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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富贵荣华-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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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锦荣养好伤后,清点了一下部属和财产,共忠心耿耿的侍卫一十三人,别以为人很多,刚出逃时是带了近五十个死士,其中大半都和公子升一样死在了追杀的秦兵手中。
  至于钱财,倒有不少易于出手的金银,这个时代普通人家三四辈子也花不完。
  但真想做什么事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加上她才十四个人,还定了一个复国的目标,锦荣也觉得有些荒唐。
  锦荣又笑了,这世上很多事开始时大多很荒唐,让人意想不到。
  临城虽平安,却不适合久留,锦荣让武成画出一张大致的天下地图,主要有秦,楚,魏三个大国,赵国也曾是大国之一,如今被灭,不复存焉,还有就是一些小国,比如临城所属的卫国。
  小国生存于夹缝间,各有依附,卫国看着虽小,但也平静不了多少,无论是刚亡赵的秦,还是楚和魏,想要一统天下,吞并他国的野心都不小。
  锦荣说要走,其他人自然听令,武成问道,“公子,我们去哪里?”
  此时锦荣换了一身少年装束,方便她骑马赶路,也让武成他们改了称呼,如今已不适合再叫公主了。
  她微微一笑,“去秦国宛泽。”
  谁会想到,赵国王室的唯一血脉会将日后隐姓之处选在有灭国之仇的秦国。
  锦荣当然没有那个卧薪尝胆日夜不忘国仇家恨的意愿,不过是经过再三考虑,认为这个地方最合适而已。
  这个时代的尊卑等级似乎都印进了骨子里,尤其是对死士而言,连一个年纪不过十岁的小姑娘的话他们都言听计从,不敢违命,又怎会提出质疑呢。
  宛泽多山野,说的好听是桃源之乡,但不比国都繁华,且人少地荒,何况避不了赋税,锦荣等人一来,就按着她的吩咐,买下了大片的土地。
  在处理好落户以及和当地官吏打交道的事后,以失孤的卫国小贵族携护主的仆从名义在宛泽定居下来。
  无论她想要做什么,在乱世中建立保护自己的势力都是必要的,
  沉思良久后,锦荣提笔在这个时代比纸使用的更多的白色绢布上,写下了一个‘墨’字。


第286章 亡国公主篇
  呈盆地形山势中的大片空地上; 有百来个剑客; 或站着休息; 或在对练剑招,其中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望向场上对剑的两人。
  招式凌厉; 刺向的都是要害,让旁观的人都连一口气不敢松。
  你攻我退之间,青色布衣的年轻剑客很快落败下来,剑也被击落了,脸上一片惊惶失落。
  而击败他的是个仪容秀丽,即便只是用发带简单束发也不掩其气度的‘少年’; 看上去年纪比剑客还要小上几岁; 衣着与其他人也无分别; 只是冷淡道; “举剑。”
  年轻剑客收起了方才的失落; 郑重道,“是; 公子。”
  之后依旧未能从‘少年’手上讨到什么便宜,反而更加狼狈,布衣上满是沾的灰尘; 和渗出的汗水; 年轻剑客的目光却越发坚毅; 旁观的剑客没有丝毫对被压着打的一方的奚落嘲讽; 而是认真的观看每一剑的攻势; 哪怕有些快得看不清的; 也努力捕捉着剑法的影子。
  甚至心有明悟,在剑招对练之中也获益最多的,莫过于身处在对练中的年轻剑客。
  ‘少年’也是意在指点,而不是故意欺凌。
  不过放在她身上,的确算是欺凌弱小了,此少年非真少年,而是虚岁十九的锦荣。
  待锦荣收剑后,结束短暂的练剑后,年轻剑客拱手行礼道,“多谢公子指点。”
