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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长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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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

    他不想枉费母亲的一番好意,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随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使劲捋了捋胸口,对回过头的母亲说,“谢谢。”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吃完午餐的劳伦斯骑着马出了埃文堡。

    劳伦斯最喜欢这种在马上疾驰的感觉,每次挥鞭抖缰都让他感觉自己超过了周围的风,今天他要去接自己的朋友,道尔顿家族最小的孩子肯尼,估计这会儿那个家伙已经快到纳尔村了,一周前他们在信上约在那里见面。

    骏马疾驰过一片荒草丛,半秒钟之后草才被风带向马匹奔去的方向,脚下的小路渐渐变成宽阔的大道,三叉路口的牌子上用标准语写着,‘纳尔村’。

    当劳伦斯到达目的地时,肯尼早已在马厩边等他了。他们在马丁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一见如故的两人从认识起,便经常相约来这里钓鱼,纳尔村是荒原里唯一拥有天然活水的村庄。

    肯尼带来了劳伦斯最爱的葡萄酒,这种葡萄酒在荒原可是不可多得的,虽然埃文堡里也有,但父亲从不让劳伦斯在节日以外的时间饮酒,每当劳伦斯路过城堡的酒窖,他都会想起父亲板着脸对他说,‘这东西会让你丧失冷静的,小家伙’。

    荒原上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荒原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认识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钓鱼,很显然,肯尼也非常喜欢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这和卡尔塔城领土的平原村庄比起来,显得更加安静惬意。

    他们拿着自制的鱼竿走到木板架空的水边,村民门常在这里洗衣打水。两个好友在河边脱下长长的靴子,将脚插进冰凉的河水里,他们将铁钩上勾上地龙,轻轻的将鱼线甩出去。

    鱼竿被他们放到一旁,两人分享着肯尼带来的葡萄酒,开始聊着最近各自经历的事情。

    糟糕的钓鱼技巧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邀请肯尼去埃文堡留宿,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欢肯尼,肯尼更喜欢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正当他们准备收起鱼竿的时候,劳伦斯的鱼竿动了一下,居然有鱼咬勾了,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劳伦斯立刻拿起自己的鱼竿,初次拉杆让他倍感吃力,看起来这条鱼可不小啊。

    劳伦斯使劲的拉着鱼竿,无奈不管他再使劲儿,却只见得河面泛起波纹。

    肯尼笑话着劳伦斯劲儿小的连只鱼都拉不上来,突然‘嗖’的一声,肯尼眼看着劳伦斯被鱼竿拖进水里。

    鱼竿像一艘舰船快速的向河对岸驶去,肯尼愣在岸边,远远看着水下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将劳伦斯托起,劳伦斯呼喊着救命,像飞鱼一般滑行在水面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032章 洞穴怪物

    (全本小说网,。)

    肯尼回过神来时,劳伦斯已经快被拖到对面河岸,心急如焚的肯尼一头扎进水里,拼命的向对岸游去。

    肯尼好像从没游过这么快,当他游到岸边时,劳伦斯早已不见了踪影,天色已经渐渐开始变暗,肯尼只得顺着地上的水渍追寻自己的好友。

    一路低着头寻找,水的痕迹已经开始渐渐变浅,肯尼真害怕还没有找到劳伦斯,地上的水迹就已经被热气蒸发干了。

    肯尼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一直低头前进让他的腰开始酸疼,突然地上的水迹不见了,肯尼抬起头,出现在他面前是一堆乱石堆砌的石塔。

    他绕到另一边,石塔的正面是一个漆黑的洞穴,好在那个洞穴看起来并不太深,隐隐约约还能看见里面有一点火光,此时的天已经黑下来了,肯尼在洞口徘徊了一会,为了劳伦斯他还是大胆的走进洞里。

