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书之恶嫂手册-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股味儿的确挺香的,比宫里面的御酒也不差什么,听说光禄寺少卿去各地寻访美酒,年前刚好经过汴州,想来要不了多久,桓家便会奉旨酿造御酒了。”九皇子言辞极为笃定,他身份尊崇,良酝署的美酒喝过不知凡几,品鉴酒水的能力比普通人强上数倍,从来没有出过错。
卓琏嗅觉灵敏,突然闻到一股香料的味道,她定睛一看,发现两名青年站在旁边,一人年岁稍长,看起来颇为沉稳,另一人眉眼间残存着几分稚气,却很是俊美。
“老板娘,你这熬的是什么啊?”九皇子凑到近前,盯着锅里上下漂浮的肥膘发问。
“回公子的话,这是羯羊肉,与酒液搭配在一起熬煮,使脂香浸透在汤水中,而后再与酒饭混合,做出的羔儿酒回味悠长,喝着绵柔适口,甘醇芳烈。”此刻卓琏已经猜出了两名男子的身份,态度温和极了。
桓慎先行了礼,随即不着痕迹地挡在女子跟前,免得九皇子与她靠得太近。
“酒肆内有清无底与金波,二位可以去尝尝。”
“行之,家里还剩下几瓶琥珀光,你跟娘说一声,拿给两位贵客便是。”当初从汴州搬离时,卓琏将大半酒水卖给了费老板,不过为了开店,她几样酒都留了一些,每天卖酒时把控着分量,倒也不会出现缺货的情况。
九皇子来了兴致,继续追问:“这琥珀光究竟有何不同寻常之处,怎么如此稀少?”
“清无底与金波只是普通的清酒,而琥珀光却是黄酒,原料相似,却更加醇厚,品相堪称上乘。”卓琏自己也尝过琥珀光的味道,要不是行路不便,她可舍不得将这些宝贝都卖给费老板。
两位贵客被桓慎带到了雅间,卓琏用筷子插了插肥膘,发现已经炖到了骨酥肉烂的程度,当即不再犹豫,拿起笊篱将肥肉捞进盆中,端到厨房,动作麻利地改刀切成细丝,跟锅上的酒饭混合在一处,用木杵不住搅动,再添肉汤,顿时整间厨房都充斥着香气。
福叔将兔脯切成薄片,等瞿氏将菜送到前堂后,他才走到卓琏边上,咽了咽唾沫问:“瞧这羔儿酒的做法,应该适合冬日饮用,但它属于夏日成熟的大酒,天暖时喝着恐会觉得腻歪。”
“无须担心,酒水能使油脂消融,只会增加脂香,而不会使人厌烦,更何况酒水发酵的时间越长,味道就越浓厚,若是不着急的话,咱们完全可以等到明年冬天再收酒。”卓琏将锅盖扣好,继续道:“费老板先前来信了,他过几日回到京城后会送些花苞过来,到时造些配制酒,咱们店里的品类也能丰富些。”
“对了,昨日的羊肉可还有剩?”她问。
“羔儿酒只用肥膘,精肉、羊骨以及下货还剩了不少。”
卓琏点了点头,“劳烦福叔将羊腿精肉切成薄片,我还有别的用处。”
羯羊价高,桓家为了买下这座铺面,已经耗费了不少银钱,平日里自是得俭省着些,因此也不会时常采买羊肉。卓琏想趁此机会,弄出一种雪花肉膏,饮酒时切成一片浸入其中,酒味醇香可口,虽比不上发酵数月的羔儿酒,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福叔对卓琏酿酒的能耐很清楚,这会儿二话不说,直接从缸里拎了一只羊腿出来,去除上面的筋膜,用温水反复洗涮,将其中的血丝清干净,这才放在案板上改刀,发出咣当咣当的响声。
看着那薄如蝉翼的肉片,女人眼底满是惊叹,没想到福叔的手艺竟然好到了这种地步。
等羊腿肉片好,卓琏在锅里倒酒,烧开后,将肉片焯熟,切成细丝,再用碾子不住研磨,而后又敲断腿骨,弄出了三两羊骨髓、从内脏中挖出了一两肾窠脂,放在银质小锅上慢慢熬着,直到化为油水,滤去渣滓,跟碗中的羊肉膏混合均匀,最后加上龙脑香,才将瓷盒封好。
福叔抹了把脸,问:“这是什么?”