  锦荣目光扫向周围,其他人低头一行礼后,也各自继续对练剑招,虽是尊敬感激,但他们也做不出对公子的亲近亦或说是冒犯之举。
  这是时代的特征,锦荣也没有特意去改变。
  来到宛泽已有八年了,从村庄到庄园,再到占地千百亩的坞堡,也费了锦荣不少心力,但想在这乱世中生存,乃至有一席之地,这些付出也是应当的。
  这个世界没有修炼的契机,她又顶了姬锦荣的身份,也就只好暂时这么走下去了。
  锦荣想建立一个即便壮大也不会惹人忌惮的势力,这个组织就叫做‘墨门’。
  和她某一世印象中掀起风云而这个时代未曾出现过的势力有些相似,但又大为不同。
  做什么都少不了钱财,行商虽为贱业,但对暂时身份不明的锦荣而言却意义重大,而且随她来宛泽的都是对她忠心耿耿的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会有半点质疑。
  贿赂些金帛,甚至还将宛泽这边的官吏换成她推上去的人,于她行事更是方便。
  在秦国想蓄养军队是不容易,声势过大难以遮掩,但训练剑客就不会有人管了,稍微显赫一点的家族内有供养谋士剑客实属常见,不同的是,她手下的剑客都是她教出来的。
  战乱时期,无父无母的孤儿太多,锦荣收养的不只有男孩,还有女孩,学习剑术,医术,木工,经商,机关等等。
  这倒和最初墨门相同,最初跟随在她身边的死士,看到墨门如今的发展,心中对公子都是敬佩不已,为复国殚精竭虑。却不知锦荣只是习惯性准备周全,至少万一某天被秦王发现她是赵国王室遗孤想斩草除根时,还能安然脱身,还不用担心其他威胁。
  若是换了其他如魏或楚,还不至于如此,但谁让魏国和楚国太不经打,才几年的功夫,就随着赵国的步伐被灭了呢。
  不过这也印证了锦荣选择宛泽的决定,有多正确,如果安家在魏国和楚国,再经战乱也麻烦。
  秦一统天下,但却没那么安定,不说进程太过猛烈,许多原楚国,魏国,甚至是赵国的百姓归顺心都不高,时有反抗之举,当今秦王似乎也没有安抚的意思。
  听说才弱冠之年,亲政不久。
  锦荣对了解秦国和它的国君没什么兴趣,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哪怕举国之力也要忌惮它就够了。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有过为皇经历的锦荣当然再理解不过,但换成她是这个他人,那就不一样了,若秦王真有本事劝服她,解散了墨门,她一人逍遥世间也无妨。
  但似乎这位年轻的秦王并未察觉到,这就不能怪她有不臣之心了。
  不过好像,她从来就没有为臣为民的想法。
  ……
  一箭凌空,空中一双大雁扑凌着落下来,仆从立刻过去抓起来带回,未有伤,只是羽箭穿过尾翼,让大雁失去了平衡无法飞行而坠落。
  锦荣瞥了一眼仆从手中还挣扎着的大雁,“带回去养着。”
  训练得好就当传信的大雁,不好那就炖汤喝了吧。
  “是,公子。”仆从恭顺道,
  时人崇尚君子六艺,哪怕是再体弱的文人,也都会拉弓上马,锦荣对外宣称的身份是男子,但身边的亲信,包括她教授剑术的墨门门人都知道她身份,她也无意隐瞒。
  身边的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尊敬非凡,更不会强求她学这些。但自安顿下来后,锦荣就拾起了剑术,射箭骑马更是当成的寻常锻炼。
  无法修炼的确不能太过随心所欲,这副身子穿越过来时就发现了体力实在柔弱,许是锦衣玉食骄养惯了,弹琴跳舞都来得容易些。
  可她又不是受人庇佑的女子,也没想过仗着智谋隐居幕后,既然一手创立了墨门,也总要出来顶立门户,否则手下人如何能信服她。
  死士和用药控制的始终是少数,墨门要想发展,势必需要大量人手。
  女子身份不会有什么妨碍,但若是一个藏藏掖掖,甚至需要人保护,畏缩胆小之人,终得不了什么人心。
  这份坦荡也的确得到了信服,从来宛泽身边只有十四位死士,到如今,光是她手下的商人行走各地,而墨门这份势力中隐藏的人数,也只有锦荣一人知晓。