    洞内的石壁因荒原的干枯气候形成一个个小洞,脚下的台阶窄小,不太像人类所建造,肯尼壮着胆子一步步向洞穴的深处走去。

    越往洞穴深处走,越发的宽敞起来,肯尼渐渐的靠近洞穴的最深处,一个草榻边立着两个不太高的火盆,火光明亮的地方,劳伦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一个干枯如柴的东西背对着肯尼蹲在地上,它此刻正咬着劳伦斯的胳膊!愤怒的肯尼疯狂的冲向那个东西,一脚将它踹到一旁,脚下的劳伦斯躺在一堆茅草上,手臂已被那个怪物咬出两个深深的牙印,人已经昏了过去。

    正当肯尼准备蹲下身背起劳伦斯时,那东西疯狂的跳到肯尼头上,两只爪子深深的掐入肯尼的皮肤,划出两道血痕。

    肯尼揪起它的长毛狠狠的将它砸在墙壁上,那东西发出‘嗷’的一声卷成一个黑色毛球不再动弹。

    趁着那东西还没有爬起来,肯尼蹲下身子背起劳伦斯往洞穴外逃去,突然一个声音在起在他背后响起。

    “等等。”

    肯尼的背后一股凉意袭来,他不敢相信那东西居然会说话,而且还是个女人的声音,他不敢回头,大步流星的向洞穴外冲去。

    当他背着劳伦斯冲出洞口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雾,能见度几乎不到一英尺,此时的肯尼已经被刚才的怪物吓得魂飞魄散,即便是现在天上下刀子,估计他也会冲出去。

    他背着劳伦斯走了很久很久,浓雾让他找不到来时的路,他转了一圈又一圈,却发现还是回到石塔边。

    正当肯尼精疲力竭停下来歇息时,一个声音响起在石塔的洞口。

    “喂!你能不能不要再在我眼前转圈了,我又不吃人,瞧把你给吓的。”

    肯尼惊恐的看着眼前的小矮子,它长着一头长长的黑发,嘴上有两颗吸血鬼似的獠牙,皮肤成浅褐色,长长的白色眉毛一直连到太阳穴,虽然其他地方长着人的形状,身高却不到人类的膝盖,原本干枯如柴的身躯像脱胎换骨了一般,此时的它已经像个有血有肉的人类了,只是太矮了那么一点。

    “你,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袭击我朋友?”肯尼试探性的问眼前的怪物。

    “我是个地灵,叫丽莎,原本生活在非常遥远的北方,后来因为一些事逃难到这里。”自称是地灵的生物仰着脖子看着高大的肯尼。

    肯尼看着眼前的地灵,虽然刚才它咬了劳伦斯,但现在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攻击性,他将背上的劳伦斯放下来,揉了揉酸痛的肩膀。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为什么要袭击我的朋友?”肯尼继续问回刚才的话题。

    “我们地灵每年都要吸一次血,要不就会渐渐干枯而死,上次我试着抓一头豹子,那家伙差点把我给吃了,下午我在河边看你们钓鱼,你们有说有笑的看着比较和善,而且我看纳尔村的村民好像不吃地灵,所以。。。。”

    丽莎的话还没说完,劳伦斯大咳几声醒了过来,他看着一旁矮小的褐色怪物,吓得起身准备冲进大雾里,肯尼一把抓住劳伦斯的腰带。

    惊魂未定的劳伦斯一屁股坐在地上,身旁的丽莎不停的向他道歉,劳伦斯看着自己手臂上的两个窟窿,无奈的接受了她的道歉,谁让他是虔诚的纳穆神信徒呢,只要是纳穆神创造的生灵,他没有理由肆意杀害。

    肯尼看着眼前的茫茫大雾,突然一个想法出现他在脑子里,他看着劳伦斯身边不停点头哈腰的丽莎问道,“小地灵,这大雾看着有点蹊跷,不会是你召来的吧?”

