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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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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的也对。
“人死不能复生,你看开些吧……”徐娘子又安慰了我好一会儿,并承诺明天会派全山的弟兄们一起帮我找寻纳兰飘血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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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过去了,搜遍了整座青岭,依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我只得在津河谷的那个他住过的地窖边上立了一座衣冠冢坟,将他的红袍埋在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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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忘记失去他的那种痛,将是漫长又熬人的过程,我曾经一度痛苦的不想再活下去,但是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做,所以不能轻生。
我决定要离开石人岗了,纳兰飘血已死,我再无牵挂。我的变身已成,现在别说是招家的人,即使面对面甄太师夫妇也认不出我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并且我还练就了可以在五十米外射飞锥御敌,还等什么呢?是时候去找招家复仇了。
当我向徐氏夫妇提出要走时,他们对望一眼,徐娘子道:“虽然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非常的不舍。我很想挽留你,但我心里清楚石人岗留你不住,你是一只应该翱翔在天空的飞鹰,去吧,去做你该做的事。”
关于我与招家的恩怨我已同她详细讲过,当时她快要气炸了肺,大嚷着要血洗招府,我好说歹说才让她明白我想做的不是让招祈渲死,而是要他身败名裂。
徐不痴道:“义妹,你要走了,姐夫送你一件礼物,包你衬心。小黑送给你好不好?”
我开心极了,道:“这是最好的送别礼物了。”
有它在我身边,会令时常我重温这一年多来在石人岗遁居的快乐日子,还有纳兰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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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特意裁制的男装(飞锥系在两臂),收拾妥当,在众弟兄们的陪伴下来到了山麓。
徐娘子抿着嘴唇,眼含热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刚强的她掉泪。她携起我的手,将一枚银戒交给我,道:“恨水妹子,这是我爹的信物,如果你有需要,记得拿它去找乞儿帮帮主秦万千,他帮中人手众多,关键时候想是会派上用场。”
戒指是男款,甚大,我只得将它戴到拇指上,双眼噙泪地答应着。
‘小当家’一向喜欢我,他伸出小手让我抱,我便从奶妈手里接过孩子,亲了又亲,心下好生不舍。
徐不痴递上一个大荷包,道:“义妹,这儿有些盘缠,是弟兄们的一点心意,你千万要收下。”
我当然不会笨到拒绝,无论什么年代都是无钱寸步难行,当下客气了几句,便将荷包揣在怀里。
徐娘子连连嘱咐我要时常捎信回来,我答应下了,翻身上马准备离开。大迷糊忽然抢前几步,拉住了马缰绳,他犹豫着却不肯讲话。
我明白他的心意如初,只是无法回报,便俯身拍了拍他的胳膊,轻声道:“好兄弟,你一定要娶个好老婆。”
“哎!”他抽出腰刀,举着给我,道:“你拿着,路上防身。”
我根本不会使刀,但知道他是一片好意,当下便接了过来别在自己腰带上。
他满怀希望地问:“你还回来么?”
我两手握拳高举,摆出某男装的招牌姿势:“混不好,我就不回来啦!”然后打马绝尘而去。
第四十九章
初夏的艳阳投射在小黑乌黑锃亮的皮毛上,光顺得如同绸庄摆来招揽顾客的优质锦缎。这样漂亮的小马,令骑着它的人也显得精神许多。我按辔徐行在去往闵州的官道上,路两旁田野里的麦苗已经半尺多高,油嫩嫩的煞是喜人,小黑初次下山看见什么都好奇,亏得提前给它套上了辔头,否则它非得糟蹋了农民伯伯的血汗不可。
无‘官’一身轻,穿越过来近二十个月了,现在我才真正的拥有了自由。
纳兰飘血的死我依然很难放下,深深地自责着,折腾了一年多到底还是我亲手杀了他。为此我每夜都痛苦得难以成眠,为他而流过的眼泪没有一缸也足以装满一盆了。徐娘子经常劝我说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是因为好意才那么做的,就算是他的死与我有关,最多也只是误杀。
他临终前的愿望就是杀掉招祈汇,所以不管多难,我一定要替他达成心愿,当作一种弥补也好。我还是想不通,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究竟有何魅力能令纳兰飘血不惜冒险施针,只为能亲手替她血恨。在我看来极难有东西能打动他冷硬的心肠,柔儿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呢?让他牵念到死……
我并不想推诿,但换个角度来问,究竟是我误杀了纳兰飘血,还是柔儿间接地杀了他呢?
