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快穿]穿越实习生-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件灰色长袍,黑色的长发犹如丝绸般倾泻而下,遮掩了他半张如玉的脸庞,表现出禁.欲的魅力。
刘跃菁现在喉咙像火烧一般,根本说不出话来,只好用目光死瞪死瞪着他,阿——C!要是南黎川一定不会这样对自己,这赢勾真是可恶极了!!
赢勾看到食物这个模样,有点担心她不能再给自己讲故事了,因此他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半空中随意地划了几下,热乎乎的包子和茶水突然就出现在刘跃菁的脚跟前。
扯蛋吧!这不会是用什么泥土变成的吧?看到包子跟茶水,刘跃菁真的很想吃,但是,如果真是泥土或者石头变的,她认为自己吃完后,绝对会得胃炎。这小姑娘的小身板可承受不来。
“这是我用五鬼搬运术运过来的,放心吃。”赢勾似乎能听到刘跃菁的心理活动,淡淡解释道。
呀!你一个僵尸居然会用茅山道法,这世界是肿么了?此刻刘跃菁的内心是崩溃的。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三)
刘跃菁终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经过这一次,她深深地觉得,作为一名鬼魂,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不用经受饥渴的煎熬。
“吃完了,继续讲。”赢勾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
听到这个话的刘跃菁,瞬间愤怒了,泥煤呀!你是僵尸不用睡整天玩没关系,但你有没有考虑人类身体的基本需求?这是非常‘惨无人道’的做法,刘跃菁表示,她一定要跟恶势力反抗到底!
“我是人,我要休息,我要睡觉!”她的声音虽然经过茶水的滋润,但还是非常的沙哑。
赢勾微微斜着脸,淡红的眼眸慢慢变色,逐渐成为赤红,刘跃菁看到这颜色,心念不好,她连忙瞪起一双小眼睛,与赤红眼睛相对望,心里默念咒语:好感度提升,好感度提升!
本来瞬间有吃掉刘跃菁冲动的赢勾,又发现自己不想吃这个食物了,他那双赤红的眼眸缓缓变回淡红色。
“不就是故事嘛,我说就是。”刘跃菁连忙表示同意。哎哟妈,差点就被吃掉了。
刘跃菁苦逼着脸,用着沙哑如同鸭子般的声音开始讲故事,还未开始讲到一半,赢勾皱着眉头打断说:“不用讲了,你现在就给我休息。”
他话音刚落,刘跃菁赶紧跑到他的床边嘻嘻笑道:“给我挪点空位呗。”
赢勾想到她休息不好,嗓子就不好,说出来的故事也不好听,因此他虽然皱着眉头,但还是挪了挪位置给她,挪完之后,赢勾警告地说:“你不要想着要逃跑,如果你逃跑,我绝对会把你给吃了。”
刘跃菁困得眼皮都快睁不开了,胡乱地点点头,她根本就没想逃,所以完全不用理会他的警告。
赢勾发现他说完话后,这个食物居然瞬速睡着了。作为僵尸,他见过了很多奇异的事情,但还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人类,完全不怕僵尸的人类。
由于是夜晚,是僵尸活动的最高峰值,他也需要外出吸取月日精华,于是在刘跃菁睡着之际,他瞬移到山峰的最顶端,开始僵尸的修炼。
只见他慢慢地露出獠牙,一双淡红的眸子逐渐变成黝黑,仰头大吼,一瞬间,倾泻下来月精华就缓缓地进入他的口中,一时间,他整个身体都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之中。
第二天刘跃菁醒来,山洞里的湿气非常重,因此她觉得整个人脑袋胀胀的,坐起来扭了几下脖子,发现此时的赢勾依旧在睡觉,而且睡得非常香甜。
刘跃菁挣扎地离开床,走到出山洞,发现太阳高照,天空湛蓝,是一个非常好的天气。
她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肚子就咕噜咕噜地响起来。鬼魂的意志还是抵挡不过生理现象,刘跃菁摸了摸自己的小肚皮,啧啧了几句。
这时,洞口外面窜出一只白色小狐狸,只见它躲在一棵树的后方,探出白绒绒的小脑袋。全身的毛发都是浑白,湛蓝的双眸一眨不眨地望着刘跃菁。
“好可爱!”刘跃菁不由得惊叹起来,赶紧向前走近几步,说,“小狐狸,你是从哪里来呀?长得真好看,让我抱抱行不行?”