    丽莎抬起小巧的身子看着高大的肯尼,心想这个人类还挺机灵的。她从劳伦斯身边一跃而起,迅速爬上高高的石塔。

    “刚刚你背着你的朋友出去时,天色已经黑了,这附近经常有野兽出没,毕竟你们是因为我才被困在这里,所以我才好心召来大雾。”丽莎骄傲的对肯尼说。

    “这雾是你召来的?”坐在地上的劳伦斯看着石塔顶端的丽莎。

    “是啊,纳穆神创造我们的祖先时,没有给我们巨大的身躯,但她一直都是公平的,我们种族之所以还能繁衍生息,除了能搬动比自身重几十倍的东西外,还因为我们有制造浓雾的能力,还有。。。”丽莎的话没有说完,它挑了一下它白色的眉毛,企图掩饰自己没有说完的话。

    肯尼抬起头,看着塔顶沾沾自喜的丽莎,他所知道的最北面莫过于圣德城以东的红橡林,父亲曾带他去过希德山脉的北部狩猎,他们追寻着一头棕熊到达过红橡林的边缘,那头熊逃进了红橡林,一心追寻猎物的肯尼本想追进去,父亲阻拦了他,并告诫他永远也不要靠近那片林子。

    “你原来是生活在红橡林里吗?”肯尼说了心中的疑问。

    “红橡林?比那可远多了,嘿嘿。”丽莎笑了笑从塔顶上跳下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最好还是在我这儿过一夜,明天天亮再走,如果你们执意要走的话,被豹子叼走了可不能怪我,我已经劝告过你们了。”

    肯尼看着眼前的大雾,无奈的拽起地上的劳伦斯,两个人低着头,一前一后的钻进丽莎的洞里。

    第二天一早,肯尼起身后发现丽莎已经不见了,他伏着身子走出洞口。(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033章 久别重逢

    (全本小说网,。)

    昨天肯尼背着劳伦斯在雾里转了很久,一夜睡过来腰酸背痛,他刚刚走出低矮的洞口,正准备伸个懒腰,谁知头顶上突然跳下一个东西。

    丽莎的这一跃吓了肯尼一跳,正当肯尼准备咒骂丽莎,谁知她将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嘴里叽里咕噜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随着丽莎的声音越来越大,眼前的浓雾渐渐散开了。

    丽莎缓缓的转过身,抬起头,一脸吃力的看着肯尼。

    突然,她左手叉腰,右手竖起牙签粗细的食指指向肯尼,一脸轻松的说,“怎么样,怎么样,帅不帅?”

    肯尼被这突如其来的恶作剧整的愣头愣脑,他将眼睛眯成一条缝,答非所问的说,“一点也不好笑。”

    丽莎失望的低下头,她难得起了个大早,就是想向人类炫耀一下自己的能力,谁知道人类根本没有地灵的幽默细胞。

    浓雾散去后,劳伦斯也从洞里钻出来,他们告别了小地灵丽莎,一路上他俩都在议论比北方更远的地方,他们甚至开始幻想那里的环境,种族,城镇。

    这时的他俩万万没有想到,许多年后,他们会带着一群残兵败卒,逃向那个未知的远方。

    乌央的嘶鸣声将肯尼从回忆里拉了回来,肯尼看着远处的浓雾,转过头对迈克说,“你回驻地压阵,我和劳伦斯去个地方,或许这场浓雾和我们的一个老朋友有关,如果赖安的大军来犯,你先指挥抵御,我们很快就回来。”

    肯尼说完便上了马,劳伦斯紧随其后,两人向荒原北部的纳尔村飞驰而去。

    第二天中午,他们到达了纳尔村,在当年的那条小河边下马。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或是一个地方,眼前的纳尔村早已面目全非。

    大片的麦田,成堆的谷堆,简陋却不失温馨的小茅屋,还有善良的纳尔村民,这些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残破不堪,没有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唯一没有变的,就是当年他们钓鱼的那条小河。