我是喜欢上了他没错,唉!不管怎样,他已经死了,而我还得活下去。决定离开之前,我曾花了大量的时间来劝慰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事,就算殉情也要值得才行,如果注定无缘无分,我便不该为了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而过度悲伤。以现代人的方式去思考:逝者已矣,来者可追,人生不会只有一段情,我还不到二十二岁,将来不可预知,说不定我的真命天子正在某处对我引颈期盼着,忘掉他!一切重新开始吧。说来容易做起来好难好难啊,心里总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师兄的蓝剑被我裹了一层棉布背在身后,虽然它很沉重,但我还是选择带它下山。一面想忘了他重新开始,一面又存有睹物思人的呆念头,自己都觉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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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近招祈渲呢?他最在乎的人莫过于赏孤芳了。我忽然想到,一年多过去了,招祈渲怕是早该与孤芳成亲了,当初孤芳知不知道他与白墨的阴谋呢?若她知道,那我复仇时便无所顾忌,可倘若她并不知情,将来我放手对付她的夫君,是否有对不起朋友之嫌?
我边行边胡思乱想着,不觉已时近晌午,我虽不饿却觉得应该先打个尖,顺便喂喂小黑,它一路闻着青苗的香气,怕是早忍的不耐烦了。我向前方眺望了一下,只见不远处的岔路口边有一间简陋的小室,挑出大大的‘茶’字旗,我便打马快速地往前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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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茶室是由一圈苇席围成的十来平米的露天空间,内里只摆了三张桌子,椅子则一律是大长板凳。
室内已有了一桌客人,是两个有钱人打扮的男子。店家是一对老夫妇,茶房老伯见我进来,立刻拿抹布作势擦了擦凳子,热情的招呼着我。
这里只供路人歇脚打尖,因而没有炒菜,我要了一壶碧螺春,一个白面馒头和一盘卤牛肉。
在等待婆子切肉的空当儿,我八卦地打量着对面的那两位客人,其中一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年纪,光瞧坐姿就显现出非凡的气度,可惜的是打扮得却铜臭味十足,他身着卐福不到头的深紫色员外服,头戴一顶员外巾,一副白净面皮,唇上蓄着短须,生得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好相貌;另外一人二十出头的样子,虽是长相普通,穿着打扮亦是养尊处优的富贵出身。
气派男子忽然发觉我在看他,不免也回视着我,他晶亮的眼睛令人望而生畏。对视几秒钟之后,他向同伴耳语了几句,那年纪轻的便站起来向我走了过来。
他来到我面前,微仰着头颇含傲慢的意味,我虽穿了新衣裳,但也是朴素的打扮,一看就象是个穷小子,他自然瞧不起了。这时候老茶房端着托盘走来,打算将我点的食物端上桌,那年轻人对他道:“端到我们桌子上去,我家兄长要找他叙话。”
“等等!”我用手敲了敲台面示意茶房搁下东西,然后又朝那男子翻了个白眼,道:“你哥哥算老几?想叙话就自己过来,小爷可不是谁找都去的。”
他怒道:“好个不识抬举的黑小子,你同哪个自称起爷来了?”
