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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巅-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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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凯恩斯之死
终于13科的抵抗弱了下来,城墙防御有多个口子被撕开,蜂拥而入的利德士兵冲上了城墙。
“放下挡板,堵住敌人!”在生死存亡的一线,秦烨大声呼喊下达命令。
在他命令之后,很多3米高5米宽外面包着铁皮,带有木方支撑的挡板在被士兵抬着在城墙上快速移动,并最终放置在了被13科故意留给敌人突破的口子前。
多年城堡防御战的经验让秦烨深知这种挡板在攻防战中起到的作用,比想象中的更为巨大。攻上城墙的利德士兵被困在挡板之间狭小的空间中不能动弹,他们用刀劈用斧砍,却无法突破被包了一层厚铁皮的挡板。
越来越多攻上城墙的利德士兵对凯恩斯意味着战争即将结束,于是他不管不顾的继续用兵,命令后队加入前队,突破挡板攻入城内。
随着后队的加入,有更多的士兵挤在挡板之中,如果说第一批攻上城墙的士兵刚刚还可以拔剑挥砍,那么现在在后队加入后,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来供他们进行这样的动作。所有攻上城墙的利德士兵紧紧的挤在一起,肩靠肩,脚挨脚,相互之间闻着让人昏厥的口臭。
“目标护城沟内凯恩斯本队,弓箭手准备三轮齐射。”利德士兵的破城之势被挡住后,秦烨马上挥动令旗给弓箭手下达命令。
1000名弓箭手收起短剑,将弓拉满,死死盯住目标,在一声命令后松开了手指。铺天的箭矢带着死亡的呼啸,直奔凯恩斯的旗本队。
身边的士兵来不及呼喊轰然倒地,凯恩斯肩头也中了一箭,他一边招呼身边士兵举盾为自己抵挡箭矢,一边意图命令城上士兵继续猛攻,给城内制造压力。
可他的想法在连续的几轮齐射中根本行不通,雨点般的箭矢压的他们抬不起头,只要有人想要放在盾牌举起令旗发出指令,就必定在发令前被射成筛子。
凯恩斯的肩膀在流血,套在锁子甲内的软甲不但没有防住顺着缝隙射入的箭,反而让箭头死死卡在了软甲内,只要轻轻一动,就让他感觉到撕心裂肺的疼。
抵挡箭矢的盾牌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敢贸然将头露在外面观察城墙上的战况,那样会招致无数支箭射向自己,也无法派出合适的人去发布指令,因为在这之前他所知道所有的传令官已经变成了刺猬。他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思考着棘手的问题,急躁的寻找着打破被压制的局面。
瞬息万变的战场容不得指挥官在一件事上过分斟酌,连续否决了几个想法后,凯恩斯趁着第三轮齐射后箭矢的短暂停顿,命令自己的旗本队撤退到弓箭的射程范围外。
“只要能远离敌人的弓箭手,只要能让我看到城墙上的情况,只要能让我继续发号施令,这场战争的胜利最终会属于我。”他在幻想中站起身来,指挥着士兵向后退。