  而锦荣那一手世间闻所未闻的神奇剑法,更是令门人狂热不已,又是自小在墨门长大的人,更是将锦荣视为神一样的存在。
  日常训练手下剑客后,回到住处的锦荣,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干净的绸白衣,练剑时的布衣也是为了免得麻烦而已,绸白衣同样偏向男装。
  她自己没什么偏好,只是女装过于繁复,层层叠叠,伸展动作的空间不大。
  从她的经商之路踏上正轨后,就没再为钱财担忧过,她也就让人专门改了几样适合女子行动的衣服,她门下也有不少女子,习剑和学医的。
  服侍的白术望着手持竹简的公子,柔声道,“公子歇息会吧。”
  能被留在锦荣身边,白术当然不简单,对锦荣的忠诚也不亚于早年的那些死士,见公子每日要处理那么多失误,还要去练武场,白术有些心疼。
  锦荣听了她的话,放下书简,“你说的也对,待在家里确实闷了些。”
  “听说照城有祭祀水场,很热闹,丰城还有论道会,有几位当世大家,公子应该会很喜欢……”
  侍女白术为了让自家公子多点娱乐,可以说是掏空了心思,
  锦荣敲定了决定,“那就都去好了。”
  ……
  白术没想到公子说的都去,不是出门郊游,而是打算游学,时日不定,而且不准备带上任何人。
  明为游学,实为游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其实锦荣心中早有这个想法。
  刚穿越过来就面临生死危机,还不得不隐姓埋名,培养势力,对其他各地所知所闻都是过往派出的人回来告诉她的,她还未真正见识过这个天下呢。
  武成也听说了公子要出门游学天下的事,特前来拜见。
  锦荣眉眼轻挑,“怎么,你还担心公子我?”
  这些年最得锦荣重用的就是武成了,用的也很顺手,无论是收养孤儿,还是出去行商搜集情报。
  武成听了这话,细细一想,觉得公子说的也不假,他们都知道,公子若是扬名于世间,也是一位剑术大师,哪怕是千军万马,脱身也不是难事。
  锦荣的剑术来历,她自称是梦中仙人所授,也无人质疑,反而觉得公子有此天赋。
  于是武成拱手一行礼,“从公子命。”
  出行之前,锦荣也得安排好了,墨门,和她手下培养的商旅,还有坞堡里的人,即便她不在,也能如常,不会出什么乱子。
  好在这些年没白培养,都是好用又放心的人。
  春日,芳草萋萋,
  锦荣骑着马,哼着小调,她的随意无端落在别人眼里像个浪荡贵族公子,这一番作派,倒是没人敢上前接近。
  天下虽未定,仍动乱不已,但出来游学的士大夫之子从来都屡见不鲜。
  白术想跟着随侍左右,但被锦荣几句话便又另做安排了。
  她说的祭祀水场,还有论道会,锦荣都去过了,而她此行的目的地之一原魏国国都,学宫也到了。
  慕此地学者之名而来,未想竟见到了一位美人。
  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


第287章 聊斋娘子
  夏日江南雨季绵绵,难得有出晴的时候,
  城镇唯一的酒坊就是竹枝巷口处的王记酒坊,酿的是江南有名的杏花酒,却别有风味,可惜酒坊老板王大郎福薄,早几年就去了。
  如今酒坊就剩下孤儿寡母扶持,他的遗孀周氏倒是个能干的,撑起了酒坊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的。
  早上,来酒坊的人并不多,一黄衫女童坐在门口,折着纸,门里传来温柔的女声,“阿锦,别在外头坐久了,小心着凉。”
  说话的是王记酒坊的当家周氏,
  “好。”女童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将折好的纸,埋入酒坊门口的地里,
  若是有见识的人仔细看了,就知道这埋得地方也是特定的方位,按道法做的辟邪阵。
  在寻常的辟邪阵上又做了些改动,不仅能避邪祟,也能做些安全防护。
  谁让这世界妖魔鬼怪还混迹人间呢,女童也就是锦荣啧啧一叹,灵气充足,天地万物,滋生的精灵鬼怪倒是多,太多了纵是有心的也管不了。
