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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第7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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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爱吃鱼的人一般一下子就能吃出差别来,所以他们的鱼是从来不愁卖的。每天一大早,先在码头上卖一点,然后剩下的就给那些预定的老主顾送去。
李世民问,“你们一般打什么鱼呢?”
“什么鱼都有,这长江里啊,鱼多。有鳊鱼、草鱼、鲤鱼、链鱼、家鱼、红眼佬、鲳鱼等。”
“红眼佬是什么鱼?”
“就是长的跟草鱼有点像,但眼睛是红的。”
说着,他还去一边桶里捞了一条上来,张超认出来,这原来是一条红眼鳟鱼,这种鱼比草鱼身体要瘦些,而且味道更鲜嫩,是比较受欢迎的。
杨黑鱼一般的草鱼等卖十五文一斤,而这种红眼佬就要卖到二十文一斤。
他还告诉张超,还有一种鳡鱼卖五十文一斤,若是能打到肥索子鱼,价格更高,可以卖到一百五十文一一斤。
“这个季节,河豚更受欢迎哩。若是能捕到新鲜的活河豚,江边的各码头都有人高价收,据说还有汉京的商人来收,专门供给汉京的宫廷和贵族府上,价格更高。”
杨黑鱼打了半辈子的鱼,各种各样的鱼捕过无数。
但一直都是替别人打鱼,他拿的是工钱。
以前的时候,替别人打鱼基本上就是混口饭吃,一年到头也领不到多少粮食,养一家人都难。
妻子还得替人洗衣服、织网。儿女们年纪很小,也开始捕鱼织网。
说到这几年的变化,老杨倒是很高兴。
说如今日子好过了,虽然鱼的价格还跌了,但鱼好卖。而且东家给他的钱粮也多了,他说自己的几个儿子如今都在江上跑船,靠着银行的贷款,自己买了船,有打鱼的,也有跑货的。
日子过的还不错的,儿女们说他年纪大,让他上岸享清福。他也曾听过,可上岸呆了没半年,就呆不住。
感觉在岸上的日子总不自在。
现在他在这船上,其实已经不是打渔了,这是条官船,他在这条船上相当于一个顾问了。凭着几十年长江上的丰富经验,给船员们指点指点。一月也难拿到五贯钱,另外船上还包了吃住。
他打好一辈子渔,船上也呆了大半辈子,喜欢呆在船上。
李世民问他,“你们家没分地吗?”
老杨笑笑。
“分了哩,怎么没分呢。我家里几个大儿子分开另过,分家立户了。我则跟我小儿子过,一家分成了四家。早年官府鼓动我们去边疆,说那边田多地多,我没同意去。后来还有不少贵族老爷家也来人劝说我们,说愿意去他们领地落户,不但分田给地,还包路费给安家费呢。我这老头习惯了这里,不愿意去。”
“后来朝廷给我们留下来的人也分了地,那次我们父子四家,每丁分了一百亩,我们父子四家有成丁七口,就分了七百亩地,不过有好些是山地,只能种树。”
“那除了山地也还不少啊。”李世民道。
“是不少哩。”
老杨父子是四户,有七口成丁,分了七百亩地,许多地是那些移民去边疆的百姓的地,朝廷回收后再分给了留下来的那些地少的百姓。
说起来老杨还是很感激,朝廷分给他们的这些地虽然不是最好的,但确实不少,而且是免费分的,没收钱。那次之后,朝廷就不再分地了,百姓要置地只能从别人手上买。
老杨父子那七百亩地,就在后来陆续卖掉了,现在家里还剩下了一百来亩地,都是较好的水田,这些地留给家里的女人孩子们管着,农忙的时候,他们爷几个也从江上回来帮忙。
李世民听说老杨一家七百亩地,卖的只剩下百来亩,气的直吹胡子瞪眼。
老杨却觉得这也挺好,他们拿卖地的钱,再向银行贷了些,给儿子们买了船,打渔或者跑货,现在收入挺好的。
他说跑船的收入比种地高的多,特别是有自己的船后,赚的就都是自己的了。家里一百来亩地,完全够口粮了。反正地卖了,田赋也减了,两税是按田亩来征的。
至于跑船另交税,他也觉得很合理。
话里话外,老杨确实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李世民却觉得老杨一家辜负了朝廷的好意。
张超笑着对李世民道,“这是百姓自己的选择,老杨一家跑了一辈子船,给他们田地他们也种不好,他们对跑船更内行,做这个更有收益,为什么要阻止呢。朝廷不抑兼并,他们的地卖了也合制度法令,况且卖的这地,朝廷也是收了买家八个点的契税的。”
其实这也是现在这社会特色的一个缩影,不再固化。
阶层不固化,职业也不固化了。
农民可能变渔夫,渔夫也可能变成航运的,跑航运的儿子也许变成读者科举然后为吏做官,甚至去当兵的。
人们选择的余地更多了。
朝廷十年前最后一次均田授地,给了原本无地的老杨父子七百亩地,但老杨有了地没选择做农民,也没选择做地主,他们卖地买船,然后当起渔夫和跑货运。
就如老杨现在船上一月包吃包住还有五贯钱,逢年节还有些粮油发。比起他自己种地肯定强多了,种地辛苦,一年可赚不到这么多钱。
看着时间已至中午,老杨笑着说要做顿渔家菜。
张超笑着应允。
这条船很大,但船员们在江上跑船却也都是船上生火做饭。大船还有一条小船拖在后面,老杨下到小船上。