弓箭手自由射击远比齐射要精准许多,在利德士兵举着盾向后退却时,攻击能力远在齐射之上的自由射击,便开始了他们精彩的表演。许多利德士兵的下半身被射中,在惨叫声倒在地上,有些甚至没走出几步,就扑倒在了地上。很快凯恩斯的后撤计划被13科弓箭手的自由射击打断,不断倒在短短几十米后撤途中的士兵,让他们再次陷入了被弓箭手压制的困境。
在他身边有300利德重装步兵,那是他从首都奔腾城带来的队伍,齐身高的巨盾让他们在漫天的箭雨中毫发无伤。为了保命,凯恩斯让身边的人护着自己,躬着身,小心翼翼的挪进了重装步兵队中。于是在他挪进重装步兵阵中,便舍弃所有被弓箭手压制的无法后撤的士兵,命令重装步兵举着他们的巨盾,将自己安全的护送出了13科弓箭手的射程范围。
从城墙上传来的喊杀声听上去惨烈异常,在他离开弓箭手的威胁后转身,却发现攻上城墙的士兵甘愿承受被射中的危险,在没有后撤命令的情况下放弃了千辛万苦攻占的城墙。
“杀死每一个敢于擅自逃跑的士兵。”凯恩斯的命令让重装步兵在瞬间转变了身份,变成了向自己人挥剑的监阵队与侩子手。
但即使是利德最精锐的重装步兵,也不能阻止住几千人的溃退。他们面对自己人雪亮的剑刃,毫不犹豫的正面迎了上去,在对方一个愣神时便从剑下钻了过去,逃向了远离13科驻地前方。
溃败的洪流使凯恩斯气的浑身发抖,他咬着牙一剑砍死一个正面向自己跑来的士兵,想制止这股溃败的势头,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这骇人的场面在逃跑士兵的面前毫不起作用。
那些急于逃命的士兵,根本不理会沾满鲜血,尸体倒在脚边,大喊大叫的凯恩斯,因为相比城墙上发生的事情,眼前的这些实在显得微不足道。
城墙上那道难以攻破,无法逾越的挡板可以在瞬间打开多个小口,从里面刺出的无数长矛长满獠牙的魔鬼一样,不断吞噬着士兵的生命。挡板之间的空间每缩小一步,都会有上百利德士兵死亡,可怕的场景像是一场无法附加的梦魇一样,刺激着所有攻上城墙的利德士兵,最终在精神和意志崩溃时,他们带着影响一生的可怕回忆逃下了城墙。
滚滚的浓烟开始飘在要塞的城头,这是一种无声的信号。伴随着利德士兵的全面溃散,所有埋伏在驻地周围的13科士兵一同杀出,使原本无心战斗的利德士兵,更加死心塌地的忙于逃命。
带着鬼面铠的奥古斯特在这场战斗中兴奋异常,在反击的第一刻起就提着他的黄金三叉戟率先冲下了城墙。刚刚在城墙上他亲手杀死了两个敌人,没有第一次杀人的惶恐与不安,溅射在鬼面铠上血液的味道让他激动不已。凭借着这股劲头,他快速跟在溃败的利德士兵后面,用三叉戟收割着无辜的生命。
很快他在一队被蛮族狂战士打散的重装步兵中,看到了一个身着华丽铠甲的骑士被众人簇拥着向后方撤退,于是他大吼一声,提着三叉戟快步跟上。
奥古斯特孩童般的嗓音在战场上显得异常诡异,带在脸上的狰狞的鬼面铠,也让所有与他为敌的士兵倒吸一口凉气凉气。因为他的突然出现,那些簇拥着骑士的士兵出于惊吓,放下了肩头受了骑士一哄而散。
“我是利德的首相,凯恩斯伯爵,来者报上名来。”凯恩斯挣扎着用剑支撑自己,努力不让自己摔倒。在刚才13科伏兵突然杀出的混战中,他身上受了好几剑,有一些是致命的伤口。
“科温的奥古斯特,哦不,是13科的奥古斯特伯爵!”奥古斯特看着身上受了多处剑伤的对手说:“胜负已分,抵抗毫无意义!投降吧,你身上全是伤口打不过我!”
