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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你为什么不爱我-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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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刻意为施荣创造杀人的机会跟条件,甚至是在引诱他?
这是为什么?
孟柠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两人抵死缠绵时,施荣在她手心若有似无写的那五个字。
系统不可信。
孟柠印象中的系统像个顽皮的孩子,笨呼呼的但又很可爱,很多时候总是叫嚣着她犯规她这么做的不合理的是违反法则的,但最终都会帮助她。甚至连施荣被抹杀后,也是系统第一时间让她代替了施荣的工作不是吗?
但施荣绝不会骗她。在系统和施荣之间,孟柠想都不想就选择了后者,所以虽然对这种总是“偶遇”的诡异巧合感到不对劲,她也没有质问系统,而系统好像也自知理亏,就没出现过,连话都没说一句。
平时聒噪个没完一天到晚都在罗里吧嗦的系统突然乖巧安静了,其中必定有诈!孟柠这么想着,身子已经被施荣抱到了怀中,在空中优雅地转了个圈后自由落体。孟柠像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凝视着施荣的脸看,然后只想说:……好帅啊……
施荣没有看她,而是冷冰冰地盯着对面一众女侠,不知道这都是哪里来的阿猫阿狗为什么非要缠着他们:“滚。”
“呔!你这大魔头!祸害苍生为非作歹,今日我们姐妹便要将你碎尸万段!”
虽然说的很有气势,但是女侠你的眼神不要那么花痴的话我勉强会信你一丢丢。孟柠趴在施荣耳边呢喃:“真想把你毁容。”
施荣认真地反问:“真的吗?”
孟柠:“……”她一点都不怀疑,要是她说真的的话,施荣会立马把这张俊脸给毁了。她吓得赶紧摇头摆手:“不不不当然是假的,我可舍不得你受一点点伤。”
施荣的眼神柔和几分,心想,她果然是喜欢我的脸。
但面上没有显露分毫,甚至懒得跟女侠们过招。当今世上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而且要是被人知道他赢了几个“弱智”女流,传出去都不好听。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也出手就想见血,而孟柠不允许他杀人。
可惜他们要走,女侠们却不肯让路,还以为施荣是怕了想要逃走,为首的红衣女侠甩着虎虎生风的鞭子,得意洋洋地大笑道:“哈哈哈!你是怕了吧!不敢跟我们决一死战吗!来啊!”
施荣看都懒得看她,既然挡路,大不了马车就不要了。当下足尖一点,抱着清欢几个起伏,便消失在了众女侠的视线中。
众女侠:“……等一等还没打你怎么就走了?”
鉴于大魔头成亲后就不再杀人了这个好消息,作死的人是如同潮水般涌来,反正不会死,被打一顿也没关系啊!万一自己得手了,那可就能扬名立万威震八方了!杀死大魔头的他们,对今年秋季的武林盟主竞选大赛也很有帮助啊,可以额外加分!分分钟开挂的节奏!
施荣跟孟柠的好日子再度到头了,这种偶遇不停,他们就是再有本事躲也没用。施荣也受够了这些人,不杀就不杀,来男的就阉了然后废了武功,来女的就废了武功再剃个光头顺便种一脸大疙瘩!
这种穷凶极恶的方法终于让这疯狂的追杀大潮冷静了下来,因为男人不愿意失去小弟弟,女人不愿意被剃秃头,长了疙瘩的天仙美女再天仙也不是天仙了。
孟柠原本以为这些追杀的人都解决的差不多了的话,时间就应该飞速跳跃了,毕竟先前的世界都是这样不是吗?但这个幻境世界却没有,每天早晨醒来都是新的一天,系统好像突然间就消失了一样。孟柠试探过施荣,但是他再也没有表现出恢复记忆的模样,完完全全就是现在的施荣。
时间一长,就连孟柠都要怀疑那天是不是自己的一个错觉了。也许那时候施荣并不是在她掌心写字,只是随意的胡乱划拉几下,却被有心研究的她会错了意?
这样一想好像也有理由,但孟柠不愿意相信那只是一个简单的巧合。世界上没有什么巧合,事情的发生过程与结尾,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她现在感到迷惑,不过是因为身在其中所以看不透,抽丝剥茧不成的代价,就是把自己给关了进去。
她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一世圆满了。
☆、第16章 …1
方观夏拉着行李箱匆匆走过机场通道的时候被人一把攥住了手腕。
她愣了一下,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她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的人。
周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抓住这个女人,只是看到她从自己身边行色匆匆甚至连视线都没有给自己一个就要擦肩而过的时候,心中撕裂般难过。身体远远比大脑反应的速度更快,在回神之前,他已经抓住了她。
就在抓住方观夏的一刹那,周冕突然觉得自己是疯了,而且人家估计以为自己有病。可是当他看到回头的方观夏时,他就什么也不想了,只觉得不能让她走!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喃喃地问,眼神仍然直勾勾盯着方观夏。
方观夏看着他,喉头动了动,垂下了眼睛,轻声道:“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说着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但周冕握得太紧了,这让方观夏有些难受。“先生,麻烦你放手,否则我要报警了。”
“我们见过的,我们一定见过。”周冕言辞凿凿地说,是的,见过的,一定见过!
