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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极品兵王-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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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黑衣小伙子竟是老实地回答。
这有点不像是南美本地人用的名,而更像是欧洲方面人用的名字,反正有一瞬间叶天风心里是这样想的,他曾经到过欧洲,认识一些欧洲人的名都叫詹姆斯,看势这名字很受欢迎,很多人都喜欢给自己家的人起这个名字。
其实“詹姆斯”这个名不是该小伙子的原名,而是后来他的师父给他取的,他的那位师父他其实不知道:其也很有欧洲情结,其那些功夫都是从欧洲学来的。
“你昨夜在这里干什么?”叶天风继续问他。
“看你睡觉。”詹姆斯又是老实地回答。
傻白甜!叶天风一瞬间在心里笑开了。
这个孩子,别看他发育好的,但不知他今年有没有十九岁的。
“我睡觉很好看么?”叶天风继续问。
他察觉自己好像也开始变得有点像傻白甜了,都不知是不是瞬间就被这小子给传染了,还是这南美当地的小子会他们这里那传说中的巫术的?
这个看起来让人错觉单纯,有些傻白甜的孩子,却其实是一个小巫师啊?
没错,好像一些南美的小巫师,听说要给人施法的时候,会先迷惑你,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先迷惑你,然后再干事,就比如此刻这詹姆斯的这种方法?
不过叶天风可不担忧,普通巫法对他来说也没有比那变魔术虚假多少,什么人敢在他面前施展巫法,那简直就是找死!
“差不多吧!”这时詹姆斯回叶天风道,“其实我爱看的是你在睡觉时出手!”
哦!是什么自己误会的正题来了么?叶天风这瞬心里一动。
“很帅!”詹姆斯老实地赞叹着。
他那如山鹰般深邃的眼睛里,这一刻真的充满着某种羡慕和崇拜!
这双深邃而又清澈如潭的眼睛此刻真的没有半点做作和骗人。
这才是一个真正单纯的山乡孩子应该有的眼睛啊!叶天风心里突然感叹着,突然之间他就是觉得像这样的大孩子,他的世界就是那美好的山乡里的,那里有很蔚蓝的天空,很青很青的山,很幽深的潭水,雄鹰在其间自由自在地飞翔。
那一幅画,是都德《磨坊书简》里的诗!
但是,残酷的现实此刻又是明明白白地告诉着叶天风的眼睛:这个可爱的大孩子其实是一个厉害的杀手,可能,他手上已经有好多条人命了!
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残酷?谁能告诉我?
有时叶天风也会奇怪自己的心境:都像旧俄时代那些心里怀着极深苦难的人们!
“真的么?”叶天风表面上却没有把文学名著里的那些东西展现出来,而是继续和这个大孩子傻白甜,“你的出手有没有这么帅?”
詹姆斯这时仍是老实地回答:“没有!”
叶天风突然靠近他一点说:“那你想不想有一天自己的出手也能像我这么帅的?”
詹姆斯又是像有些天真地回答:“想!”
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对强者的崇拜,都简直达到了什么丧心病狂的地步!
他整个人就好像一下子都完全迷失了。
其实,不单是叶天风突然怀疑自己是否走进了巫师的世界,连詹姆斯自己也是突然有点惊奇无比——
他感觉自己自从一见到叶天风人后,自己整个人突然就像完全迷失了一样。他都不再是原来那个比自己真实年纪还成熟的,冷酷无比的杀手,而是突然间变成了一个傻白甜的大孩子。
其实应该是他怀疑叶天风是巫师才对的!
“好!”叶天风突然又走离开詹姆斯几步,一时他人像在走来走去似的一边说道,“那你和我做朋友吧!我会帮你达成这个愿望的?”
“真的?”詹姆斯竟然一下子欢喜起来。
他真的好像完全忘记自己此番是来亚马逊丛林里干什么的了。
好像他来亚马逊丛林的真实目的其实就是这。
仿佛他自那无名荒原来出来历练的目的就是这!
“我叫叶天风。”叶天风说。
说后他从这大孩子的眼睛里看出:对方真不知道他的名字。
看来这个大孩子还真是刚从山里出来没多久的,尽管他已经是一个杀手了,但他好像还一直都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的。
他应该还没有去过世界的其它所在,甚至都还没有出过南美洲。不!他甚至连南美洲也没走完过的。
“其它的慢慢再说,接下来咱们来做早饭吧!”叶天风这时说,“詹姆斯,你应该有吃早饭的习惯吧!”
