老子不干了!”他低眉臊脸地跟着男人进了路边的快餐店。
“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点。”男人三两下点了单,“别客气,这顿算我请你的,不用你还,你只管吃,不必有什么顾忌。”
他半死不活地冲他笑了一下,心塞地想:“能吃就行了,他不挑,他本来是个挑剔的人,可再挑剔的胃口也会因为三十多天没滋没味冷冰冰的盒饭屈服。”
坐在冰冷的塑料椅子上,面对油腻腻的快餐,吃了一口,竟觉得热泪盈眶。
穷啊,真的太穷了,这样一顿像样的饭,他已经好多天没吃过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从前有妹子兜底,有妈护着,他不成器也没吃过什么苦头,他太幸福了。他花钱不加节制,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天怎么过,现在现实让他学会了低头。
说来也奇怪,以前不管爸妈怎么说怎么教育,朋友亲戚怎么劝,都改不掉的坏毛病,居然奇迹般地自愈了。
他觉得很难受,非常的难受,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如果上天能够让他重新来过,他绝对不乱花钱了。
泡在泥潭一样的窘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爬出来。
以前他什么活都不肯干,家里掏了好几万,找了关系,把他塞进了一家小单位,一个月四千块,工作很轻松,摸摸鱼的那种,他都看不上,谁会想到有一天,他竟然会带着粗制滥造的头套,站在街边给人发传单。
如果没有人给他钱,做什么都捧着他,他大概真的什么都不是吧。
跑出来之后过了这么久的苦日子,活得都没个人样,到今天,他惊觉以前的自己错了。
他压下有些混乱的心绪,不肯再流露出自己的落魄。
最缺德的是店里还在放一首歌,嗷嗷地唱着,“我做着白日梦,白日梦,白日梦”,“我做着白日梦,白日梦,白日梦”,满满的不加掩饰的恶意劈头盖脸而来。
对面的男人不动筷子,沉思了片刻,“怎么回事,你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方便和我说说吗?”
他低头看着油腻腻的盘子,其实是一个字也不想说的,在熟悉的人面前讲自己的倒霉事,想想都觉得羞耻。
然而嘴巴却背叛了他的意志,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一五一十什么都说了。
他憋闷得也实在太久了。
男人没有打断他,一声不吭地从头到尾听完。
他破罐子破摔,全说了,觉得这操蛋的日子,也就那么回事。
太穷了。
母子两个的行李只有一点衣服,一个暖宝宝,少量快用完的日用品,兜里叮当响的零钱,一个破手机,他之前那个最新款的水果手机坏了,买了个便宜的,他妈的手机不久前摔坏了,连老年机都没舍得买,反正也不会有人给她打电话。
活了这么久才发现,他们母子其实一点都不招人待见。
“这里有两千块钱,租个房子在这里打拼,或者回家都可以。我家里有点事,以后有机会还会再见面的。”
“好,谢谢,真的谢谢。”这个时候他热泪盈眶,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哭。
以前家里人因为他是个男孩,什么都以他为重,对他好得不得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珍惜过。因为锦上添花,不稀罕。
如今吃尽了苦头,肯帮他一把,给他雪中送炭的人,显得格外不一样,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忘不了今天的事。
他艰难地抽了一下鼻子,想说两句感激的话,可惜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真诚地给人鞠了个躬。
出了小餐馆,西北风从他的脸上嗓子眼里小刀一样地刮过,生疼生疼的,刮着刮着,他却笑了。
好几年以后,唐柠戴着墨镜开车的时候,看见了穿着工作制服修车的哥哥。
他老了不少,稳重了不少,娶了个本分的媳妇,靠自己付了房子的首付,有了个儿子。
而她,除了每月按时给家里汇一笔钱,几年了,都没回过家。
有些伤害,不是说忘就能忘。
现在这样很好。炮灰逆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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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章 我是一株仙草1
(全本小说网,HTTPS://。)
【在世人眼里,她牺牲小我,成全了一对神仙眷侣。//全本小说网,HTTPS://。)//成王败寇,谁会去探究繁华外表下的鲜血淋漓。】
一株小草,奋力舒展枝叶。
虽然是一株草,看着却还是很醒目。
翠绿到了极致,整株草晶莹剔透,阳光的透过,加亮了那灵动鲜活的颜色。
太阳很好,微风柔和,花团锦簇,有各种美丽的鸟儿飞来飞去,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安静祥和。
可是,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哒哒哒……”打破了这片宁静。