小狐狸警惕盯着刘跃菁好一会——
“你是人类,为什么会毫无损伤地出现在大人的洞穴里面?”
天大地大,无奇不有。今天,刘跃菁看到有一个小狐狸在说话,但是她表示十分淡定。因为成为鬼魂的她,已经遇到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种小CASE她完全不放在眼里————才怪!麻蛋!她好想喊一句:狐狸会说话,难道她穿越的世界是商纣王时期吗?
“你是狐狸精?”刘跃菁并没有回答它的问话,而是进行反问。
“呔!你这个渺小的人类,凭什么来问我?赶紧回答我的问题。”小狐狸湛蓝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尖尖的嘴巴一张一合。
刘跃菁表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嚣张的狐狸,但如此嚣张的发言配合着短小毛茸茸的身体,就显得十分俏皮。
“我跟你大人是朋友,所以就住这里了。”刘跃菁笑嘻嘻地说。
“呔!你肯定是大人的储备食物,居然敢骗我,看招!”小狐狸所有的毛发都全部竖起,张大嘴巴一吐。
刘跃菁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快地穿过自己的肩膀,整条胳膊都麻木不已。她吃惊地往右手处一看,发现自己的右手插入了一条细长的冰条,涓涓的鲜血就从伤口里流出,直接把冰条染成红色,成为红色的冰条逐渐地慢慢地融化。
刘跃菁没想到过一个动物居然有这么大的伤害力,她左手捂住伤口,一句话都不再说,咬住牙齿飞快地往洞口里面跑,麻蛋!逃命最重要!
小狐狸倒是没有追上去,它犹犹豫豫地在树头走来走去,目光是不是放在刘跃菁已经进入的洞口。
刘跃菁跑进去的时候,赢勾已经醒了,正在泡血澡当中。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的血池,一感觉到刘跃菁进来了,分出一条小小的血线,直接就把刘跃菁绕住,然后一用力,刘跃菁如同飞身般落在血池旁边,血线才逐渐放开对她的控制。
对于血腥味,赢勾是非常敏感的,他本来是垂下的双眸,慢慢抬起,淡红的眸子望了望刘跃菁的右手臂上残留的冰渣和血块,神情变幻莫测。
“狐狸弄的?”低沉浑厚,富有磁性的嗓音微微翘起,似乎是一个疑问的口气,又像是一个肯定的口吻。
“没错。”刘跃菁低着头,看着伤口的冰渣全部融化后,才用扯下了身上破烂衣服的下半部分,想用来包扎伤口。
修长如玉的手指挡住她的动作,只见赢勾用着手指轻轻往伤口上一点,本来还在流着血的伤口,却像吃了愈合激素一般,飞快地缩小,直到伤口与原来的皮肤融为一体,完全看不到受过伤的痕迹。
刘跃菁正在感叹他这一手精明的妖术,只听赢勾轻吐两个字:“进来。”
刘跃菁扭头往洞口一看,只见刚才那个小狐狸哆哆嗦嗦地从外面走过来,前蹄作揖,尖尖的嘴巴一张一合:“见过大人。”
“谁允许你动我的食物?”赢勾此时的嗓音虽然依旧磁性十足,但却含着几分杀意。
“狐狸知错,请大人责罚。”小狐狸整个身体马上趴在地上,全身如抖糠般。
一道赤红色的光芒从赢勾的眼中闪过,但消失得飞快,刘跃菁并没有看到。
“你每天需照顾她的起居饮食,懂吗?”那双变回淡红的眸子流淌着奇异的色彩,赢勾淡淡地说道。
“谢大人。”小狐狸匍匐感谢,它那一双湛蓝色的眸子闪过一丝黑线,但谁也没有看到。
“下去。”赢勾轻声说。
“是。”小狐狸缓缓地离开了山洞里。
这样的情景,刘跃菁第一次见,她从来没有想象过南黎川曾经是这么一个散发着淡淡霸气的僵尸,想来她对他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
“还不开始讲故事?”赢勾扫了刘跃菁一眼,他之所以对她这么好,完全是因为她说的故事光怪陆离,吸引了他。
刘跃菁认命地叹了口气,继续开始她以后日子里每天都要进行的工作。
自从赢勾捡了一个食物回来讲故事后,他就很少外出觅食。因为他完全不用进食人血就可以存活,可以说,作为僵尸始祖,他是唯一一个不惧太阳,可以不吸人血存活,有着强大而神秘力量的僵尸。