大孩子詹姆斯使劲地点了点头。
南美人,特别是秘国人的早餐大概都吃些什么,叶天风到底还是知道的。他自己也曾入乡随俗。
著名的大玉米就是其中一道主食,还有藜麥。菜有洋葱拌香菜、牛油果、土豆海鲜色拉、烤牛杂等。
而其实地道的丛林菜,比较有名的却是paiche,海象鱼或者叫巨骨舌鱼,其长可达6米,重 200公斤,也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鱼,正因为很美味,所以已经濒危了。此外还有丛林鱼料理,这个菜式叫el dorado a la loretana, el dorado,是非常牛叉的鱼,可以长到30公斤而且力大无穷,其又号称金色火车头。亮点是鱼自身味道,类似石斑,非常嫩却不腻和海象鱼各有千秋。
丛林美食还有凯门鳄,富含丛林特色的棕榈芯和烤木薯、香蕉,都是令人吃完还能回味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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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带你装逼带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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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今早叶天风和詹姆斯的早餐因为条件限制,根本没可能那样丰盛的。
不过,凭着两人的身手,好像比赛一般,竟然用不了多久的时间,也能在这丰富无比,堪称慷慨大自然的亚马逊丛林里,而且就是附近没多远的范围里,淘到了一些好东西。
有野生的土豆、花生;有树上的坚果和大鸭梨,还有香蕉。r食的则有鲶鱼、斑鸠。
叶天风看见詹姆斯竟然还逮到一头大母鹿,很肥。
因为早餐已经很多了,两人想等中午的时候将之烤了吃鹿r。
詹姆斯将母鹿拴住在一棵大树下,但是一会儿,竟然有一头小鹿跟过来,还哀哀地叫,也不怕人逮它。
而母鹿绳子挣了半天也挣不开,场面甚是凄惨。
叶天风看了一眼,对詹姆斯说:“将它放了吧!”
詹姆斯也没有反对,马上就放了母鹿。
母鹿一下子就带着小鹿跑开了。看着小鹿突然转哀哀为欢快,詹姆斯的眼睛一瞬间好像有些失神,他回过身来,却发觉叶天风就正在看着他。
“这丛林就像个天然宝库,有的是吃的,不是吗?”叶天风笑着说。
詹姆斯一瞬间又是像个大孩子那般使劲地点点头。
叶天风这时再说:“鲶鱼没啥味道,我看我们下顿到河里弄点食人鱼,那个比较美味。”
“好啊!”詹姆斯欢呼,“还要抓什么?”
“狼牙鱼、电鳗、公牛鲨、人齿鱼,还要毛鼻鲇、巨骨舌鱼和凯门鳄。”叶天风一瞬间像信口开河。
但在南美土生土长的詹姆斯却是晓得他没有乱说,这些鱼亚马孙河里都存在着,而且都是很可怕的鱼类。
“哇!”詹姆斯发出惊叹。
“怎么样?”叶天风这时脸上那一抹独特的有点坏坏的笑又浮起来了,“以后就跟着我,保准带你装*带你飞!”
说实的,这个年轻人,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突然就喜欢上的,心里就是很想将他收作小弟。自己到底是看中他小小年纪的身手不凡?还是他那一双有点独特的像鹰般深邃锐利的眼睛?还是他突然间的傻白甜?还是…他很听话地放了那头小鹿还需要它的母鹿?
所有的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是理由。
也或许,是另外一种什么玄之又玄的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的理由。
就像一些爱情那样地莫名其妙,友情可能也是这样吧?
而他詹姆斯,也真傻白甜得可以了,人竟突然理想化得像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坷德,什么青红皂白的事情也不问,就马上认人家做大哥。
恐怕什么叫缘分,也没有人真正能够说得清吧!
或许,这就叫缘分吧!
两人吃罢早餐,詹姆斯问叶天风:“大哥,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啊!你到这亚马逊丛林里来是要找寻什么的吧?”
叶天风也没有瞒他,“我想找一种叫万灵草的,喏,就是它!”
叶天风说着将手机上的万灵草图片递给詹姆斯看。
人家美洲豹突击队队员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他叶天风的形象,而他叶天风的手机屏幕上却是万灵草的样子,还真是人各有志啊!
叶天风这时心里想着:这个詹姆斯,怎么看都是南美土生土长的,也说不定他就是刚好曾经在这亚马逊丛林里的哪个地方,见过这万灵草也真说不定的。
如果老天能够让自己这般幸运的话!而说实的,这詹姆斯就像老天突然送来给自己的优秀小弟,叶天风都好像自己能够预见得到,就在不久的将来,詹姆斯他即能在自己手下的任务中放一大异彩。
而如果詹姆斯真在这亚马逊丛林的哪里见过这种万灵草,那么他现在再带着自己去重游他那个故地,一切就真轻车熟路,顺水顺舟得好了。
“这种植物我知道。”詹姆斯认真看了一眼叶天风手机屏幕上的万灵草说。
叶天风的一颗心顿时像跳到了嗓子眼,曾经,很久他都没有这种激动了。
他这是多么盼望詹姆斯真的马上就说出,他曾经在这亚马逊丛林里的哪里见过这种万灵草的,那么这段亚马逊丛林的苦旅就可以至此画上休止符了。
虽然其实在亚马逊丛林里历险对他来说其实并没有那么苦,不过,他是身上有事,要赶紧去找李傲雪他们的,他一直都担心自己在这丛林里耽搁得久了,李傲雪那一帮人都给人家炒成了黄花菜。
叶天风是还不知道现在那帮人其实就只剩李傲雪一人还在被软禁着,而除她之外的其他人,却都被李德强一番演戏而重新在为金彩公司工作了。
“我好像是有见过,”詹姆斯一下子像陷入了沉思,但是他冥思苦想了一会儿,却苦着脸说:“我一时实在是想不起具体是在哪里见过的,又像是似是而非的。”
叶天风没有看出他是故意装的,“应该是在亚马逊丛林里吧?”