“这叫雪花肉膏,待会冷透了便能取用。”
*
包厢内。
看着素白瓷盏中金黄的酒水,九皇子凤眼划过浓浓诧异,端到鼻前轻嗅两下,慢慢抿了一小口,便有一股尤为特别的香味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先是些微的甘甜,转瞬间化为辛辣芳烈,最后则是草药淡淡的苦,三种味道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简直挑不出半分缺点。
“尽道三冬五暖气,谁知春色此中藏,琥珀光,还真是好名字!”九皇子连连赞叹,再次将杯盏斟满,细细品味,完全舍不得牛嚼牡丹。
“桓侍卫,方才在店门口卖酒的女子,不知是何身份?”他忍不住问。
青年面无表情,平静作答:“那是属下的长嫂。”
闻得此言,三皇子不由愣住了,当初要不是为了护着他,桓谨也不会死于暗箭之下,不料那妇人竟是桓谨的遗孀,年纪轻轻便守了寡,也是可怜。
“卓氏酿酒的手艺极佳,桓家酒肆也是她一人撑起来的,事亲至孝、性情和顺,属下对她很是尊敬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九皇子就算对人家再感兴趣,也不好再问下去,他眼神闪了闪,忽道:“若我没记错的话,光禄寺少卿曾往御前送了一批酒水,可是你们家的?”
桓慎摇了摇头。
“光禄寺选了卓家的清风啸,与桓家并无关系。”
九皇子紧紧皱眉,已经猜出了其中的猫腻,不由讽笑一声。正待此时,忽听一道敲门声响起。
“进来。”包厢的房门被人推开,卓琏端着三只酒杯缓缓走入,瓷盏底部铺着淡粉的薄片,也不知到底是何物。
作者有话要说: 冷热酒的优缺点出自《寂园杂记》
雪花肉膏在古代不叫这个名字,做法出自《寿亲养老新书》
尽道三冬五暖气,谁知春色此中藏——刘秉忠
冻得我脑子都昏了,补了敲门的细节,谢谢妹砸~
PS:今天晋江的评论抽了,据说网站开发了新功能,emmmmmm,暂时不做评价,等大家试用过再说~~
第44章
卓琏从汴州而来; 要买下李家酒肆用以经营; 在牙人眼里与待宰的肥羊没甚差别; 因此便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提高到了一千五百两,净赚了二百两。那牙人心里正乐呵着,没想到谈生意的换了一人; 这青年生得人高马大; 面容虽俊美,但一身血气却让人两腿直发软。
惊慌之下,牙人也不敢再贪小便宜了; 直接收了一千三百两银,而后便带着桓慎去到官府,将文书办妥,一来一回折腾到了天黑。
等桓慎拿着契书回来时; 看到堂屋还亮着灯,桓母桓芸等人歇的早,这么晚还没睡下的; 除了卓氏不做他想。
他推门走到近前; 发现女子单手拄着下颚,露出一副思索的情状,并没有注意到自己。
“大嫂。”
低沉的声音陡然响起,将卓琏吓的一激灵; 等看清了桓慎那张脸后,紧绷的身躯才渐渐缓和下来,“小叔总算回来了; 那间店面可买下了?”