方观夏的表情有那么几秒钟的变化,但随即她就冷淡下来,“你知道吗,这样子的搭讪,十几年前就不管用了。”说着一脚踩在周冕穿着皮鞋的脚背上,周冕疼的弯腰,但仍然不肯放手。
他这是黏上她了,但事实上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在周冕的记忆里,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可就今天见了这一面,他就感到疯狂的爱恋与满足。
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其实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奇怪,自己的记忆中似乎有些东西是空白的,在他十七岁到二十五岁这八年里,竟然没有一张照片,好像这八年被人偷走了,也好像是他从十七岁一睁眼就穿越到了二十五岁。
可真要说他失忆也不见得,谁能记得过去十年里林林总总的琐碎事情,更重要的是,关于父母朋友还有一些发生在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周冕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虽然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东西不记得了。
当方观夏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似乎老天都在冥冥之中暗示他。
所以他不能让她走,绝对不能。想到这里,他坚定了语气:“我不让你走。”
对一个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他是疯了吗?!周冕觉得此刻的自己在别人看来应该就像是个神经病吧,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了。见方观夏拎着箱子,他立刻弯腰抢过来:“我帮你提,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非常的自来熟,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和女性套近乎的男人。让周冕奇怪的是,如今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距离十七岁,到三十五岁,中间整整十八年,他竟然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母亲一直很着急他的婚事,但他什么都能依着他们,就这件事不能。
好在母亲的癌症奇迹般的好了,现在也不能拿这个来威胁他。周冕也相过亲,但无论他见到多么美丽优雅的成熟女性,他的心都是冷淡的,不会跳动的,他知道,她们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而现在这个人他找到了。
周冕痴痴地望着方观夏的脸,她是个漂亮的女人,一头栗色的波浪卷发,修身的职业套装让她看起来干练而洒脱,带着一股英气。
方观夏拒绝:“我男朋友会来接我,所以谢谢了,不用你帮忙。”
她有男朋友了?!周冕摇头:“我不信,你是单身,你没有男朋友。”
“先生还会算卦看相?”方观夏露出惊讶的表情,很明显是在嘲讽他。
周冕摇头:“我就是能够感觉得到,你没有男朋友,你在骗我,你不想让我知道你是谁,也不想和我说话。……我们之前认识的对不对?”
方观夏惊讶于他的敏锐度,但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周冕怎么可能还记得?而且在这个城市……她都已经离开n城了,怎么还会在千里迢迢之外的s市遇见?半个月前她去美国出差,回来的航班晚点,好不容易下了飞机此刻方观夏只想回家好好休息,所以她没有走贵宾通道而是捡了旅客通道走,可谁告诉她为什么会遇到周冕?
他们纠缠的还不够吗?那些眼泪,痛苦,绝望的日子,方观夏已经过够了,她不想让周冕为了她怎么怎么样,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既然分开了,就不应该再在一起。想到这儿她再度冷了脸色,“先生,我再重复一次,请你放手,否则我真的要报警了。”
这一次周冕竟然松开了手。方观夏有些讶异,似乎没想到周冕会这么听话,然后赶紧拉起自己的行李箱转身快步离开,真是再也不想听周冕说些挖心的话。
过去都已经过去,十年了,不用再提起了。
然而方观夏万万没想到,周冕竟然悄悄跟在她身后,表现的像个猥琐跟踪狂。他忘了打电话来催自己早些回家的母亲,忘了自己刚刚买了飞回n城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了,他甚至忘了他是来s市谈一笔生意的!
他就这样在方观夏身后,偷偷地招了一辆出租车,一直跟她到一个高档小区,然后跟了进去。
可是他忘了自己不是住在这里的人,所以在门口就被保安拦了下来,周冕咬牙,急的抓耳挠腮,问保安前面那位小姐住在几层。保安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瞧着人模人样的,怎么干这种事儿呢?眼看要拿警棍电他再把他扭到派出所,周冕赶紧说自己是刚从那位小姐的爱慕者,喜欢她很久了一直没敢追,所以想在这里买房子,就是想知道那位小姐住哪一层,其他的保证什么都不问。
保安仍然用看色狼的眼神看他,直到周冕掏出皮夹里所有现金恳求,他才勉为其难地告诉周冕说方小姐住在十七楼。
哦,原来她姓方呀!真是可爱又好听的姓!周冕嘿嘿傻笑。
第二天一早出门倒垃圾的方观夏一开门就瞧见门口蹲了颗很大的蘑菇,她吓了一跳,定睛一瞧才发现是周冕,立刻皱眉:“你怎么在这儿?”