张超便也凑热闹下去。
小船上是做联络通信用的,有时也用来捕鱼。
这上面也有套做饭的家伙,小火灶和炒锅都有。不大的船舱里,摆着油盐酱醋等调料。
一边还有一桶水。
水很清澈,是直接从江里打上来的,放在船上沉淀了半天。
船上的人都是喝的长江山,只有供应李世民等贵人的水,是从岸上运来的桶装山泉水或者井水。
对老杨他们来说,江水很清,也好喝。
就着江水洗菜、切菜。
老杨的手艺很糙,但很有渔民风格。
鱼是刚捕的,各种鱼都有,鲫鱼、红眼佬、鲤鱼、草鱼等,大小都有。
老杨把水倒在水桶里,一边剖腹刮鳞,一边让张超帮忙烧火。
船上有煤球炉子,先用木屑引火。
火烧好,往炒锅里倒油,油刚冒青烟,那边老杨也已经把鱼杀好。
就着锅底的那点油,把鱼放在锅上煎,说是煎,倒像是烤。等翻过一面身,老杨直接从桶里舀了一勺水倒进锅里。
“大火煮鱼小火焖,”这就是老杨的煮鱼秘诀。
一会功夫,锅里的鱼汤就跳动着沸腾了起来,溢出诱人的鱼香。
趁着这会功夫,老杨又开始淘米,将淘好的米倒入煮着鱼的锅中,然后盖上盖子。
“这是要煮鱼焖米饭啊!”
张超笑着说道。
“对头,鱼焖米饭可是相当好吃。”
煮饭的功夫,张超和老杨继续闲聊,船上的人总是喜欢聊天的,时间很快过去。
揭盖,汤汁已经煮干,饭也熟了。
“开饭喽!”
张超先盛了一碗,李世民看到饭熟了,立即放下书,顺着香味踩着绳梯跳到小船来。
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饭先,饭里浸透了鱼的汤汁。只尝了一口,李世民连赞叹的话都没空说了,立即又夹起一块鱼。鱼已经煮散,可却更入味。鲜嫩而滑,直接就滑入喉咙了。
看着太上皇那猛吃的样子,老杨感觉无比的满足,一张嘴都笑的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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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6章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张超不在京,内阁由次相房玄龄主持。
这天下午,内阁。
内阁诸相,还有翰林院诸学士,议会上下院长都来了。承乾坐在原本张超的那个位置上,今天帝国这么多重要大臣齐至,就是要讨论内阁提出的劳动法案修订案。
这个修订案由张超提出,目前草案已经完成。
张超虽然不在京,但草案还是按照预定的流程在走。
皇帝承乾的面前就摆在这么一份草案,草案已经翻开。
草案的第页,就是一条新增的条文。
“大唐帝国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大唐公民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下面还有详细的解释,大唐的公共财产,指大唐朝廷所拥有的财产以及皇家拥有的财产。
大唐帝国保护公共和私人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公共和私人财产。
后面又还有一句,所有权是对于物绝对无限制的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不在此限。
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但也得依法纳税。再比如国家有需要征用或者拆迁时,只要朝廷公平的给予补偿就行。
可不管怎么说,这一条直接放到在法令的最前面,依然是破天荒的。
在以前,从来没有人说过这话话,更别说写在法令条文之中。
在过去的思想里,皇帝是天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言人,主张的是天人合一。尤其是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这一观念,更是充分的说明了整个天下其实都是皇帝的。
在这种思想下,私人没有什么真正的私人财产,因为私人财产,也是属于皇帝的。皇帝因此有权征税,甚至是随时的加税,对私人的财产,也有权随时征用等等。
哪怕是贵族封臣的领地,那也是皇帝所赐,也不完全是贵族私人的。
真正要说起来,也唯有春秋时候的封国,才算是私人所有。毕竟,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领主是天子的封臣,但领主分封的封臣,却不是天子的封臣。
承乾盯着这一句话,已经许久了。
他感觉张超把这句话放在第一页,不同寻常。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然后下面就能引申出许多条文了。
比如,皇帝和内阁设立新的税目和调整税率,必须咨询议会两院并得到多数票才能通过施行。
再比如,所有的封臣领主贵族,他们非经议会贵族院的审判,不受逮捕、监禁,不得没收财产、贬降、剥夺爵位,不得削减和剥夺封地。