“决不投降!”凯恩斯想到内森那张令他恐惧的脸坚决的说。
“对我奥古斯特伯爵投降,不会辱没你的名声。”奥古斯特声音尖锐,让许多在战斗的士兵纷纷侧目。
“不!”由于内森的缘故,凯恩斯毫不犹豫的举剑砍向了那个令他感到害怕的鬼面骑士。
“铛”的一声,由于凯恩斯的脱力,奥古斯特很容易接下了砍来的一剑,并隔开了剑向前一刺。
血液顺着三叉戟弯弯曲曲漂亮的血槽中流出,面对刺来的三叉戟,凯恩斯没能挡住,眼睁睁的看着金色的戟刺入身体并带出了鲜红的血液。
“和你说过了,投降是最明智的选择。”奥古斯特伸出脚蹬在凯恩斯还未僵硬的尸体上,猛地拨出了插在上面的三叉戟,刺耳的金属声撕心裂肺。突然他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声音,那是倒在地上的凯恩斯发出的。“或许我,我早该投降,因为,因为我无法对抗一个吸血鬼。你个魔鬼,我诅咒你,诅咒你……”他断断续续的说,直到声音彻底消失。
第168章进军南方
很多年以后,当鬼面骑士的名声远扬时,奥古斯特甚至怀疑当年在北境的城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的一样,根本就是一个带来死亡渴望鲜血的吸血鬼。
当然关于鬼面骑士是一个不折不扣吸血鬼的传说,也只是停留在人们各种幻想和那些令人恐惧的传说中。因为他清清楚楚记得,在这时的战斗中,他将利德首相凯恩斯杀死后,就没有继续追击敌人,而是像发泄了多年来憋在心中的苦闷,揭下扣在脸上的鬼面铠,高举着不断往下滴血的黄金三叉戟站在阳光下,用孩童般的嗓音发出阵阵怒吼。
令人心惊胆战的声音透过了重重的战争迷雾,让每一个先听到声音,后看到长相的利德士兵落荒而逃。在回到南方后,那些幸存下来的士兵结合流传西陆的吸血鬼传说,将他们在北境所见到的,一个有着老人的容颜,青年人的身躯,孩童般嗓音,带着狰狞鬼面铠的吸血鬼骑士的残忍手段,诉说给了每一个过往利德的旅人。
当然,尽管奥古斯特与吸血鬼的故事传的沸沸扬扬,但了解这个故事真实性的人却没有多少。因为秦烨的暴怒,那些没有运气不好的人永远留在了战场,成为了北境肥沃土壤的一部分,只有为数不多的一小部分人,最终活着回到了南方,加上两名逃出来的领主,他们的总人数只占了起初人数的十分之一。
与那些奋力杀出重围的领主相比,留在战场选择投降的领主没有招到希望中的待遇。他们期望能够用金币换回自己的自由,可并不缺钱且在战前发过毒誓的秦烨命令士兵将他们华丽的铠甲剥去,光着身子在烈日下暴晒了三天,然后抓着本该修剪整齐漂亮,而现在变得肮脏不堪的胡子,拖上了准备已久的断头台,在寒光一闪中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在那之后,他命人打造了十几个精美的木匣子,将几位大领主连同首相凯恩斯的头装在里面,送到了奔腾城内森国王的手中。
收到木匣子时,内森正坐在冰冷的王座上等待着北方的战事。一个月来,他收到前方的军情全部是行军进程,一丝一毫关于战斗的情报也没有得到。但没有战报即意味着好消息,他眯着眼睛,脑中幻想着一万大军将那些缺乏给养装备,由民兵组成杂牌军捻的粉碎,接着攻入城内烧杀抢掠,把北境驻地夷为平地。
“看来真是这样,这些盒子里装着可怜鬼的头,我似乎听到了盒子内传出呜呜哭声。”当他看到十几个太监抱在怀中的盒子时,以为凯恩斯将让他感到厌恶憎恨秦烨,和手下追随他的骑士的首级割了下来,送到了面前。于是他一边在心里嘲笑秦烨的不自量力,一边面无表情的命人打开了盒子。
震惊!除了震惊,没有任何词汇可以形容内森看到盛在盒子的认头时那种状态。他微张着嘴脸色铁青,浑身颤抖着走下王座,逐一看过了那些放在石灰中,双眼紧闭,早已没有了一点生气的人头。
“扑啦啦”一声,在震惊之后,他双臂猛地一挥,将面前所有的盒子打翻在地,石灰在宫殿中飘扬,人头嘣嘣梆梆的滚了一地。
他抽出随身的宝剑,在宫殿上发疯似的胡乱砍了一阵,直到气喘吁吁倒回在王座上,无精打采的说:“通告全国,召集士兵,我要踩平北境,让那些可耻的叛徒知道雄鹿的愤怒!”