  她此世投胎就成了王家女,王锦荣,名也未变。
  小康之家,以酒坊为生,父母双全,也是安乐无忧。
  等到她五岁的时候,这世的父亲去另一州县送酒时倒霉遇上天灾,没了性命,屋漏偏逢连夜雨,酒坊又欠下别人帐未还。披麻戴孝的周氏当时都已准备忍痛卖了酒坊,带女儿回娘家去。
  直到锦荣告诉她,酒缸靠着的墙角处里埋着一个瓦罐,里面都是银子。
  锦荣也没告诉周氏是爹的鬼魂挂念不下回来告诉她的,只是换了个法子说是无意间发现的,鬼神之事虽多,但以她之年幼,若是与这种事沾边,未免引人注意。
  周氏一直很少过问酒坊账目的事,也知道夫君不喜欢把钱存在银庄。这钱不仅解了酒坊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母女俩数年无忧,周氏是个持家有道,非但没关酒坊,还亲自当家,好在夫君在世前教过她酿酒的方子,硬是没让王家酒坊砸了招牌。
  锦荣人小也做不了什么,也就私下教训了几个想欺负孤儿寡母的泼皮无赖。
  王家酒坊生意依旧兴隆,除了平日买酒的人,还供应城里的几个大酒楼,家底也算得上丰厚。
  一边操持着王家酒坊的周氏也没忘了女儿,虽遗憾没能给亡夫留下香火,但即便夫君在世,两夫妇也是爱极了女儿的,现在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她更是疼爱不已,对女儿百依百顺。
  酒坊的生意自有雇佣伙计打理,周氏则是任由女儿玩,也不强求她学什么,算帐还是女红,心里想着待锦荣长大了,招个上门女婿,不劳女儿操心忙碌。
  对这一世的生活,锦荣是相当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王父的去世了,事事不能完美。
  只能说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难怪那么多人追求长生了,活得越久,就是有仇有怨的人都死了。
  长生,在另一种意义上,或许也是胜天半步。
  锦荣都九岁了,周氏本是想着送女儿去学堂,但问了学堂的师傅,说是不收女学生。
  周氏无奈,但锦荣却是不在意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都不知道学了几世,信手拈来的东西,实在没必要再学一回。难不成学这八股文章去考科举。
  虽不拘着锦荣玩耍,但也有嘱咐几句,比如不要和斜对面那家烧鸡店的老板娘亲近。
  那是半月前新搬来的住户,姓胡,叫三娘,长相就是坊间三姑六婆碎嘴说的狐媚样,开了一家烧鸡店,听说她前面的丈夫年纪轻轻就死了,这都是周氏平日和街坊邻居那里听来的。
  什么一个女人有本钱开店,怕不是害死她前夫得的家产,还有整天心思都是打扮,插花戴簪的,勾引了不少男人去她店里,保准是个狐狸精。
  说的更难听的都有,周氏怕教坏小孩子,也没在锦荣面前说起,她眼瞧着那胡三娘的确不像什么洁身自好的姑娘,这门对门的,离得又近避无可避的,甚至烧鸡配酒,胡三娘还要从她家买些酒水。周氏也无法,只好让女儿平日玩的时候,不要到胡三娘的店里去。
  锦荣扮作小儿状,乖巧地点头,心里嘀咕着,说是狐狸精也没说错。
  胡三娘,可不就是只真正的狐狸精。
  也不见国之将亡,朝代更换的,妖孽却喜欢跑到人间来了。
  就简单挂了胡记招牌的店面,但在门口迎客的却是个眉目间尽是风情,身段妩媚动人的年轻女子,容貌也不负那些女人嫉妒红了眼,见有客人上门,胡三娘嫣然笑道,“客官里面请,客官想吃点什么?”
  吸引顾客的可不只胡三娘的美貌,胡记的烧鸡做的也是极美味。
  “好咧,两只烧鸡,一壶小酒。”胡三娘朝店里的伙计喊道。
  伙计无奈道,“老板娘,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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