詹姆斯一下子又是使劲地点点头。
叶天风也能理解:这亚马逊丛林里大得像无边无际的,橫跨那么多个国家,而且丛林里很多地方又很类似,即使刻意做记号你也很难再找得回去的。詹姆斯虽然是杀手,但也只不过是一个大孩子而已。
“我仔细想想吧!我们应该能找得到!”詹姆斯说。
两人一边走着,一时来到一条河边。亚马逊丛林里虽然表面上主要是一条亚马孙河,但辽阔无边的亚马逊丛林里,其实还有很多其它大大小小的溪河的。
“詹姆斯,你想想看,那万灵草有没有在这河对面的?”
叶天风看着河对面的绿草如茵,猛然觉得其间就是挺适合那所谓的万灵草生长的。也不怪他想万灵草想得像害相思病一样,他就是要赶快采到这万灵草好回去办更重要的事啊!就比如救李傲雪这一件事情。
叶天风一时人说着还急不可待地就开始飞跃这河了。
河里像是有一些石头还是木头固定在那里,叶天风于是施展起像武侠小说那样的蜻蜓点水功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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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像是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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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更是年轻气盛,见他这样自己也是不甘示弱,就跟着叶天风飞跃依葫芦画瓢。
“啊——是鳄鱼,不是石头——”刹那詹姆斯大喊。
叶天风也马上发觉自己脚踩的原来是鳄鱼,不是原来自己以为的木头、石头等,这鳄鱼还善伪装啊!
不过两人都是何等身手,一时人各自大笑着过了河,鳄鱼想吃他们也办不到。
刚刚河中还真是惊险啊!
叶天风觉得这个*装得有点突然了。
不过两人都安全后,他倒是又想到自己先前对詹姆斯说的话——
大概,这也是叫做带你装*带你飞吧!
“你小子身手还行啊!”叶天风看詹姆斯也是同自己一样,身上都没沾到水,一时忍不住称赞他。
詹姆斯这时却突然调皮地冲他扮了个鬼脸。
“什么时也弄条鳄鱼来吃,鳄鱼的味道也不错!”叶天风说。
他一边说一边眼睛四下里搜寻着。
开头本就是信口开河的,这里哪有什么万灵草的。
而詹姆斯听了叶天风的话却说:“蛇的味道更好,特别是蛇羹汤。”
两人笑笑,一时已经走得很远,一些鳄鱼本想上岸来追他们,但最后却又像通灵一般作罢:知道追也追不上,追上可能也是自己送r汤。
叶天风本来进亚马逊丛林就是像漫无目的地走,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万灵草在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所在更有可能生长万灵草的,现在天上突然掉下来一个詹姆斯,而詹姆斯说他曾经看见过万灵草。
自然,由他带路就是有点跟着他以前的记忆走,叶天风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自然也是由他带路,自己跟着走。
一时,两人消失在一处山坡。
而在之前叶天风睡觉的所在,这时候却围了一堆人,竟赫然就是那十几个美洲豹突击队的人。
被称为美洲豹的人,现在正蹲看着一头真正的死的美洲豹。
不管是狼啊!美洲豹啊!它们身上的东西叶天风都不屑一顾,他这番主要的目的是来找万灵草的,如果不是非常非常吸引他眼球的宝贝,他都懒得碰,弄死美洲豹后他都是不再看其一眼,心里只想就给哪个猎户去捡便宜吧!
如果一直没有猎户来捡这个便宜,也就留给这亚马逊丛林里的其它动物去捡便宜。即使是腐烂的尸体这种便宜,都有动物爱捡的:陆地上的清道夫有犰狳;水里的清道夫有红腹食人鱼。
美洲豹死后,尸骨未寒,还没有猎户和其它动物来捡便宜时,美洲豹突击队的人就赶到这里了。
死一头狼死一头豹子的地方本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在这莽莽苍苍的亚马逊丛林里,就算是人每一天都有意外而死的,更勿论说是动物的了。
但是,能引起这些人注意的却是怎么样的一种死法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要是有经验的杀手,都能看得出这头本身骁勇异常的豹子是死于什么人之手的。
首先排除动物间的相互嘶杀,没错,虽然也有一头本奄奄一息的豹子死在狼爪下的可能性。但这里的这一幕,这些经验丰富的美洲豹突击队队员,却只一眼就可断定这头豹子不会是死于狼爪之下。
且它也不是死于猎户之手,如果是猎户干的,这豹子和狼早都被剥皮或拖走了。
但这头豹子也不会是一般的人弄死的。
从它身上那唯一的致命的伤口上,队长断定:杀这头豹子的人一定是个高手,其身手之好,可能不亚于队里的每一个突击队员。
不过,整个莽莽苍苍的亚马逊丛林里,好像是那样无边无际的,这美洲豹突击队的队长却也不敢断定这一定就是叶天风所为。
这个世界上的高手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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