如果内森知道北境发生的事,恐怕还要更加愤怒。在送走那些装在木匣子里的人头后,秦烨给内森的重装步兵穿上了印有雄鹿纹章的衣服,然后接二连三处死了这些人,并将他们的尸体摆放在了北境通往南方的必经之路上。
血腥的屠杀过后,秦烨终于在众人的劝说下恢复了理智,然而放弃抵抗的利德士兵,内森的士兵早已被屠戮殆尽,只剩下了那些被处死的大领主手下穿着各异的私兵。为了兑现不留一个俘虏的誓言,他将所有俘虏的利德士兵用绳子串成排,在棍棒和皮鞭押送下,亲自送到了白熊的白城中。
看着黑压压上千的俘虏,白熊知道自己的投资终将会给他带来丰厚的回报,于是在秦烨返回驻地要塞时,跟在他身后一同返回队伍中,多了500蛮族精锐熊战士。
如果说,蛮族狂战士是与他们曾经交战的西陆人不可挥去的恶梦,那么这些熊战士则是崇拜巨熊,自认为巨熊后裔的北方蛮族中可以超越狂战士的唯一兵种。
每一名熊战士都戴着老死在森林中巨熊的头皮,手腕处则绑着巨熊的利爪。他们身材高大,熟悉战争,是拥有上百个部落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最精锐战士。
与手持巨斧只穿轻巧皮甲,用于突破敌人阵地的狂战士不同,用于打击敌人最精锐部队,消灭敌人士气的蛮族熊战士,穿了三层重量不及锁子甲,坚硬程度却丝毫不亚于锻造数遍的锁子甲的浸油牛皮甲。
他们武器是背在背上的5把巨刃飞斧,挂在腰间的锯齿钢刀与蒙皮盾。他们在脚踝处纹着巨熊的纹身,而且这些纹身会随着战争中斩获敌人头颅的增加,逐渐向上延伸,直到布满整个身体。
只有在战时才穿上牛皮甲的熊战士和蛮族狂战士一样,总喜欢裸露自己浑身的伤疤和刺在身上的纹身,以显示自己经历战争的次数和勇敢。于是跟秦烨回到驻地的裸露身体的熊战士浑身的纹身,让13科所有人都惊讶不已,因为他们知道那一身的巨熊纹身,是需要几十次战斗斩杀数百颗人头才能得来的。
500熊战士的加入,让新获胜利的13科士气大振。他们深知内森绝对不会这样轻易放过北境,为了避免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基地的破坏,秦烨与所有人商量,在休整一周后主动出击,挥师向南方进军。
第169章遭遇战
金色的桂冠雄鹿战旗在风中招展,铁蹄下的大地微微颤抖,在短短两周时间内,内森在利德召集了包括骑士,重装步兵,长矛兵,弓箭手,剑士在内的2万大军,沿着上一批失败者的老路向北境进发。
自从阿兰达被送到哈罗德,凯恩斯的头颅被装在木匣子里送到奔腾城后,内森就再也没有笑过。尽管如今整个大陆气温回暖,阳光明媚,一路上板着脸的内森还是让跟在他身边的领主感到了些许寒意。
“告诉我,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内森眼睛盯着前方,深邃的眼睛透着让人琢磨不透的神色。
“回国王陛下,这里叫香草甸,向北再走三天就能到达北境的最南边。”一个领主回答说。“或许我们的前锋军已经进入了北境。”
“我记得在这个时候,这里应该会有积雪。”内森看着青青的草原,闻着微风中的草香皱着眉头说。“既然这里没有积雪,那么北境也不会太冷,这对敌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不,国王陛下,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我们士兵的战斗力会在冰天雪地里大打折扣,现在积雪消融,正是太阳神对我们的眷顾。”
“太阳神?”内森冷哼了一声,回想教廷如同雪花一样传来的书信。在那些书信上面,除了满是威胁的话语,看不到半点太阳神的眷顾。他不想将这些教廷威胁自己的书信公布于众,那样只会动摇军心,于是自己独自一人默默承受了下来。
“对,正是太阳神。”答话的领主不知道内森对待太阳神的态度,像极了一个虔诚的教徒说:“刚走上这片土地时,我已经感到了无限的神恩。”
不善于察言观色的领主口中的话让内森很不高兴,他刚想抬起手教训一下这个盲目崇拜且马屁功夫实在不怎么样的家伙时,却被一阵低沉的战争号角打断了动作。
随着战争号角,在他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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