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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宠爱:靳少请矜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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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明志皱眉,“你是想自己创业?我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靠家里,不过清歌,自己创业太辛苦了,正好公司现在也在发展阶段,对人才的需求量极大,你又是学这个的,不要浪费了自己的才华。”

    清歌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姿态闲适,看得清若筠柳眉直蹙,“二叔,我并不想做什么生意,我已经报名了新兵体检,我要去当兵。”

    夜明志一愣,没想到清歌的打算竟然是这个,看了一眼清若筠,果然他大嫂的眼神已经冷下来。

    清若筠沉了脸,刚想开口,她的丈夫就在桌子下按住了她的手,她微微侧头,对上夜云霆不赞同的眼神,红唇微抿,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并未开口。

    气氛凝滞,夜明志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要是夸清歌有志向,势必要惹得大嫂不满,要是不说点什么,似乎就无法打破僵局。

    踌躇间,就听到夜清筱开口,“清歌现在还年轻,我觉得去部队里锻炼锻炼也好,反正两年后清歌也才二十二岁,将性子锻炼地沉稳些,进了公司也更能适应。”

    有人给了台阶,夜明志自然是要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对对对,部队可是个锻炼人的地方,改天我也要将我家那个臭小子赶到部队里锻炼锻炼,收收性子。”

    清歌眼神微凉,部队是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在他们眼里成了什么?想要开口反驳,可这话是夜清筱说出来的,也是为了自己好,忍了忍,吞下了嘴边的话。

    靳修溟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清歌,眼底似乎闪过一道笑意。

    夜明志主动转移了话题,饭桌上几人谈论着公事,清歌百无聊赖,坐了不到五分钟就下桌了,“我吃饱了,你们慢用。”

    夜清筱想叫住妹妹,只可惜人已经走了。

    清歌没回楼上,而是去了车库,将一辆跑车开了出来,这是十八岁生日时,她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只是当时她人在国外,没有时间开而已。

    路上,清歌拨出了一串号码,电话刚接通,就传来了一道嚣张的男声,“谁啊,大半夜的找小爷!”

    清歌眼角轻斜,“是你姑奶奶我。”

    “你特么……”那人话说道一半,忽然意识到说话的人是谁,拿开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确实是国内的,砰地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清歌,你回国了?”一脸的激动与惊喜。

    清歌翻白眼,“是,你现在在哪里?”

    “在家啊。”

    “出来,老地方见。”

    “好咧,等着,半个小时一准到。”说完,喜滋滋地往身上套衣服,一阵风似地飞奔去了车库,下楼时遇上了他母亲,“你这大晚上的去哪里呢?”

    那人摆摆手,“有事儿。”

    酒吧门口,清歌依靠在跑车上,手里的车钥匙一晃一晃的,多了一分漫不经心。

    一辆蓝色的骚包跑车在她的面前停下,随后车门打开,一道瘦高的黑影从车上蹿下来,直奔她而来。

    “清歌。”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独家宠爱:靳少请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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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故友相见

    (全本小说网,HTTPS://。)

    “清歌。(全本小说网,https://。)”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吝啬到连一个拥抱都不愿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越发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抛弃的幽怨小媳妇。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有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瘦小,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会这样称呼同桌的,毕竟不礼貌,可谁让侯明达那时候看着瘦弱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结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训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败坏,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还有大名。”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这人长得这么漂亮,说出口的话怎么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人就算再无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清歌跟着某人进去,耳边是他絮絮叨叨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仔细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回来看看我们,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许拒绝。”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满意。他跟清歌虽然是幼儿园就认识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始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这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侯明达还说了什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知道跟调酒师说了什么,人家直接就放他进去了。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随手拿起调酒需要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嗯,动作十分之华丽,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见了一定喜欢,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独家宠爱:靳少请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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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怼人

    (全本小说网,HTTPS://。)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全本小说网,https://。)”

    侯明达看着清歌嘴边的笑,忍不住抖了抖身子,僵笑着道,“我就是开玩笑的。”

    清歌幽幽地看着他,看的侯明达头皮发麻,正想继续开口求饶,就见清歌已经移开了目光,侯明达轻轻松了一口气,绝对不会承认刚才他怕挨揍的心情。

    “清歌,你兵检什么时候?”侯明达换了话题,清歌错过了新兵报名的时间,现在能参加兵检,就是侯明达求了他家三叔才办成的,侯明达的三叔是东陵市军区的三一五团团长,这点事情对于他来说就是小事一件,侯明达开口就答应了。

    “下周一。”清歌说道。

    “那还有三天的时间,你做好准备了吗?”

    清歌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我要准备什么?”

    侯明达挠头,“也是,就是个体检而已,你肯定没有问题的,不过阿姨同意你去部队了?”侯明达是清楚清若筠对清歌当兵这件事的态度的,所以当初清歌让他帮忙的时候他还问过一句,只是当时清歌是怎么说来着?