刘跃菁也因为故事的原因,可以看到任务完成的可能性。只要他以后,不到处虐杀人类或者喝人类血,偶尔杀几个,喝几个都没有太大关系。
刘跃菁这些日子也留意到了,南黎川这个时候的状态,是完全不用靠吸人血过活,看他有事没事就泡泡澡听听故事的,她深深地怀疑这个僵尸是不是已经开始跟万年后的人类一样,学会享受生活了。
而小狐狸每天都会带食物来到洞口,刘跃菁每天也不至于像刚开始那样挨饿,她跟小狐狸很少碰面,就算是见到了,一人一狐互相都没有给对方好脸色。刘跃菁是因为她被狐狸打伤了,所以对它没有好感;小狐狸是因为这个属于大人的食物居然能够让大人生出想杀自己的念头,所以它对刘跃菁更加没有好感。
这一天,赢勾神色平静地揪着刘跃菁的衣服,快速地从洞口离开,刘跃菁再一次感受到被强风大巴掌刮脸的滋味,她愤愤地想,以后回去要是能再一次见到南黎川这个家伙,肯定不放过他!!
瞬间她和赢勾就来到了千里之外的一个茂密森林,只见前方密林中游离着一条大蟒蛇,蛇头立得高高的,蛇信子灵活地长长吐出,一双绿豆般大的淬毒眼睛死死地盯着刘跃菁。
刘跃菁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滑不溜秋的动物,这蛇就排在第一位。她被这样的目光盯着,不禁背脊发寒,连忙躲在赢勾的背后,阻挡这种恶毒的视线。
“南黎川,我们赶紧走行不行?”刘跃菁在赢勾背后用力扯着他的衣角,声音有些颤抖。
“蛇王如今已经虎落平阳,为何还敢传音找我?”赢勾没有理睬刘跃菁,他那双淡红的眸子逐渐被赤红所覆盖,说出的话,每一句都带有杀意。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四)
“赢勾,你我恩怨以后再说,今天我找你是有要事。”蛇王吐着长长蛇信子,在阳光之中却显得寒光浮动。
“何事?”赢勾目光平静地问。
“月圆之夜,百年帝王浆将现,你我同盟如何?”蛇王的语气当中有些急促,也有些紧张。
只见赢勾反手而背,淡淡地说:“我的实力,不需跟你同盟。”直白就是说:你这样的实力,跟我同盟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赶紧哪里来那里去,回去洗洗睡吧。
“我知道当初跟人类算计你,是我的不对,但如今出现了一个年轻天师,十分厉害,他也知道帝王浆的事情,而且准备在我们吸取帝王浆的时候,联合其他天师将我们一网打尽。”蛇王似乎掌握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
“天师?”赢勾不由得暗暗蹙额,他以前也吃过不少天师的苦头,如果不是自己身手了得,自己早就被天师火化了。
“你消息可确切?”赢勾追问。
“没错。”蛇王知道,能够唯一结盟而不用担心自己腹背受敌的,就只有这个不知年月的僵尸王赢勾。僵尸王赢勾虽然不讲情面,但他却不会用任何的阴谋诡计来谋害别人。在这个精怪无数的世界,跟他结盟,是最明智不过的事情了。
“我跟你结盟,但不许搞小动作。”赢勾沉思半会,然后下了决定。
“放心,我孤家寡人,怎么可能再有其他小动作。”蛇王连忙表达自己的立场。
刘跃菁在后面听了他们的谈话,帝王浆?是传说中吃了它可以开心智,可以提高武功境界,可以凝练元神的东西?但传说它只有精怪可以服用,人类服用是完全没有效果的。
“赢勾,我先走了,到时候见。”蛇王似乎感应到有什么东西过来一般,匆匆忙忙地摇曳着软绵而却有力气的蛇尾巴,跐溜的一声就往地下钻。
赢勾扯着刘跃菁的手,飞快下到森林下方的大道上,还好这时候道路上没有人,不然让他们看到这一幕空中飞人的现象,绝对会吓得说不出话来。
“南黎川,你要带我去哪里?”刘跃菁跟上赢勾,好奇地问。
“去人类集市。”赢勾淡淡地回答道。
“你——不会是饿了或者是嘴馋了?”刘跃菁犹豫地问道。这些天看他都没有喝过人血,她还一直认为他不会经常喝人血。而这个本身非常宅的僵尸,居然要带她去人类居住的地方,除了想要喝人血,她还没想出其他的理由。
“你认为呢?”赢勾回看了她一眼,目光中似乎在说,我不喝你的血已经够不错,你居然还敢管这么宽。
刘跃菁这时也想起自己的任务,她硬着头皮顶上说:“你觉得会不会换一个口味好一点?”