切,肥的时候被叫肥婆,好不容易瘦了又被人叫成‘黑小子’,非得以我的缺点起绰号么?我心中不悦,却淡淡地道:“哪个王八蛋见人下菜碟,爷就同哪个讲呢。”
他怒气冲天地抬起大手想朝我的面上挥来,“住手!”忽然那气派男子及时喝止住他,而后气派男子站起身来,迈着方步踱了过来。我见状手腕一曲,立时将袖中已顶上机括的飞锥退回原位,若再晚一步,怕是飞锥已在年轻人的手掌穿出个洞来。艺成之后,除了打野兔,我还真没有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呢,苦于总是没有机会。
他朝我一拱手,朗声道:“敝人王一点,时才舍弟言语冒犯,这位公子莫要见怪。”他一走近,那年轻人神色立刻变得恭敬起来,自动退到了他的身后,很是一副训练有速的架式,怎么看也不像是兄弟,象一名家奴还差不多。
我听这人言语尚算客气,便也对他拱了拱手,道:“好说,好说。”
他道:“听口音,公子可是京城人氏?敢问贵姓高名?”
“唔系!”我连忙用粤语否定,然后道:“敝姓余,只是个会说京城官话的南方人。”
“噢!”他撩起袍子,问也不问便自行坐到我的对面,“余公子对净州可熟悉?”
曾听徐娘子说过,这条官道分别通向净州和闵州,此间茶室所在的岔路便是分水点。江湖上本就鱼龙混杂,加之我又对有钱的纨绔子弟并无好感,所以无意与他攀谈,便淡淡地道:“不熟。”
“这样啊。”他有点失望,见我爱搭不理又自顾自地吃起了东西,他只得讪讪地站起身,说了声叨扰了,便与他兄弟一同回去了自己的座位,那年轻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也不示弱地瞪还给他。
想打听道为何不找茶房,问我干嘛?有钱人是不是天生就是这副臭德性,招某人不就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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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吃着东西,外面又走进来两个绿林打扮的中年汉子,他俩大喇喇地坐到剩下的那张桌子边,高声唤着要酒,老茶房赔笑告诉他们,此间只有茶点,没有酒菜。
其中一个红脸膛的汉子猛地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道:“奶奶的,什么破地方?连口酒都没有。”
另一汉子笑着对茶房道:“那就切上三斤酱肉,十个馒头,随便沏壶浓茶就好。”说罢又转向同伴,道:“老弟就先将就一下,等进了净州,哥哥带你到个好去处喝足一晚上的花酒,嘿嘿!”
红脸汉子喜道:“一言为定。”得到对方首肯,他便拿起茶壶分别倒上两杯茶水,一并递给对方,自己却对着壶嘴牛饮起来,咂咂嘴巴,然后道:“昨儿听说马骏三误闯柳绿阁,被红衣魔给教训了……”
红衣魔?我闻听这三个字,心脏猛地跳漏了一拍,除了纳兰飘血谁还敢叫这个称号?他没有死。接着我如同打了一针兴奋剂,几步窜至他们的桌前,急切地道:“这位大哥,红衣魔现在何处?”