小草抖了抖叶子。
马踏草地,尘土飞扬。
一匹骏马带着一个白衣女子,如风一般出现在了小草面前。
白衣女子低头寻了一会,看到了小草的那一刻,她的眼睛顿时一亮。
她利索地翻身下马,蹲在了小草面前。
一系列动作干净利索,毫不拖拉。
“唐柠,你快跟我走,有很重要的事。”女子长得极好看,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像是一团耀眼的光,让人目不转睛。她还香气袭人。
就是太香了一点。
这个香味真的香得熏死个人了。
这么香,还是掩盖不住那股子蛇腥味。
“阿香,你不是说了,人间事了,就跟我一起在崂山修行吗?以期早日成仙吗?对了,你身上的妖气怎么越来越重了,是不是这些年,你荒废了修行。”唐柠慢吞吞变做了人形,她肤色生得极白,五官逼人,眉心间一抹绿色细纹跃动。
“你一个人在这修行不会觉得枯燥吗?在去崂山修行之前,去人间走一遭,感受那滚滚红尘不也挺好的吗?”阿香笑得有些尴尬。
“凡间也没什么意思。”唐柠轻轻一跃,跳到了好几米高的树上,看着蓝天白云,笑得没心没肺的,“我刚从凡人的地方回来,觉得凡间也就那么一回事。我吃过皇宫里的御膳,喝过凡间最烈的酒,吃过最甜的糖葫芦,看过最热闹的戏。读过不少有趣的话本,然后觉得还是做仙人比较好,做人怪没意思的。”
“你去凡人的地方了?难怪这三年,我总是找不到你。”阿香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唐柠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去了人间,见识过凡间最烈的酒,最美的风景,最好吃的饭,最甜的糖,自然也见识过人间最丑恶的人心。
人比妖魔鬼怪神仙,复杂多了,他们有很可爱的那一面,也有很丑陋的那一面。
“三年前,有一天我突然头痛了一下。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在一个山脚下,几步开外就是一个小村庄,我想这大概就是缘分,我和这滚滚红尘,有那么一段。我在人间呆了三年。前段时间刚回来。”唐柠虽然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对白蛇阿香依旧没有生出多少警惕之心,她们认识一千年了,交情很好。
可以说,人间她就这么一个朋友。
阿香不会害她是。
她本是蓬莱的一株仙草,不曾位列仙班,不曾在蓬莱留下姓名,因为蓬莱爆发了一场大战,她沦落到了人间,在人间化了形,一待就是一千年。
她不知道怎么回蓬莱,但对蓬莱是很向往的,所以她才一直缠着白蛇阿香去崂山修行,那里是最接近蓬莱的地方。
去蓬莱的路,断了,她回不去了。
但能待在离蓬莱最近的地方,也是好的。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很快就要死了,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到崂山修行了。我要食言了。”阿香笑得有些悲伤,“这一千多年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所以我想再见见你。我死了以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把我埋了吧。”
作为一株仙草,唐柠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点了点头,就跟着她去了。
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竹屋,陈设很简单,桌椅蒲团都是干净的,墙上还挂着一个装药丸的小葫芦,竹屋的窗半开着,可以看见窗外是百丈深渊,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只有修行之人或者妖怪,才能上去。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她自幼生活在蓬莱,后来下了凡,哪怕是人间的几个宝地,都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她开始运转内丹,灵气哗啦啦往身体涌,特别的舒服,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阿香打开了香炉的盖子,舀了一些香料在里面,点火,盖上香炉。
一会就有一股淡淡的味道随着烟雾一起从香炉孔洞中飘了出来,味道很淡,闻在鼻尖有股一股咸腥的感觉。
“你这是在做什么?”唐柠闻了闻味道,觉得这大概是用旁门左道练出来的东西,瞧着有几分诡异。
“我不想他死。这是用我的心头血炼成的丹药,能给他续命。”阿香咳了两声,看着有些虚弱。
唐柠能感觉到阿香的妖元很是浑厚,看起来并不像是一只用心头血给心上人续命的可怜妖怪。
在凡间的三年,教会了她不少。比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所以她虽然察觉到了阿香在撒谎,也没有去戳破。
只是觉得物是人非,很多事情都和从前不一样了,她长大了些,懂了些人情世故,阿香也变了,变得不纯粹了。