    【我自然有办法说服我妈,这些你就不用操心了,帮我把事情搞定就行。】

    “歌儿,你现在搞定阿姨了吗?”可千万不能让清若筠知道是他在背后帮清歌,不然清若筠铁定收拾他。

    清歌淡淡地看着他,一言不发,却让侯明达头皮一麻,“我错了,我再也不叫你歌儿了,刚才就是口误。”

    清歌移开目光,淡声开口,“兵检之前,我会搞定,这件事你知我知,我妈肯定不会知道。”

    听到她这么说,侯明达就放心了,从小他看见清若筠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怕得不行。因此,他跟清歌的关系铁归铁,却轻易不去夜家,就怕碰上了清若筠。

    “哟,这不是侯明达嘛,你怎么在这里?”一道陌生的女声传来,二人寻声看去,就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站在他们面前,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们,她的视线在侯明达的身上停留了几秒就落在了清歌的身上,瞳孔猛地一缩。

    “你是清歌?”那人惊疑不定。

    清歌已经认出了她,副市长家的千金朱倩倩。

    东陵市的市长是夜云霆,副市长朱斌,二人虽一起共事多年,却政见不合,在某些重要决策上经常是意见相悖,当众争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些事在东陵市不是秘密。

    朱倩倩十分讨厌夜家的两个孩子,尤其是清歌,只因为清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每每父母对自己不满意之时,都会说一句,“你看看夜家的清歌,再看看你,我比不过人家爹就算了,你也不争气!”

    这样的话听多了,任谁都不会高兴,朱倩倩也是如此,若论这个世界她最讨厌的人,清歌绝对排的得上第一。

    清歌神情淡淡,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目光,朱倩倩咬牙,这是什么意思,当她是空气?

    “呵,去国外留学几年回来,不仅学历上去了,眼界也上去了,看见人都能不将人放在眼里了。”这话说的可是一点都不客气。

    清歌不是隐忍的性子,听了这话,虽不生气,却也不见得毫无反应,将朱倩倩从头到尾扫了一眼,随即一脸嫌弃地对侯明达说道,“几年时间没有回来有些人穿衣服依旧是如此的艳俗,红红绿绿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古代的村姑呢,这也就罢了,还没有自知之明,偏把艳俗当时尚,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衣品低俗”

    朱倩倩今天穿了一身淡绿色的裙子,本该是很清新的打扮,却在脚上穿了一双大红色的高跟鞋,撞色的效果是出来的,但艳俗感也出来了。

    侯明达肩膀轻轻抖动,忍笑忍得辛苦,朱倩倩的衣品一向是被他吐槽的地方,但他自诩绅士,不至于说什么难听的话,清歌这话说的……太合他心意了。

    朱倩倩一脸铁青,瞪着清歌,“你说谁是乡下丫头?”

    清歌不明所以地看着她,“我又不是说你,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朱倩倩气闷,从小就是这样,她跟清歌对上,吃亏的永远是自己,四年不见,回来之后嘴依旧是这么毒,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她那张嘴。

    被朱倩倩咬牙切齿地盯着,清歌没有丝毫的不自在。

    “清歌,你依旧让人这么讨厌!”朱倩倩忍无可忍,不能上去打人,这里这么多人呢,这要是打了人进了派出所,明天的新闻就好看了,回家她爸能饶了她才怪。

    “彼此彼此,希望我们下次再遇到,就当做陌生人,再见不相识。”清歌不咸不淡地说道。

    朱倩倩冷哼一声,扭身就走了,她要是知道今天会在这里遇见清歌这个死丫头,她是一定不会来这间酒吧的。她一边走,一边低头打量着身上的衣服,这衣服明明很时尚好不好,怎么就村姑了?不懂欣赏的女人,哼!

    人被气走了,侯明达捂着肚子笑,随即对清歌竖起了大拇指,“这个朱倩倩就要你来对付,每次看到她被你气得脸色铁青的样子,就心情舒爽。”他看不顺眼朱倩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谁让这人总是一副高高在上,老娘天下最美,你们都要跪舔我的姿态。

    清歌耸耸肩,“你的战斗力不比我差,谁让你要保持劳什子的绅士风度的。”

    侯明达笑眯眯,“绅士风度还是要保持的,怎么说也是人见人爱的侯大少,要是变成了一个睚眦必报的男人,还有哪个美女会看上我。”

    清歌盯着他的眼睛,幽幽开口,“你的意思是我这人睚眦必报?”

    侯明达身子一僵,狗腿地笑道,“哪能啊,你在我心中那可是女神级别的,你这是真性情,是爽快……”好听的话似不要钱一般朝着清歌扔过去,配合着脸上的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侯明达是她的狗腿子呢。

    清歌却没有看他,也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而是看向了楼梯的方向,那里一道似曾相识的身影正朝着二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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