“换口味?”赢勾不解地望着她。
“猪血呀,鸡血呀,兔血呀等等等,也都是很美味的。”刘跃菁认真地数着手指头,说,“你看看,人类吃了太多杂食,弄整个身体都是不好的东西。而动物就不一样了,动物就很单一吃一样东西,所以说动物血的营养价值比人类高很多。”
赢勾看着这个食物努力诠释动物血好处的样子,怎么看起来,有一点傻乎乎的劲?
“再多话就喝你的血。”赢勾似乎受不了她那一副蠢样,出言警告说。
刘跃菁连忙抿着嘴,用手指指了指自己一点间缝都不漏的嘴巴,表示绝对不会再多说一句话。
集市内,刘跃菁跟在赢勾的身后,收到无数道目光刀子,嗖!嗖!嗖!原因无他,皆是因为赢勾长得实在太帅,太有气质了,所有在街上的婶婶、姑娘们都看得直眼,而目光不小心扫到刘跃菁身上,就产生了深深的妒忌,这个丑女是哪里的?为何会跟在这位貌似潘安的男子旁边?
“我有一个问题很好奇。”刘跃菁被这样的目光看到全身都不自在,但是——无论在哪个地方,无论在哪个时间(古代或者现代),无论南黎川认不认得她,属于她的男人,她是不容别人觊觎的!于是她故意扮着跟赢勾非常亲热的样子,向前勾住他的右手臂,引起周围大婶姑娘们的愤怒直视!
赢勾偏头,面无表情地望着她。
“你是一开始就长成这么帅的模样了?”刘跃菁表示,绝对不会被死人脸吓到,她一定要捍卫自己的男人!!
“帅?”赢勾迷惑地眯起黝黑的眸子(因为要进到人类地盘,他的眸子进行了伪装)。
“就是长得好看。”刘跃菁觉得两个人如果谈恋爱,这沟通可算是一个大问题,别人说隔一代就会有代沟,她跟南黎川隔了不知多少代,这代沟起码跟太平洋差不多大吧。
赢勾实在闹不懂为什么这个食物老是说一些废话,当然,这一次他也选择不再理睬。直接把刘跃菁带到一个客栈,让她叫了几个菜吃,少说一点废话。
刘跃菁点了菜后,却发现有一半的目光都落在赢勾的身上,于是刘跃菁不悦了。
“哎哟,黎川呀,我知道你疼我,但你点这么多菜我都吃不完,怎么办?”刘跃菁故意用港台腔的那种又嗲又作的声音说话,让注意这边的人全都被吓了一跳。
一个个都摇头叹气,怎么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娶了这样一个又丑又作的媳妇,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赢勾修炼得纹丝不动,脸上的表情一点都没有变过。
吃过饭后,赢勾带着刘跃菁去了一趟成衣店,买了几套男装和两套女装。接着,就直接找了一家客栈叫了一个房间,上去休息。
“为什么我们不回去?”上到房间后,刘跃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