“嘿方小姐!”周冕笑的很开心,指了指对门。“我们现在是邻居啦!”
方观夏觉得他疯了!“你家又不在s市,你在这里买什么房子呀?”真是钱多到没处花……
“我觉得s市挺好的,以后我就在这养老了。”周冕认真点头。
方观夏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然后摇摇头表示无语,垃圾也不倒了,转身就要回家,真是避周冕如洪水猛兽。
见状,周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抢走方观夏手里的垃圾,然后笑嘻嘻道:“我来给你扔吧,好不好?”
方观夏很想把自己的垃圾抢回来,她很想将周冕赶出自己的生活,她盯着这个男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冷冷淡淡的,好像很难相处的样子,可是在她面前却总是笑若春风,疼她宠她。她不想伤害他,可是他们真的不能在一起,她在这里住了十年了,她不想因为周冕的出现搬家离开,她已经在s市扎根了。“周冕,你能不能不要再缠着我了?我都说了我根本——”
她的话没有说完。周冕的眼神变得深邃而黝黑。“你果然认识我。”否则他从没介绍过自己,她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方观夏在心底骂了自己一句傻逼,赶紧关门,可周冕却伸了一只腿来抵住,然后成功地登堂入室。
就这么一句口误,方观夏成功地把自己放到了理亏心虚的位置。这是她的家,但周冕却自然的像是自己家一样登堂入室四处走动查看,然后笑着转身问她:“现在你肯跟我说一说我们的故事了么?”
嗯,他就是知道。在机场那惊鸿一瞥,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缺失的一半灵魂。
可他问完了这句话,方观夏却露出了极致哀伤的表情。周冕的心狠狠一痛,虽然没有记忆,但在看到方观夏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他爱这个女人。他怎么会让自己爱的人这么痛苦?难道他们在一起的回忆并不美好吗?
过了许久,方观夏才平静地说:“你很想知道吗?如果你想知道,就自己想起来啊。”
“我为什么会忘记你?”他望着方观夏,忍不住那种想要和她亲近的心。
方观夏的眼眶一酸,她已经没有了爱情,可她在想起那些回忆的时候仍然会感到心酸和遗憾。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是这十年来她只能独自生活的原因,她太悲伤了,所以即使爱情已经从生命中抹去,也仍然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似是毒|药,让她成魔,也让她寻死觅活。
☆、第16章 …2
16…2
“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缘分,所以你才会忘记。”
“不是这样的!”周冕下意识地反驳,他不喜欢方观夏脸上那种似乎带着讥嘲又带着怜悯的笑容。他只是想为自己辩解,“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一切却唯独不记得你,可是我知道,从二十五岁那年开始,整整过去十年,我没有办法再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我懂了,是因为你。”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感觉似曾相识,身体甚至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心告诉自己不能让她走,也舍不得让她走,一定要留下她,这样才有希望。
方观夏听着他的话,感觉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执着。可执着有的时候很伤人,他们之间的阻碍太大了,根本没可能在一起。所以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先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跟你在一起,也许我能想起来。”
方观夏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一样望着他:“你想不起来的。”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肯定?!”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让他忘记的呀。必须忘记,他才能放下过去好好生活,十年来方观夏再也未曾踏足n城一步,即使那里才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但是在失去父母,也失去周冕之后,她就再也不想回去了。那里的回忆掺杂了太多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她这一颗因为爱情千疮百孔的心,已经不能再遭受更多打击了。
她累了,怕了,不想再爱了。可她和周冕一样,谁都无法忘记对方,转过身却又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对自己不公平,对无辜的人也不公平。人啊,活着怎么就那么难呢?两个相爱的人想要在一起,总是阻碍重重。
方观夏没有回答周冕的问题,反而想要他死心似的开口道:“这样好了,我们做个约定,如果你能在一个月里想起我的话,我们就重新在一起。如果你想不起,就离开s市,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面。”
她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想不起来,又敢下这个赌约,肯定是因为她有把握自己忘得干净。周冕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因为如果他不答应方观夏的提议的话,她会立刻消失在他面前。他就是这么确定。
所以他点头:“好,但是我一定会赢。”
方观夏笑了:“是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于是从这天以后,周冕就成了方观夏的邻居。他每天用网络办公,剩余时间都待在方观夏身边,美曰其名离本源近一些这样对他的记忆恢复有帮助,方观夏不想戳穿他,再加上这是自己提出的,也就随了他的意。
如果,她是说,如果。如果周冕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想起她,她愿意付出一切,换得拥有他的机会。这一次她不会再退让,也不会离开,即使代价是让所有人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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