情情爱爱,果然是很可怕的东西,把一个好好的妖怪,变成了奇奇怪怪的模样。
作为不识情爱的小仙草,唐柠眨了眨大眼睛,“你们只有三世的羁绊,这是最后一世了,他已经六十多岁了,凡人很少能活到一百岁的,你再怎么给他喂丹药,他还是会死的。有些事情是强求不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倔强?你以前说过,妖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仙,你说报完恩,就一心求道的。现在的你变了。”
她去了凡间,自然也知道,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一定要以身相许。
而且人妖相恋,是有违天道的,阿香要报恩,未必是对的。
在人间,她听过这么一句话,强扭的瓜不甜。
每一世她的情郎都不得善终。
第一世,他是个和尚,破了女戒,被主持赶出寺庙,他自杀了。
主持说他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与佛家有缘,本来打算把袈裟传给他的。
第二世,他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士,好打抱不平,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那个女孩被人玷污了,跳崖死了。
阿香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再后来他生了很重的病,阿香来求她,她用一小片叶子救了他。
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在一起。蛮夷入侵,男人上了战场,杀了数不清的敌人,被敌人用乱箭射死了。
他武功盖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本来应该成为赫赫有名的将军,镇守一方,而不是英年早逝,功名被小人冒领。
第三世,他是一个卖药郎的小儿子。
阿香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蹲在一块大石头上,手里还捏着一个软哒哒的柿饼,砸吧了一下嘴巴,看起来吃得很香的样子。
大石头边上,来了个小孩子,磕磕绊绊地背着书,“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后面,后面怎么背来着。”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他流畅地背了下去,“你怎么这个都不会背,我昨天在边上听了一遍就会了。”
他大概是极聪明的,是过耳不忘。
以前唐柠只在话本里和传闻中听说过有这样的奇才,这种人千万里挑一,要是好好培养,别说秀才了,考中状元也是早晚的事。
人类的学问,那是极难的。
反正直到现在唐柠都还不会背三字经,人类的书,真的是太难懂了,讲真,她现在都还没把字认全呢!
不过她也不觉得羞耻,人类当中,认识字的人很少很少。
像他那样聪明的百年难得一遇。
她在人间的那三年,看过不少小孩子,没有一个像他那样聪明的。
不过他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她在人类的皇城没有听说过有他这号人物。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大概又是一个伤仲永的故事,又或许,他的命运被人改变了。
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阿香,没见过他了,他们这一世看起来远比前两世圆满,至少他们长相厮守了好多年呢!
“只羡鸳鸯不羡仙,你不懂男女之情,自然不会明白,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宁愿用千年的修行。换他百年的寿命。”阿香的眼里是唐柠看不懂的执拗,“如今能活一天便算一天。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已经眼睁睁看着他死了两次,太痛了,心太痛了。”
“他命数已尽,即便你强自为他续命,也留不住他多久。你要做的,是放手让他走,他是有大气运之人,以后他会过得很好的。放他走,这样对你,对他都好。”作为朋友,唐柠不好直白地告诉阿香。
这三世,如果没有你,他可能会过得更好。
唐柠能看得出来男人不是普通人,他这样的人,无论到了何种境地,不论是什么身份,大概都是能出人头地的。
可他遇上了妖精,千年的妖精,很多路,一开始就被堵死了。
“我不可能放手的,除非我死了。”
阿香拿着药丸,进了最里头的屋子。
“你是阿香的朋友吧,我听阿香说起过你。”男人一副招呼老朋友的样子,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娘子的朋友,是这么年轻的姑娘。
他应该知道她不是人。
他应该也知道阿香不是人。
毕竟正常人是不会住在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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