桓慎将契书以及二百两银票放在桌上,温声解释:“那牙人听你口音不对,猜到是外地来的商户,便将价格提了二百两,不过他却没胆子糊弄我。”
听到这话,卓琏低低笑了起来,实在没想到桓慎还会跟人讨价还价,要不是她左腿的伤势未愈,真想跟在青年身边仔细瞧瞧,也许会发现更多出人意料的细节。
把契书放在信封里收好,卓琏想起晚膳时分发生的事,面色不由一沉,“丹绫肚子里怀着瞿易的孩子,他们准备搬出去,免得生出龃龉。”
打从看到丹绫的第一眼,桓慎就觉得那妇人的双眼十分浑浊,令人不喜,没想到瞿易也是个不经事的,竟在婚前做出了这档子事儿,色令智昏、举棋不定,与扶不上墙的烂泥没有任何区别。
“他们离开也好,省得成日挑三拣四,给你惹麻烦。”
卓琏偷眼觑着面前的青年,见他未曾动怒,这才松了一口气。
“大嫂方才在想什么,那般出神?”桓慎大马金刀地坐在木椅上,手里把玩着瓷盏,姿态十分闲适。
虽然知道李家酒肆经营不善,与老板脱不开关系,但卓琏心里仍有些忐忑,生怕大笔银钱打了水漂,害得家人重新陷入到困窘的地步,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她当即道:“眼下恰逢腊月,我准备酿造一种羔儿酒,等到伏天就能喝了,脂香浓郁,也能卖得更高的价钱。”
桓慎在三皇子身边当值,平日里也经常随主上赴宴,除了宫廷的御酒外,各地出名的酒水全都有所耳闻,就是没听说过羔儿酒,他眯起双眸,仔细端量着神情自如的女子,只觉得她像是被迷雾团团裹住,让人无法摸到头绪,同时也激起了他的窥探欲。
“这羔儿酒该如何酿造?”青年淡淡发问。
卓琏没有察觉到异常,反倒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古方中记载,羔儿酒要用三十斤羯羊肉作为主料,其中至少有十斤肥膘,放到锅中煮至软烂,切成丝,与醋饭混合均匀,再在酒母中投饭,煮过羯羊肉的汤水也是难得的好东西,酿酒时还有用处,万万不可浪费。”
“我既没有继承父亲酿酒的天赋,也没有看过这些千奇百怪的古方,若他老人家泉下有知的话,想必会对我失望至极。”桓慎佯作愧疚,不住叹息。
“行之切莫妄自菲薄,你还年轻,将来前程无量,你不喜这个,又何必将漫漫人生数十载都拘于酒道?更何况我要说的不是古方,而是另一种巧办法。”
“什么办法?”桓慎挑眉发问。
卓琏喝了口水润喉,继续道:“羔儿酒之所以诱人,是因为它有一种独特的脂香味儿,入口醇厚,与寻常的清酒黄酒不同。这种脂香主要源自于羯羊身上的脂肪,全用肥膘,味道反而更美,书中所说的‘截肪醉骨荐馨香’,指的就是羔儿酒。”
羊与猪一样,切去祸根前,不止肉少而柴,身上还带着一股腥臊气,但阉过后,无论是味道还是口感都有极大提升,昨日桓母去了趟集市,发现京城的骟猪与羯羊是热销货,极为抢手。
桓慎轻叩桌面,问:“按照大嫂所言,羔儿酒少说也得伏天才能收酒,它与招揽客人有何联系?”
“先前在汴州时,我曾当街煮酒,让酒香四散开来,吸引到众人的注意,同样的方法在京城也能用。于店门支起一口大灶,以清无底代替井水,炖煮羯羊肥膘,脂香中夹杂着酒香,效果定会加倍。”卓琏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杏眸莹亮澄澈,彷如珍贵的水晶。
“此法甚好,等酒坊开业那日,大嫂别忘了叫上行之,也好帮你打打下手,为家里出份力。”
“小叔这话可就说错了,你从牙人手里买下的是酒肆,并非酒坊,店铺的前堂可以用来招待客人,届时由福叔掌厨,我跟母亲卖酒,等有机会再雇些长工也不迟……”
话还没说完,便被青年抬手打断,“你身体未愈,每日酿酒已经耗费了极大的精力,要是再去前堂招呼客人,身体哪能承受得住?”说这番话时,桓慎也有自己的私心,卓琏容貌姣美,即使在京城依旧十分出挑,女子卖酒本就引人遐思,再配上此等皮相,肖想她的男人必定不少。
思及此处,桓慎心头涌起阵阵燥意,周身萦绕的气势也愈发令人胆寒。
“不妨事。”吐出三个字后,卓琏便说不下去了,只因青年那双黑眸一瞬不瞬地紧盯着自己,让她不免有些慌乱,忙改口道:“那先招揽几名长工,让他们在前堂帮忙,娘也不必那么辛苦。”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桓慎也没再多留,兀自站起身,说了句“天冷夜寒,嫂嫂早些歇息”,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堂屋。
翌日天刚亮,瞿氏开始收拾东西,瞿易则走出家门,在外寻找合适的宅院。
眼见事情闹到了这种无可挽回的地步,丹绫悔得肠子都青了,昨天夜里辗转反侧根本没睡着觉,今早鸡啼声刚响起,她便听到母子俩的对话,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桓家,这可如何是好?