    肯尼顺着十年前的记忆,寻找当初的那个石塔。他领着劳伦斯穿过一片草丛,接着便是夯实的土路,再之后是石子成堆的戈壁滩,没错,就是这里了,肯尼自信的抬起头。

    果不其然,他暗暗佩服自己卓越的记忆力,当年那个石头堆砌的石塔出现在他们面前。肯尼迫不及待的绕到石塔的前面,对着黑漆漆的洞穴深处大喊丽莎的名字。

    一会儿的功夫,一团黑毛从洞穴里伸出来,丽莎用手拨开自己的许久没剪的头发,睡眼惺忪看着天边的太阳,强烈的阳光照得她看不清东西,还没来得及揉眼睛,脖子便被一只大手紧紧的掐住,将她从洞里拽了出来。

    慌乱不已的丽莎举起自己的拳头,狠狠的砸向掐住脖子的巨手,几番挣扎之下并无效果,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看清楚到底是谁袭击她,结果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丽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哎,我当谁呢,你是那个,那个,那个谁嘛,对吧,快放开我。”丽莎一脸不屑的看着肯尼。

    很显然,纳穆神创造地灵的时候,并没有给它们一个好记性。

    “你记不记得我不要紧,现在我没有时间跟你在这里开玩笑,给你两个选择,一、我马上掐死你,二、把你召唤的雾散去。”肯尼非常严肃的看着手里的丽莎。

    “你不要用这么认真的脸盯着我,看着怪吓人的,先把我放下来。”

    肯尼刚刚松开手,丽莎一下便窜到石塔的最上面,她揉搓着自己的脖子,非常不开心的盯着下面的肯尼。

    “我已经想起来你是谁了,咱们那么久没见,一见面你就这么凶狠,跟第一次见面时一个样,一点都没变。”丽莎翻着白眼,显得非常不高兴。

    劳伦斯感觉空气里的气氛有点尴尬,他马上干起自己最擅长的事,打起圆场。

    他撸起袖子,指着手上的两个小黑点说,“喂,丽莎,你吸过我的血还记得吗?”

    丽莎看向肯尼旁边的壮汉,这些年的戎马生涯让劳伦斯彻底变了样,她已经快要认不出当年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家伙了,如果不是他胳膊上那两个伤疤的话。

    “是你啊,记得,当然记得,你叫,呃,那谁嘛,对吧,你怎么还跟这个野蛮人在一起?”丽莎对劳伦斯说完,接着又非常仇恨的看向肯尼。

    “我叫劳伦斯,我的朋友不是什么野蛮人,他叫肯尼,是我们联盟军的首领,卡尔塔城的城主,卡尔塔铁人军团的团长。很抱歉丽莎,我们在行军途中遇到了大雾,我们原本以为那只是北方秋季的正常气象,可后来我们发现那个雾和你当年召唤的雾很像,所以我们就来找你了。”劳伦斯极力的向丽莎解释。

    “和我召唤的雾很像?别开玩笑了劳伦斯,我是地灵,又不是先知,我可不会占卜。如果今天不是你们来找我,我早就把你们忘了,拜托,朋友,这都已经过去十年了。”丽莎双手向上,摆出一个夸张无奈的表情。

    肯尼看着蹲在塔顶的丽莎,虽然之前自己的行为确实有些过分,丽莎生气在所难免,但她没有理由去骗劳伦斯,如果不是她所为的话。。。

    “丽莎,我为刚才的野蛮行为道歉,我确实有些着急,因为大雾已经围困我们两天了,我本以为那是你的恶作剧,所以,很抱歉。”肯尼的表情非常诚恳。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们去看看那团浓雾,但这一切都是看在劳伦斯的面子上,他的血曾经救过我,虽然,是我强行把他掳走的。”丽莎面无表情的看着肯尼。

    “丽莎,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如果那团雾不是你召唤的话,你知不知道炼金巫师有没有这个能力,或是,我们的大陆上还有别的地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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