红脸汉子一怔,道:“在--在净州城的柳绿阁呀,人人都知道那儿……”
我不待他说完,便甩下巨额茶资,直接奔出了茶室,飞身上马,舍弃了再有二十里便到的闵州,扬鞭直奔净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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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脏跳得比正在奔跑的小黑的还要剧烈。一忽儿狂喜又一忽恼怒,狂喜的是纳兰飘血还活着,而且还在净州教训过人,那么他的伤自然就是好了;恼怒的是之前他为何狠心地不告而别,不管怎样,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要走交待一声总是应该的。我这么主动找上门岂非太没面子了?我停住了马,犹豫着要不要转回去闵州。
不,我还是得去,他的蓝剑还在我这里……我说服自己是为了还他宝剑才临时改道先去净州的。另外,他即使不对我这大夫道声谢,也欠我一个解释吧,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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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路快马加鞭,黄昏之时便进了净州。净州到底算不算大城我也不敢妄断,穿过来之后,除了随月庵之行在车里见识过闵州的繁华之外,我一直都在小隐于山,一年多内只去过就近的小镇五六次,还都是为了去称体重,所以属于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见了什么都觉着稀罕。
问了路人得知柳绿阁在天福街东数第三家。天福街是净州最热闹的一条大街,我是由西门进的城,自然从西向东开始寻找。为了平复激动的心情,我故意磨蹭的逛着临街的商铺,却忿然发觉,从掌柜到店伴都对我爱搭不理,想来是见我一副土老冒进城的穷酸相,而懒得接待。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摸了摸徐不痴临行前赠的荷包,鼓鼓囊囊的,够花上一阵子了。纳兰师兄还不曾在白天见过我,我何不找间成衣铺,先装修一下自己的门面打扮一新,‘首次’见面要留个好印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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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女子的扮相马马虎虎,此时一身男子的束带锦袍,除了个头不够高、长得有点黑之外,还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劲头儿,毕竟五官生得还是很有本钱的。我仔细摸了摸这件淡蓝色锦袍,质地真柔软,当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咦!居然还制了上下两个里怀,我便将拇指上的银戒摘了下来,揣在上面的怀兜之内,提醒自己此物意义贵重,马虎不得,然后又将荷包揣到另一只口袋里。蓝剑还照样系在身后,心想着再过一会儿,它就该物归原主了。
我打扮整齐又开始向东行进,果然,再遇见的店家显然客气多了。大约又行了一注香的功夫,便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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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柳绿阁是一幢气派的二层小楼,外观看来与一般酒楼无异,窗边正有两名青衣小帽的俊美少年赶着下窗户板儿,大概是刚刚才开始营业。奇怪的是在二楼伸出的大红吊旗上写了老大的‘重赏’两个字。这是何意?难道说进了这里就会得到店主人的重赏?真是豪爽哟。
纳兰飘血想是做了一票大买卖,喝酒也拣了间这般阔气的地方。
我刚要迈进门槛,一个刚下完板的小厮便拦住了我,狐疑地问道:“你要干嘛?”
我不是已经换上贵公子装束了么,怎么还是遭到冷遇?我本想报出是来找红魔的,但转念一想,如果纳兰师兄知道我不远百里特来找他,少不得又要多想。我虽明了自己喜欢上他,但因他心里只有另一个女人,为免徒增彼此的烦恼,省得以后相处起来多有不便,所以我暂不想给他知道我的心意。眼下制造一场偶遇比较恰当,于是我道:“来这儿还能干嘛?这里不是柳绿阁么,难道开店的来了生意都不想做?”
他恍然大悟地贼贼一笑,道:“哟!原来少爷喜好这口儿。”
第五十章
听这小厮的语气似乎此间来往的都是豪饮的大酒鬼。本姑娘不会喝酒有那么明显么?可他管我喝多喝少,横竖有钱付账不就得了。
我假意拍了拍左肩上装满衣服的大包裹,不悦地道:“本公子喜好的就是这一口儿,谁让咱有钱来着。”
他双眉一挑,瞄了瞄我的大包裹,赶紧换上一张笑脸,哈腰向我一揖,道:“可敝店尚无此先例,请您先稍候着,容小的进去禀告帅二爷一声。”
好大的规矩!我有心发作,但转念一想,我孤身一小女子还是少惹闲事为妙,只要能进得去找人,等一会儿又有什么打紧的,当下也便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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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小厮满脸堆笑着殷勤地请我进入了柳绿阁。
店内装饰得可真叫金碧辉煌,明晃晃的刺得我眼睛都痛起来。不过内里没有大厅,倒是分设出许多的房间,格局不似酒楼反更象是一间客栈。
一个打着哈欠的绿衫美少年从二楼的栏杆处伸出个头来,向那小厮笑问:“东哥儿,这是新来的么?生得这般面黑皮粗还想吃这口饭,不怕饿死么?”
小厮忙道:“回你屋里灌黄汤去,胡说八道什么!这位公子是客人。”
“嗬!!”他夸张地揉了揉眼睛,然后吐吐舌头,结结巴巴地道:“我--怕是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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