披上小袄走到隔壁,丹绫只当没看见瞿氏通红的双眼,轻声道,“伯母,咱们能不能不搬啊?如今积雪未融、滴水成冰,正是难熬的时候,我跟瞿大哥都不怕吃苦,但您却不能不顾小孙子啊……”
这回瞿氏是铁了心了,扫都不扫丹绫一眼,冷冷开口:“这孩子随你,并不畏寒,当初大冷的天都能在街面跪上半日,现在仅不过是换一处居住,他受得住。”
闻言,丹绫深感委屈,偏偏又没法辩解,只能憋了满肚子的火气,折身回到房中歇息。
京城繁华,外乡人不计其数,瞿易找了整整三天,才找到合适的宅院。这院子又破又小,位置还偏远,清早起来,须得走上半个时辰方能到达酒坊。看着那灰黄斑驳的墙皮,丹绫眼前一黑,险些没厥过去。
“瞿大哥,你为何这般狠心,就让我跟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女人双眼含泪,两手捂着平坦的小腹,显得越发娇怯可怜。
只可惜瞿易被她摆过一道,自然不会在同样的地方摔倒两次,此刻冷着脸,指着大门的方向,“若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大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你、你简直不是人!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骨肉,要是流落街头的话,哪还有活路可言?”
听到女人娇柔的呜咽声,瞿易烦躁极了,快步离开此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
转眼又过了小半月,卓琏左腿上的伤势几乎痊愈,行动已经无碍。在此期间,桓慎找了两名军汉,将人带到店里,让他们帮忙做活儿。
普通兵丁的武功虽不算高强,但浑身力气委实不小,若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伤,留了暗疾,老家的田地早就让别人占了,杨武、池忠也不至于离开军营,留在京城里讨生活。
这日刚好是个晴天,满地白雪,却无刺骨寒风,街面上的行人也多了。
杨武、池忠在店门口搭好了炉子,不住往里添柴,没过多久就暖和了些。
周围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再打量着挂在上头的牌匾,不由嘀咕着,“这地方竟又开店了,不如咱们打个赌,看看这家能坚持多久,三个月?两个月?不会连一个月都不到吧?”油头粉面的男人边搓手边笑闹,眼底的恶意明显极了。
“谁知道能坚持多久?姓李的还特地买了胡姬,一个个乳肥臀圆,勾人极了,现在不还是灰溜溜滚回老家了?京城居而不易,哪是什么乡巴佬都能站得住脚的?”说话的青年眼底带着一丝不屑,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自然看不上这些外来户。
卓琏身体刚好,却不能搬重物,桓母攥着她的腕子,让儿媳在前堂歇息,等炉子烧热,外面没那么冷了,才肯将人放出门。
瞿氏母子也在酒坊中做工,这会儿瞿氏端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白花花的肥膘,随着中年妇人的脚步颤了一下又一下,仅看一眼都觉得腻歪,围观的百姓纷纷撇嘴,认定这新开的桓家酒肆是在故弄玄虚。
瞿易跟在义母身后,怀里抱着两只瓷瓮,里面装的都是清无底,一坛三斗,两坛就是十八两银子,当真不是什么小数目,因此他也不敢托大,动作轻缓地将酒坛放在地上,随后便见卓氏快步走来,抬手把红封撕去,将淡绿色的酒水倒入烧热的大锅里。
锅体滚烫,让酒液霎时间蒸发开来,浓郁的香气不住翻涌,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神。百姓们面上的讥嘲早已消失不见,徒留震惊,而卓琏的动作依旧未停,将白生生的羯羊肉倒进锅里,用铲子不住搅拌。
羊羔的油脂融入到香醇芳烈的美酒中,脂香倍增,却丝毫不觉油腻,反而让人垂涎欲滴,不住吞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截肪醉骨荐馨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