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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渣化之路-第3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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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区,死个女人简直不能更稀松平常。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碰她。”
  听了这句话,胖女人目瞪口呆,她们本来是想看这么个小美人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样子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男人突然知道怜香惜玉怎么写了?以前可从来不曾发生过这种事!
  她们怎么想男人并不在意,推开牢门就离开了,清欢从上铺坐起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下午刚进监狱时那柔弱可怜的样子,眼眸中反倒带着几丝恶意,“以后的日子,就请多多指教了。”
  她长得那样清丽,干净的如同夜晚皎洁的明月,但她脸上的笑容又令人不寒而栗,似乎……并不像是看起来那样,善良温柔到骨子里,连一点点脾气都没有。
  不招惹到她,她便柔和可亲近,善解人意令人安心,可一旦触及了她的底线与原则,那她也绝不留情。
  虽然身在监狱,但日子仍然要过,如果到时候出去的是个苍老疲惫满身伤痕的女人,清欢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恒心,只知道面前的困难并没有将她打倒,甚至让她的斗志熊熊燃起,乃至于她都没有时间去自怨自艾,而是立刻投身到生存的问题中去。
  她会活下去,并且会活得很好,这不仅仅是为了讨个公道,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她不容许自己沦落到那般不堪的境地,也因此在这之前,她必须要想方设法的变得强大起来。
  任何的依靠都是暂时的,只有自己坚不可摧,才能真正的自保,也才能去更好的保护别人。
  虽然,她现在没有想要保护的人。
  胖女人等人看清欢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在混合区这边,女人除了可以泄|欲以外,对男人来说就是彰显自己雄性力量的工具,即使如胖女人这般也避免不了。
  虚伪的强大最热衷于欺辱弱小,真正的强者根本不屑为之。
  清欢从上铺跳下来,说来也奇怪,不知道她心底的那种自信是哪里来的,上铺离地面少说有两米,她说跳就跳,一点也不担心会受伤。
  事实证明她也的确没有受伤,于是她双手环胸问那个胖女人:“我觉得下铺更适合我,你说呢?”
  胖女人能说什么?她当然能揍清欢一顿,可刚才那个男人却是她不敢招惹的,因此她也只能用眼神瞪清欢一眼,然后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要去另外一个女人的下铺。结果清欢却阻止了她,懒洋洋地道:“我觉得你更适合睡上铺,她的上铺。”
  别人伤她一分,她不说十分回报,至少也是要讨点公道的,这亏总不能白吃不是,胳膊上擦出的伤口道现在还隐隐作痛呢。
  胖女人敢怒不敢言,咬牙切齿地去爬上铺,可惜这梯子年久失修,体重轻的人去爬还好,若是稍微胖一点……那可真是受罪了。不过她走了大运,爬上去的期间都没出什么事,可惜她刚松了口气要躺下,结果就悲剧了,床板咔嚓咔嚓全断了,往下刚好掉到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上,把那个身形相比较而言瘦弱些的女人差点压吐血。
  清欢轻笑,心情总算好了许多,她早看到那边的上铺有问题,绝对撑不住胖女人的体重。这一摔把胖女人摔了个七荤八素,她晕晕乎乎的站起来,目露凶光就要清欢算账,清欢眉头一挑,把玩起刚才从男人那里拿来的匕首,一边玩一边笑吟吟地看着胖女人,大有她敢过来,她就能一刀捅死她的意思。
  刚进监狱的人心都比较软,或者说比较懦弱,胖女人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欺负清欢,就是看她柔柔弱弱一副喘气都艰难的样儿,可一旦清欢硬气起来,她便怂了。
  最后她只能将就着跟另外那个女人在地上窝了一晚,因为下铺因为她刚刚的坠落也断了。
  监狱里的夜晚并不好过,漆黑一片,只有床板与墙壁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被褥不知多少年没有晒过,污垢满布,如果说这里不是地狱,那哪里才是?
  可是清欢却睡熟了。
  在梦里,她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一个穿着古装,青丝及腰,清丽绝俗的自己。如果说哪里不一样让她认为不对劲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表情与眼神,和活了二十多年性格懦弱呢温吞的自己完全不一样。那种强大与淡然,是她迫切想要学习与得到的,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可是现在她知道了。
  如果不能够变成那样的人,她一定会后悔自己活了一辈子。人生苦短,为何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创造最大的价值?她明明什么事也没有做,她明明没有犯任何错,为何她要这样委屈自己?
  既然他们不爱她,那么她便不要了,反正那样的爱是廉价的,即便得到了也觉得无比肮脏。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了光线,狱警正在吆喝着让她们出去吃早餐。
  偌大的餐厅内人声鼎沸,早餐是非常简陋的白粥咸菜还有馒头,馒头小小的皱巴巴的,女囚一个男囚两个,多了就没了。
  她端着餐盘在昨天那个男人面前坐下,男人正在咬馒头,看到她在面前坐下,可能没想到她能认出自己,抬头看向她,清欢没说话,把餐盘往他面前推了推。
  两个馒头,以男人的食量根本吃不饱,所以他也没有客气,清欢只喝了白粥,她并不是嫌弃食物,事实是在饥饿的时候有饭吃,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这些饭虽然不新鲜,但至少能果腹。她轻声说道:“看样子你在这里过得也并不怎么好。”
  男人大概有四十岁左右,早已过了年轻力壮的年纪,壮年时能用拳头占有一席之地,可现在,他逐渐老去,心思活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早餐的时候,清欢也察觉到有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定格在他们两个身上。
  所以她又说道:“你大可放心,我这么柔弱,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我还想活着呢。”又不是不怕死。
  男人却不信,就她,柔弱?看起来倒是,可骨子里的狠毒却不输给任何人。

  ☆、第七十一碗汤(三)

  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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