在这个涉及贵族和封地的条款里,头一次把贵族和皇帝朝廷之间的关系说的这么直白。
皇帝要定贵族们的罪,也必须由贵族院审理,拥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定罪。在未定罪前,皇帝无权削或夺去贵族爵位,和他们的封地。
皇帝不得私自增加对贵族封地的税收,不得强迫贵族私军征战。
按这些条款,贵族封臣是朝廷的封臣,是皇帝的臣子,但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
虽然这里面没有写,如果皇帝违反这些规定,贵族们是否能够反抗,但还是让承乾极度的震惊。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臣子的爵位是君王所赐,那么君王理所当然的也应当拥有收回的权力。
可现在,这些法令条文,却白纸黑字的写在那里,赐出去容易,要收回来就难了。
因为赐出去后,领地、爵位都属于贵族们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后面还有不少让他吃惊的条文。
比如贵族们只要拥有爵位,则自动成为贵族议员。贵族议员有权力自由选举中央贵族院议员代表,贵族违法犯罪,必须经贵族院审判才能定罪。
也规定了各地民议会,享有自由选举民议员的权力,各级民议员也对各级官府有监督之权,对官吏有弹劾之权。
同时,在这些新条文里,也增加了一些对朝廷和皇帝有利的。比如以法律条文规定了贵族领主的推恩袭封法,规定了贵族爵位的继承顺序和推恩分封的原则,并规定所有继承爵位、封地的贵族,都要向朝廷缴纳一笔继承税。
贵族封地推恩分封继承,相当于过户,要交税。按照继承的封地财产数量,按一定比例向朝廷纳税。
这些条款的核心,都围绕着一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当然,帝国公共财产也神圣不可侵犯。
如果张超在这里,承乾很想当面质问他,为何要提出这些条文。
后面还有许多条文,主要还是对于劳动雇佣关系的权力和义务的划分等。
但承乾没有什么兴趣,他现在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个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然后是贵族们的权力保障。
朝廷不能直接审讯定罪贵族,得由贵族院审判定罪。未定罪前,也不得逮捕、处决等,他们的财产更是不可侵犯。
良久,房玄龄打破沉默。
“诸位,大家看完草案之后,有何意见,不妨直说。”
贵族院院长魏征第一次开口。
“我觉得这个草案很好的,保护百姓利益,这是好事。现在工商大兴,可也有许多黑心的作坊主商人们,他们克扣剥削工人,甚至制造假货,被百姓称为吸血鬼。朝廷这次是划了一条线,这条线划的好,朝廷再不划这条线,那么那些吸心鬼会更加的没有底线。”
“朝廷现在划了这条线,那以后就有法可依。敢触犯朝廷律令的不法商人,该抓就抓,该罚就罚。”
承乾忍不住问。
“保护大唐子民的权益,朕也认同。但这是劳动法案,在这个法案里,关于朝廷设立税目、调整税率还得经过议会两院通过,这是不是有些放错了过方?再有,这里还有一条涉及贵族权益的条文,是不是也不应当放在这法案里?”
众臣都一时沉默。
大家都知道,这个法案里,正是这两条,才是极关重要的。后面的真正的雇佣关系的条款,倒没那么重要。
这两条法案,其实都是直指议会。
如果税法这条通过,那以后议会权力更大。内阁制订税法、税目、税率,但却得经议会审核通过。不是经上院的六科审议,而是要经整个议会两院通过。这比通过六科,要难的多。
贵族审判权归贵族院。
到头来,却又是大大加强了贵族的权益。
不经贵族院的审判并定罪,皇帝都无权削夺贵族爵位、封地。
“贵族的爵位、封地,到底算不算私人财产?”魏征问。
一直坐着不说话的翰林院长马周很直接肯定的答道,“当然算私人财产!”
“朝廷爵位能算私人财产吗?”承乾反问。
“爵位不是官职,不是公器,自然算是私人财产。”身为翰林院长,本是皇帝身边最重要的顾问,但此时他却是直接站在贵族这边的。
马周既是皇帝的顾问,但也是一个大贵族,贵为郡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是肯定的。
其实在座的这些帝国重臣,哪一个又不是朝廷的封臣贵族呢。
连长孙无忌,都不说话。
他也是上堂郡王啊,当然也认为这个法案是对贵族权益们的保障。
封不封爵,授不授领地,这个是皇帝和朝廷说了算,但既然授爵封地了,就不是朝廷想收就能收的了。
除非犯了罪,经贵族院审判后定罪,朝廷能有处置贵族。
让贵族院来负责贵族的审判,正是为了防止朝廷迫害贵族。
贵族院负责审判贵族,这就和过去权贵们的八议一样,是保护他们的。
房玄龄等都认为,贵族领主们为大唐守卫边疆,为朝廷的屏藩,辛苦卫边当然就也得有权益保障。
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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